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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娇娇人儿入泥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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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祥宫内,飞花落叶,风吹草动,砖墙片瓦,一片宁静。
皇宫外已是兵排列阵,兵戈相向,刀尖直直指着皇宫。
太子李崇润倚着雕花木椅,一身柔骨,披着轻纱,脚踝肌肤微现,雪白光滑。
他的脸清秀而轮廓清晰,一头乌发披在脑后,金编发带束起一半,睫毛纤长,眼眸清亮,眉眼间略带着丝丝倦容模样,四月的天气微热,他脸颊泛着浅浅的红。
李崇润就这样看着窗外振翅的白色蝴蝶,一飞一落的在窗外盘旋。
唇间叹气。
“日子好生无聊。”
太监福桂在一旁弓着腰,脸上挂着祥和的笑。
“殿下想做点什么。”
他洋洋的翻个身,手随意搭在绒毯上,阳光照的他的手腕愈发白皙,指尖泛红,手腕处用一墨紫色系着一块的方形小金牌,还刻着字。
“你听,外头有些吵,可是有事要发生。”
他眯上眼,轻声说。
太监福桂便做出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倾身朝向外面,面上仍是祥和的笑容。
“殿下,有事也到不了咱启祥宫。”
李崇润随意哼了一声,自午膳过后他只觉得浑身困乏,看什么都朦朦胧胧,这会已经撑不住,沉沉的昏睡过去了。
蝴蝶依然在窗外轻轻浮动,草木也随着风浅浅的颤动,在午后的阳光下,很是宁静。
无数个午后都是这样安宁,墙头的云渐渐飘走。
太监福桂上前一步。
李崇润已经沉沉昏过去了,忽然直直跪下,长长的叩首,呼到:
“老奴罪该万死,若有来世,定拿命来伺候。”
说完,他站起身,朝昏睡的李崇润爬去,小心翼翼的将他手腕间刻着字的金铭牌取下。
沧桑的手微微发颤,不敢多触碰到一片肌肤,仿佛怕亵渎到什么一般。
“殿下,老奴就伺候你到这了。”
太监福桂苍老的脸上有泪。
他爬起来,一步一颤的走向宫门。
没多久,宫外传来侍女的尖叫声,后宫女人们的惨叫声,刀尖划过皮肉的刺啦声,混乱的脚步声,恐慌包裹住了整个皇宫。
天上的云也四散。
启祥宫门,一个太监的头颅掉到了地上,死前还呈大字行死死的护着宫门,不过还是被走来的人轻而易举的踹开。
洛狻提着刀稳步走进去。
刀尖还在滴血。
他对后宫里的那些莺莺燕燕可没有任何兴趣,今日,他夺了这大周朝的君位。
造反的亲王们以他为首,一路破关斩将,破了这大周国的宫门。
其他王侯们忙不迭的往后宫里闯,而他今日,只想直取一位太子爷的头颅。
或是如猫捉老鼠般,在爪间把玩把玩。
谁叫他生来便占着这天下最好的国土,还要享受着各诸侯国的进贡,不知疾苦为何物。
而自己生下来便是要与自己的兄妹相残上位,还要膜拜着着一个昏庸无能的大周国。
他一脚踹开启祥宫居所的门,步入正堂,掀翻侧屋的屏风,提着剑一步一步往里走。
空无一人。
深色檀木椅上铺着的一张雪白绒毯,上面的褶皱似乎还保留着经人辗转躺过的痕迹。
他扔了剑,走上前,蹲下,将沾着血污的手放上去,微微挑眉,似乎还能感受到一丝的温度。
“好你个太子,这时候还能有人保你。”
他露出一丝狠戾的笑。
“你便看看,你还能好过多久。”
一盆冷水浇上头顶。
李崇润猛然醒来。
“大胆。”
声音却很斯文。
“哟,太子爷,老奴不小心手抖了,您可别怪罪。”
眼前一个脸色抹粉的男老鸨油腔滑调的说。
李崇润仍然感觉头很沉,他勉强坐起来,眼前的环境十分陌生。
一张粗麻铺的床,破旧的木桌,紧闭的门,满是污渍的地板,粗糙的被子。
他看了看被床磨红的手掌,茫然的看向四周。
“太子爷饿了吧,赶紧吃口饭。”
李崇润仍然没搞清楚状况,只觉得头晕目眩,一片空白。
一碗饭端到眼前,三三两两的几片青菜和肉。
“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男老鸨怪声怪气的审问。
李崇润不知道这是不是能吃的东西,平日吃饭都是饭是饭,菜是菜,装在不同的碟子里,干干净净,这菜稀稀拉拉的搭在饭上面,他是第一次见。
“我乃当今太子,李崇润,你是何人?这是何处?”
他的声音有些没力气,正犹豫着要不要端,刚伸出手,那碗饭被人“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
饭菜散落一地,沾满泥灰。
他诧异的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人。
男老鸨大声呵斥到:“错了!”
“当今朝上可没有太子爷了,世间也没有什么李崇润!”
“你是我刘香爷买回来的一条狗,将来要在我柳梢楼里讨饭吃!”
李崇润眼神变得茫然,洁白的脸庞上沾了些灰尘,但仍遮不住脸上的俊秀。
“狗?讨饭吃?”
自此之后,李崇润一连病了三天,不知是被那盆水浇的还是吓的。
他还变得神经恍惚,总觉得自己在梦中,正在做一个不可思议的梦。
三日后,刘香爷又来了。
他看着榻上的人,双眸紧闭,满头细汗,手腕和脸颊被被褥磨的泛红。
他摇摇头。
“到底是娇贵人儿,普通人家的床榻还睡不得了,只可惜有命出生没命享受。”
李崇润时而迷糊时而清醒,过了一会儿又醒了过来,刚睁眼看见刘香爷,眨了眨眼睛。
“我怎的还在梦中。”
他呢喃到。
刘香爷叹了口气。
“先前是给你立规矩,没想到你这般不经吓。”
刘香爷不再尖声厉气,反而放缓了声音。
“过去的事烂在心里,你不是什么太子爷了,在我香爷这里,都是贱骨子,往后你就叫春阳。”
刘香爷也不是什么文化人,楼里的人取的也都是贱名,他这还算雅致的。
刘崇润微微蹙眉,眼眸却是清澈的愚笨。
“为何?”
刘香爷也是一愣,以为他还没缓过神来。
“认命吧,怎么个活法都是活,来这世道走一遭,管你是卖的还是坐高轿的,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说完背着手扬长而去了。
李崇润怔怔的看着床边摆着的粗糙药包和发霉的桌脚,心里不知在想什么。
为何这么久了,皇宫里没有派人来找他,过去贪玩在外面多停留一炷香的时间,父皇的把皇宫都掀翻了寻他,为何只是睡了一觉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为何他要将自己是太子李崇润之事烂在心里,为何要好好的突然要为了活命而改名,为何突然之间要讨生活,为何说他是贱骨头。
他一想事,便又晕了过去。
病足足托了七日才好,期间他精神恍惚,仿佛又回到了温暖的启祥宫,能听到宫外婉转的鸟叫和侍女的脚步声,仿佛抬头就能看到窗外翩翩飞舞的白色小蝴蝶,仿佛一招手福桂就会凑到跟前,他好几次想喊着“传御医”,却又一下子回到了这间幽暗破旧的屋子。
第七日,他认清了事实——任他怎么睡都不会一觉醒来出现在启祥宫里。
他撑着坐起来,赤足走到门边,打开门,扶着门框,看向外面。
这是一个院子,四周都是这种灰灰矮矮的屋子,有的屋子门敞开着,一些个女人在外面走动,听到动静都抬眼看过来,不一会都窃窃私语着。
他消瘦了一圈,本来就不大的骨架子越发看起来越发清瘦,仿佛风都能吹动。
白皙的皮肤此刻有些苍白,浑身上下唯一有血色的地方是他的脚后跟,被地面凉的微微泛着粉红。
他思考着,这里是阳光皇宫之外的地方,很旧,许多人住在一起,他一个人住着一间屋子。
为什么会来这?为什么还没人找他?该怎么回去?
刘香爷听闻他起身了,匆匆又赶了过来,他示意他进去,瞧了瞧四周无人靠近,把门紧紧的闭上。
“诶哟我说,你可别站那丢人现眼的了。”
“丢人现眼?”李崇润有些不解。
“既然你也没什么事了,也要开始学事了,白吃白喝的睡了这些天,外面那些人可从来没有过。”
他虽是身形单薄,好在在宫里养的体质健康,不是一场病就能带走的人。
刘香爷把他带了出去,上了一处,到了一层楼,和客栈一样满是房间,不过这里比刚刚那要干净整洁多了。
走过时时不时的一人推开房门瞧他,都是一些美娇娘,伸着头,还捂着嘴细细的笑。
“可真俊……”
“比女人还秀气……”
刘香爷把他带进了一间没人住的屋子,这里面的环境,就比之前的屋子好了十多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还有摆件,床上铺的也不是灰蒙蒙的麻布。
“摸摸,多舒服。”刘香爷指着床。
李崇润摸了摸,和他宫里的比差了太多了,细而不滑,软而不柔,花纹虽然俗气,但相比自己之前睡的又好了太多。
“我还是睡这吧。”他轻声说。
“这可不是你说的算的,能住这的,那都是会来事的,你这身皮相,还真是天不绝你,若是表现好,上边还有一层,那里的屋子,可是一点不比宫里头的差。”
刘香爷眯着眼打量他。
刘香爷早先年在宫里头做太监,做了一个宠妃的走狗,没少见宫里头龌龊腌臜事,也干了不少缺心眼的事。
后来一些事情被追查起来,好在主子够疼他们这些做狗的,最后没把他的命卖了,打点好了后让他逃出了宫,盘踞在皇城外的都城里,靠着在宫里那些臭水沟里捞出来的银子,买了个楼,又在人贩子手里买了几个姿色好的姑娘,自己手把手调教好,柳梢楼的生意便做起来了。
如今足足有二十年。
在此期间,他与宫里头的联系一直没断,苟活的代价是不停的替那宠妃办事。
什么事都办,交流的方式是密信,传到皇宫偏门脚下守茅厕的瞎子婆婆手里,再到他手里。
有时是半夜三更去城门脚下处理被席子裹着扔出来的长条东西,或是带血的布条,或是一活生生的男人,有时候是去寻违禁药品放到墙根的狗洞里。
没有他带不出来的东西,也没他送不进去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守茅厕的瞎子婆婆被杀了。
那天夜里,有人拿着匕首架在他的脖子上,差他替宫里办了最后一件事。
将一人带出宫外。
夜色中,架着匕首的人站在他身后,他看不到脸,即便看到了也看不清。
他至今也不知道那人是谁。
当来人告诉他是当朝太子李崇润时,他只差没尿出来,要不是脖子上还有刀,他恨不得跪下磕几个响头。
“宫中有变,明日申时,将人带走,他是你今夜拿命买的人,把他放在柳梢楼,活不活由他。”
说完这人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果不其然,第二天,宫里变了天。
他胆战心惊把那金贵的人带走了。
他一生没少拿银子买人,拿命买还是第一次,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那夜的人再没出现过,照他的指示,也不是好吃好喝的供起来。
柳梢楼只能有两种人——伺候人的和被伺候的。
既然是要在柳梢楼里活下去,那便是做伺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