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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本文改编自真实故事。
      2022.12.8许未笙
      那大概是一个夏天。
      我哭着看完了郭敬明的小说《夏至未至》,那天风过蝉鸣,细细密密的阳光洒在窗棂,我的目光停留在那句话上,突然好像回忆起了什么。
      回忆起了那个模糊的少年,那个永远都不会再见的少年。
      “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香樟,
      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所有繁盛而离散的生命,
      都在这个夏至未曾到来的夏天,一起扑向盛大的死亡。”
      我细细把它摘录到了从高中一直记到现在的一本摘录本上,摘录本很厚,厚到那是我的一整个青春,厚到是我关于他的所有的记忆,厚到我的青春,都在其中有迹可循。
      我慢慢往前翻。
      我的字体变化挺大的。从小小的圆圆的,变成了潇洒的自如的,我知道都是拜那个人所赐,高中的时最崇拜的人就是他,所以模仿他的字迹。
      即使我知道,他也和我一样,是一个普通人。
      不。
      他在我心里,就是不一样,就是像神一样的凡人。
      我笑笑,慢慢的再往前翻,我清晰地看见纸灰色的本子上,留下的高一那年他的祝福:“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他的字迹很秀气,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却也有着一份不符合年龄的硬朗。
      我的字迹一直在模仿他的,就仿佛,只要我的字迹像他的,我们就能一直做同桌,一直在一起,或者说,他就会永远留在我身边。
      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的梦想实现了吗?
      为什么。
      不告诉我。
      我的记忆被拉回七年前。
      ”夏天对于中国的孩子是特殊的,中考,高考,毕业,成年前所有重大人生转折都发生在夏天。无处可藏的炎热意味着过往的终结和新生活的开启,逼迫着对成熟毫无心理准备的我们往前走。”
      那年高三,他问我。
      “如果你有喜欢的人、或者暗恋的人,那就……”他问我。
      “他很优秀,优秀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我回答道。
      那就好好高考,走到他的未来去。
      他是这样说的,那天阳光很刺眼,我亲耳听见他这样答道,他浅笑,虎牙在阳光下莫名的明媚,我仿佛看见了未来,看见了他长大以后走进我的世界。
      看见我走到他的未来。
      还有高二。
      当学校老师怀疑我们早恋,我妈妈据理力争。
      “我觉得是正常的,15岁不叫早恋。”
      “我女儿要是十五岁谈恋爱我觉得正常。”
      “恋爱就是恋爱,情窦初开,是美好的,早恋这个词就不是好的,很混蛋,什么叫早恋?”
      “我绝对不会看的,她就是把手机放桌子上我也不会看,她有她的人生,我要让她有更好的人生,从现在开始要教她怎样做是对的。”
      但他的妈妈却很生气,把他关在家里关了三天,就连重要的考试都没让他参加,因为他妈妈说考试一次不考没关系,早恋才是大事。
      可他却半夜偷着用手机给我发消息。
      “我们还是同桌吗?”
      我回答是。
      然后他回了一句“不是早恋。”
      那一刻莫名心里空唠唠的,可能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吧。但我不会说,我知道我们都要高考,再等等。
      当然高一的时候,他的存在有时候还有些讨厌,他总是做题目的时候凶我,因为是一个学习小组的,做不出来就骂我,又一次还给他骂哭了。
      然后他给我写了一张小纸条。
      “我只是怕你学不会,我太凶了,对不起。”
      然后我偷偷的把纸条带回了家,看着纸条傻愣,特别开心,就好像有什么神奇的东西似的。
      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关于他的记忆,但是却没办法继续讲下去了。
      这一切的一切。
      就像郭敬明说的那样,在那个夏天,在那个未曾到来的夏天,一起扑向盛大的死亡。
      身体其实是有记忆的。
      某个低谷时候经常看的那些书,摘录的那些东西,画的那些话,听的那些歌。
      虽然你很可能已经忘了。
      某个季节发生让你印象深刻的事情。
      时隔多年你的记忆已经不那么清晰了,但只要闻到空气中那个季节的味道,那种氤氲在空气里的感觉。
      就仿佛回到了那个时候,那个最好的时光。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他走的时候携风带雨,我久病难医。
      他曾经问我。
      青春是什么呢?我回答。
      是乱糟糟的宿舍,是室友之间的小嫌隙,是楼道里抢着去食堂吃饭,是挂满一宿舍滴着水的衣服,是偷看少女的荷尔蒙,是情窦初开的青涩,是中午学校广播的音乐,是小礼堂的happy,是看着kfc想吃却没钱的日子,是偷偷摸摸背着家里人看的小碟片,是有些人偷偷到阳台抽烟的烟味,当然也包括懵懂的性。
      因为我擅长文科,所以我回答的特别长,就像一片小作文似的。
      但他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的说道。
      我的青春是和你坐同桌。
      是和你做同桌。
      和你做同桌。
      同桌。
      我那时好像是愣住了,盯着他的眼睛看,怀着少女心事,红了脸。
      但我们已经七年没有再见过面了,听说他去了美国,有很好的成绩,奖学金,听说还有女朋友,只可惜,女朋友不是我,我青春的梦想,死在了那年盛夏。
      “其实没人能告诉你,放弃一个人到底应该怎么做,你只能自己熬过无数黑漆漆的夜晚,然后第二天照常起床 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当你一个人熬过了必须的苦,会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
      但我还是想写一些东西,关于我们的故事,关于青春,关于我们纸灰色的记忆。
      后来又听说他回国了,还是单身。
      只是还没见到罢了。
      我更想写一些我们的故事了,但恕我文笔不美,平淡的讲一讲我和他的青春,如果能被他看见,就更好了,看不见,也罢。
      我想写一些那个我不会忘记的故事。
      林言和奚念恩。
      林言,如果再也见不到你,祝你岁岁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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