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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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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肖两家是世交,但是他们这两家世交是从上一代才开始的世交,刘诚宇和肖砚名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以后,一人经商,一个从政,都顺风顺水,如今两家家势都算显赫,肖砚名政界高官,刘诚宇商界显贵。
肖泽、刘恒一没出生,两家开玩笑般订下了娃娃亲,如果生下一男一女便结为亲家,结果两家都生了个男孩,肖泽和刘恒一便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了。
堪称青梅竹马界的一股泥石流。
刘恒一最近网球中毒,非拉着难得休息的肖泽去作陪。
中毒不只有刘恒一一人,还有桑榆。
打网球一年,用六月的话说林桑榆已经彻底走火入魔了,三头两天就上网球中心找人“华山论剑”,朝气蓬勃的野心好像随时准备争霸球坛,一统江湖。
东洲市的网球中心就在虎英山半山腰上,可以说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也许是场地特殊要求的原因,网球并不能像羽毛球一样普及。
网球中心的停车上又停满了林林总总的豪车靓车,但是靠在最边上一辆白色女式摩托车却比任何一辆豪车都要拉风抢眼。
网球场向来是个充满活力而却又枯燥无味的地方,但今日球场里来一个穿着西装的人,穿着西装来网球中心,跟一头猪拱着鼻子进了球场一样吸引力十足,球场上绝大多数人,只要眼角余光碰到这个人都会停下来看上一眼,西装男无疑是给一潭死水的网球场激起了闷骚的波澜,毕竟除非有赛事,西装在网球场那是绝无仅有的。
林桑榆也不例外,干脆停了下来,一点也不介意别人惊骇世俗的目光,转过身来久旱逢甘露地望着场外这男人:笔直的身段,雪白的衬衫,黑色的休闲西裤,露出脚踝,远远看着去带着一股傲气,正不紧不慢在走在刘恒一的身后。
各花入各眼,像这种高级厌世脸就十分不受家庭主妇温铃的待见,她只是冷眼一扫,便捡起了几个球塞到裙子的口袋,看看林桑榆那边的地上没有球,就用挥拍送了一个过去。
球发出去才发现,林桑榆正花痴附体,没见过男人似的,那张油光焕发的脸上仿佛流下了着两行哈喇子。
林桑榆,看球!" 但有点晚了,哪怕是费总第二,想要起死回生也已经不可能了。
女人天生有一套令人匪夷所思的应急系统,比如尖叫,捂眼等,林桑榆本能反应举起拍子,球撞在拍子上,拍子又撞在她的头上。
在场所有的人脸上不约而同都是一击,不自觉地往后闪了闪。
“哎。”林桑榆一声应下,球也落地,囧态万分,老脸不知道往哪搁,总觉得球场上的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只好冲着温铃叫:“温铃。”。
“对不起,对不起。”温铃看出了林桑榆有些难堪,装模作样地道着歉上前拉住林桑榆的手,小声咬起了耳朵:“我怎么知道你跟没见过男人似的,球都不打了。”
林桑榆摸摸额头下场休息,脑子翁翁作响。
听到戛然止的脚步声,林桑榆看到刘恒一已经进来了球场了,便扬起手打了个招呼:“嗨,恒哥,来了。”
男子跟在刘恒一后面,他的皮肤不算白,有一张端正而严肃的面孔,神色间又有些过于冷淡,给人一种很难亲近的感觉,听到林桑榆与刘恒一招呼时,状似无意地和她对视了一瞬间。
来人不是肖泽又是谁呢?
“不好意思,来晚啦。”刘恒一朝在场的队友扬了扬手,放下手里的东西。
刘恒一,是这群球友的群主,平时约球,组织活动都是他在操心,所以这群球友见到他都要喊他一声:恒哥,或者戏称:中国网球队队长,简称:中国队长。
刘恒一每次过来手里总不能空着,他的网球包,一定会藏着其它的东西,维生素运动饮料,矿泉水,水果,有时候是巧克力,甚至冰激凌。
所以每次他一来,全场上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停下来休息,跟闹了饥荒似的奔前而来瓜分食物,分完后一哄而散围着球场旁的椅子休息,顺带着反省今天的问题,明天的训练,和即将到来的比赛。
林桑榆最喜欢的刘恒一带来的巧克力。
甜甜腻腻的味道掺着巧克力的味道,又香又甜。
刘恒一似乎也留意到了,所以每次都会特意给她留着,留到最后拿出来给她,不让别人抢到。要不是刘恒一的女朋友她认识,林桑榆都要觉得他该不会对自己别有用心了。
算起来了也是刘恒一带起的林桑榆,一年前,她的球技还很差,大家都用“捡起拍子”来形容她的专业水平,刘恒一却每天约她,带她,指导她,他没空过来,还会嘱咐别人照顾她。
林桑榆虽然长得娇小而窈窕,球风却十分硬朗,一年时间进步十分惊人,不但反手打得很漂亮,经过最近的的强化练习,削球和抽球都颇不错,步法也变得相当灵活,只是一想到打比赛还是有些紧张,哎,也不知道会不会一场淘汰,毕竟高手在民间,她在心打着小鼓。
一个男人目光在林桑榆身停留了好一会儿,林桑榆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转过脸来寻找目光的来源,男人接上林桑榆的目光,很绅士地笑着,他的脸上飞快地闪过某种东西,然而稍纵即失,给人一种错觉,他仿佛在隐藏什么,反而林桑榆显得有些狼狈。
好在不知是谁的电话响起,所有人寻声望去,温铃拿起手机,几句话后挂了电话后对着林桑榆喊:“小鱼,我回去了,有事。”
“啊,就走了呀,我们才打一场。”林桑榆可怜巴巴地望向温铃。
“没办法呀,儿子就是天,老公就是地,我目前尚未完全恢复我的自由之身,哎,这种时候就觉得,单身狗也有单身狗的好处。”温铃一边把东西整理好,一边叨叨絮絮不知不觉地秀起了恩爱,同时收获了一批射死的目光。
球队里的单身狗们听了这话,突然都不累了,想要就地揭竿起义,弄死这个贱人。
“又开始晒老公了,你怎么不晒晒一点钟的太阳呀。”林桑榆这个单身狗,狗粮吃得快要三高了。
温铃并不认为自己在晒老公:“你没听说吗?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我这哪里有半点晒恩爱的意思?只是以身作则告诫你们,不要轻易放弃自由之身!特别是你——林桑榆,当万劫不复的爱情变成了细水长流的柴米油盐,你才会发现什么花好月圆,花前月下统统都是骗人。”
一个球友接:“那不结婚不是死无葬身之地?”
“这话就是要骗你们这些无知的小青年结婚的,没结婚的就好好享受你们单身生活吧,结了婚以后就跟坐牢没什么两样的了。”温铃的话,都是她的真心话,自己生了儿子以后,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自己的生活了。
“改天约,记得想我哦。”温铃临走时调皮地在林桑榆脸上揩了一把油。
“谁要想你这个有夫之妇。”林桑榆朝着温铃屁股打去,可惜温铃闪身一躲,竟然躲开了,得意地挥了挥手,“拜拜。”
“拜拜。”林桑榆回答,朝着头也不回的温铃挥手。
望着温铃渐渐远去的身影,林桑榆想起了围城里那句: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温铃是附近东洲市东纪私立中学的老师家属,她老公是个体育老师,网球打得非常好,儿子今年刚上幼儿园,她才有时间练球,家里又有个专业的私人教练,所以最近她的球技突飞猛进。
球场上只剩林桑榆,刘恒一,肖泽,还有三个球友。温铃走后,4个男的都上场打比赛了,剩下 林桑榆和肖泽二人坐场外的椅子上。
林桑榆是个闷骚的慢热性格,只喜欢独处,不擅长交际的女孩子,和陌生人无法正常交流,尤其是陌生又帅气的异性,虽然很想说点什么,但是紧张得死,只得拿着自己的水壶不停地灌水,水很快喝完了,最后只能咬水壶的时候,一瓶矿泉水递到了林桑榆的面前。
“很无聊,我陪你打一场吧。”
这个人连说话的话语气都随性,懒懒散散的,又带着别样的低沉,林桑榆心口一震,砰砰乱跳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恍惚,好在很快就被理智拔了回来,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才保持了稳重,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憋了半天,才问了一句:“你也会打网球?”
肖泽答非所问:“大学毕业以后就没有打过了。”
“穿着西装也能打么?”林桑榆甚至不敢正眼看对方的脸,襟危正坐着,血压已飙了几十帕,慢吞吞地接过了肖泽递过来的矿泉水,见他不接话,又自顾着生硬地说:“我水平不太好,多多关照。”
肖泽稍一颔首,算是回答了林桑榆的问题,站了起来,把外套脱了下,直径走到刘恒一的网球袋,挑了一个称手的球拍。
也不知道是肖泽是穿着西装,动作幅度受到了限制,还是技术本就不比林桑榆,十几个回合下来,竟然回回输球。
“今天状态不行哦,难道是个美女?放水?”三十分钟后,场地的时间快到了,大家纷纷下了场,刘恒一肩膀一抖碰了一下肖泽。
肖泽用毛巾擦汗的动作一顿,随后若无其事地发了一个鼻音:“嗯。”
这对话一字不漏落入了林桑榆的耳朵里,原本爆晒过的脸涨红到耳根子,终于放松下来,一道道汗水从体内像地下水涌出地表源源不断地流了下来,也不敢去看他们两人,赶紧喝口水,假装忙着收拾东西,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肖泽和林桑榆练了两场球,桑榆走了,就剩他一个人做看官,也想提前走,但刘恒一带着几名球友继续练球,对惜日好友只管接,不管送。肖泽今天没车,好难得清闲,只好留下来捡球。
然而就在肖队长在做球童的时候,东洲市刑侦大队的办公室里,一个电话铃声凭空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