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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洪都行 ...

  •   ??这是继康寅之后,第二个懂他的人。王阳明欣赏他,但也明白对方的态度,朋友能做,绝不入世。王阳明自认做不到他这个地步,能够抛下俗世所有的羁绊归隐,从头来过,承元的心肠足够硬,也足够坚决。

      看淡是一回事,完全放下是另一回事,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

      “谢道长款待,弟先行告辞。”该聊的聊过了,结果还算满意,王阳明便预备打道回府,承元却突然叫住他。

      “在山上我也听说诸折雪的事,既然伯安来,便替我转告她:前尘种种,皆是过往;白云苍狗,后会无期。”承元提起他的酒壶,又灌了一口甜浆。他分明是笑着的,可又显得很落寞。

      他抛却了凡尘世俗,入山成为道士,可焉知不是世俗先抛下他,他不得已看破红尘呢?

      “弟会转达的。道长,自多珍重。”王阳明起身离开。

      “酒也?水也。醉也?醒也。”承元突然笑了一声,满目苍凉,“偕也?孤也。生也?死也!”手中精美的酒壶落在地上,瓷器破碎的声响在宁静的林间被放大,像钟的哀鸣,显得沉闷又悲壮,正如它的主人此刻心境,怅然又无可奈何。

      “真是个有脾气的人。”王阳明在路上忍不住感叹。须知王阳明本人便是一个个性十足的人,连他都觉得有脾气有性格,这位承元道长也一定很傲。

      阿书没有听见两人聊了什么,他只是担心一点。

      “公子,您今日登门拜访吗?”他说的是一鼓作气去南昌城内,此时还算早,赶入城也就一两时辰光景,下午便能到。

      “去吧。”王阳明想了想,“还是早些安置好,在外总不比家中舒适。”

      两人一下山便上了马车启程,五阳明还是和之前一样闭目小憩,阿书坐在车前,手里摆弄之前山上折的细竹枝,百无聊赖地发着呆。这沿途景色美则美矣,就是过于单调,他早已没了欣赏的兴致。

      坐在车厢里的王阳明倒是习惯了这样静谧的时光,他自懂事以来经历这种时候很多,大部分时间他都是这么度过,比起和旁人交流,他更喜欢独自琢磨。多读,多思,多辨,这个座右铭已经陪伴他多年,他也向来身体力行。作为从小就相伴的侍读,阿书明白王阳明喜爱且需要安静的个人空间,他对自己的定位就是王阳明与外界沟通的桥梁,需要他的时候才出现。有他在,王阳明会轻松不少。在长达一个半时辰的刻意安静下,王阳明终于到了南昌三叔的府邸。

      在城门的时候阿书便让家奴去通报了,三叔领着一个中年家仆在门口候着,此时才申时过半,王阳明的几个堂兄弟还未下学,婶母前些日子添了个女孩儿,正坐月子,受不得风,便没有出面。

      王阳明下了马车,和久未见面的三叔打招呼,不同于王华的高瘦,他三叔体态略丰,个子也要矮些,但他不像王华是纯文官,故而壮是壮了些,身上也没有赘肉。

      “伯安终于来了,三叔可许久没看见你了,上次见你,还是十年前,那时候你只有这么高。”三叔比划了一下,笑吟吟地拍了拍他的肩,“像你父亲,他年轻时也这样高高瘦瘦的,又风流又有文采,多少姑娘都对他有意思呢。”

      “三叔倒是胖了些。”王阳明话少,也不接他活茬,“不知婶母身体如何?”

      三叔显然习惯了,毕竟王阳明从小就这样,看着乖,其实并不受长辈管教,但又从不做出格的事,长辈们也就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老样子,添了个姐儿,你弟弟们稀罕地不行,下学便要去抱。”三叔提到妻女,整个人便笑开了花。

      三叔家中有两个堂弟,大的满十五,腊月便十六了;小的十三,和王阳明的二弟差几个月。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庶出弟妹,均未满十岁。两人边说边往里走,三叔让阿书带着下人先去安置,又把王阳明往里屋领:“先去看你婶母。”

      暮春时节,天气渐渐转热,正阳明等人穿得都轻薄,婶母胡氏捂得厚实,额头包着,精神看起来不错,才生了孩子的缘放,她看着比较丰满,但手臂还是和从前一样细瘦。

      胡氏手里还拿着没绣完的样子,看见他们来,放下东西招呼:“老爷,伯安。婶母这些天颇有不便,若是有什么事,找管家成叔便好,过两天婶母方便了,亲自给你做柚叶丸子吃。”

      胡氏同王夫人不同,她和蔼却有威信,平日家中教子的一般是她而非三叔;而王阳明三兄弟由王华教得更多,王夫人更多作陪伴者一角儿。

      胡氏一直颇欣赏王阳明,认为他小小年纪便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宠辱不惊,是个可造之材,可惜她的两个儿子,都不及。

      “夫人,我带伯安去拜访养和,也让小辈们多接触接触……”三叔已经想着带王阳明向世家介绍了。

      胡氏却制止了他:“老爷,不妥。伯安千里迢迢地来,还没好好休整安置呢。伯安,听婶母的,先去洗沐安置,离你弟弟们下学的时候也不远了,到时和他们多聊聊天,他们记着你呢。”

      “多谢婶母体恤,伯安先告退了。”王阳明向三叔夫妇请辞,一路上风尘仆仆,确实该好好洗沐一番。

      等他收拾好仪容,已到了酉时。他从理好的行李中拎出书箱,从里面挑了一本游记来看。新换的米色长直?是他不常穿的颜色,但阿书已经拿出来放在净房,他便没有重新去拿。

      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王阳明都不怎么挑,虽说他不太能吃辣,但不挑食,是个很好养活的公子哥儿。

      没看多少,阿书就敲门道:“公子,堂家的两位公子回来了,听说您来,马上便来拜访。”

      王阳明合上书:“知道了。”他将书放在书架上,起身穿了一件外袍。米色直?显得他年华正好,石青外袍则衬得他沉稳大气,是衣物锦上添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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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洪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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