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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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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昼一边夸一边吃,不一会儿便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大碗饭菜,和好几块咸蒸饼。我见他对咸蒸饼情有独钟,想着便做个顺水人情,道:“皇叔若是喜欢这咸蒸饼,我吩咐厨房再多做些,送到皇叔府上去,皇叔也可同福晋和阿哥、格格们一同开开胃。”
“诶,这敢情好啊,”弘昼连连点头,眼神炯炯发光,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我怎么没想到这茬呢?那就劳驾了啊。”
我摆摆手,谦虚道:“不敢当,不敢当。”
弘昼走后,我让厨房做甜口、咸口和素的咸蒸饼各二十块,晚膳前送到和亲王府上,另外又送去了五坛豆瓣酱。
谁知,第二天,弘昼竟然又来叩公主府的门,这回还带上了他的长子永璧。
“懿儿,你昨儿送的咸蒸饼好吃得很,我给几个福晋和孩子们分下去,一会儿便吃完了。不知今儿有什么新花样没有?”
永璧是明贞一母所出的兄长,与我同岁,略小两个月。他穿了件常袍,外套一件马褂,头戴一顶小瓜皮帽,一身打扮倒是少年气质,可……手里盘着两个核桃。
“今儿我教了厨房一道醋椒活鱼,”我道,“时下鳜鱼肥美,不知合不合皇叔的口味。”
说起吃鱼……我当年是很爱吃鱼,也很会做鱼的。黑鱼、草鱼、鲶鱼、鲤鱼、白条子、黄花鱼……
后来蔡州被围的那段时日,汝河上飘着浮尸,河里的鱼我觉着实在恶心,同表兄温敦昌孙哭诉了一回。第二天,他便带上人到城外二十里练江去为我捕鲜鱼了。
练江的鱼,味道鲜美。
可就在他第三次去捕鱼时,归途上遇到了蒙古兵。后来有人找到了他的尸体,被连腰砍成了两截。
从小到大,他对我一直很好。凡事只要我向他掉两滴眼泪,他便招架不住,什么都答应了。他的确就是个平头百姓的资材,没什么大本事,做不了将帅,但照顾我却是真的。
想来他或许也知道城外危险吧,可……他还是去了,为了让我吃上一顿鲜鱼。闻知他死讯的时候,或许我也有片刻曾经后悔过,不该那样做的。
可后来转念一想,我是皇帝,他是臣民,也是应该的——正像我如今联姻蒙古一样,各尽本分罢了。
……
弘昼拿起筷子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醋椒活鱼的关键,在于“汤。”整只的老母鸡、北京填鸭,大块的五花肉,熬汤,过罗,再将鸡肉、牛肉分别剁成肉茸,在汤里煮了之后压成饼,两种饼下到汤里用小火煨着,打净浮沫儿,才成就这醋椒活鱼的鲜汤。汤里加进料酒、盐和焯好了的鱼一起煮,将汤的鲜美味儿都煮进鱼肉里。按着讲究,鱼吃完了不能作罢,汤也得喝完,才算是吃完了这道菜。
永璧意犹未尽地咂咂嘴道:“阿姊,想不到你还会做菜啊,还做得这么好吃。”
“内宅妇人闲来无事,便学了些煮饭烧菜的手艺罢了。”我和软地笑道。
“我见过会弹琴的女子、会唱曲儿的女子、会跳舞的女子、会画画的女子,但阿姊的本事却是独树一帜。”
“你误会了。我夫人会的,可不仅仅是煮饭烧菜。这些不过是她平日里的爱好,她真正的本事远远不在这儿。”色布腾清了清嗓子,横眉道,神色十分严肃,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的语气中带了几分警告的味道,座上气氛一时有些凝固。我笑了几声,打破这沉默,又为色布腾和永璧、弘昼各斟了一杯酒,“来,咱们再满上一杯。”
又饮了一两杯后,虽然色布腾仍稳坐钓鱼台,但我见弘昼和永璧都有了几分醉意,我自己的酒量也到顶了。想着毕竟孝贤皇后丧期还有最后的小半个月,万一喝多了失态也不好,便不再斟酒。
送走了弘昼和永璧后,色布腾扶着半醺的我回屋,带着几分愤愤道:“宁甲速,你说他们是不是把咱家当馆子了?”
“当就当吧……”我晃晃悠悠地迈着步子,“先前和亲王能帮皇阿玛出手教训讷亲,杀鸡儆猴,他在皇阿玛跟前说话不会不管用。我们,也别得罪人家……”
色布腾眉心动了动,扶着我跨过门槛,走到榻边坐下。
我喝的有些昏昏沉沉,倒头便要睡下。炕下本就燃着炭火,屋里暖洋洋的,加上喝酒烧心,我觉得身上有些发烫,将中衣扣子一路解到胸前,又将领口往下拉了拉,露出锁骨,才觉得凉快些。
却见色布腾盯着我,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眼里仿佛燃起了两团□□。
“还有不到小半个月了……”色布腾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个遍,伸手抚着我的锁骨,“应该无妨了吧?何况你癸水刚走,想来应该不会……”
饿狼果然是饿狼。我叹了口气,想来他日日抱着温香软玉睡觉,近在眼前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快憋坏了。
我轻轻点了点头。
—脖子以下—
他满身大汗淋漓,而我也被折腾得香汗连连,感觉浑身都在发烫,我低头望去,胸前的皮肤已经有些发红。黏腻的汗水打湿了被子,他道一句“好热”,便要掀了那碍事的被子。
“别……”
我伸手扯住了被子。
那是我最后的一层遮羞布,掩盖着完颜守绪和他曾经恨之入骨的拖雷荒唐缠绵的事实。嫁与他这一年多来,我努力不让自己再去想那些前尘往事,以为披着一层联姻公主的皮,便能说服自己,一切皆是为了大清,没什么好委屈的。
可我心底又何尝不是——
想爱不敢爱,想恨不能恨。
拖雷,你说我的心不是石头,总会被捂暖的……是啊,我的心又不是石头,我也有爱恨,并非一句为国联姻便能彻底忘却的。
我想,或许我是个懦弱的人吧。我说过要放下爱恨,心底却实难为之,便只有自欺欺人,不去掀开那层遮羞布。
只要看不见,我便可以戴上面具,理所当然地告诉自己,我是公主,这一身皆属于大清,无论要我为了大清做什么,我都可以无爱无恨地去做。
所以我嫁给了你,做牵着满蒙联姻的那根线。我同你之间,或许是盟友,又或许是暗戳戳的敌人,但唯独不可能是夫妻。或许你不能理解,因为你是曾经的胜利者,又何尝能看到我心中的的痛。
别让我看见,别让我想起,或许我便能说服自己,不念了。
……
孝贤皇后丧期结束后,萧条了大半年的街头巷尾开始日渐恢复生气。
而我的那位好邻居弘昼,又张罗起了自己的活丧事。美名其曰:“我要看看,我死后这些子孙们是怎么给我办丧事的。”
是吗?
那你倒是解释一下,这份子钱为什么只多不少啊?
此番已经不是弘昼第一次给自己活出丧了。他在皇亲国戚中居首,他的场子,谁都不敢不捧,每回份子钱都数到手软。
我和色布腾在和亲王府吃着席,心疼着白花花的银子,弘昼——逝者本人——一身寿衣,高高兴兴地一掀棺材板踏出来,绕着流水席走一圈,“诸位慢慢吃啊,后头还有好菜呢。”
我摇了摇头。这么荒唐的事,也得亏他能想得出来。
“阿姊,你说我阿玛他怎么一天到晚就这么不务正业。”
明贞也参加了弘昼的“葬礼”,无奈地向我吐槽道,“给自己办活丧事,我都嫌他丢脸。”
明贞单纯,想来还不能理解弘昼行为背后的生存之道。这天家何来半分手足之情,弘昼之所以能风风光光大半辈子,正因为他这大半辈子就干了两件事:前半生在给皇帝吹彩虹屁,后半生在不务正业。
正因为他太荒唐,荒唐到皇帝不觉得他有任何威胁,便也就放任他了。当年我阿玛未做天子时,又何尝不是如此?成日里做个食客,做个游者,才能在章宗皇帝和卫绍王的手下滋滋润润地活着。
不过,他倒是提醒了我。
虽然做不出给自己办活丧事这样离谱的事,但……我偶尔也可以“不务正业”一把。
“阿黛,去打听打听京城里的蒙古福晋们,就说……我毕竟是科尔沁的新妇,先前因着有了身孕,又逢孝贤皇后丧期,没能到诸位府上走动。如今,想同各位一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