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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rack09 台北101不及你爱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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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追赶赶高高低低
深呼吸然后与你执手相随
甜蜜中不再畏高
可这样跟你荡来荡去无畏无惧
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
在高处凝望世界流动
失落之处仍然会笑着哭
人间的跌荡默默迎送
当生命似流连在摩天轮
幸福处随时吻到星空
惊栗之处仍能与你互拥
彷佛游戏之中忘掉轻重
--陈奕迅《幸福摩天轮》
主编得知阿言去了南丫岛,显得很兴奋,锃亮的脑门仿佛都含住笑。他让阿言拟一篇出游的专题,幸好她有足够的影像留住记忆,因为阿言的脑中,早已被宣臣各种各样的小动作塞得满档。
写好专题的那个下午,宣臣打来电话。
电话那头持续传来机场的喧扰,他的语气清晰可辨,"陈比熊,我回来了。"他显得轻松而自在。
手边的花果茶沁出清香,阿言的目光停留在一张热闹码头的照片上,听到他久违的声音,不由得微笑。
过了很久,她才反应过来,"等一下,你叫我什么?"
"陈比熊,很好听吧。"电话那头的男人沾沾自喜。
"我为什么要是比熊?"是白色的还是棕色的?陈靖言心想。
"因为比熊是固执的小可怜。"
"我不要当一只狗!"
宣臣不理会她的抗议,"要不要见面?"
恋爱中的女人是天底下最好糊弄的动物,阿言立马笑逐颜开,"好啊。"
"下班我去接你。"
阿言还没有来得及回应,便听见电话里传来路易莎的声音,虽然她没有听到她究竟说了些什么,单是想到那只母猴子的存在,她便偷偷撅起嘴来。
时间像是被一只大手扯住,每当阿言望一眼墙上的时钟,分针才会不情愿地挪过五分钟。就这样,好容易被她耗到五点。
阿言匆匆从座位上站起来,来到洗手间。喷一些舒缓喷雾,描上细细的眼线。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腮红,于是便伸手使劲拍打脸颊,直到拍出一抹病态的潮红。总好过一张惨白的脸。
五点半的时候,阿言准时站在写字楼的大堂里等待宣臣。
半个小时过去了,还不见他的身影。阿言生气地拨通他的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又过了半个小时,她已经翻看过三本杂志,宣臣还是没有来。她打了二十通电话给他,他一次也没有接。
七点十分的时候,阿言愤怒地从沙发里站起来。门口的安保在对面瞪了她将近两个小时,她要等的人恐怕不会出现。
她站起来,又坐下。好吧,再给他十分钟的时间,如果他仍旧不来,那么她再也不要理他。阿言赌气地想。
最后通牒时限即将过去的时候,写字楼的落地玻璃窗上映出一个颀长的人影。
阿言抓起皮包冲出去,跨到他面前。
"我像傻子一样坐在大堂等了你两个小时!你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给我!"
宣臣骑在一辆银白色单车上,头发全部暴躁地耸立。额上渗出汗珠,看起来很疲惫。
"对不起,我迟了。"
阿言的泪水不争气地留下来。"我当真像一只被遗弃的狗。"
宣臣噗嗤笑了出来,这样反而更加惹恼了阿言。以至于她来不及注意宣臣跨着的那辆银白色单车。
宣臣搂过她的肩安慰,他的身上有淡淡的汗味与大卫杜夫的冷水味道。
"我也没有想过,从郊区骑来会这么久。"
阿言停止流泪,抬起头来看他,"你从郊区骑车来?"
"嗯,这本来是送给你的礼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总是打不到车,唯一遇到的一辆,还不愿意载着单车驶这么远的路。没办法,我只好自己骑来了。"他耸一耸肩,露出无奈神色。
"天!你从郊区将车子骑过来!骑了多久?"阿言失色。
"我从两点出发。"
"五个小时!"阿言惊呼,"你竟然骑了五个小时。"她这时候才肯细细打量他眉眼中的倦意,后悔自己不应该胡乱发脾气。"很累了吧?怎么办……"
他在她脸上掐一把,"来看看,喜欢吗?"说着走下来,将车子推到阿言面前。
单车的座子是棕色猄皮质地,脚蹬是桃红色,车筐也是用桃红作底色,前面用棕色油彩画一张少女的脸。
"好漂亮。这样特别的车,你是从哪里买来的?"
"量贩,世上仅此一件。"
"为什么?"
"因为它是我的作品。"
"是你着色绘图的?"这竟然是他特意为了自己而创造。她还责备他来迟。
"这样,你便可以骑着它上班。"
恋爱中的人,如同踏上云霄飞车,低谷与高潮无非只是瞬间的事情。上一秒,阿言还赌誓再不要理他,这一秒却被他感动的无以复加。
一个会为自己骑上五个小时车子,只为将它送做一份礼物的男人,没想到他咫尺之间的赤诚竟是如此柔软。
阿言伸出手来,拭去他额上的汗珠。
"我们去哪里?"
"我好累……"他的口气像是在撒娇。
最终,他们推着单车回到阿言家里。幸而她住的地方离得并不算远。
她将车子停在书房,便系起围裙走进厨房。为心爱的男人做晚餐,恐怕是全天下女人都会感到温馨的事情。
他说过的,需要足够的爱,才会令女人精心挑选哪朵花开得正好,哪只番茄可以烹饪出美味的汤。
她对他的热忱,足矣温暖一席饭菜。
阿言并不擅于烹饪,过了许久只做出两份焗饭,奶油下面的西兰花蔫头耷脑,阿言捧着晚餐,也打不起精神来。
仔细想想,她从来都是吃速食,只有刚刚搬来的时候,安翊童送过她一套日式茶具,却没有使她从此潜心煎茶道,反倒开始热衷学做江户前寿司。买了完备的器具,却屡次不成功。最终,做寿司的兴趣仿佛不了了之。
阿言只是觉得,冷醋饭的味道,很像是她周而复始的生活。不是不好吃,只是吃久了胃里会酸酸的。所幸终于有一个人闯进来,在她紧缩的身体里撒下一把蜜糖。
宣臣却难得对她的烹饪感到满意,用叉子卷起烘焙过的起司,举得很高,然后猝不及防地向阿言甩过去,起司拉出蜘蛛丝一样的长线,挂在阿言头发上。
"喂!"阿言用手将起司扯下来,向宣臣丢过去,起司轻飘飘地僵持在空中,又轻飘飘地落在桌子上。"你究竟要不要吃饭。"
宣臣握住她打过来的手,将她搂在怀里,"陈比熊,你没良心。我为你骑了五个小时的车,你竟然打我。"
阿言明明想笑,却硬要绷起脸来。
他突然低头,在她面颊亲一下,她的心脏像是漏掉一个八拍。
再抬头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一张扑克脸,"好了陈比熊,快吃饭!"
这仿佛是阿言第一次肆无忌惮地看宣臣吃饭的样子。
上一次他带她去NEW ORDER,阿言坐在他对面,甚至忘记吃东西的时候还要喘气。宣臣没有注意到,她究竟吃得有多么狼狈。
阿言突然想起在金茂大厦下面的咖啡厅里,那只打结的意大利面,竟然真的牵引着他们两个人走到一起,并将他们绑在一起。
她突然笑起来,像一只偷腥的猫。宣臣吞下一勺焗饭,含糊不清地问,"陈比熊,你笑什么?"
"突然想到一个传说。"
"什么传说?"他用牙齿咬住勺子,好像很有兴趣。
"传说……"阿言嘴角荡出一抹窃喜,"吃到打结意面的人,会和她面前的异性厮守终生。"
宣臣瞪大了眼睛,勺子从嘴里掉出来,"天……你害惨我!"他做出懊恼的样子,"陈比熊,我没有想到你这样有心计……我这一辈子,是不是这样便完结?"
阿言顺手抽出面巾纸,团起来丢像他,又冲他翻一个白眼,然后低下头去搅拌自己的焗饭,不再搭理他。
"喂,比熊,你生气了?"宣臣伸出一只长手指,勾住阿言的下巴,迫得她抬起头来。
阿言别过去,不理会他。心里却在大笑。
"喂喂喂,"他敲她的脑袋,"你不说话,我就咬人了。"
"这岂不就是……"阿言避开他伸过来的手,"狗咬狗!"
"好哇,我今天便让你知道,什么叫狗咬狗。"
说着,扑过来搂住阿言,将头埋在她颈间,张口咬下去。
阿言吃痛,连连讨饶。
"我咬你也没有用,反正我已经毁在了你的手上。"宣臣撇嘴。
阿言抬手,不小心打到餐桌上的吊灯。那灯光来回飘荡,照在宣臣脸上斑斑驳驳。她突然伸出手来抚住他的脸,想象他一头愤怒的黑发终有一日斑白。那时的宣臣,也会是一个好看的老爷爷。
"陈比熊,你到底吃不吃饭?"
这天下午,阿言收到了宣臣撰写的四月份专栏。专栏的题目是,《听陈奕迅谈谈情,说说爱》。
阿言的心里闪过一丝惊喜,她都忘记问,那晚她留给她的唱片,究竟有没有被发现。
他瘦长的身体弯下来,从泥土里扯出一张唱片的样子,单是想起,便如此迷人。他抻出袖管掸落泥土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她写下的告白,又是否停下动作,冲着唱片封套上的人会心一笑。
相爱的两人,总是潜移默化地在对方身体里留下痕迹,好比一段衷爱的旋律,一根沐浴后遗留的发丝,只为了想叫对方分享那些心思,汹涌如潮的爱意。
他终于还是爱上了她的爱。连同爱里的甜言蜜语。
她突然想拨一通电话给安翊童。一个幸福的女人,足够大度到可以轻易原谅,她不再责备她的滥情。阿言好似明白了,一个渴望抓住两段爱情的女人,是值得被同情的。
"你在哪里?"
电话那端的安翊童压低声音,"我在电影院陪钟启坤看电影。"
钟启坤见她讲电话,伏过来问,"是谁?"
安翊童躲开他握住她的手,偏过头去继续说,"一部无聊的爱情片,我快要睡着。"
"我原本想邀你一起吃晚餐。"
"好啊,电影散场我去找你。"
"你不要陪他了吗?"
"我已陪他一整天。"
挂掉电话之后,阿言确定,安翊童已不再爱钟启坤,她甚至觉得同他一起看爱情电影是一件无趣的事情。
可怜的钟启坤,他认定的新娘,这样便移情爱上了别人。阿言惋惜地想到。
餐厅里略显吵闹。
一个喝扎啤的外国男人正在亲吻他的中国女友。
安翊童穿一件有细小立领的印度棉白衬衫,宽大的款式衬得她娇小可爱,却好似漫不经心。脚上的淡粉色芭蕾舞鞋上,其中一只蝴蝶结倔强地偏向一旁。
"你怎会摒弃了最爱的高跟鞋?"阿言问道。好友从来都是对服饰精心要求,足上的高跟鞋不会低过五厘米。
"偶尔也想放弃打扮,轻松地出门。"
"那只是因为对一同外出的对象失去激情而已。"
"我依旧爱他。"安翊童垂下睫毛,吮一口零卡路里的可乐。
"不要骗自己,你甚至不再愿为了钟启坤打扮。这样对他太不公平。"
安翊童突然捉过阿言的手指,放在自己的脸上。"你触到我的脸,便知我正在失去青春。我不想等眼角生出鱼尾纹,嘴唇皲裂淌血的时候,还佯装微笑地站在一个外科医生身边,听别人对我说'噢哟,你真是好福气!竟有一个医生男友。'我每日打扮,穿昂贵的衣服在身上,只是不想让医生的女朋友看起来丑陋而邋遢。"
安翊童突然湿了眼眶,"可是他不懂,他只会在朋友面前傻笑,叫我黄脸婆。我穿再美的衣服,在他眼里与手术室里的白色床单无异!我如何打扮又有什么意义?即使我将月亮摘下来挂在胸前,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阿言语塞,她从不曾去关注好朋友的苦楚。
"那么,罗喻会夸赞你的打扮?"
安翊童想到罗喻,语气竟不自觉缓和下来,"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同这样的人在一起,外表并不紧要。我穿古驰,他会觉得好看。我穿白衬衫,他亦觉得很美。早上起来,面对披头散发的我,他都会觉得我像仙子。"
"什么?"阿言感到震惊,她竟然与罗喻发展到这种境地。"那么……你准备与钟启坤分手吗?"
安翊童颓然捂住脸,"我不知道。即便没有爱情,面对他讨好的样子,我也难以启齿。"
"钟启坤待你那么好,我看了都会嫉妒。"
他们一起去郊区烧烤,他一定拣烤得最焦嫩的牛排给她吃,自己却吃下被烤糊的那一块。明明是一个医生,却为了她甘愿轻怠自己的身体。
每一次见面,她与安翊童眉飞色舞地聊天,他都会在身边默默牵过她的手。
医院里有多少护士甚至女病患虎视眈眈地望着钟医生,他总是笑说,"我有要好的女朋友。"安翊童却只因为他不赞许她的花衣裳而不再爱他。
再深厚的感情,都敌不过似水流年。
阿言并不仇恨罗喻,他是宣臣的朋友。她亦不再责怪安翊童,她是自己的朋友。那么,究竟是谁的错,打翻了钟启坤的一颗伤心。
阿言在马路上与安翊童分手,她望着好友远去的弱小而洁白的身影,心里很难过。她拨电话给宣臣。
"我想见你。"
"你在哪里?"宣臣问道。
"我去找你。"
宣臣在市区的公寓里等她,她一进门,便踢掉鞋子,扑进他怀里。
他揉着她细碎的刘海,问道,"怎么了我的小可怜?"
宣臣的怀抱有淡淡的沐浴乳的味道,向着阿言每一条神经袭来。她从未有一刻如此时这般眷恋他的怀抱不想放手。
如果有一天,这双手不再愿意揽住她的身体,这样好闻的气息弥留在另一个女人的鼻尖,那么她又当如何是好。他是她生命的执念,是一个关于爱的奇迹。
她轻轻踮起脚尖,亲吻宣臣的嘴。泪水滑进他们相触的肌理。
宣臣褪去她的胭脂色细纹的灰色线衣,右手流连于她深邃的锁骨。
阿言背后的连衣裙拉链被轻轻扯开,她伏在宣臣的肩头轻微喘息,他身上的味道竟有着薰衣草精油一般镇定心神的作用。
她的裙子跌落至脚踝,雪白的肌肤曝露在柔软而昏或的灯光下。宣臣捧住她的脸,她从他的双眸中看到爱。
这是爱人的直觉,她感受得到。
他拥着她退到卧室,这是阿言第一次造访,还来不及仔细将这里看遍。
他解开她的内衣,如果能够精心准备,她会穿一身更漂亮的黑色蕾丝内衣,而不是这样幼稚的花朵图案。
她用手死死捧住他的脸,汗水自他额上留下,她为他拂去。此时此刻,她仿佛一下子便飞升到了世界最高处,在1671英尺的高度俯瞰自己的身体在微笑。
他望着床单上的嫣红,感动地耸一耸鼻子。
"你会爱我很久吗?"好似在这样的时刻,全世界的女人都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宣臣凝视她,过了很久,轻轻点头。
这样的发问,不知是疑虑抑或慰藉。女人们大都不会去想,即便男人深情地讲出蜜语甜言,转身下床之后,亦有可能换上淡漠的面孔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