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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见 万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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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记得那个烟霞漫天、流金铄石的五月,如果你记得吹过傍晚低矮灌木丛、曾在你耳畔低语的一阵风,如果你记得铺满你我加州迷梦的日落大道,如果你记得被雨淋湿再也不能点燃的万宝路香烟,如果你记得3090年万人空巷的演唱会……
那你一定不曾忘记我。
我叫荀风,刚满十八周岁的荀风。
是离与你相识还有一小时零八秒的荀风。
军人酒吧一如既往的烟雾缭绕,熏得人眼红。有三五个人拉着手风琴、吹着长笛给老兵们当伴奏,就连少了一条腿一只眼的老莫奇都唱了首军歌。还冒着白色浪花的啤酒成打成打地被端上桌,牛饮的水手跟士兵们勾肩搭背地凑着热闹。当晚最受欢迎的即兴节目还属几个姑娘跳的踢踏舞,覆着黑丝的小腿就算踢到男人们脸上,也绝没有人会多说半句,争着要这些美女签名的人倒是不少。
我正被半生不熟的战友介绍给另一支队伍的几个军人。很显然沉默寡言在这种环境里是并不讨喜的,所以在他们对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兵失去新鲜感之后,我就可以安心地缩在角落当个透明人了。
从纷乱的喧嚣之中,思绪逐渐飘远的我也听到了几句议论你的话语。“西区的男巫赛博·莉莉”,我听到他们这样叫你,然后是恶毒的辱骂和辛辣的讽刺——“摇滚歌星嘛……那些搞乐队的总是不干不净”;或者是来自坚定不移的教徒最为真诚的诅咒——“信仰缺失的肮脏的人是不配活在这个年代的。”
听够了陌生人的流言蜚语,听够了奇怪的恶意,我到吧台去点了一杯伏特加,还要了一根吸管。就这样像婴儿吮吸奶水一样,缓慢地、一点点吸完了一整杯。大概花了四十分钟。
喧闹的背景音乐带给我的只有无聊与焦虑,当我发觉自己吸食时谦卑得像个获得施舍的乞丐时,那仿佛滑滑梯的小孩一样的酒水,早已一滴接着一滴,顺着喉管欢快地滑到胃里。
我用手指碾死了十只停在棕红色吧台上的小虫,又去隔壁的甜食店打包了一只覆盆子酱口味的甜甜圈,像所有受不了酒吧环境的人一样,溜着波光粼粼的昼夜湖边,漫无目的地乱逛。
昼夜湖的边缘被对岸商店的灯火通明照得金光闪闪,蓝到发黑的湖水,与几乎能织成阳光的金色倒影交界之处,仿佛熔化了的金属。远处的教徒正唱着圣歌祷告,因为“我们的主曾在水面上行走”,像是迷离夜色里轻轻搔人肺腑的一根羽毛。
或许是被战争摧残到所剩无几的浪漫细胞在作祟,走了几个回合之后,我突然想回酒吧的台阶上坐着看会儿星星。
然后在这个永不落幕的夜晚,我一眼认出了你。
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夹着一根万宝路香烟,你倚着墙,坐在从下往上数的第三个台阶上。比夜色还深的黑色短发,深蓝色牛仔夹克还是秋冬的款式,里面套了件灰色露脐背心,露出左腹的纹身来。你的左脚还乖顺地待在第三个台阶上,右腿已经很不安分地伸到第一个台阶,然而因为腿长,你还是坐的稳稳的——要是换个子稍矮的我,说不定已经跌了个倒栽葱。
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赛博·莉莉,并不是命运与神灵的指引,原因有点搞笑——整个军营里就只有我们两个是黑发。有的军人是丧尸,有的是骷髅,还有几个狼人,头发要么经过变异变成各种神奇的颜色,要么变成地中海或秃头。
你吸烟的时候,双腮下凹出两条性感的直线,接着吐出一串烟圈,它们在空中化为几只乌云一样的黑绵羊,绕着你的脸颊咩咩叫。如果叫方才那些对你议论纷纷的人看见,指不定又要切切察察一番,说一些诸如“滥用魔法”之类的话。
可我,我只是个吃着甜甜圈的过路人。我享受着这样美好的夜晚,并且觉得你的绵羊烟圈真是可爱极了。
夜色在你我之间流动,你慢慢抬头,用那双下眼睑画着小烟熏的蒂芙尼蓝眼珠看了我一眼。
你问我:“来根万宝路吗?”
我答:“不了。”
后来我知道万宝路是你最爱的香烟,而深爱它的理由也不过是那句“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男人只因浪漫铭记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