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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锲子 一个小前言 ...

  •   普通的人做着有趣的事,这对于普通的我来说,便是一件不普通的事。

      这些年来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身上表现的情感也颇为丰富。

      安歌便是这样的一个普通人,她不是天选女主,从小到大被好多人关注,虽然会多门才艺,但是样样不精。但是好在安歌性格还算开朗,为人也算不错,虽没有过人的美貌,但也长的比较标致。

      安歌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小时候最为彪悍,在村里同龄人中,妥妥的孩子王,若是不认识安歌的人见了安歌,准会以为安歌是个小男孩,没错,应该都猜出来了,小时候的安歌是男孩发型。

      好在安歌基因好,不易晒黑,所以尽管穿着男孩的衣服,留着男孩的发型,但是她那白皙的肤色还是在一堆孩子里最为突出。

      小时候的安歌彪悍到什么程度呢,就我的记忆而言,安歌奶奶家的猫见了安歌都不敢动,被安歌抱在怀里挣扎都不挣扎。

      但是如此彪悍的安歌,见到蛇也会被吓得哭个不停。

      啊?我怎么这么了解安歌?

      因为我便是安歌。

      我之前还有一个名字,安歌是妈妈取的,但是在老家,用的是爷爷取的名字,叫安旌。其实我是喜欢妈妈取的名字的,妈妈当时告诉我说“安歌”出自《九歌·东皇太一》:“疏缓节兮安歌。”“安歌”指歌声悠然,一种安然悠闲的状态。虽然当时不知道《九歌》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觉得逼格够高。

      而爷爷对于安旌的解释只不过希望一个女孩子能安静一点。可能因为我是女孩子,在爷爷奶奶家有点不受待见,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能感受到那些微妙的差别对待。

      所以小小年纪的我,便有了小心思,每次挨骂,都会哭着喊着说想爸爸想妈妈。

      后来啊,二年级的时候,爸妈坚持把我从农村接出来,就算当时生意还没做起来,他们依旧坚持把我带在身边。

      在城市里,我的孩子王体质依旧保持,街坊邻居都是大小差不多的孩子,而又好巧不巧,我年龄最大。于是,在那条街上的童年成了很多很多人羡慕的回忆,一起分吃一包辣条,五六个人挤在一个人家里看电脑打游戏,什么奥拉星,奥比岛,森林冰火人……还有在一条街上玩捉迷藏,特别喜欢在晚上玩,穿一身黑然后躲在乌漆麻黑的角落里。

      小学那段时光真的开心,虽然玩电脑每次都要偷偷玩,但是也练就了我听觉灵敏这一绝技,现在发现当时一心真的可以二用,专注游戏的同时耳朵也高度警惕。

      但是现在的后遗症非常大,就是入睡的时候有点动静都可以听到,所以建议大家别学我。

      对哦,不要对女生玩电脑游戏有什么太大的震惊哦。

      再后来,中学时候我们就搬家了,差不多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我开始慢慢变了,变成了什么样自己也感觉不到。

      但是后面有很多故事,我慢慢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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