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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程南发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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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南发誓如果给他认识的人里做一个最讨厌排行榜,郑小娟绝对能排上个三幻神。
郑小娟这个名字听起来挺小家碧玉的,但在程南看来,她为人处世只能用简单粗暴四个字来形容。
村里不管男女老少,但凡晚饭过后在村子里溜达一阵,都有可能看见拿着擀面杖在村口那棵大槐树底下骂街的郑小娟。要是忍不住一时好奇凑上去听听,那可谓源远流长,别出心裁。村里自诩活神仙的沈大爷听了更是直接泪流满面,原来村中竟有如此奇人,学识之渊博,词汇之丰富,自己怕是再活三十年也赶不上。至于骂的是谁,自然是爬到树上的程南。
“郑小娟你别欺人太甚,我告诉你把我逼急了我真跳下去。”程南在树上大声嚷嚷道,就凭这个嚣张的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挂在树上的是她那拿着擀面杖蠢蠢欲动的外婆。
“我看你要上天,跳下来你看我抽不抽你”郑小娟自然不会被挂树上的那小丫头给吓到,喋喋不休道。
通常到了这个时候总要有个大善人出来解解围,好言好语的劝劝老太太,说些什么“别跟孩子一般见识”“小孩不懂事,说两句就行了”之类的话。老太太骂了这么久自然也累,看见有二愣子送板凳自然也乐的借坡下驴,没好气的哼上一声,收了擀面杖就回家给树上那倒霉丫头做饭。程南也不想在树上扒着,看老太太走远,也就灰溜溜地下树,偷摸往家跑了。可今个奇怪就奇怪在这个地儿,郑小娟都骂了足足两个小时也没人出来解围,那叫一个口干舌燥啊,树上的程南更是累的受不了,两个胳膊来回倒腾了好几遍了,还是不敢松手。
“哎呀,阿婆您这是干什么啊。”在程南的千呼万唤中,救星可算是来了。
程南一听这声音,陌生的狠。好奇之火熊熊燃烧,探头一看,竟然是个年轻姐姐。虽然带着遮阳帽,程南看不清脸,但只看衣着,白衬衫搭着深蓝色的裙子,在程南的视线里勉强还能看到白嫩的小腿踩着一双高跟凉鞋。虽然简单却是增了一份大大方方,光斑透过树荫撒在她身上,更让人只觉得岁月静好。程南想到了香草味冰淇淋,一样的白净,一样的沁人心脾,单是瞧见就把人冰得清透。身上散发着的与脚下泥土格格不入的气息也让程南坚信这位姐姐是从城里来的。
后面的场面话不提也罢,老太太骂得闹挺,自然想借这个机会开溜,没劝几句就装出一副消了气的样子,手一背,哼着小曲就回家了。
程南也累得够呛,也顾不得郑小娟走远没走远,灰头土脸的从树上落下来,砸起一片扬尘。好巧不巧,落下时正好跟眼前这姐姐对上视线,程南赶忙仔细瞅两眼这姐姐张什么样。
怎么说呢,那年程南十三岁,很奇怪,这是她第一次觉得心脏在为别人而跳动。
蝉还在树上胡乱叫嚷,风里传来嘈杂的气息,面前的人也在看着自己,程南突然老脸一红,半句话都说不出来,扭头跑了。
回到家里,郑小娟还在厨房捯饬着。
“郑小娟我回来了。”程南跟没事人一样,只当是郑小娟刚才花两个小时骂了村长家的那条黄狗。
“小兔崽子赶紧洗手吃饭,我煮了面条。”郑小娟端着热腾腾的面条没好气道。
“面条面条,天天就知道煮面条,郑小娟你就不能做点别的,还有以后别叫我小兔崽子,我又不是没名字。”程南也不给郑小娟好脸色。
“哎你这小兔崽子,平日里也没见你听不惯?你妈我管她叫兔崽子,你个小兔崽子有啥好不乐意的”郑小娟又拿出她的擀面杖,没轻没重地敲了下程南的头,疼得她呲牙咧嘴的。
“那我妈呢,你不是说她今年就回来了?”程南突然问道,她确实已经很久都没见到妈妈了。
“你个小...”郑小娟像是被什么噎着了,想要敲下去擀面杖也停在了半空中。
“不是说了你妈打工赚钱去了,小兔崽子管这么多干什么,赶紧吃饭,明天给你做红烧牛肉。”郑小娟沉默了一会,又急忙说。
“嘁,顺顺说了,我妈就是爱上城里了,不要我了……”程南的语气突然变得有些低落,“明天我要吃牛肉……不要喝方便面!”
“祖宗,都听你的行了吧。”郑小娟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安慰道。
“对了郑小娟,今天的那个姐姐是谁,我咋不认识?”程南把嘴里的面条咽下肚,问道?
“刚来的,听说是来支教的,咋的?”郑小娟一边剥着蒜一边敷衍道。
“没啥。”程南使劲把碗里剩下的面条吃下去,捂着嘴跑回屋。
“我去做作业了。”
含糊不清的话后紧跟着恨不得把房梁震裂的关门声。依着郑小娟原先的性子肯定要跟上一句臭骂,可不知怎得,今天的郑小娟反常的没发作。她揉了揉腰,长叹了口气。
屋里的白炽灯有点昏黄,显得郑小娟又佝偻了几分。
程南很久之前就没见过妈妈了。郑小娟说妈妈去城里赚钱,供程南读书。起初程南对此深信不疑,可渐渐的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顺顺爸妈也是去城里赚钱,咋就过年的时候都能回来?她老娘怕不是忍不了郑小娟这个老流氓,自己跑路了。程南对她妈的想法深感理解,并表示要以此为榜样,长大了一定也要跑出去,把郑小娟甩的远远的。她不禁为自己的理想之远大而感动。有一次在老师让同学们讲讲自己的梦想,程南第一个举手。
“我的梦想是去城里打工,把郑小娟甩得远远的,让她孤独终老。”
老师对程南的理想表示深受震撼,当即决定进行一次家访。事实证明有些理想是要像勾践一样藏在心底的,说出来的话可能又要去练习爬树本领了。
那次之后程南更加敬佩自己的妈妈了,能卧薪尝胆十数年,而不被郑小娟怀疑,实在是不服不行。
可她终究是个毛孩,每次看到别人的妈妈她还是会觉得羡慕。好在妈妈每隔几个月会往家里寄信。尽管程南大多数字都不认识,但每次都自告奋勇去取信。因为信里总是会夹带着一点零钱,一块两块的,程南偷偷把信里的零钱拿走,不跟郑小娟说。那些拿走的零钱就成了她在班里装阔的资本。每次别人喊她妈妈不要她,程南就会从书包里随手掏出一把零钱,小手一挥去小卖部买包辣条,当同学的面大口咀嚼,看着他们默默咽下的口水。
可妈妈已经很久没寄信了,程南每次问郑小娟她都扭扭捏捏的,只会用句“你妈今年就回来”来搪塞她,她已经等了很多个今年,索性主动出击。她用所会的为数不多的字写了封信,说是信更不如说是字条,上面写着“妈妈我想你了,什么时候才回来?”
她拿着这封信交给了送信的大爷,大爷看着手里这皱巴巴的纸条犯了难,问道:
“丫头你想寄给谁?”
“给我妈啊大爷,给我妈!我妈!”程南生怕这大爷耳背听不见,还特意大声重复了几遍,大爷有点明白了,但看着眼前这丫头的认真劲,只好把信揣兜里,回道:
“知道了丫头,你先回吧。”
“谢了大爷,长命百岁。”程南开心的不得了,一蹦一跳地离开了。大爷有些无语,一时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那天晚上郑小娟煮了牛肉,程南吃的很香,更开心了,睡觉前还在畅想自己今后的幸福生活。
可事与愿违,程南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更可怕的是,自那之后,程南再也没有收到过一封妈妈的来信。
她总是梦到有一天会再见到大爷,大爷递给她一封信,里面有满满的零钱,一辈子都花不完,她把零钱都存进小猪里,等到哪天妈妈回来了,她请妈妈吃很多包辣条。
而郑小娟看着自己正抱着枕头呼呼大睡的程南,摸了摸她的头,帮她盖了盖被子。
有件事程南不知道,其实郑小娟认字。她不仅认字,她还会写字,但这几年眼睛熬坏了,写不了字了。
后来程南又给妈妈写了很多封信,可依旧石沉大海,知道送信的大爷退休了,她再也找不到寄信的地方。
人们总说是时代选择了更为方便的手机短信,可程南还是觉得是人们自己抛弃了信封,毕竟就算是刚到青春期的程南,也切实的感觉到情书真的很廉价。为什么?因为她自己也曾写过一封,对,一封...情书。
那是开学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