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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初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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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祀惊讶道:“炉|鼎还能贮存灵力?”
修士修行,靠吸纳天地或灵石中的灵气,再转换为灵力,这个过程往往需要很长时间。
且修士愈是修为等级越高,在灵力耗尽后,想重新吐纳恢复丹田内所有灵力的时间就越久。金丹、元婴往上甚至需要数个月的时间。
倘若一个像他父亲那样的金丹修士,能够在灵力耗尽后,立刻通过双|修来恢复全态,那岂不就相当于他们阴氏嫡系在短时间内拥有了两个金丹大能坐镇吗?
要知道,光是一个金丹修士,就已经能覆灭半个白虎城了。
更别提突破瓶颈……哪怕凡人炉|鼎的寿命只有不到百载,这百年的光景,也足够他父亲争抢机缘,往上界蹦一蹦了。
阴琮山勾嘴笑道:“这就是艳竹的可贵之处。”
阴琮山指着艳竹道:“我已解除了他的奴契,此人就只待家主的享用。”
一旁,艳竹低眉垂目,明明身负倒灌进去的筑基修为,却顺从得像一匹羔羊。
阴祀身体僵硬了一阵,陷入沉思,而后看了艳竹一眼,终于还是忍不住垂涎道:“我要先自己试试,明日再禀明我父。”
“自然,”阴琮山满意地说,“今晚,叔叔便将艳竹托付与你。”
当晚,明月高挂。
在如仙人居所的云雾阁楼之上,艳竹一脸媚色,眼尾含笑,款款迎合地将手臂搭在了阴祀的脖颈上。
阴祀猥|琐地在他身上抚摸,喜道:“想不到我一个炼气修士,有朝一日也能睡上筑基期的炉|鼎。你,当真有如此神效?”
“愿请公子一试。”
艳竹强压心头的激动,面上半分不显,假意逢迎上去。
他的奴契被解了!
倘若阴琮山没有说谎,他现在就是一个身负筑基修为的自由之身。
而他面对的,只不过是一个区区炼气修士。
艳竹心想,童宁已死,害死童宁的李鸨|母、艳尾、童礼等人均已身亡,他在卷云楼再无牵挂,只是无法新手杀了刘瑛,当真可惜——罢了,刘瑛教他武功,教他读书识字,晚点再杀他也罢。
想到这儿,艳竹运起灵力,孤注一掷地朝阴祀的命门上狠劈而下。
阴祀暴毙当场。
艳竹立刻遮掩阴祀尸身,偷走了阴祀的储物戒指,飞身出阁,向白虎城外狂奔而去。
他在卷云楼筹谋多年,早就洞悉了白虎城的街道格局,就为了这一朝出逃。
白虎城城门巍峨,一座参天耸立的白虎雕像赫然立于城门口。
艳竹虽有筑基期的灵力,却没学过御剑,一路靠轻功疾驰。
明月大如圆盘,艳竹遥遥一看,远处的月亮,竟然比近处的白虎石像还要宏伟,竟像是要把白虎从背后笼罩起来。
一路狂奔,狂风就拂过他的脸。
艳竹从来没跑得那么畅快过,天地之大,任他逃亡,那方寸的阁楼不再是囚禁他的囹圄。
阴琮山是金丹期修士,需坐镇卷云楼,轻易不得出白虎城。
只要逃出这里,只要他出了白虎城的地界,来追他的人,便只剩筑基及以下。他虽没学过法诀剑式,但武艺精湛,未尝不能逃得过那些人。
自由就近在眼前。
可是——
哪里不对?
艳竹疾驰着,总感觉现下奔亡的这一幕似曾相识,就像是已经发生过一样。
他想起阴琮山,想起阴祀脖颈上插着的带血的玉簪,那是童宁的玉簪,想起李鸨|母、艳尾、童礼,还有谁?
哦,还有童宁留给他的那条黄狗。
那条狗,他从九岁养到二十一岁,过了十二年,大黄狗居然还活着,算得上是条老狗了。
黄狗?他以前养过一条这样的狗吗?
哪个以前?
艳竹骤然心神大震,而后恍然大悟,仰头一笑。
“哈哈哈!好啊!好一个千溪源幻境!”艳竹霎时停下脚步,立在了白虎城的白虎石像的老虎头上,嘲讽道,“只可惜,幻境就是幻境。光是杀了阴祀哪里值当?我可没那么心软。”
现实里,他趁阴祀还活着,断了他的手脚,酷刑逼问出功法的下落,又生生剖开了阴祀的丹田,取出了那本纵横,而后才带着阴祀的储物戒指逃之夭夭。
后来,才有了艳竹伪造功法,将假功法带戒指抛下迷惑追兵,金蝉脱壳,逃出生天的事。
“果然,外头的幻境,可比阴琮山一个人灌出来的有意思多了。”
伏彦殊脚下一蹬,转瞬间,朝着卷云楼的方向折返。
一路飞檐走壁,伏彦殊一路看向白虎城全貌。
幻境里的白虎城,华灯璀璨,碧瓦朱檐,人流如织。这里头,不知多少恩怨仇恨,多少纸醉金迷。
伏彦殊睥睨着地上的众生,喃喃道:“我还会回来的。”
那些拿脏手碰过他的——刘瑛、阴祀、阴琮山,还有阴琮山送他上|床去讨好的白虎城那些傲慢不逊的世家,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我发誓。”
幻境微凉的风,带走了他的话。
人活一口气。他是贱透了,是烂极了,是吃尽了苦。为杀轻贱他之人,为不再受苦,就凭这一口气,有朝一日,他亦要登上云霄。
这一口气,是所谓道心,是所谓逆天而行。
·
“汪!汪!汪!”
伏憨憨作人身活了十七载,作狗身活了十二载零二个月。
他已年迈,黄毛斑白,牙掉了两颗。
艳竹后来得楼主宠爱,分得了独自的小院儿,便将阿黄的窝摆在院门处,让阿黄看家。
见伏憨憨四足并用,高高兴兴地来抱他的大腿,伏彦殊俯视他,无可奈何地喊了声:“傻狗。”
伏憨憨歪歪狗头:“汪?”
伏彦殊嗤笑一声,嘲讽道:“你还真想一辈子当狗?”
伏憨憨心头一喜:“汪汪!”公子认出我来了?
然而,还没等伏憨憨撒欢,伏彦殊已经运起灵力,一巴掌拍在了伏憨憨的天灵盖上。
“轰——”黄狗应声被碾成粉碎的一滩肉泥。
“至阴体除噩破魔,入绝境不死。想要脱离幻境,便只有在幻境里身死这一条出路。”
“然而,我自己能这么活,却不知你该怎么走。既你是因奴契被我牵连着一道进来的,料想破除幻境的方法应与我相同。”
伏彦殊蹲下,抓了把肉泥道:“倘若不同,你便只好自认倒霉了,憨憨。”
说罢,伏彦殊闭眼,用仅剩的灵力,朝胸脯一拍,断了自己的心脉。
·
现世,千溪源。
迷雾中有一处泉眼,流水潺潺。
细看,一壮一瘦,两个男人昏倒在泉眼边。
壮的像头熊,皮肤黝黑呈小麦色,胸板厚实,大腿粗壮,肌肉鼓囊,将棉布做的衣裳绷得颇为合身。男人面容俊朗,浓眉大眼高鼻梁,就是一头黑发如茅草般乱糟糟。
瘦的,容貌脱俗,沉眠时便已令人难以忘怀。他一睁眼,便为这具皮囊注入了灵魂,通身带上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气质。
伏彦殊缓缓起身,活动了一番手脚,又内视己身,仍是内功深厚,状态良好。
他轻轻抬腿,跨过脚下熊一样壮的伏憨憨,目视泉眼。
“所谓凡人亦有机缘……”伏彦殊看向泉眼中悬浮的东西,踢了一脚伏憨憨。
“汪……”憨憨从梦中惊醒,吓得手脚着地,四处嗅味道。
他嗅到了伏彦殊的腿,一股莫名的清香。
“汪汪?”公子!
伏憨憨这才发觉自己恢复的人身,也没来得及双脚直立站起来,连忙用双臂抱住了伏彦殊的大腿。
他这身量,伏彦殊被猛一扑逼得后退半步。
“汪汪汪汪汪。”
此时伏彦殊静静地注视抱他的人,说:“说人话。”
伏憨憨磕巴了好一阵,才真挚地笑道:“师父记起我来了,真好。”
他是发自内心地为重回现世而高兴,想到公子幼时那些事,又不由百感交集。
“你还想抱多久?当狗当习惯了是吧?” 伏憨憨在幻境里陪了他十二年,还数次救他于水火,伏彦殊说不感动是假的。
此时,面对伏憨憨的亲昵,伏彦殊并没有下重手,只是不悦地拧眉,单根手指轻轻戳着伏憨憨的脑门把人推开,道:“去,泉眼,将那样发光的东西取回来。”
“是,师父。”憨憨面上洋溢着失而复得的笑容,纵身跳进泉水里,一个扑腾,取到了泉水表面的盒子。
他从前住山里的时候,常爱下水捕鱼,水性是很好的,此时带着盒子再一扑腾,又上了岸,返回到伏彦殊身边。
或许真的是憨憨在幻境里当了太多年的狗,伏彦殊低头瞧见伏憨憨仰头望他的眼,那双眼单纯又真挚,映着伏彦殊的面孔,像是满心满眼都是他。
一时,伏彦殊接过盒子,看着浑身湿漉漉的伏憨憨,无奈道:“你的身法呢?为什么不用轻功?”
伏憨憨恍然,挠了挠头,道:“忘了。”
事实上,憨憨现在特别想双手着地,手脚并用地走路,能忍住像人一样直立地站在公子面前,他已经废了很大力气了。
“罢了,待修为再高些,你直接重练身法,学御剑飞行吧。”伏彦殊一边如此道,一边谨慎地瞧了瞧盒子的外观,缓缓将扣锁揭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枚朴实无华的玉玦。
满者为环,缺者为玦。
伏憨憨好奇地打量这个缺了个口子的玉环,问:“这是什么呀?”
“玉玦,”伏彦殊眉头紧锁道,“上等的功法,常以灵力刻文字于玉玦中,如此则万年不朽。”
“哦哦,那要怎么看到那些字呢?”伏憨憨问。
伏彦殊沉声道:“要读玉玦中所记载的文字,需得将玉玦贴在额头,再注入灵力。”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
伏彦殊从白虎城逃出后,身上的灵力早已耗光。
仅凭肌肤接触所灌进身体的外来灵力,全任由灌灵力的修士所操控。
就好比伏憨憨修炼到炼气三级,通过掌心贴在伏彦殊后背输送灵力的方式,将伏彦殊脸上和身体里的淤毒清除。
那些疗伤的灵力,是伏憨憨操控的灵力,哪怕输进伏彦殊身体里,伏彦殊也束手无策。
伏彦殊没法用这种灵力来读取玉玦。
如此,他想要拥有自己能操控的灵力,便只能,凭借炉|鼎的体质,与人双|修。就好像艳竹当初被阴琮山灌到筑基初阶那样。
但眼前的这个——
伏憨憨看着一脸沉思的公子,满脸困惑道:“有什么问题吗?师父。”
伏彦殊叹了一口气:“如果可以,我真不想以这种方式利用你。”
说罢,伏憨憨猝不及防,迎来了一个深吻。
男人就在话音落的那一刻,伸出手臂,一只手的手掌以不容反抗的姿态包裹住伏憨憨的后脑勺,扣住他的脑袋,另一只手,大拇指和食指弯曲,掐上伏憨憨的下巴,将伏憨憨的下颚抬高。
紧接着,男人低头,吻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