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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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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排擐甲的轻骑,各个身穿长款冲锋衣做短披,一路骑马游街,衣摆灌风,别提多招眼。
半上午,正是街市最热闹的时候。
青龙大街坐落于城北,紧邻着皇宫,这片地带是为中城十二坊。此处不是老百姓住得起的地方,一条街上遍地是名门子弟、豪商大贾,各个生着刁钻的眼睛,看穿戴认人那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本事。
晏少昰这时装模特当得不称职,街头街尾晃两圈便打道回府,并不管推销的事。
他的府邸门前倒也热闹,围着十几个小少爷,中间有个嘴皮子最利索的,高高站在上马石上,推销得唾沫横飞。
“诸位瞧瞧,这面料,这里儿衬!风雪不沾衣,泼水渗不透,雪里边打个滚,衣裳都不结冰啊,比咱们冬天穿的斗篷大敞轻便多了!”
周围十几个小少爷挨个上手摸一把,看到泼上去的水淅淅沥沥流下来、当真没有沾衣时,全露出了惊奇目光。
“喔!真的不沾水!”
“好稀奇,沾了泥拿布擦擦,又会变成展挂挂的新衣!”
石台上的“推销员”鼻孔朝天:“那可不?这可是皇上都没见过的好料子。”
“悦衣坊里的斗篷什么价,诸位都清楚罢?”
“一条貂毛斗篷卖三十两银子,一条兔毛斗篷都要卖十两,稍微糊点泥,毛就粘成了疙瘩,还得剃干净那一块,重新蓄毛上去——麻烦不?”
“诸位再瞧瞧,我手里这防风保暖三合一可拆卸、里外两穿的千金宝衣,只卖二十两银子,诸位说说合不合算?”
底下哄然一片:“自然是合算的!”
“悦衣坊还算个什么?”
要是唐荼荼站在这里,听到这吹上天的广告词,一定会心虚得不敢吭声。
所谓防水的冲锋衣,其实用的是油蜡布,是从19世纪的帆船风帆工艺上取来的灵感,原理也有点类似古代的帐篷布。
简单来说,就是在密织棉布的里边一侧蓄绒毛,用来防风保暖;外边一侧刷上植物蜡,蜡油干燥后会结膜,填满布料的空隙,所以防水效果绝佳。
纯粹的油蜡布是不好看的。山上染织坊里有厉害的师傅,踅摸来苗族的蜡染工艺给衣裳增色,改良工艺后,染蜡,而不去蜡,蜡封会在初期染色的过程中碎裂,呈现出漂亮的冰纹。
这衣裳优点不少,唯有一条缺点,就是不能沾火,蜡嘛,沾火着的比什么都快。
当复杂的手工艺品进入到流水线大生产之后,制衣成本会哗哗往下掉。棉与毛都是廉价物料,唯有植物蜡成本高些,是从两广运来的,路费花耗不低,但在其产地照样是廉价物料,这东西用得精省,一件冲锋衣上花不了几个钱。
至于什么“三合一可拆卸”——帽子上边缀仨扣,里边抓绒内胆上缀两排扣,可不就“可拆卸”了嘛,春秋两季拆了内胆还能当风衣穿。
二十两银子!唐荼荼可没他这么敢忽悠,她核算成本后给出的参考售价可是三两!定位是适合雨雪天外出作业的工装。
……
买冲锋衣送手套,府门口两张摊位上的货品走得飞快。
管家伯给主子牵了马,笑不停当。
“小公爷大清早过来的,在这儿站一上午了,还请来公府里几个庶少爷做托,应声捧场很有章法。”管家努努嘴,示意殿下看人堆里的那几位。
晏少昰笑了声:“徐伯回屋罢,我在这儿坐会。”
这话说了不顶事,他这个主子坐着,是没人会走的。大家都围在大门前,看小公爷喜眉笑眼地耍宝。
褚小公爷褚泰安,是国公府上定下来将来会袭爵的嫡孙少爷。
在没袭爵前,“小公爷”“小侯爷”这类的称呼是不对的,只是京城里的纨绔子们捧个嘴上的排场,习惯这么叫。
一等忠毅公府,是当今皇后娘娘的母家,老国公是太子与二殿下的外祖父,前几年致仕了,生前不除国公爵,等百年后,公爵便会落在小公爷头上。
国公府阖门百口,二十三人做着京官。老公爷深明道理,早早退下来,放儿子们出一头之地了,也正是在他致仕那一年,文和帝擢了小舅子——褚家二爷的官——升任正四品吏部侍郎。
若说皇上没防备外戚,这话谁也不信。
若说皇上防备着——吏部尚书今年五十七了,能撑几年就看那副身子骨了。等尚书一退,侍郎补上,国公府又将出一位天官,再给褚家续三十年尊荣不在话下。
谁也不敢揣摩皇上心里的成算。
……
“二哥!”
褚泰安从石台上跳下来,好好一浊世佳公子,笑得直露牙花子:“我一上午卖了六百两银子!六百两!比每个月从我娘手缝里抠出来的钱还多!”
晏少昰心里骂了声:出息。
他脸上却噙着笑,作势给这表弟倒了一杯茶,“泰安累坏了吧,喝口茶润润嗓。”
“不累!我从没赚过这么好赚的钱,账房忙得记账都记不过来——管家伯夸我什么,二哥知道么?夸我比干在世,子贡上身,没准我真是个经商奇才呢!”
这少年今年十七,聪明,伶俐,甚至有个过耳不忘的奇特本事——但凡听过的说书段子,听过的琵琶曲儿,听过的伶人唱,他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圃田泽两侧的青楼,谁家名伶嗓子尖,谁家名嘴唱腔圆,他说上三天不带歇的。
简而言之,京城纨绔子里的领头人,玩物丧志的佼佼者。
晏少昰晾着一张脸,呵笑了声,温煦地吐出一句:“二哥就知道,把这事托付给你是找对了人,泰安真是帮了我大忙。”
小公爷一瞬间睁大了眼睛,那叫一个受宠若惊。
他二哥什么时候夸过他?!这可是他二哥,平时不是骂他不务正业,就是斥他烂泥糊不上墙。
这突如其来的夸奖听得人腿肚子转筋,心里没底。
晏少昰又徐徐开口,托付给他一个差事。
“我手头另有一批衣裳,样式奇特,受朋友所托要做一些‘测试’。”
他把测试的细则详细讲了讲,褚小公爷正襟危坐、竖耳聆听,就差握着笔记笔记了。
唐荼荼随信寄来的一千套冲锋衣,其中约莫三分之一是特制款。
蜡染本是为了给衣服增添花样,让素衣变得好看——这几款衣裳却不好看,色染得杂而乱。
这几样衣色是江凛定下的,取了个名叫“迷彩作战服”,其中有土灰色的沙漠迷彩,绿色褐色相间的丛林迷彩,说是能隐蔽身形。
还有一款看起来平平常常、实则里侧外侧缝了十几个内兜的冲锋衣,江凛的来信中说是卧底和探子专用,却不是像他们的夜行服一样的黑衣,而是土色、灰色的,穿上与平头百姓没什么两样。
晏少昰不太懂什么是“迷彩”,照他们武人的目力,只要凝神仔细看,不论城里还是旷野上,有任何动静都能收入眼底,何况他们的侦察兵还有千里眼这一奇物。
这格子相间的迷彩显得有些鸡肋,晏少昰看不出用处,受江凛所托,要给骁骑营、虎贲营分发下去,办几场大演武看看效果。
小公爷被托付了这么大的差事,立刻精神大振,拍着胸脯恨不能抛头颅洒热血:“我知道个中道理,二哥擎等着看吧,两月内……不,这月内我必定测试出个结果来!”
晏少昰手落在他肩膀上,很是郑重地拍了拍:“泰安懂事了,知道为皇兄分忧了。来人,中午摆膳,做泰安爱吃的。”
“二哥!”褚小公爷含着满目热泪,饭也不吃了,拿了腰牌骑上骏马,直奔京大营而去。
等人走后,晏少昰抬手摸了摸下巴颏,脸上兄友弟恭的柔情散去了,笑骂了声:“小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