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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赤袍军 ...
天光大亮,朝霞如血,映照着尸横遍野。
浴血奋战的众人已然杀红了眼,见胡人便砍。
等冷静下来,听到宋芮的哨声,才明白自己又活了下来。
人群中一道沙哑的嗓音忽然响起。
“木兄弟,我们为何不组建一只杀胡之军。”
说话的是宋芮月前救下的男人,短短一月,他眼中不再飘忽,有的只是坚定。
宋芮驻足回望他,没有言语。
“我们能杀胡人,能靠自己手中的刀活下去!”
有更多的声音冒出来。
“国都无人出兵救我汉民,我们来救!”
“对!我们来救!”
宋芮无意造成这一切,可眼下看着众人,这支流民队伍里的每一个人,皆是无亲无故,所有亲人葬送在这几国接壤地带。
他们本就世世代代生活在边壤一带,胡人来犯,他们一退再退,本就是汉人自己的土地,却被肆意掠夺,而国都却无人能管,无人敢管。
宋芮早前也曾请旨西征杀胡,可内忧外患,辕国皇帝忙着开拓关内疆土,言:“平原之于辕,易攻而难守,食之鸡肋,弃之可惜,终是无用。”
几国忙着搞权谋,胡人早已在这数十年里,集结联盟,踏破国门只会是迟早的事。
宋芮良久没有言语,心下思绪万千,她最怕‘辜负’二字,可眼下看着众人热切的目光,喉头似哽住。
半晌,她郑重道:“好。”
众人欢呼雀跃,不是没有自己人战死,可这更加坚定了他们要组成杀胡之军的决心。
从前他们为鱼肉,胡人为刀俎,如今也该换换位置了。
今次一战,宋芮的队伍折损二十人,现在队内还剩九十八人。
大家四散开来,将战死的兄弟们挖坑掩埋,另有细心地细细搜索帐篷内可用的物资,登记造册。
这一战解救汉民七十七人,其中妇女三十九人,余下三十八人皆是壮丁,脚带镣铐,被打断了脊背,为胡人放牧,迁徙时充当牛马,日行夜行搬运重物。
众人早已对生不抱希望,眼下突然得救,一时没反应过来。
待看到解救他们的都是清一色的汉民,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哭声。
“苍天啊!你可算开眼了!”
“我们得救了!国都派人来救咱们了!”
“快给军爷磕头,快磕头!”
此刻流民之军虽身染鲜血,一个个如同从地狱爬出来的,可对这群被俘的汉民来说,他们的面容如在世神佛。
阿芙忍不住哭出声,叶崇宇安慰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流民之军先前大杀四方,此刻成了众人心中的大英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骄傲地挺起胸膛。
叶崇宇好笑,令众人扶起流民,待众人平复好心情,开口询问道:“诸位百姓,可曾在此处见过一个叫木南之的少年?”
南之是宋连的字,两人逃出辕国时已改名换姓,若是有人寻他,也只管照着木南之的名字来寻。
几番询问未果,宋芮心知宋连不在此处,唯一的好消息便是,此处另有十三人是被胡人从沙城掳来的。
这十三人道:胡人喜掳妇女、壮丁,妇女可肆意侮辱,壮丁可打断了脊背供他们驱使,而像宋连一般大的少年,行路坎坷,用不了多久便死的死,病的病,不堪其用,故而甚少掳掠,他们未曾见过。
如果宋连未被掳至河套以西,其二的可能便是随逃难的人沿途前往燕城。
她心里始终相信宋连还活着。
流民为感谢这支救他们于水火的队伍,自发烧水做饭,一时间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阿芙选了几座还算完好的帐子,安顿着受伤的流军,女人们自发打了热水擦拭他们满身的血迹,又从胡人营帐搜罗出了刀伤所用的药,替他们上药。
不过一个时辰,饭食便妥帖分发给大伙,流民中见这支流军还没有名字,念及他们杀入胡营时肆意的姿态,染血的布衣,不知是谁先喊了句‘赤袍军’。
自此,这支流民之军终于有了名字——赤袍流军。
翌日,赤袍军离开河套一带,此战虽然大捷,也大涨士气,但宋芮依旧谨慎,她深知这支千人部落的队伍无法同胡人大军相提并论。
他们连胡人大军的影子都没摸到。
宋芮令手下的人将回都城的一干人等送至关口,将抢来的马匹并吃食一道送出。
此地不宜久留,如今宋芮身负众位热血男儿的身家性命,不得不从长计议。
最终宋芮还是选择带人驻扎于关口,辕国她是无法再回去了,而她身上还身负血海深仇,宋连又失踪。
这一桩桩一件件加在一起,时间久了越发成为能够活下去的动力。
不久后,辽阔平原上多了一支轻骑,那支轻骑穿梭于平原一带,听闻带队的是个少年郎,御下有度,解救边关百姓于水火。
赤袍军人数日益增多,时至今日已达六百四十九人,专截胡人部落,立誓救流民于水火。
更有关外的百姓得救后回到国都,同百姓讲那叫做木安的少年是如何骁勇善战,率百人之军叫板胡人部族。
听闻那少年有一弟弟与他失散于沙城,为感激宋芮,得救的百姓便自发在民间帮他寻人。
宋芮用兵常以少胜多,奇袭胡人部落,惹的胡人大军以为这支轻骑乃关内皇帝所派,各部怕有变,加快联手的进程,又派了七八支小队前来打探,却都是有来无回。
因着宋芮将栖身之地驻扎在关口,小打小闹还可,若真的有胡人大军进犯,离此处不远的关州要塞便会点燃狼烟,为国都报信。
胡人大军还未集结完毕,自然不会轻易出兵,只在边关烧杀劫掠,一旦开战,若是没有充足的准备,便会功亏一篑。
叶崇宇带领手下人前往周遭巡视,连月的巡视,平原一带已无胡人牧民敢停留,纷纷退回河套一带。
边关百姓无不感感激赤袍军。
宋芮望着辽阔平原,心头始终无法放松,如今情形于她而言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她曾几次派人进入燕城打探,均无宋连消息,不免失望。
时间如白驹过境,一晃眼便过去数月,天气渐冷,初秋已至。
胡人记恨这支赤袍军屡次坏事,终于决定派一支重骑前来解决。
连日来的打探,胡人已知这支流民之军不过自发组织,身后并无太多背景。
这日,叶崇宇照常沿着关外一带巡视,宋芮看着远处黑云滚滚,心中升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临出行前,细细嘱咐叶崇宇,若有异动,立刻吹响竹哨,无论巡查结果如何,午时便回。
叶崇宇颔首,带着人出发。
午时,前方既没有哨声,也不见叶崇宇等人归来。
宋芮心下越发觉得事情不妙,招呼阿芙带着十人赶往就近的燕城,如有异动即刻求助守城官员。
午时已过,宋芮心知前方一定出了事,将最坏的打算告诉众人,当即挑选了最年轻力壮的作为前锋,带着他们一道出了关。
余下的几百人原地待命,若是真的出事,也不至于全军覆灭。
待寻至平原深处,才发觉前方黑压压一片,众人定睛一看,登时倒吸一口凉气。
那黑压压一片竟都是胡人,少说也有两三千人,更为可怕的是皆为重骑,弯刀、甲胄、高头战马面面俱全。
“木兄弟!快走!这些狗杂种专程为你而来.......咳咳咳”叶崇宇还未喊完,便被一个高头大马的胡人一脚踹到心窝,当即口吐鲜血,痛苦地窝在地上。
胡人声势浩大,为首的守将见宋芮同她身后的四百多人,用胡语朝身后的人道:“阿达,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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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边关平原一带的浩劫,辕国国都内众权贵此刻跪在殿前,一片愁容。
现下的局面是任何一个人看了都要笑骂辕国皇帝一声:蠢货。
他的种种举动如同为敌拔刃,解敌后顾之忧。
十三座城池一夜间被扈国倾数吞并,辕国迁都至邯都,弃百姓于不顾,尽失民心。
辕国皇帝虽拿着宋芮交出的兵权调兵遣将,好不威风,可第一战就输得彻底。
宋芮从前带兵如神,屡战屡胜。
哪像如今这般,被扈国大军打的连连败退,直至退守邯都。
昔日一军主帅被处死,顶上来的却全是想来分一杯羹好去皇帝面前□□头的皇子,用兵全凭脚指头,丝毫没有谋略,平白损失精兵强将,众将士心中窝了一股无名火。
扈国大军已兵至邯都。
立于上首的皇帝将手中的折子狠狠砸向群臣。
“狼子!他杀父杀兄,如今为了个女人视两国联盟于无物,当真以为我辕国再无人了吗?”
群臣沉默,辕国再也出不了如宋芮这般人物了。
末了,辕国皇帝瘫坐在龙椅之上,望向武将一干。
老皇帝这会儿已经从愚蠢中清明些许。
他比任何人都要深刻地意识到——手里若是握有一员足以惮赫千里的猛将,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如今辕国的存亡,已完全超出了他的掌控。
他不是不悔,但事已至此,再悔也无法回头。
“谁能解我辕国困局,朕定封他为异姓王,享千金万石。”
无人应声。
27日,我说我一周吃四顿螺蛳粉,她:“哇,你去抽血血都是螺蛳粉味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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