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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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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人叫吴声声。
她出生在秋天的夜晚,是那段连绵的梅雨季里唯一的大晴天,干燥清明的夜空中闪烁着许多颗星星,无声的,却耀眼,庆贺她降临到这个世界。吴叔叔是个思想很简单的人,抱着宝贝女儿说就叫星星吧,吴阿姨嫌弃太大众,改叫吴声声。
我喜欢她,从十四岁到二十六岁,整整十二年,在我的人生里,喜欢她的时光将近一半。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痴情种”。只有我知道,我爱的女孩吴声声,是个比我还痴的情种。
但她最开始走入我的视野的那一刻,谁都不会预料到今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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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有雾的早晨,阳光在没有杂质的湛蓝里膨胀,透过百叶帘的缝隙滤进来。我拉动绳子,将帘片调节至互相平行,靠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看楼下的搬家货车一箱箱掏空内部。
居高临下的视角让我能轻易窥见那些纸箱里丁零当啷响动的物品,尽是厨房器具,临街的一楼开餐厅,二楼作休憩之所,想必就是租住进我家的这户华人家庭的日常了。
大人们在车尾像工蜂一样埋头搬运,货车车头,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女孩,她穿着橘色毛衣,胸前缀着一圈小小的绒球,从颈部垂下白色的耳机线。我只能看见她的头顶,齐肩短发扫着窄窄的肩。年纪似乎与我差不多,我想看清她的长相,往窗前凑了凑——仿佛有某种感应,她迅速抬起头扫视了一圈周围。
女孩的眼神淡如水影,虚虚实实地从三楼的百叶帘上一晃而过。明明什么波澜都没有。帘后的我却着实吓了一跳,本能地往旁边躲,胳膊肘在墙面上撞得生疼。
一直到楼下的住户安顿好,午饭时分请我们一家去吃乔迁宴,我的胳膊还在隐隐作痛。这痛使我在面对她时生出几分被抓包的羞赧和懊恼,但她始终没有正视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坐在角落看摊开在膝头的一本书。
这顿乔迁宴只有我们两家人,吴叔叔是个圆脸和气的中年人,热情地给一桌人布菜,说异国他乡待久了,中餐味道变化大,这条唐人街上打出中式招牌的,都不如他做的正宗。
几杯酒下肚,男人们的脸和眼眶逐渐被熏得通红。两家人相遇的契机实在不算好——2008年金融危机海啸般席卷全球,我爸就职的证券机构在裁员大潮里倒闭,不得已将家住三层楼中的两层都租了出去。
租下这两层的吴家同样生计艰难。听吴叔叔的酒后吐露,他沉入朋友吹嘘“美国遍地是黄金”的幻梦里,远渡重洋来开中餐厅。起初生意确实红火,可将妻女接来不到半年,房贷泡沫和通货膨胀种种,就迫使他关停了位于波士顿市中心十字区那家与朋友合资的餐厅,挪到租金更便宜的商区。
生活的重担压下来,人人都是一张灰黄疲倦的脸。一顿饭吃到最后,微妙而萎靡的气氛在桌上流转,那时年纪小,挤在大人们的长吁短叹中只觉得不耐烦,看她放下碗筷上楼去,我也跟着踏上了楼梯。
她在二楼的新房间就是我从前的房间,书柜被搬到了三楼,室内空旷许多。她有几箱书贴墙放在地板上,似乎还没有归处。想了想,我还是走进去,当着她的面拿开飘窗上的坐垫,掀起底板:“这里有隐藏收纳柜,你可以把东西放这儿。”
女孩的眼睛亮了亮,一双睫毛长长、眼尾上翘的杏仁眼,眸中水光有种雨天的朦胧感。
“我叫Leo,李迩。”我伸手在空中比划,“李是木子李,迩是走之底加卓尔不群的尔。”
得益于开班讲授中文课的母亲,我与唐人街多数会说不会写的华裔小孩不同,自认为对汉字有着精深的把握,可以炫耀一番。
她看着我比划的手势:“‘行远必自迩’的迩?”她信口说出的这句典故,我完全不知道它的意思,慌张间只能点点头。
“我叫吴声声,口天吴,声音的声。”她朝我微微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