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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见 ...

  •   沈书偃遇到青迟之前,天界也发生过一次动荡大乱。
      那次也是除魔,除的是只叫溟华的火系应龙。
      溟华的五官生得有种雌雄莫辨的浓丽美艳,有一头火红色的发,双耳的耳骨上戴着小巧闪耀的红色宝石,喜穿西域深紫色的百鸟衣,衣上绣着鸟纹与龙纹为主体纹样,盘踞大面积衣身部分,而鱼纹和蝴蝶纹样为次要纹样,于后背和衣袖处,少数分布于长短层次不同的飘带处,有蝴蝶纹样,蝴蝶翅膀边缘线或为花瓣形。
      在溟华的腰间总佩戴着各种形状独特的银坠子,上面镶嵌着红色的珠玉,将腰身修衬得当,两条手臂也总是露在外面,戴着红色显眼的臂环,手腕和手指上也戴有银戒指,上面镶嵌着大小不同的红玉珠,脖间也是花丝镶嵌的红色璎珞,半遮住脖颈上符文般的黑色图腾。
      性格也热烈奔放,走到哪里都洋洋洒洒,影子没到,丁零当啷的声音就先传到。
      这也有个不好的影响,溟华一出现,附近的邪祟就闻风丧胆的跑了,之后溟华为了跟着一起抓邪祟,才不得已勉强摘掉那身有辨识度的行头。
      溟华本性不坏,只是玩心和野心都过了头,终为了修炼而行差踏错,坠入魔道。
      尚未入魔时,溟华拉着沈书偃去市井喧嚣的集市凑热闹,走路张望溜达的模样得像山中美艳的妖孽,来人间掬一捧繁华。
      集市上有个小摊的生意很不错,贩卖的是细麻绳编织的腕绳,腕绳上或坠着动物的牙齿,或坠着亮晶晶的石子。
      发光的东西就算放在那里也能吸引视线,何况是天生就喜欢奇光异彩的龙族。
      海里的奇珍贝壳比这些好看多了的都有,溟华还是很感兴趣地问沈书偃:“小书偃,这绳子有什么用?我看别人都戴在手上的。”
      溟华的个子比沈书偃高,因沈书偃是陵元的师弟,第一次见面就叫沈书偃小师弟,被沈书偃纠正好几次后,又变成了小书偃,并且说已经叫习惯改不过来。
      沈书偃若是不回话,溟华能喋喋不休地问一路,因此有问必答:“用来辟邪和保平安用的。”
      狼是凶猛顽强的动物,同时也是坚强勇敢的象征,人们常用狼牙辟邪,然而这小摊上真正的狼牙可能也没几颗,都是以次充好,不过编织上还是花了番心思的。
      先不论灵不灵验,大多也是图个祥兆寓意。
      “我给城无买一根,再给你也买一根吧?”溟华好像还挺喜欢这些小玩意。
      “我不用,你想给师兄买就买。”凡人求神,求佛,求仙,都是求一个庇佑,而沈书偃本就是仙,遇到邪祟也是顺手收拾了的事,也鲜少会有不长眼的邪祟在眼前晃悠,他对这些东西无动于衷。
      “我忽然有个更好的办法。”溟华忽然笑得很得意,“我看这也有红色的绳子,等我回去用头发编两根,你和城无都戴在手上,不管走到哪我都能找到,遇到危险的话,我就飞过去救你们。”
      “你顾好自己就可以了。”沈书偃当时也只是听听,溟华有时就是心血来潮。
      第二次去人间正好碰到雨天,他们在渡口边喝碗粥的空档,听见有百姓大喊着山洪。
      “管还是……”不管两个字还没问出来,溟华就看到陵元先冲进了雨幕,接着沈书偃也紧跟其后。
      石头和泥土大片地顺着山体滑落,山下还有个村庄,天灾根本不是蝼蚁般的普通百姓能抵挡得了的,陵元和沈书偃联手撑起了一片保护罩,行为举止间是不约而同的和谐。
      溟华也跟着去帮了忙,等山洪过了,陵元抹去了凡人的记忆。
      能救则救,但也不违背天道,该在这场山洪中去世的生命,就诵往生咒。
      “我说你们做仙的也是没意思,那么多规矩,你看刚才那个小孩,父母都死了,救了做什么?看着惨兮兮的,不如一起死了,来世说不定又能投胎成一家子。”
      沈书偃和陵元都没说话,溟华认为自己分析得也有些道理,又接着道:“还有那老丈,半条腿都马上要踏进棺材中,你们又救了,他看着也像无儿无女的,还不如死了解脱,活个几年也是遭罪。”
      溟华的一通歪理说下来,大部分都是死了痛快的凡人,不值得救还弄湿了衣服,“我特别好奇,你们是以什么原则救人,又是以什么原则不救的呢?”
      “凡人阳寿未尽,皆有定数,勿要胡言乱语。”陵元沉着地驳了一声。
      “定数不就更不用多管闲事?”只要是有争论的地方,溟华从不认输,沈书自觉地回避走远。
      世有一物降一物之说,陵元的性子分明和溟华八竿子打不着,又奇妙的交集千年。
      刚被山洪侵袭过的山庄,已经是面目全非,众生百态。
      河流不再清澈,折断的树木露出残缺的棕色年轮,沈书偃飞升成仙后,见多了景山丰盈,向来很喜欢这些草木。
      陵元曾说,沈书偃是最有可能成佛的仙,这句话里带着期许和殷切,分量也很重。
      沈书偃听后并无那种被看好而再次突破境界的念头,反而只想驻足歇息。
      仙大多是大彻大悟而道成,陵元成仙以前,收过百只邪祟,积满功德。
      沈书偃走着师门教诲出来的路,也是通过除邪祟还有自身勤奋修炼,并非福至心灵大彻大悟的那类。
      “哈,小书偃!”溟元悄悄走近,拍了下沈书偃的肩膀,还想吓一吓他,没能成。
      “我看就算再过个几百年,师兄都说不过你。”沈书偃毫不意外,毕竟溟华没理也要占三分。
      “这是命中注定。”溟华笑得更灿烂,一伸手,掌心中化出了两根红色的绳,正是在人间摊贩那里看到的那种腕绳,编织里透着股草率的认真,用应龙火红的发,上面坠着特意穿孔的龙麟。
      “这个呢,是给你的。”
      “还真的编了?不过我用不上。”
      “你和城无都不收。”
      “你主要也是给师兄准备的。”
      “好吧,我是喜欢城无,但是小书偃也很重要的。”
      溟华不再勉强,直接把那根腕绳戴到已经戴了一根腕绳的右手腕上。
      他们在村庄并未逗留太久,也各有各的事情要做,自山庄的碎石路边道别后,沈书偃就回了天界继续潜心修炼,这一别很久,他连与陵元的会面都少,也再没见过溟华。
      平静空白六百余年,有朝仙家斗志昂扬的要替天行道,皆因溟华一念入魔。
      荒烟漫草的西漠燃起不灭的烈烈地火,转瞬间化为赤地千里,火星四溅里生灵涂炭,怨气冲天。
      沈书偃匆忙地同众仙家一起前往西漠,仙家们大义凛然说了许多,沈书偃只听清其中抑扬顿挫的一句,“魔龙贪婪善妒,夺生灵修为,引不灭地火,实乃罪大恶极。”
      溟华与六百年前有所不同,他不再挂着那种魅力四射的笑容,掌心跳跃的火舌燃着丝丝黑色魔息,语调里是孤注一掷的邪佞,“真好啊,都到齐了。”
      别的仙家溟华走得不近,熟悉些的就一个陵元,一个沈书偃。
      此场合已无时间叙旧,陵元是背对着沈书偃的,看不见表情,只有背影笔直。
      打起来后,若不是溟华怒吼的龙吟,沈书偃还会觉得眼前都是玩笑,陵元出手得太快,碎丹阵于右手翻转中结印而成,手中金光大盛,如织罗密网般的从天而降,将溟华给困了个严实。
      碎丹阵,顾名思义就不是非同小可的阵法。
      陵元振振有词地念出咒法,溟华想冲破针眼,被白光灼落,火红色的头发烧焦了些,连着吐出两口血,他的身上涌出大量黑雾,双手捂住头,似乎非常痛苦。
      “师兄等等!”沈书偃用岁何拦住,想请陵元网开一面。
      陵元以琴弦振开岁何,“他入了魔,已犯下滔天大罪。”
      “还可以补救,让天帝定夺。”
      “天帝的命令就是除魔。”
      “可是溟华喜欢你。”
      “住口!”陵元的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所求之道岂能容魔物玷污!”
      这字眼太过于绝情,沈书偃下意识地看向溟华,溟华化出龙形,吐出一口红黑相间的火焰,将碎丹阵烧出一个窟窿。
      众仙家这时也不再袖手旁观,齐心协力地将灵力往碎丹阵上压。
      最后,陵元耗费半生的修为强加了道封印,溟华绚丽染血的衣角焚烧出窟窿,在烈风中颓败如凋零的花瓣,不可逆地随着魔息在封印中片片魂飞魄散……
      那是沈书偃第一次感觉到,陵元修的才是大道无情。
      公正无私,冰冷固执。
      地火渐次熄灭,溟华弥留的地方只剩新鲜刺目的血。
      西漠以天地为枯冢埋葬了一条龙。
      一条原本不那么容易陨灭的,赤色的龙。
      想起三百万前的旧事,沈书偃一拂衣袖,那根红色头发就浮在陵元的眼前:“师兄不去查么?”
      他们都知道这根头发代表着谁。
      “若真的是他,就让他灰飞烟灭。”陵元如是回答。
      魂飞魄散,灰飞烟灭,再死一次。
      陵元说得出就做得出,这就是陵元,果断,正派,冷漠。
      “我知道了。”沈书偃与陵元的想法相悖,强说也说不到一起,隔阂越来越深,他本不想多说,还是提醒了句,“ 师兄处事总有道理,但我希望这次能对青迟放下成见。”
      “业障不破,你如何——”
      “余事未了,师兄不必远送。”
      “祇虚。”
      陵元这声对着的已是空气了,他望向沈书偃来时的小径,伸出手,那根红色头发就落在了掌心里。
      但红发也只停留了一刹,很快就被灵力化去,如同从未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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