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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十四章 过去永远不会死 第六节 我累了,不 ...

  •   7月9日
      “你留我吗?”
      “什么意思?我怎么留你?”
      “让我留在学校。”
      “我说了也不管用啊。”
      “我说了管用。你要是留我,我就不走了。你想留我吗?”
      “你什么时候走啊?”
      ——
      我正式去订单班的公司报到的日子是在7月20号,暑假的放假时间是7月13号开始,10号就能考完全部的期末考,就可以随时回家了。
      这将近的日期,每近一天都让我更加纠结。到了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终于按捺不住性子,问了沈韵璇是否愿意留下我。
      其实我本不因为她而纠结,订单班刚刚开始报名的时候,我有想到她。但还是直接选择了不理会自己的情感,因为我知道自己于她而言无关痛痒。这样我所纠结的就只剩下了没写完的小说,但又想或许可以利用休息时间去写,所以直接报了名。可越是濒临分别,却发现越是放不下对她的执念。
      事实也果然如我所料,她说东道西的不予以回答。
      第二天我考完了试,因为懒得收拾行李,而且总觉得和这学校少了个告别,所以决定转天早上早起,好好感受一下学校的清晨,到中午再回家。晚上我和沈韵璇聊起这安排,知道了她还有一门考试,也是要早起的,正好可以一起约早饭,作为最后的告别。
      转天吃过早饭,我送她到了系门口。本还纠结了一路,想要最后拥抱一下,可还是只说了再见,又挥了挥手。
      回到家,我想这剩下的九天,将可能是自己这一生最后的长假。我想好好地堕落一把,好好地在家混吃等死。
      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每天躺在床上,中午才起床。起来以后也就是玩玩游戏,看看电影。但这样的日子只过了两天,我就坚持不住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游戏一点兴趣都没有。看电影还好,但又没有什么好看的电影,有些电影又是需要会员才能看,我不愿花这个钱。所以我开始读书,后来又开始继续写小说,起床的时间也不再那么晚。
      尤其我的脑子开始受不了了。白天还好,外面有太阳照着,可以出去晒晒太阳,蚊子也不会冒着酷暑出来咬人,吹着电扇,在露台的躺椅上一躺就是半天,脑子里面的一切念想都蒸发在阳光里,分外轻松,然后再读读书,或者写写书,这样一个白天就过去了,所以我一直延续这样的白天。可一到了傍晚,太阳落到了房子的后面,蓝色变得发红发紫,白色变得昏暗发黄,蚊子也融入了空气中,我的念想也就都落了回来。要说这时的念想也还算安分,可等那落了的金黄换成了浅黄升回了空中,蓝色褪成了黑色现出了那闪着微光的,我的念想就不安分了起来。我不是想要把环境描写的浪漫,只是每天的那段时间的记忆就只有一片片不同的色彩,没有什么具体的东西,又或者说我的脑子完全进入到了回忆里,所以眼前这一切都像是隔了层毛玻璃。
      到了第三天夜里,我实在不想再去碰那手机了。我决定和妈妈一起去骑山地车。我刻意骑上了去富贵家的路,从她家门口经过。我有些不甘,我觉得这不甘就只是对过往的介怀,是最简单,最轻微的那种不甘。我也确实回到家就无所谓了,不再有不甘的感觉。
      第四天晚上,我不愿再去骑车,在家和妈妈商量要买辆什么样的汽车,在电脑上逛了好久。这将是我的第一辆汽车,也是我家的第一辆汽车,是为了我在外上班方便才要买的。我和我妈是一起考下的驾照,到现在已经四年了,而我爸则是根本没心思去考,他不认为有必要学车,总是表现出一副不屑的态度。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心太脏,我总认为他是死撑面子才故意要这样表现。因为在别人都买车的时候他没有能力买车,所以现在稍有些能力了,也不愿去碰车,更能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对车的向往,不然就是抽自己的脸,承认自己的无能了。
      再晚些时候,我还是在手机上找电影看,想看些刺激点的,所以筛选到了关于鳄鱼的灾难片。我想到自己直到现在还不知道“鳄鱼”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曾去百度查过“鳄鱼是什么意思?”但是一无所获。我想该再去查一查,然后查到了一部动画短片,叫做《浴室里的鳄鱼》。我看了一遍,总觉得似有所悟,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不过我并不觉得是自己没有那个理解能力。因为我在看这影片的时候并不专心,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和林芳慕的过往——我们一起去图书馆,我们一起去小路闲逛,我们走了太多的路,那么的幸福。
      ——
      7月14日晚看得到北斗七星的天气
      我爱你应该怎么说?会说我爱你的人是不是更显得可爱呢?或许只有与爱情相遇的时候,才会体会到只有诗歌才能表达这份狂热。还有那些暗恋时想而不得的惆怅,热恋中的款款深情,得又复失的痛苦,以及荷尔蒙褪去后的日常生活。只有恋爱过了的人才能写诗。
      我想写下一首诗——
      我说打扰了读书人,
      让那风造就的树荫下
      光样的蝴蝶在身上飞舞
      ——
      我写不下去了,我发现写诗果然是做不了假的。
      从那天第一次约会以后,就一直有不好的事情在腐蚀我对林芳慕的情感。不管是她对前男友的思恋,还是她的一些小毛病,还是我对她是否有过欺骗的怀疑……尤其我曾经欺骗她。这些都让我不能继续写下去,我不愿再写一首悲情的诗。
      我把那短片又看了一遍,觉得自己似乎懂得了些。本来这样的东西就是千人千面的,自己看出了什么,只要是自己醒悟出来的,那就是这电影要讲的——我觉得,那男主人公是个虚伪的骗子,而且懦弱得要死,也没有什么骨气。可是他却养着一株食人花,且娇生惯养。后来他穷了,食人花也愈发的衰弱。这就是一种讽刺,讽刺他就和那娇生惯养的花一样,没有一点真本事。后来他又穿上了鳄鱼的玩偶衣,这也是一种讽刺,鳄鱼可不是他那样性格的生物。但我不理解那女人。出去卖身,可是似乎却也不是以此为生,她好像只为了给鳄鱼买肉才会去卖身。她还总要吃安眠药来安睡,而且不愿别人知道自己在养鳄鱼。还有那鳄鱼,也已经没有了鳄鱼该有的样子,只是混吃等死,且不亦乐乎。还有那女人的假手指,还有那从粉笔画的洞里掉了下去的人。这些我都不能理解。我想那女人的人设可能是在讽刺这世上自卑的人,但我觉得这还不够,所以还是把这也归为了不理解的一类。最后,那男人看到鳄鱼后,选择逃跑。我想这就是芳慕管我叫鳄鱼的原因。因为芳慕觉得我有太多的秘密不愿告与人知了。鳄鱼是那女人的秘密,她说我就是条鳄鱼,就是指代我被太多的秘密充斥着,那男人的逃跑,就代表着——总拒绝吐露心声的人,最后就会被别人抛弃。
      我又好好想了想,思考自己的分析是不是正确;我想不出答案,但是我想这“秘密”至少一定是自己的过错。
      后来,我听《我真的受伤了》,听《消愁》……我想当初两个人都爱听这样伤感的歌,那时可能就已经注定结局伤感了。
      我懊恼,自言自语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如果你心里没有我,就不会给我发短信了吧,不会问我还有什么解释。我后来居然还一再怀疑!到底我就是个混蛋!不!我是条鳄鱼!我和你提及信任,到底只是我不自知的自欺欺人罢了!一次渣男,一辈子渣男!
      我听着哭着唱着,突然这眼泪让我想起曾在一家KTV里扎进林芳慕的怀中哭泣,还有“鳄鱼的眼泪”这个传说……我睡了。
      第五天晚上,我终于又去找沈韵璇聊天。
      “我测了一个测智力的,测得我脑袋疼。”
      “我低能。”
      “智力110,超越了75%的同龄人。虽然他说这是一般水平,但我觉得我就是天才。上面说,人的智力在二十岁的时候达到顶峰,二十岁以后就开始缓慢衰退。我觉得我要废了,我做完这题脑袋疼。”
      “我已经没有智力了,低能,退化得很快。”
      “真的啊,那以后你就跟我混吧,我保护你。我智商这么高,偷电瓶一定不会被抓。”
      沈韵璇许久没有回复,我也伤心了许久。后来闲得没事又做了一个测试。
      “我刚才测了一下,我有轻度抑郁。你可不要欺负我。”
      “那我就是自闭的孤儿。”
      “我照顾你啊,向我敞开心扉。”
      “新鲜劲儿两天就没了。”
      “瞒不过你。喜新——这才是人之大欲。”
      沈韵璇回复了一个“对勾”的符号。我决定从这以后再也不联系她。
      再晚些时候,我又给麦兜写了一封信。
      ——

      麦兜

      放假前有一天我见到了你两次,第一次是中午去上课的路上,本是在低头看手机,再抬起头就看到了你走在前面。第二次是在自习室,一踏进门就看到了你,你穿的不是中午那件衣服了。
      两次都没有去和你打招呼。至于原因,没能有一个明确的判断。
      不过,在自习室时我是有等待你起身的,等待一个离别时的互动。但读书入了神,再抬头你已经离开。
      想来那可能会是这一生最后一次见面了呢。
      我刚刚看到与你相识不久时我所做的一些闲文,当时的心境、语感、情调都是让我得意的,可现在我愈发找不到那种情感了。
      其实那段时间该说是昙花一现,再上一次她的开放要追溯到初中时期了。她能再现该是全数归功于你的。
      近来我的写作总是无感,言语的情感愈发乏味,心境也是愈发晦暗。所以我决心要找到使她长久屹立于我脑中的方法。我认为我喜欢那感觉,我也适合那感觉。
      其实在初中那次她凋零以后我就有想要复活她,至于为何没能成功,我已经没有印象。
      我想我的“没有印象”,或许可以说明我当时是不知不觉地就把她的凋零抛之脑后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凡事上心,但又三分钟热度。不见得是因为腻烦,即使是热爱非常的,也会有此情况,这可能就是我的渣男体质。
      不过幸得有你,我是从没有过你这样的朋友的。高雅却不孤傲,入俗但不流于俗。不要否认,就算你真的称不上我对你的评价,你也不该抹杀我这唯一认定可以将她长久屹立于脑中的道理。
      你还会让她再次绽放,我将把你奉为至宝,沐浴你的华光。

      陌

      ——
      第六天晚上,我和妈妈出去遛了一圈。每次我和妈妈出去散步其实都很害怕,害怕会遇到郭梓榆,我不敢面对她。所以我总会走到半路就要求返程,或者是一开始就提出极不可能遇到她的路线。
      这晚也是,我们一直在小路上遛,快要走上大多数人遛弯要走的路时,我就提出了返程。
      再晚些时候,半夜一点。我打开了家门,抽着烟,戴着耳机,听着音乐,往郭梓榆家走去。我一路上左右张望,虽是走了这许多年的路,却还是看到了些许不曾见过的景。
      我想起小时候曾在那盏路灯下砸卡,曾在那片房子附近藏迷猫,曾在那个门口被人骗说爸妈不要我了,然后在这条路上狂奔追爸妈的摩托。我想起去年年夜时也差不多是这时候,或许没到一点钟,又可能已经是两点多了,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手套,骑着山地车,变速器调到最重,一路疾驰,路灯还亮着,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所以连刹车都没有捏过。我说了十分钟内会到她家门口,我做到了,这吓到了她,也打动了她。
      今晚和那晚差不多,只是很暖和;街上还是空无一人,就连蚊子可能也是因为路上见不到了猎物,都跑去和飞蛾一起,围着路灯咋呼了。所以我可以特别安逸地听着歌走路,倾心地观察着景,尽情伤心地想着和郭梓榆的过往。
      我在郭梓榆家门口站定了一会儿,抽了一颗烟,然后往回走。
      当快走到家时,手机里正放到张震岳的《自由》。我本一直觉得这是首欢快的歌,可今晚却听出了不舍、不甘。可又颇觉释怀——总有一些时候,像是你晚归回家,那是一个恰好的点,整个镇店无人又静谧。你独自走在大街上,走在藏青色的夜幕和漆黑却又光亮的地皮间,走在时间的身体上,走在记忆的边缘,耳机里播放的音乐,因周遭的安静而格外深入骨髓,你觉得自己就像是唐,站在雨中曲里,耳边清晰的,像是天上流出的,你忘却了所有的烦恼和倦怠,在从未见过的寻常里,你想要起舞,你感受到了——自由。
      第七天晚上,我二姨父组织了一场饭局,是为他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妹,庆祝她被一所名牌大学录取,我们一家都去了。
      我和她坐在一起,我告诉她——到了那,能进个部门就进个部门,无谓喜不喜欢,只为了更快的了解和融入那个学校,因为很多路子虽是公开的但却不显眼,进入一个部门能让你很容易看到那些,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比那些没进部门的人知道的要多得多。再一个也是为了多交些朋友,各个系的,各个专业的,各种各样的其他部门的人。鱼龙混杂有时候不是坏事。但是要演!没必要交得多深,点到为止,跟他们加个好友,这样只要逛个QQ空间就能知道各种消息,总会有有用的。等到大一下半学期,或者是大二,你不感兴趣了,了解得也差不多了,就退出部门。因为在那上面费心一点好处都没有,白白让它耽搁了你去做其他事的时间。还有,找对象一定要有点脏心。男人都不是什么好鸟,别轻易地就去信任,给予一点信任的同时保持着巨大怀疑。当然,不要让他看出来你的怀疑,谈恋爱就像打仗,一定要让对方放松警惕,他才会显露真实的自己,等两个人好的时间长了,了解得深了,再交出真心,一点都不晚。另外,如果要出去玩的话,注意安全,身体是自己的。
      散了宴,我回到家打开电脑,继续研究着买辆什么车好,一直到十二点多的时候才上床,然后听歌到两点才睡着。
      第八天晚上我开始收拾走时要带的行李。因为第十天公司会派车到学校接,所以第九天就要启程去学校,今天就要收拾好行李。而之所以没在白天的时候收拾,只是因为我很懒,白天一整个上午都在躺椅上躺着睡觉,下午读了读书,但因为还是在躺椅上躺着,所以又睡着了好几次。其实本也可以转天早上再收拾,但一家人定好了去看车展,所以今天就要收拾好。一切都收拾好后,我也就早早地睡了。
      第九天晚上自然也是要早睡的,因为转天还要早起,上午九点公司的车就会到学校。不过这第九天的白天我却很忙碌。上午和一个同村的大爷,也是现在和我爸一起工作的,他开车带着我们去车展,在里面溜达了一圈直接就相中了一辆车,然后就去了4S店交定金。中午时到了学校,我们在学校外的餐馆吃了顿便饭,他们仨就直接回了家。等我进入宿舍,大概用了20分钟,铺好了床,又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之前留在学校没有带走的物件,就迫不及待离开了宿舍。
      虽说是急着出宿舍,但也没想好该去哪,只是知道现在学校没有什么人,我可以为所欲为,所以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去。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张望了许久,终于看到远处的长椅,想到了之前和林芳慕常坐在一号公寓的长椅上,所以往一号公寓的方向走去。到了地方,站在两排长椅中间,仔细地看着,细细地想着,想曾经都坐过哪几张长椅。我把曾一起坐过的长椅都坐了一遍,还用手去触摸那椅面上的纹理,尤其是我曾经仰头凝望月亮的那一张长椅,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坐的那一张,我坐在上面仰着头看了好久,不过这个季节只能看见繁茂的树叶。我想再看一看月亮,便站起来走到宽阔的地方,抬头仔细在天边寻找,却没能找到一点月亮的影子。
      我叹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看到操场,想起曾在晚上和她在这里散步,和她依偎在足球场上看模糊的星。
      第一次去找她也是在操场上,那天晚上她说我是不可能找到她的,还有第二次她也这么说,但两次都找到了她。隔着操场的铁丝网看了一会儿,转身继续走。走着,我闭上了眼,张开双臂,深深呼吸;我想要大哭一场,但是却笑了出来。我睁开眼猛地向前跑,就像第二次去找她的样子,就是在这条路上,当时我还想起了萧宇良,虽然那时已经分清了幼稚和单纯,却还是没能单纯的对待芳慕。
      我打算把那天走过的路都跑一遍,跑过行政楼,跑过机械系,我想一直跑到图书馆的小路上去,我想跑到那木椅处去。但是刚刚跑过机械系就停了下来,我想起这条路上不只有和林芳慕的回忆,我还和郭梓榆在这里走过,那次是她特意来找我的,那是她给我的惊喜。这里也有一张长椅,我走过去坐下,细抚它的纹理。这是我和郭梓榆曾坐过的,我只与她坐过。那天的太阳很足,恐怕和今天的太阳一样,只是当时的空气很冷而心很暖,现在则是空气很热,心却没有温度。我想起分手那天,烟虽然很快燃尽,但会留下一些东西在身体里;而那风,虽然刮得很猛,也刮了很久,却不会有任何东西留下,每一瞬间,都是陌生的风。
      抬头我看到了自动化系的螺旋楼梯,我跑过去,爬到顶,扶着栏杆看着远处,看那晚曾看过的景。我转过身,看芳慕曾经蹲着的那位置,那楚楚可怜的样子还依稀可见,那时她还是长发呢。我蹲到曾和她相对的位置,伸出手试着去抱她,然后自嘲了一句——这姿势还真难啊。
      我对着那位置的空气说了一声对不起,便毅然地转身下去,向图书馆的小路慢慢走去。我累了,不跑了,我怕会累出个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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