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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尾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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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秋】
门铃响了。
一开始我没听见,听见之后也只当是对面的客人。这一片都是老式楼房,兴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拆迁无望,大多数住户早就搬走了,晚上亮着寥寥几盏灯,架上两台摄影机就是个拍鬼片的好地方。
我在这没什么朋友,平时有人敲门不是催缴电费便是送外卖,但那门铃锲而不舍地响着,长久不用的电子铃声里夹杂着电流的噪音,搅得我心烦意乱。我在床上打了两个滚,踢开被子囫囵套上一件T恤,踩着拖鞋走到门前踹了两脚,“催命呢,别按了,对面没人。”
铃声瑟缩了一下,隔着门飘过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颂明,我是林胥。”
我愣了愣,折身回去把裤子穿上,这才打开门让她进来,她站在门外打量了两眼,“你这挺不错的。”“是,清净。” 我请她坐下,去厨房给她倒水。
“你怎么找到这的?”我问她,“我没给过任何人地址。”
“我自有我的办法。”她调皮地笑了笑,又很快低下头去,手指无意识绞在一起,视线落在膝上,显得很有些难为情。
“我来请你写篇文章。关于一个很庸俗的故事。”
*
我和她做同桌是十三年前的事了。
她比旁人都小一岁,头发似乎生来就卷得乱七八糟,马尾又扎得高且紧,我总疑心她有一天会把自己的头皮扯掉一块。很多人在背后叫她书呆子,她不知道,知道了大概也不在意。
她不怎么和别人说话,大多数时候咬着笔盖低头做题,但那双眼睛总让人印象深刻,瞳仁又黑又大,眼白清澈,看起来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她妈妈对她很溺爱,穿的用的全都一手包办;上一辈的常见审美,凡事以保暖为先,于是她总穿得臃肿,跑起来像只摇晃的企鹅。
是有人在她面前这么说过的,吃吃地笑;后来她再跑起来的时候就会顿上一顿,腰背刻意挺着,圆钝的杏眼被过紧的马尾辫揪得微微上挑,像是竭力想扮得高傲,遮掩的样子却很有些可怜。
她也有几个朋友,经常尖着嗓子叫她“林胥!”。而她总是很快乐地走过去,从口袋里摸出几颗糖或者巧克力——有一次我甚至看见她掏了四颗葡萄!她近乎讨好地经营着友情,可也正是那笑容里的怯懦使旁人对她轻慢。她不明白这个。
*
日光渐渐暗了。我拉开一半帘子,梧桐树的虚影自窗外筛进来,边角里填满了朱红的斜晖。那夕照是极明亮的,此时却淌动着一股子莫名的死寂,静静地,迤逦至客厅的另一端去了。
“我们有十多年没见了罢?”她垂眼笑着,倒是另一副贞静的模样,“我读了你的文章,写的真好。颂明,我真羡慕你——还能够写下去。”
“我听说你去读了个文学的学位。”
“啊,是。是的。”她愣了片刻,眼里便蓄了泪,摇摇坠坠的,总也不掉下来。
“那是另一回事。你知道,和爱有关的东西我是一窍不通的,可我总想写他。前年我还去见了他,他精神很好,对我说还能再教二十多年的书。我却不忿了——哪里有这样的男人!他真的是活在象牙塔里的人物,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少年时我就开始仰慕他。我爱他,又嫉妒得整颗心发痛。”
我渐渐听懂了,这爱是很可怜的,可她的神色并不显得可怜。情感方面她简直一塌糊涂,常搞得像飞蛾扑火的自我献祭,回应的好意反而令她变得诚惶诚恐,于是我总在想,是不是只有从痛苦里,她才能感知到爱?
她把她和那位先生的初遇描述得很美,如果是在春天那一刻一定纷飞着粉白的落樱,然而那是个秋天,意象就变成了澄明的湛蓝长空。
我愿意去相信她所叙述的美好秋日,但至少要打百分之三十的折扣。她是个巧妙的骗子,擅长对回忆进行粉饰,我从不试图戳穿她的骗局——她是在幻想里汲取生命力的那种人,或者说,这是她摸索出的一种生存方式。
那位先生不过让渡了一本书,她却始终记着,终于某一天在课上遇见了。她向来是想象力丰富的人,这些巧合足以让她在脑海里浮想联翩,就像树上的猕猴,因见了次水里的月影,竟也开始憧憬天上的明月了。
“一个呆子少爷。”她敛了目,声音渐而平缓下去,说的话却像极了控诉,“先辈所遗甚厚,他是从来不用为钱财费心的,又没有妻儿,无养家之虞,事事以学问为先,物欲降到了最低。你能想象只加盐巴煮开的素面是什么味道吗?他总吃那个,将之奉为美味珍馐。”
她的爱里又显现出一点爱怜了。五十岁的男人,在她的口中成了个呆头呆脑的少爷。
这太致命了,她在感情上是个怀璧不自知的富人,毫无章法地将多出来的爱意倾倒在许多人身上,普世的爱她是意识不到的,非得在里面添出点怜爱来,这才是真的完了。
*
她和同学到他家去,他散书给她们。她的眼前铺陈着将近四十年的珍藏。干燥的、带着尘土的书卷,她连触碰都不敢。
她不是没有见过那么多的藏书,但这些不一样,她近乎颤栗了,站在书架中央屏息凝神。尽处的那方书桌,上面的台灯还亮着。
她不能遏制地想到这三十多年的夜晚,他是在那盏灯下一行行地写下批注的吗?她把手放在面前的书脊上,轻轻地、一本本地划过去,沟壑起伏。
“我死后……”他叹,未尽的话不必出口。他的学生们都很年轻,正站在这条路的开头,而他已经快要走到终点。薪火相传,他从没这么清楚地明白这个古语的含义,这些年轻人即将举起火柱,而他就要燃尽了。
她于是感受到他的孤独了。他是极度自负的那种人,甚至连也傲骨也不屑示于人前。自古文人多寂寞,这孤独并不能使他落寞,寂寞和落寞是两种东西。那男人是只老猫,有着旁人不可侵犯不可理解的领地,山堂夜岑寂,这是她的愿想,大概也是他的。
“我对他不是那种感情。”她向我辩解。“和欲望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我望着他,总想到他的少年时代,颂明,他那样的人,年轻的时候居然也会酩酊大醉——他那样的人!”
刚踏进这扇门的青年学者,那点得意疏狂还在眉眼里显露着,儒雅和冷淡都还须得数十年书蠹生涯的温养。她见惯了他的严厉与谦和,却只能在想象里对那可爱的年轻人暗暗地心向往之。我敢打十足的保票,若是她早生四十年,或是她的先生年轻上三十余岁,她一定又会去憧憬他的衰老。她向来是不会满足于现状的。
她爱他什么呢?我几乎是在冷漠地揣测了,这样一个从未长大过的孩子,在蜜糖里浸得太久,久到她将甜美当成了苦涩。她从来都能找出成百上千个把自己贬进尘埃的理由,这么一个厌憎自我的人,也会爱旁人么?
但她却是在真真切切地爱着了。她在爱上有种奇特的无能,最开始是嫉妒,后来又从那酸楚的妒忌里咂摸出了一点无法消解的回甘。她成不了他,索性就爱他吧,她想。
这是不能得到回应的爱,而她要的就是断绝掉所有可能,然后身处无天无地无人的绝境。没人能劝解她,她也并不需要劝解,她在这爱里跋扈地快乐着,自虐是她的良药,也是她的毒品。
我沉默地望着她,实在不知道是厌憎还是怜悯了。
*
“你要我写出来?”我问她。“使他看见?”
“不,”她说,“他是永远不必知道的。”
我迟疑了,“那么——写出之后呢?这并不是难猜的故事,若是有人看见了告诉他,你要怎么对他交代呢?”
“那就是他的事了。我这么纠结、痛苦,总该让他也尝尝。”她带着笑,用力一挥手,眼里却分明渗上些哀戚的情绪。
我宽容地看着她。
“他不会在意的。颂明,即使有人跑到了他的眼前,对他说:‘你的学生在爱你!’他也只会嫌那人耽误了他的功夫。你不知道,他长得那么俊俏,少年时就收着厚厚的情书,那么多人爱他,他早已不在意这个。”她咬着牙,飞快地说。
“可你还是不要他看见。”
“是……我不要他看见。”
她默了一会,终于落下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