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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三章 觉醒 ,人生的转折点(三) 为什么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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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果即命运
(1)为什么人要向善?
我们从原生家庭中获得了满足基本生存的一切,从而踏上了自我成长的道路。
不管人生来是善还是恶,在拥有自我反省的能力后,我们便会发现自己的性格中同时有善与恶的存在。
然而,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比起善恶,我们通常说的更多是“好”与“坏”。善恶、好坏之别是人们一致认为、约定俗成的,是经过时间筛选后保留下来、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共识,对他人甚至周围的一切事物有益的行为便是好的,反之,危害他人及其他事物的行为便是坏的。上身到个人品德层面,就成为了“善”与“恶”。
我个人认为,人出生后,是没有善恶之分的,混混沌沌,懵懵懂懂,一切认知观念、行为模式组合而成最终表现出来的好与坏的性格特征都是从外界习得的。一个人的人格(性格、观念、行为等方面的总和)的形成,虽然遗传(先天的)也会有一定影响,但主要是受后天的环境(包括教育、实践)的影响。关于先天条件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我们之后还会有所提及,这里暂时浅浅带过。
善是因为获得过善,恶是因为遭受过恶。早期感受到的善意越多,孩子心中的善的力量也越多;反之,感受到的恶越多,心中的恶的力量也越强,后期克服的难度越大。那些善恶的种子在我们还未意识到的时候,便已经种下了,无论播种的人是有意还是无意。
因此,在青少年期逐渐形成自我意识的我们,向内探索时,便会开始觉察到自己内心的种种好与坏的念头。
【自我意识:即注意到自己内部的心理活动(想法、念头),意识到“我”的存在,意识到自己能对身体进行掌控,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会因为这些坏的、难以言说的、怕被人知晓的这些想法所困扰,甚至害怕得想要极力隐藏。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东西具有破坏性,若告诉别人,别人不仅不会理解,还可能指责嘲笑我们。
我们之所以能够分辨这些东西是不好的、阴暗的、邪恶的,是因为心中善良的那一面在指引我们,也可以说是良知/仁爱之心/佛性/“道”赋予的禀性/道德感等等。
这些存在于我们内心里的种种好与坏念头,是外界事物对我们产生作用后留下的影响,它们都是有来源的。
当意识到它们的时候,你首先要知道的是,你有这些想法很正常,因为这些东西在未获得你的允许之前便已经渗入你的内心了。在你意识到之前,你是被迫接受的。但你意识到它们之后,主动权便掌握在了你手中,是否将它们用行为表现出来被人所知,关键在于你。到了这个时候,善是因为选择善,恶是因为选择恶。不知者无罪,但明知故犯便是恶。
你也需要明白的是,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会留下痕迹,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就被其他人发现,甚至被广泛的人群知晓。
近年来娱乐圈接连的塌房事件便充分说明,无论将来你获得多大的名声与地位,都有可能一夜之间身败名裂。而这个恶果的出现,是因为你曾种下或恶因,你自己为自己埋下的隐患,它如地雷一般,时机一到便爆炸开来,把你千辛万苦追求建构的一切炸个粉碎。
亦再举个例子,你出于某种原因欺负了一个人,现在看是你占优势,你不会觉得这个人他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但是你在他这儿种下了恶果,如果他不能进行自我疗愈,一直带着这个伤疤记恨于你,将来若有时机,他可能就会对你实施报复,或许到那个时候你才会明白什么才叫因果报应。怕只怕,到那时你说什么都为时已晚。由此可见,伤害别人,其实就是在为自己埋下定时炸弹。做人不是非要善良,而是因为恶果会给我们带来痛苦。你克制自己不作恶的行为,本身就是在自我保护。
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当下。过去你也许犯过错误,但你现在可以去针对错误进行补偿,或是从现在开始决心不再犯同样的过错,不再为自己种下恶因,不对别人实施恶行。若有恶果,只好努力承担,因为你知道,这是你过去种下的恶因带来的。
为什么校园欺凌总是层出不穷?
正是因为那些欺凌别人的孩子由于种种原因埋下了恶的种子,尚未完全形成自我意识,更没有掌握因果的概念,他们不知道自己欺负别人会带来的一系列后果,只是随着欺负别人带来的快感一次次强化了他们的不良行为模式和观念。
孩子对外界的认识先是来自行动/实践,行动之后进行反思总结才会获得深入的认识,他们不可能凭空料想到他们所做的事的后果。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孩子需要有人引导。
教育者们有责任引导孩子们建立对因果的认识,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能做,为什么不能做,而不是只是让他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我们今天的很多教育就是这样,大人只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告诉孩子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孩子不明白、做不好,他们便对其横加指责。但对孩子们来说,他们的经验太少,认知能力发展还不完善,外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根本不能凭空预想到他们每一个行为的后果。比如你告诉他某个东西会烫手,其实他并不明白什么叫烫手,直到他亲自触碰到,一下子收回了手,火辣辣的痛让他这才意识到,原来这就是烫的感觉。以后他便不敢再随意碰这个东西了。当然,你若要告诉他什么是“烫”,并且要让他感受到,那么你应该合理地把控烫的程度,而不是真让他烫伤。另一种极端的情况就是放之任之,造成溺爱。譬如孩子小时候生气,第一次是无意识地打人,虽犯不着打骂他,但如果这时候父母对他不闻不问,甚至表现出一种看起来偏于夸奖性质的行为,那么这个孩子之后便会以打人为乐,变成小霸王。
总之,幸福人生是建立于善因之上的善果,想要得到善果,必须先种下善因;不想承担恶果,就应从一开始便制止恶行。
(2)弯路与绝路
我们今天存在的一个很大误区就是害怕犯错,怕走弯路,追求捷径,那些有着某些人生经历的人也总在用自己的经历告诫人们不要走哪些弯路,甚至有的人害怕自己的子女走弯路而替他们做选择,不管他们愿不愿意。虽然那些人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他们忘了,他们的人生经验大多只适合他们自己,过度干预之会适得其反,比如造成他们的子女过度依赖、没有独立自主的勇气、不敢为自己的人生负责等等。
这就是为什么俗话说“人教人,学不会,得事教人”,就是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旁人只能启发、引导、提醒,而不是控制。
人的认知是在实践——认识——实践——认识……无限循环中逐渐发展起来的,简而言之就是你在你的生活经历中获得对外在世界的认识。
由于我们的人生都没有可供参考的模板,我们只能是在一次次尝试中不断摸索,积攒经验,会犯错是无可避免的。因此,不要害怕别人站在他的角度上说我们往死里撞南墙,也不要责怪自己总是撞南墙,毕竟,经历过,才懂得。我们的个人经验、从书中获得的知识都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才能越来越接近真正的智慧,而不是从别人那里直接拿过来套用、装饰门面。
所以,不要害怕犯错,走过的弯路都是在引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当然,我所说的弯路不是指一切不好的事,像违法犯罪、威胁人身安全这样的,这些不是弯路,而是会严重影响你幸福人生的绝路、死路。
我说的经历过才懂得,不是让你连这些也要去经历一遍来获得认知,这些问题的案例比比皆是,你可以借鉴其教训,转化为自己的经验,这当然也是一种获得经验的途径。如果有人真要通过这条途径实践出真知,愿意以身作反面教材,那么只好后果自负,也只能自负。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违法犯罪的人总是事后才追悔莫及。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及社会规范的问题。
我们当下制定的社会规范和法律,都是在前人的经验中总结出来并要求所有人都必须自觉遵循的。因为某些人做了某事造成了一连串的危害性影响,为了防止重蹈覆辙,所以产生了社会规范和法律以告诫后来的人们不要做某些事。
你可以暂时不清楚你行为的后果,但是如果明明被告知不能做的事你做了,而且是偏要去做,那么,你已经一只脚踏进了深渊,当你的行为被发现后,你的另一只脚也就踏进去了。等待你的,只是掉进无尽深渊,悔恨余生。
与恶行相伴的往往是一种侥幸心理,这虽是人人共有的,但你若不自行克服,那么它就会成为直接推你跌入深渊的那只手。负面的东西,即使人皆有之,谁不自我革除,那么谁迟早就会吃大亏。
可能有些人看到的只是这些法律、规范像条条框框似的束缚住了我们,殊不知,条条框框以内才是安全区,除此以外的区域,是你个人无法承受、也会牵连更多人遭殃的风暴区。
人性使然,我们都不愿意被人连累,你如此,我如此,他人也如此。别人做了害你遭罪的事你会生气和不满,当你做了牵连别人的事,别人也会同样的不满。可见,恶行的背后潜藏着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压力。
因此,我们在进行某些是是非非的抉择上,必须从整体的人生的角度看待,推知某种选择对我们人生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再决定要不要做。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你不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避免一个错误毁一生,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