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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都市丽人     这 ...

  •   这明显不是个好词。

      事实上,我对这个词的印象相当不好。单从字面,可能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上网一搜,关键词:林志玲+都市丽人,看看搜出来的图片或视频,便知道我为何对这个词抱以深深的怨念了。

      好吧,我承认,我并不讨厌图中所示的形象。

      我以前小说瘾很重,什么玄幻啦、穿越啦、甚至言情啦,我都爱看。然而我这个人从来是很小气的,打小就是,所以我没有支持过正版,只在盗版网站上看。维护网站需要成本,这类盗版小说网站因为看书是免费的,要想维持下去,便只有接广告一条路可走。

      这类广告很容易误点,点击关闭往往会跳出一大片网页来,所以只要广告不把正文给挡住,我也就放着不管,随它去了。在我的放纵下,电脑屏幕上,满屏都是跳跃的广告,或游戏,或美女。

      有一段时间,排版占幅最大的广告正是林志玲的“都市丽人”。说实话,其实比起其他花花绿绿晃眼睛的广告,“都市丽人”也不是那么讨厌。

      然而不幸很快降临:

      「斌斌,你又开了电脑啊?少玩点游戏。」

      「啊,没玩游戏。我查学习资料呢。」

      不一会儿,爸爸溜达进来。「要吃苹果吗?」说着把头凑到电脑前,「又不会写作文吗?……嗯?」

      他呆了,我也呆了。他走了出去,我的心沉了下去。他沉默不言,我含冤受屈。我清白不保。

      嗯,没错。正是从那天起,我对“都市丽人”怀恨在心,并且给它打上“不好”的标签。

      从字面上看呢,“都市丽人”给人以精致且精英的感觉。三号报告厅新辟的二楼走廊,便被一群“精致且精英”占领了。

      他们穿着正式,大多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搁那儿端坐着,像是网上形容的“星巴克白领”,说话隐隐透露着管理层的傲慢,并隐隐形成一个小圈子,看着很“上流社会”。

      我自觉格格不入,因此仍留在一楼记者站格子间,很少与他们接触,并且恶毒地在心里称他们为“都市丽人”。那时候,她也被我不加辨别地归作“都市丽人”的一员。

      于是我不太喜欢她,也不愿意上二楼。

      这情况一直到很久之后才改变。

      那天,没有征兆的,收到她发来的消息:「以后不要只呆在办公室里了,有时间去阳台坐坐,因为外面的光真的很暖。」(她称二楼走廊为阳台)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心情——心里仿佛被鸡毛掸子轻扫了一下,又似乎没有,我自己也不能肯定。总之,并没有将这话放在心上,然而又不自觉开始留意二楼的阳光了。

      从此我不再讨厌上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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