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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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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明生日快到了,郑凡弥约了汪屹山一起逛街,他的身架和郑家明差不多,能做个很好的参照依据。
新月里的气温有了回暖的趋势,长街巷里氛围浓厚,小区楼栋挂了彩旗红灯笼和平安结。郑凡弥穿了件油画紫的大翻领毛呢外套坐门卫室里聊天,等汪屹山来接。
郑凡弥在这住了十来年,门卫也在这干了十来年,小时候在这里等过下晚班的父母,后来电商外卖行业兴起,她在这等过外卖,取过快递。
现在又在这小小的值岗亭子里等男朋友。
门卫大爷摘了帽子开始怀念从前,说郑凡弥刚搬来的那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她穿一件正红色的毛领斗篷在花坛里玩雪,竖着花苞头和齐刘海,好乖一女娃娃。
两颊和双手冻得通红也不肯回家,结果重感冒一场,小脸蔫蔫没有血色。
没想到一转眼就二十六了。
郑凡弥对那场冬雪的印象深刻,那是她记忆中见到的真正意义上的雪,片片雪花自顾自地蹁跹盘旋,落了一地,寥寥数笔写成一个冬日奇景。
“我记得那天天没亮我爸就把我从床里捞出来了——真的是捞,我完全没睡醒,他直接连人带被的把我往阳台上抱。”
“我妈还数落了他一通,说要是把我冻到了怎么办。结果我还是因为玩雪感冒了,我爸也是,两父女病恹恹躺床上让我妈一个人忙前忙后。”
“我堆了雪人放冰箱里冻着,结果还是化了。后来再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雪,高一那年圣诞倒是下过,但是没08年的大,也很短,第二天就什么也不剩了。”
她还记得自己偷偷塞到汪屹山抽屉里的那颗蛇果,又红又大,是在水果店里挑了很久才选中的。
可是蛇果的口感一点也不好,又软又绵,不如普通的脆甜,除了漂亮一无是处。
那时候的汪屹山不会知道是谁送的,也许也根本没在意过。她无声的暗恋和那个徒有其表的蛇果一样不会让人惊喜。
熟悉的车型出现在小区门口,郑凡弥拍了拍手,掸去残留的瓜子碎屑,推开门朝它飞奔而去。
“我男朋友来啦,元旦快乐。”
打开车门,副驾座椅上放了一束精心搭配过鲜花,青紫色郁金香和大飞燕,搭配纯白洋桔梗和铃兰,有种极致纯净的浪漫。
像初恋。
郑凡弥抱起花放在鼻端轻嗅,好惊喜,“怎么突然想到送我花了?”
汪屹山附身帮她系安全带,把她的碎发往耳后勾,“送花还需要理由吗?只是因为楼下新开了一间花店,看到了就想买来送你。”
“汪屹山,你真的浪漫死了。”
“那看来以后要经常送花了,为了让女朋友多夸我两句。”
“别,太浪费了,我也不会养花,留不住这样短暂的光景。”
汪屹山亲了亲她的手背,握在手里把玩,“那就送别的。”
恒隆广场跟十年前比起来繁华了许多,商业综合体的建造工程是在郑凡弥去北京念书的第一年批下来的,后来她跟朋友出去玩就很少去启星大厦了。
广场重新开业的那年,启星大厦的很多商户都搬走了,除了楼下的老牌大酒店。后来县政府干脆征用了整栋楼,把它改造成了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
汪屹山说高二的国庆节,他表哥组建的乐队在这边做过演出活动,他那天也来帮忙了。
所以郑凡弥那时候并没有看错。
“我那天跟斯慧岑妙她们在湖滨路吃火锅,吃完来这边看表演。我当时看到了一个跟像你的背影,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汪屹山有点意外,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小段情节,“那真是巧。”
“你表哥现在还搞乐队吗?”
“没,在我姑父公司里帮忙呢。”
“原来是陈老师的儿子啊,之前做采访的时候是听他讲过,他有个很喜欢音乐的儿子。”
“嗯,就是他。下次带你去见见。”
广场门前的空地摆了很多义卖摊位,家长们带着小孩将一些手作物、毛绒玩具、模型手办和七八成新的书籍衣物卖给往来的群众,所得善款将全部捐给山区的困境儿童。
郑凡弥买了一对手作挂件和两顶毛线帽,当场就挂在了包上,帽子则是她跟汪屹山一人一顶,灰黑两色的情侣款。
他们去了郑凡弥常去的男装店,假期有优惠活动,买两件享8.8折扣。一共挑了两件外套,内里加绒的皮夹克外套和羽绒外套,没想中年人的简朴款式设计到了汪屹山身上也别有一番气质。
不仅仅是人靠衣装,很多衣服也需要帅哥的脸来作为支撑。
隔壁是一家原创男装品牌店,走的温柔轻熟风,恰好在干练和休闲之间的平衡。干净复古的大地色系挂满整墙,郑凡弥一眼就看中了模特身上的那件铅色羊毛大衣。
考究的版型,精致的做工,被常年锻炼的身形完美撑起。店员帮忙搭配了米色毛衣和长裤,郑凡弥坐在沙发上翻店里的冬装宣传册,被从更衣室门后走出来的男人小小惊艳到了。
尽管有所准备,可肉眼真实的感官所带来的冲击仍叫她暂时忘却了周围的环境。
汪屹山走到她身旁照镜子,问郑凡弥觉得怎么样,结果半天没等到回复。弯腰勾了勾她的鼻子,“怎么不说话,看呆了?”
郑凡弥回过神,手心覆在他刚刚触碰过的地方,眉眼不可抑制地流露出笑意,“这身好衬你啊,要不就这么穿着吧。”
说罢,她抬手帮汪屹山整了整衣领,然后唤来了店员,“你好,他身上这套,麻烦带我去结账。”
“弥弥,我自己买就好。”汪屹山牵住郑凡弥的手,“我穿的衣服哪能让你付钱呢,何况,它不便宜。”
“汪警官,就再让我一次吧。”
郑凡弥动作流畅地刷卡签单,接过店员递来的小票和袋子,里头装着汪屹山换下来的衣服。汪屹顺势接过,空着的另一只手牵郑凡弥,“我发现,原来女朋友刷卡买单的模样也很动人。”
柜台里的店员夸他们很有夫妻相,问是不是新婚夫妻,郑凡弥解释说其实他们才刚在一起不久。
倒是十六岁的时候就认识了。
不会再有比重逢年少时期的初恋更浪漫的事情了,不论是蓄谋已久,还是命中注定,光是跨越整个青春走到那个人面前,就已经需要极大的勇气了。
所以人们常说年少时期不能遇见太难忘的人,以至于后来,你仍旧会一遍又一遍地爱上他。
郑凡弥也是,她如十六岁的自己一样,真诚又热烈地爱着十年后的汪屹山。
冷雨夜停电的教室,窗外潮湿的水汽和风声无法消弭她的心动和脸红,刻意寻求的偶遇和擦肩是游走于青春诗行的注脚,把回忆和重逢一并点燃,就让它成为了夜空里腾升的烟火。
十年后,郑凡弥重新提笔,蹩脚却也真实,直到所有的遗憾都填上了新的答案。
走出门店,汪屹山从口袋里摸出耳机,分给郑凡弥一只,“ 听歌吗?”
“还是周杰伦?”
“也不一定。要不试试日推?”
“好。”
第一首歌是林志美的《初恋》。
去年八月,回春丹乐队用截然不同的音乐风格演绎了这首经典,重现了那个黄金年代。
“分分钟都盼望跟他相见
默默地伫候亦从来没怨
分分钟都渴望与他相见
在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
轻快的感觉漂上面
可爱的一个初恋”
歌词准确无误地还原了她暗恋时期的心境,意料之外的相遇会令她兴奋到失眠,连梦里都要不断再现当时当景。
郑凡弥固执地将第一个喜欢的人定义为初恋,后来的同学同事问起来,她的回答永远是高中。他们理解为她初次交往的对象是高中时期认识的同学,其实并不然。
但她也不会去刻意解释什么。
汪屹山问郑凡弥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开心事。她说“只是喜欢这首歌而已”。
于是汪屹山突然想起自己当时无意中的发现,“高一开学那会儿,我问你是不是也喜欢周杰伦,你点了头。其实并不是吧。”
意料之外的问题,把郑凡弥打得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做表情管理。
她以为自己的秘密马上就要被揭穿了。
“那是因为……”
“后来我无意间访问了你的音乐主页,上面显示的你的常听歌曲是粤语,喜欢的歌手是杨千嬅、古巨基和彭羚。我那时候就知道,你对我说谎了。”
她瞬间慌乱了阵脚,努力搜刮肚内的措辞企图圆掉这个谎。太突然了,以至于她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也有狼狈落马的一天。
“可后来我想,你大概也是喜欢周杰伦的,只是这种喜欢和欣赏远达不到我认知范围里的准则和高度。又或者说,你不想让当时鲁莽问出那个问题的我失望而已。”
“嗯,是这样吧……”
心跳重回平地,她的呼吸也跟着逐渐平稳起来。过山车般的两分钟,她几乎要把那段过往完整回忆了一遍。
答案就在嘴边,几欲出口。
可现下并不是郑凡弥认为的正确时机。
她能感受到汪屹山回馈给自己的爱意,可这份爱意是来源于重逢后对变得更为自信大方的自己的欣赏,年少相识只是恰好成为了促就今日的关键因素而已。
因为到了一定年龄,婚姻是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的人生话题。与其抱着所有不确定因素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由零开始培养感情,不如折中快进一步,选择更为安全和稳定的旧识。
这也是最开始,郑凡弥提出那个“提议”的理由,也是让汪屹山点头的,无法被反驳的理由。
可在郑凡弥的绝对领域中,汪屹山这个名字至始至终都占领着“初恋”这个位置,是她乏善可陈的青春期里,唯一的一次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