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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夏初遇 那天黄昏 ...

  •   那天黄昏
      开始飘起了白雪
      忧伤开满山岗
      等青春散场
      午夜的电影
      写满古老的恋情
      在黑暗中
      为年轻歌唱

      ——《恋恋风尘》

      1997年6月,宝宁市初夏的天,一天比一天炎热。

      17岁的陈灿坐在高二1班教室里的第一排,头顶的风扇有些老旧了,嗡嗡的声响,快要盖过了在台上念作文的同学。

      “我的父亲起早贪黑的工作着,他那原本伟岸的身影渐渐地。。。”台上的同学声音突然颤抖,轻轻抽泣了起来。班里的一些同学,跟着小声地吸着鼻子,就连语文老师也在一旁擦着眼角。

      陈灿像他的名字一样,美好而灿烂,迸发蓬勃的朝气。而这个成绩优异的好孩子,在遇到《我的父亲》这种命题时,却没办法感同身受。

      因为他只能记得,那个在雪地里扯着他妈妈头发的男□□头和咒骂的话不断砸到女人的身上。还在学步车里的陈灿急的直跺脚,手里的玩具打的咚咚响,嗓子都哭哑了,大喊着要妈妈抱。

      虽说这些年没有感受过父爱,可他的母亲也没让他受过半点委屈。

      他的母亲陈虹霞离婚后,在手表厂里混得风生水起。因为良好的形象和大专学历,经常被厂里派送到外地学习技术,很快就被提升供销科科长。接待外地考察队和培训销售员都成了她的专项,一时间风光无限。

      陈灿也很争气,虽在离异家庭长大,不光学习让人省心,性格也很阳光开朗。

      陈灿手托着下巴,眼神在台上的,心却不知道飞哪儿去了。他不理解为什么到高中了,还要写这种无聊的命题作文,他想写英雄的野史,想写宇宙和未来,想写浪漫的爱情故事,或者是很小的心灵随笔。

      陈灿心里冷哼了一声,听这种千篇一律的东西简直是浪费生命,还不如《读者》、《故事会》来得精彩。

      放学后,陈灿跟几个男同学在小卖部里嗦着冰棒,他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赶紧的三两口啃完,嘴巴被冻地呼呼哈哈的闭不上,挥挥手说:“我得走了,不然赶不上数学补习班了!”使劲一抹嘴,跨上了自行车飞快地蹬了起来,全然不顾身后的女孩喊他的名字。

      跑到小卖部的两个女同学气自己来晚一步,没赶上跟陈灿一起吃冰棍。在学校里老师管得严,早恋是明令禁止的,男女生稍微凑近点说话,都有可能被人打小报告。女孩们就只能等到放学时,自己创造一些聊天的机会。

      陈虹霞也是不允许儿子早恋的,可是在正常人际交往上,她从来不干涉。甚至在陈灿高一过生日时,邀请了他的好朋友来家里吃饭,她亲自做好满满一桌子饭菜后自己却出了门,给孩子们充分的空间玩自己的。

      这件事被同学们拿来当故事一样传颂着,着实让陈灿对母亲更加崇拜了。陈虹霞一直希望儿子能考上个重点大学,不惜重金把各种课后补习班安排上,此时的陈灿也没有动过别的心思,学习就是他唯一的任务。

      虽然16、7岁的孩子,情窦初开也正常,只是在陈灿看来,现实不及书里故事里的万分之一,每个人都是穿衣吃饭而已。好好念书,去外地上大学才是他的目标。

      刚到厂里的职工宿舍区,陈灿一捏刹车就跳了下来,停好车准备往家跑。

      “灿灿,灿灿!过来,到这儿来~”陈虹霞从红棚子里探出了头,正朝着陈灿招手。

      小区外面的几顶红棚子是大排档,职工们都喜欢晚上下班后来喝两杯。

      “就算准你这个点到家,过来,坐妈旁边来!”陈虹霞拍拍身边的塑料凳子说。

      “这是,灿灿?都长这么大了?”问这话的是个年轻男人,陈灿看向他。

      这个男人看上去不到30岁,跟陈虹霞手下的小职工们感觉不一样,他穿着当下最时髦的水洗蓝牛仔外套,里面一件干净的白色T恤。峻挺的五官,眼神很明亮,眉宇间的气质让陈灿觉得有点像海报上的刘德华,虽然看上去俊朗,却也掩饰不住痞痞的气息。

      “怎么了,你不记得小沈叔叔了?你小时候小沈叔叔还抱过你,你抱着他腿不松手,哭了他一腿的口水和鼻涕,怎么也不肯让他回家呢!”陈虹霞露出两排洁白的牙,笑地很欢实。

      陈灿略有些尴尬,他害怕大人在桌上提他小时候的事,还有跟陌生人打招呼,每次遇到要称呼不认识的长辈时,陈灿就傻笑着糊弄过去。

      “别叫我小沈叔叔,显得有点老气。我也就大你十来岁,你就叫我沈旭阳吧。我以前在你妈妈手下做销售员,那年厂里分宿舍,我们去给霞姐帮忙搬家,我还搬过你的床呢。”男人说完笑了笑,喝了口水。

      “对对对,”另一个男人接着说:“就是那次我们在霞姐家吃饭,灿灿跟小沈玩开心了,怎么也不给他走哈哈哈哈”

      “那你就不知道了吧,孩子都是看脸的,小孩喜欢跟小沈这种长得帅的玩,看不上我们歪瓜裂枣的,哎。。。”
      “你说自己丑就算了啊,可别带上我!”几个人喝着酒开着玩笑。

      陈虹霞一个劲往儿子碗里夹菜,陈灿来不及躲,赶忙推开说:“够了够了,别夹那么多,吃不完浪费了都!”

      陈虹霞愣了一下,白了他一眼“小白眼狼”,转身把菜夹到了沈旭阳的碗里。

      “小沈啊,你最近怎么样啊,这次回来,是准备找个班上啊,还是有别的打算?”陈虹霞问道。

      这个沈旭阳当年刚退伍就直接进了厂,在陈虹霞手下学销售,因为受不了家里人一直催他结婚就干脆辞了铁饭碗,一个人跑到了沿海城市做生意。

      “的确是有别的打算的。”沈旭阳喝完了杯中酒没说话。

      “有什么打算,你倒是说啊!”
      “不会是要结婚了,喊我们来给份子钱吧哈哈哈”一桌人都起哄着。

      “没有,没有,”沈旭阳连忙摆手,“我当初就是为了躲我爸妈才跑的,怎么可能会结婚啊!”

      陈灿不觉地多看了沈旭阳几眼,在他的印象中,身边人聊的话题除了上班就是结婚,第一次见到为了逃婚跑路的男人。但是他长的这么帅,被女孩子喜欢是好事啊,他跑什么呢。

      “就是想做点小生意。”沈旭阳说的随意,可大家却有些惊到了。

      90年代初期的宝宁市,也能算得上国内的三线老城。手表厂这种国有企业依然是所有人向往的铁饭碗,住房有厂里统一安排,孩子可以上职工学校,平时的小病小灾都是厂医院解决,进厂上班就等于是终生保障。

      在当时的主流意识中,只有没本事上班,或者街溜子小混混才会做生意。经历过厂里上班的沈旭阳,还是退伍军人出身,怎么会这么不安分的,想到要做生意呢?

      大家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劝着,纷纷替他不值,甚至觉得他这一辈子要完了。

      陈灿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理解沈旭阳,他有点像故事书里有钱人家的少爷,不想被安排进一眼望到头的生活里。明天永远都是崭新的,如果不能跟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起床,那还不如自己独自安稳地睡去。

      陈灿和沈旭阳,看似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却在97年的盛夏无意中交织。两人经历了人生最重要的时光,一些改变认知,改变命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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