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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丁斯年看着那双低跟黑靴一点点地靠近他,素色的鞋尖还落上了几片尚未来得及融化的雪。许弥的身上很香,是小众的茉莉花香水味,很淡雅,很好闻。这样的气味兀地出现在酒吧中,让本来已经习惯烟酒臭气的丁斯年对此时的自己产生几分厌烦与恶心。
      “老板,我想……买下这个人。”因为紧张加上刚到异国他乡没有多久,许弥用着还不太熟练的日国话与老板交流,她虽用的是敬语,但语气中多了些不留余地的刚直架势,说出“买”这个动词时是犹豫了的,只因当时情境,她不得已“入乡随俗”。
      许弥的五官属于小而精巧,她绝对不是大众审美上的美女,鼻梁也并不挺,眼睛也并不大,又没有宽而大的双眼皮,如果真算起来,她应该是属于内双的女生,但是这些搭配在一起却很舒服,有一种模特般的高级感。
      生怕事情闹大引来警察不好收场的老板从刚才三个公子哥打丁斯年的时候就一直观察着这边,若不是许弥来,老板正准备要撸起袖子上前制止,再不济三个人连带着丁斯年一起轰出店,他才不想招来麻烦。
      好在许弥来了。这个看着也就20出头的姑娘。
      “你是中国人?”老板问。
      许弥的下巴往围巾里缩了缩,她显然是有些害怕的,借着点头的机会,她垂下来的两只手插兜,在口袋里攥成了个拳头,顺势用指甲掐了掐自己的手心,想借此为自己长些胆子。
      见状,老板直接用蹩脚的中文继续追问道:“你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吗?”
      小姑娘摇了摇头。
      因为实在涉及一些行话,老板怕许弥不理解,所以直接叫混血儿帮忙解释:“基础价,800R币一小时,如果买主预约的时间重合就要抬价,价高者得。”他上下打量了一眼许弥的穿着,除了后者穿在最外面的那件浅棕色大衣勉强够了四位数,其他的在他的眼睛里是宁可扔掉都不会穿上身的程度。
      很奇怪的是,这些便宜货穿在许弥身上反倒超出了衣服本身的价值,与高档名牌并未有太大差距。尽管混血儿喜欢网红脸,但面对许弥,还是不禁多看了几眼。
      许弥润了润嗓,过度的恐慌让她喉咙发紧:“嗯,现在知道了。”她依然是用日国话说的:“我想买他12个小时,有人要跟我抢吗?”12个小时,这是许弥在大脑中快速计算出来最合适的数字。
      “当然!”那个米国人站出来,夹着腿一瘸一拐,尽显狼狈地走过来,他现在恨丁斯年恨的牙痒痒,毕竟后者方才差点让他断子绝孙。
      “这位小姐,我们买他的时候都已经抬到1000块钱一小时了,你这……”他撇着嘴又呲了下后槽牙,“不太合适吧。“
      “2000R币,可以折合成米元付给你们。”许弥咬着下唇,苍白的嘴唇上这才露出了些血色。
      两万四千块钱,许弥从来到日国开始一直到现在,打工加上生活费全都加起来也不过才攒了两万六,这已经是她的上限了。她本来想的是如果这些公子哥要继续加价的话,就只好缩短购买的时长。
      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子哥们没再抬价,而是一口应了。许弥也是过了好几天缓过神来才分析明白,这些公子哥毕竟都是来“玩”的,当时已经是手下败将的丁斯年对于他们而言就是残次品,花两万多买废物的12个小时说出去让傻子都瞧不起。而且当时的丁斯年也不能再被他们这么打下去了,许弥一来,正好能解这几个公子哥的围,还能让他们捡捡面子,这种时候他们当然愿意溜之大吉了。
      “好,”为首的米国人蹲在丁斯年的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后者,指尖直指丁斯年已经血肉模糊的鼻尖,眼睛瞪得溜圆,话到嘴边又拍了拍丁斯年被打过的脸颊,皮笑肉不笑道,“哥们,今天饶过你,下次再看见你,休怪我不客气。”
      “okay, fan-fucking-tastic.(真他妈棒)”声音闷在丁斯年的喉咙里,他的喉头上下攒动咽了口唾沫,还是能感觉到血腥味的存在,血沫子呛在嗓子里,丁斯年想咳嗽,但是面前就是那个刚刚买下他的姑娘。他的血会弄脏她的大衣,丁斯年极力的忍了下去,生生把脸都憋红了。
      丁斯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扶起来的,只记得那个姑娘轻声问了句他“你需不需去医院”,他的回答只是摇了摇头,接下来的几分钟,丁斯年完全是在肌肉的撕裂痛感中度过的。
      许弥给丁斯年披上了外套,又给他戴上卫衣的连体帽,遮住了后者多半张脸,,这才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他走出店门。
      丁斯年现在自己根本走不成直线,尽管身边是个姑娘,但他的肢体此时已然是不受控制的完全借力在许弥的身上行走。初次见面的两个人,丁斯年心里知道自己有多么失礼,还未等他开口婉拒,许弥先他一步:“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
      许弥的余光知道丁斯年在看她,她很紧张,却也得努力保持平静和淡定:“你真的没事吗?我还是建议你去医院看一下。”
      她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悦耳,像是一滴墨慢悠悠地点在宣纸上如花般均匀绽开,传进耳骨时的舒适又似魔法,让人很快的沉下心来。
      “不用,”丁斯年说,“我来这里,咳咳,很久了,鲁迅说过一句话,咳咳。”
      “什么?”
      “我本不能判断出自己是否骨折,咳咳,被,被打的次数多,多了,也就判断出来了。”丁斯年说完话,又是一阵猛烈的咳嗽,他的整个身体像是长满了利刺,每震一下就扎他一下,愈加愈烈。
      “你居然还能开玩笑。”许弥笑了笑。
      这是从见到许弥的第一眼开始,丁斯年第一次看见这个女孩子笑,她的眼睛会习惯性地眯成两个月牙,牙又白又齐,是很标准的礼仪笑容,最后又会不自觉的抿唇,很甜美。
      “不会耽误你吗?”丁斯年咳完之后,气息更浅了,“很晚了,你……”他又想咳嗽。
      “担心我不安全吗?”许弥问,她为了让他放心,边扶着丁斯年站在原地左右张望着来往车辆,边解释着,“我是跟一个日本朋友一起来的,她刚好开车了,稍微等一会,你可以坐她车回家。”
      丁斯年终于不再逞强,他现在非常想要睡觉,本就肿成核桃大小的两个眼睛现在火辣辣的胀疼,他点了点头,拖着脚走了两小步,毫不犹豫地靠在了一根电线杆子上,身上的长款棉服将丁斯年裹了个严实,卫衣帽沿压得很低,与额前的碎发混在了一起,他低着头,只有鼻尖在一身黑中露出一点淡粉色。
      丁斯年坐上车,他被车内的暖风烘烤的很舒服,为了尽可能少得占位置,他把自己蜷缩起来,倚靠着后座的车门,报了地址之后,便一动不动的睡着了。
      等丁斯年再浑浑噩噩地醒来,他已经坐在家里的小沙发上了。
      日国的屋子都不算大,像丁斯年住的这种单身公寓尤其多。丁斯年的家里很干净,干净到似乎有些诡异,就连桌子上最基本的餐巾纸和杯子也都不见踪影。
      许弥顾不上细看,因为时间太晚,她已经叫自己的日本朋友回家了。把受伤如此严重的丁斯年一个人放在家里她肯定不放心,哪怕是个陌生人,若丁斯年第二天因为伤势过重死了,许弥也会内疚一辈子,更何况这个人是……
      混沌之中,丁斯年感觉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只不过力气很小,一下子就能感觉出来是个女生的力量。
      他一个大男人倒是不在意这些,比起这一点,他倒是更在意许弥的反应。
      这个姑娘的举止太轻柔了,就好像许弥现在不是在为丁斯年处理伤口,而是优雅的艺术家在细心打磨一件雕刻工艺。
      “不用了,谢谢,我自己来吧。”丁斯年说。
      他在车上睡了一会,身体舒服了一点点,虽然也只是杯水车薪,但足以让他有说话的力气了:“外伤的药都在这组白色大抽屉的第一层里,可以帮我拿一下吗?”
      丁斯年的表达方式很奇怪,他强调了“外伤”,一般人都只会说“药都在某个地方”直接去翻找就好了,谁会专门把外伤的要单独放在一个地方呢,一个正常的年轻人日常应急也不需要一个大抽屉的药量啊。
      兴许是自己想多了。许弥心道。
      许弥拉开抽屉,这才发现,里面的白纱布、棉棒、棉花占了大半,剩下都是成盒买的消肿药、酒精、碘酒一类的药品,最靠里侧,还有好几摞已经拆开包装只剩下药板的止疼药,有几个空了的也没有扔。
      “再帮我拿两片药过来吧,谢谢。”丁斯年说。
      丁斯年整个人瘫在沙发上,歪着头,半仰式的微睁着眼注视着许弥的身影。
      她倒水、她拿剪刀、她问他卧室可不可以进、她从卧室里抱出被子给他盖上…
      直到她坐在沙发上,丁斯年才又合了眼。
      还好,他的秘密,她没发现。
      丁斯年最严重的是眼睛和肋骨上的淤紫,其他地方都是程度或大或小的淤青,所幸只有右手的手臂在倒地的过程中被某种锋利的东西划了个口子,伤口不太深,只流了表皮一点点血,已经结痂了。
      “你,能把衣服脱了吗?”许弥脸颊泛起红,睫毛微垂,轻轻扇动着。
      “嗯。”单一个字,却是从相见到现在丁斯年最乖的一句话。
      像只安静的小狗。
      丁斯年的手臂抬不起来,只能许弥帮他,刚开始动作,前者按住了后者的手,他现在的眼睛不好看,怕吓到女孩,所以侧了半张脸避开她,才道:“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许弥,须弥的弥。”
      “很少有姑娘名字里带弥字,”男人把头低得更深,“丁斯年。”
      “嗯。”她当然知道。
      许弥刚想继续,再次被丁斯年停住,后者又问:“你多大?”
      “22。”要不是眼前的丁斯年看起来太惨,许弥还以为这是某个相亲约会。
      “还是个小姑娘,”丁斯年又反问,“你觉得我多大?”
      不知是不是许弥的错觉,她总觉得丁斯年话里有几分调戏的味道。
      好像受伤的人是许弥一样,从始至终着急忙上忙下的也都是许弥,受害人丁斯年像个没事人,所谓脸上的伤不过是他捉弄家长的面具而已。许弥一直弯着腰,手腕就被丁斯年那么握着,她眉头蹙了蹙:“27。”
      “猜的挺准啊。”
      “嗯,你看着像。”许弥说。
      其实关于他的大部分,她很早就知道。
      信息调查完,丁斯年也不僵着许弥,任由她脱掉自己的上衣。丁斯年的身材很好,许弥不经意间瞥到的第一眼就已然让她耳尖发热。
      他瘦,所以身上的肉非常紧实,因为长期当散打陪练的缘故,所以腹肌和手臂的线条很清晰流畅。许弥不喜欢很夸张的肌肉男,反倒是像丁斯年这种哪里都有一点,恰到好处的正得她心。
      她从没谈过恋爱,在碰到丁斯年之前与男生最近距离接触的一次就是小学春游男女生要结伴拉手走路,像现在这个场面,她也只有在梦里经历过。
      许弥不知道把自己的视线转向哪里才好,只能直勾勾的对丁斯年身侧的沙发扶手发呆,她现在手很凉,甚至起了一层薄汗,好在这一切都被冷敷用的毛巾掩盖了过去。
      一切结束,丁斯年又对许弥说了句“谢谢”。
      许弥摇了摇头,她觉得自己再留下去也不合适了,便起身要走,被丁斯年叫住。后者盯着她卷曲的浅棕色长发,喃喃:“你买了我12个小时,用完再走,行吗?”
      这次一定不是许弥的错觉,她一直心思很细,从他的话语里,她清楚地听见了一种名为“乞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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