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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 13 ...


  •   [2]

      阴天的时候,我最喜欢听从广播里传来的老歌。
      后来我想,其实那并不是老歌。那只是从前听过的歌,恰好是你的记忆所在。

      从前一起上学时,也正好是阴天,我对俨儿说,要是永远都是阴天都好。
      俨儿一脸严肃的告诉我,不行,那就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了。

      也许我们的生物都没有学好。
      植物在阴天的时候也进行光合作用,只不过要弱于呼吸作用。

      但后来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因为全世界不会同步阴天,有一个地方阴天,就存在另外一个地方晴天。永远都有光合作用。这漫漫的红尘呵!

      在大学里听广播里放音乐的时候会常常想起中学和高中。
      有时想起高二时班主任因为要鼓舞我们有战胜高考的决心让我们学的班歌,有时候也什么都不想,只是觉得有些难过。
      陈奕迅的那首《孤独患者》伤感的飘满整个校园,这一刻,应该有很多人和我一起感同身受吧。
      曾经当我陷入一种自怨自艾,什么事情都想不通的状态下,孤独患者就像真的自我一样令我自哀自怜。我半夜躲在被子里,听到痛哭。那歌词总让人伤感。
      但换句话说。哪里有阴天哪里就有晴天,同样的道理,有伤感的歌词,又何尝没有令人开怀大笑的歌词。
      万事万物,皆有两面。
      皆有灵性。

      从前的宋小词是过去的,现在的宋小词也还是过去的。不同的是,从前一心想要停住脚步,现在却一心想要向前。
      向前才有路,向后,过往的路都不复存在。
      人啊,你是何等的奇妙,总是后知后觉;但人啊,你又是何其幸运,纵然后知后觉,庆幸此刻依旧为时不晚。

      俨儿这个人一向比较好强。
      这让我想起老友记中的莫妮卡。

      她此次来毫无预兆,所以接到她的电话我都有半分震惊,因为这个时刻各大学校不可能放假,而她又是一名老师。我知道除非有非常重大,重大到与生命等同的事情她才会千里迢迢来找我,否则一切问题都在电话里解决。
      也的确,这件事情足以重大到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她终于和那个素未谋面但彼此有照片的网友在一起了。

      网友叫JOE,在我高中的时候俨儿就已经认识他了。JOE大她三岁。
      人帅有钱关键是还喜欢她。
      ……
      对于这样好的事情,我只想表示为什么我一个也没有遇到。

      那时的陈俨儿是这样想的。
      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能去喜欢,越是美丽的还愿意被自己采的那就更加碰不得。
      所以,虽说俨儿要强好胜,但对于和素未谋面的网友在一起这件事还是非常恐惧的。谁知道这是不是什么骗局呢。
      女人啊,都是害怕被骗的。犹记当年她做摩的回家,半路被司机威胁先给钱来着。

      如今她坐在沙发上,内心持有千万分激动告诉我,她要!订!婚!了!
      喝在嘴里的一口咖啡立即从我嘴里喷出。
      “什么!!”
      她拉着我的手:“所以啊!就知道你会这么激动,所以你看我多好,专程跑来当面告诉你,所以你一定要爱我知不知道!还要珍惜我知不知道!”
      “为……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
      我感觉内心犹如受了巨大的打击,这到底是怎么了,不是这个要结婚就是那个要结婚。
      “这不是给你惊喜嘛。”
      “这简直就是恐吓!!别说结婚订婚!我连个追求的男人都!没!有!”
      她大义凌然安慰我:“总会结婚的!来,现在陪朕去试婚纱!”

      大学时最爱看的一部美剧是老友记。
      后来发现其实没有之一,也没有哪个时段,我最喜欢的美剧就是老友记。
      瑞秋、莫妮卡、菲比都渴望变成新娘,穿上婚纱,也会时常去试婚纱,即使不结婚。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刻也就是结婚的时候吧。

      俨儿从试衣间走出来的那一瞬间,我差一点忍不住哭了。那时钱德勒说,以后他和莫妮卡在一起,剩下来的四个人就在一起。有时候我想,最好的朋友要结婚,对于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我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吗?
      生活的轨迹,会不会各自越走越远。
      就像老友记的结局,各自有了家庭,总有一天要分离。
      我最终还是紧紧抱住她,说,“亲爱的,祝福你。”

      我想best friend永远都是best friend.
      即使将来生活的轨迹不同,但那些人将在我心里一辈子。

      俨儿要赶着回去上课,今晚要走。我去机场送她。
      “明年三月份李宇漾结婚,你要去吗?”俨儿问我。
      “子沐也许会去,但我就没那个必要了。”我微笑说。
      她抱了抱我:“我也不去。我在H城等你,今年早点回家吧,到时候你去我家吧就可以看到JOE的本人了哦。”
      我说:“知道啦,你路上小心就好了,下机了就打电话给我报平安。”
      “还有还有我给你买了一大堆零食在卧室的衣柜,看我藏得多隐秘,surprise!”

      我笑笑,在检票口目送她消失。
      有时候离别的味道很是伤感。偏偏我闻到了很重的离别味。人有时候要承受一些离别,才能真正的长大。
      从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也许是忽然觉得一些事情在慢慢改变,当看到从前那些亲密的人都有了各自的归宿之后,自己却还是孤身一人时,难免会有淡淡的感怀。我为了打发这一情绪,重拾了多年前一个令我务必欣慰的乐趣。
      我也可以说那是个习惯,我习惯写日记。

      我停下写日记是因为一个梦想。
      梦想当作家。
      当梦想与现实背道而驰的时候,梦想就回屈服于现实。我因为梦想一直无法实现,一度的在内心抗拒写新的故事。也不愿意再用笔记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因为越写会越难过。
      老舍先生说,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
      默哀大于心死。我害怕自己终有一天会死在这上面。
      如今我重新拾起笔,那种久违的感觉,就像是身在高山,从上俯瞰一样,充满了崇高感。
      而此刻活跃在我日记本中的那个人,我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北极熊。
      他的名字叫做单宋。

      也就在此刻,我脑中忽然闪出一个强烈要抒发的念头。
      打开word文档,我输入了标题——我的初中年代。

      [3]

      我之所以不去参加李宇漾的婚礼,是因为从大一结束之后,我们再未有过联系。
      他在□□联系人的列表中删除了我。
      至于原因,我至今未解。
      那时心中不甘心,千方百计找到他的电话号码问他为什么。
      他在电话里左右敷衍。我追究个理由,他却什么也不说。我在挂了电话之后非常生气地直接拉黑了他的电话号码,并且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若是以后遇见,我权当没有看见。我要留一个潇洒的姿态,我要变得越来越优秀。所以我很坚定的告诉自己,幽居再黑暗中成长,总有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对于李宇漾打死不说删我的理由,我一直耿耿于怀。我不停地想为什么。也一直不得其解。往后才明白,当一个人敢做出伤害你的事情时,他是不怕和你当面撕破脸皮的。所以任你内心张牙舞爪,愤懑不平,做好以后要和他打仗作战的准备,对方也只不过会一笑置之,不顾一屑。

      而世界上,又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不问为什么,才是聪明之举。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安定的。

      李宇漾让我明白的就是,总有莫名其妙不明就里的伤害。而你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去积累你的生活经验,好以防有一天这些伤害同时出现时你不至于太过狼狈。
      就像余子旭,他让我明白再深的感情也容易毁于一旦。经过时间的冲刷之后,当我选择与这份友情决裂,他在多年之后也会自然而然将这份友情遗忘。
      但你是不是在赌博,愿赌就要服输。

      我服输。
      但我也难过。
      我想起有一年我们班和471班篮球比赛,输了,其中有一个原因是某主任包庇。当即回到教室,弥漫着一片哭声,我也哭得很惨,后来停止哭之后李阳阳又开始哭,所以我也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还被数学老师呵斥了一顿。

      什么都是会被传染的。哭也是。这是我认定的一个观点。但在这一刻,我知道,真正的快乐和悲伤,都是一个人孤独解决的(比如你可以毫不避讳地大笑,毫不避讳地大哭,恍如身无旁人)。

      我只是要明白这些道理,但用不着逼迫任何人。

      我最近一次和子沐见面是因为金钺请吃饭。
      当然了,接到消息的我是感到无比惊讶的,因为子沐一直不肯接受金钺,也一直逃避着他。就在我觉得事情有转机的时候,子沐打消了我猜测的念头。
      实则是因为子沐要提前回H城,她不想金钺尾随他去,所以打算在饭局上给他表明自己的决以及歉意。
      我说,那我就不用去了吧,毕竟这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
      她说,我一个人怕临时怯场,毕竟你知道的,金钺对我太好了,我实在不忍心这样伤害他,可是我也不愿意委屈自己。
      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自己啊。
      我琢磨着。
      子沐继续说,你陪我去啦,反正金钺也带了朋友过来,这样就不尴尬了。
      我说,那好吧。

      但万万没有想到,金钺带来的那所谓的朋友居然是北极熊!
      我僵在门外一动不动。
      “怎么了?”子沐拉了拉我。
      我悄悄说:“没事没事,就是觉得有些冷。”
      北极熊淡定地看了我一眼,好像知道我会来似的。
      金钺给子沐介绍了单宋,随后又说,“小词,这是单宋,你还记得吗?”
      我咧嘴笑笑,“记得,记得。”心中却想,人家北极熊可不记得似的。

      这顿饭吃得很轻松。
      我却喝得酩酊大醉。
      我其实很难过,因为她要先行回去,而且事先并没有告诉我,所以让我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我在前几天才目送俨儿回去,子沐过几天却也要离开C城去H城,顿时让我觉得在这个大城市里,自己是孤身一人。
      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住在再大的房子里也会觉得孤独寒冷无比。
      我借着酒劲抱着子沐哭,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今天居然格外的充满了勇气。
      金钺将我从子沐身上拉开,因为她也有微微的醉意,像是很难受对金钺说出的那些决绝的话。我有些踉跄站不稳,单宋一把扶住我,我则顺势倒在他肩膀上靠着。
      这一刻,我发现自己蛮无耻的。
      无耻到恨不得反抽自己一耳光。
      但是他的手臂很有力量,暖暖的。让我想起大一的时候有一年冬天我去后街买东西,也是不小心没站稳,结果被一个站在我身后排队的陌生男生给扶住了。那天晚上,我一直处于心跳加速的状态中,脑中盘旋,挥之不去的就是那一双有力的手,扶住自己的手。
      我想我大概是需要被一个人喜欢。
      但是我很久没有被一个男人喜欢过了。
      “有男人喜欢真好啊。”我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笑眼朦胧的看着他。
      “你醉了。”模糊的视线中,他的神色清冷。
      我笑笑:“我没醉。”
      他半抿着唇,一语不发。
      我感觉到了一丝丝凉意,从脖子里灌进一股冷风。
      我从他肩上起来,大笑,“我真的没醉,我还可以自己走回去!你看!”
      还未走两步,身子被他打横抱起来。
      一股男性的气息直入我的鼻子,清冷又好闻。
      “咦,我在飞吗?”
      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
      “你醉了。”
      一直有个冷淡的声音在重复这句话。
      “你胡说!”我反驳。
      那个声音不见了。
      我往这个温暖的怀抱里缩了缩,怯怯地问,“你生气了?”
      “没有。”
      “你是谁啊?”
      “单宋。”
      “啊……我知道了!是北极熊!”我挣扎着要笑起来。
      他抱紧我,头顶传来低沉的嗓音,“别动!”
      “我没动!”我嘟囔。
      “北极熊是谁?”那个低沉的嗓音带了一点疑惑的味道。
      我比划着:“就是单宋啊!”
      “你认识他?”
      “当然认识!他来我店里买过水果……”顿了一会儿,我说,“我想起来了,那是他弟弟!不过反正都长得一模一样,也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单宋不怎么搭理人!像生活在北极的北极熊一样!”
      “北极熊是动物,不会说人话,当然不会搭理你。”
      “我就要叫他北极熊!他又不知道!”我胡乱着挣扎下来,脑袋天昏地暗。
      “随你叫。”那个声音冷冷道。
      “你这么凶干嘛?你干嘛这么凶?”我不高兴起来了,“子沐呢?她在哪儿?”
      “金钺送她回去了。”
      “那我呢?”
      “我送你回去。”
      “你又不知道我家在哪儿?”
      “你家在哪儿?”他顿下脚步问。
      这样的天气好冷啊。
      如果自己一个人走回去太孤单。
      我生怕他在下一秒会丢下我走。
      我立马说:“XX小区XX栋楼XX号。”

      我没想到自己回家后会这样不老实。
      趔趔趄趄开了门,继而开了冰箱,拿出红酒,仰天大笑,“来!我们继续喝!”
      他只是一动不动远远地观望着我。
      我忽然感到有些悲。
      一屁股跌在沙发上,自己倒了一杯酒小押了一大口,笑得有些醉,“我告诉你,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回默写语文古诗词,上一句是‘仰天大笑出门去’,下一句我想不起来了,我写的是‘我自横刀向天笑’,我知道是错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笑了!”
      我望着他,“咦,你怎么不笑?难道你高中的时候……是个学霸?”
      我笑了起来,一杯接着一杯喝。
      他转身要走,我叫住他,“你去哪儿!”
      他没说话,却打了热水过来。
      他将我手中的杯子抽走,酒瓶也放得远远的,“家里有生姜没有?”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
      又笑着说,“我骗你的。”
      仿佛看到了眼前这个人脸上的一丝无奈。
      我拍拍胸膛说:“我家里可是万事俱备的,”又拉着他的衣领说,“我啊,太没有安全感了,非得什么都要齐全才好。咦,我怎么觉得你长得有点像单宋呢?”
      他褐色的眸子微眯,慢条斯理道,“你醉了。”然后将我放倒在沙发上,转身去给我煮姜水。
      我在他身后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嘘,其实我有点小小的喜欢他……不过就只有一点点……我想我一定是寂寞了……”
      “就在不久前,我和一个认识很久的朋友彻底决裂了。”
      “虽然我不后悔,可是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难过。”
      “俨儿订婚了,我是一个人。”
      “子沐有金钺义无反顾爱着,我还是一个人。”
      “就我一个人是个大傻瓜!大混蛋!她们都长大了,我却还停在原地不肯离开。我总觉得过去好,过去的更加值得留恋,因为什么都回不去了……”
      “可是当看着她们一个个都越行越远,都朝着未来走的时候,我会怀疑我所坚持的才是错误的。”
      “我可能……就是一个不值得被人爱的人吧……”
      他煮了姜水,默默地望着我。
      眉目间有些动容,伸手摞了摞我的额头,触感竟是出奇的温柔。
      生病的时候容易脆弱。
      看来醉酒也是如此。
      我觉得自己有种想哭的感觉,其实那一刻我醉得那么糊涂,很想找一个人拥抱,可是我居然硬生生的克制住了我自己。
      这与我的今日行为的目的完全不一样,我其实渴望他安慰我的。
      但我没有。
      有时候无助这种东西,只能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去承受。

      我哭了,抱着自己的双腿蜷缩在沙发里,那一刻弱小可怜得像一粒尘埃。
      “以前我觉得一个人生活也挺好的,我以前还想过要过隐居的生活。”
      “可是我明白,之所以想要过隐居的生活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应对这世态炎凉的社会。”“每次我说要隐居啊,去庙里修行啊,她们都笑我。”
      “把姜汤喝了,以后我陪你去修行。”
      出乎意料的,有个很深沉的声音浮在我眼前。
      我微微讶异地看着眼前半模糊不清的人。
      “不想去修行?恩?”他重复问道。
      “想啊……你要带我去?”
      “恩,带你去。”那个声音很乖。
      “真的愿意陪我?”
      “恩。”那个声音依旧很认真的点头。
      我笑了。
      “那就把解酒汤喝了。”他一勺一勺开始喂我。
      我受宠若惊地望着他,此刻,眼前的这个人才开始渐渐清晰过来。他有着白皙干净的脸庞,深不见底的眼眸,还有清冷却好看的唇。
      我滞了半天,忽然做了一个举动。
      我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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