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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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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一口气堵在喉咙口,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字眼抠在里头没劲说出来,连眨眼的力气都没了,只能白着一张脸,虚望着泽祗。
泽祗见状更急了,轻轻将她抱到床上,细细探了下她的脉搏,脉象虚弱无力,却并非入魔之兆,想必与噬心蛊无关,再看她这模样,思了少顷,问,“是不是需要找个大夫?”以前受了伤便去圣血洞休养几日便好,现在以他们的身份无法进入那里,听闻人界的人有个伤痛会找大夫来医治,不知能否有效。
身体到底如何了,朝华心里很清楚,只是,她无力救治。
她的肉体凡胎,本就支不住修行了千年的仙魂,再加上湛念并非普通兵器,几轮催动,她的身体遭到剑气反噬,如今被折磨的力气尽失。
如今只能等它慢慢修复,只是这凡人复能力,不知该修复到何时去了。
泽祗在房里望了一圈,思索着该如何是好,朝华见状知他在紧张她,心里生出几分欢喜,又怕他担心太过,几轮呼吸回复一些气力,勉力笑了笑,“止涚,你在人间界五百年,除了寻我魂魄,还做了什么没?”
泽祗听她问起这个,便答,“我下人界只为寻你魂魄,还有何事可做?”
朝华笑望着他,问,“那都去了什么地方?”
泽祗想了想,道,“都记不得了,十片魂魄,散落的地方太多,东南西北皆有,只记着五大派的地点,还有东海和狼眼山。”
朝华脑中有根线忽而绷了一下,心尖绕过一丝惘然,她愣愣望着帐顶,道不清为何突然会有这般感受。
泽祗听她没做声,便问,“怎么了?”
朝华回神,笑笑,问,“那狼眼山,是什么景致?”
泽祗以为她对此感兴趣,便细细道来,“与寻常的山无甚区别,只是山巅有棵树,通体雪白,枝干、树叶乃至树根都是一色的白,每到冬日,树上会结出血红的果,那色泽像缀在雪里的血滴,妖冶又瑰丽……”
朝华静静听着,脑中渐渐勾勒出那棵雪树的形状,眼角泛起了酸。泽祗好一通说完,见她仍沉浸在那画面之中,思了片刻,忽而道,“你想看?”
朝华没有直接回答,却问,“止涚,你有没有听过点天灯?”
见泽祗眼里有一分疑惑,便道,“狼眼山上曾住着一名散仙,名字……我不太记得了,她身边带着一个徒儿,徒儿跟着她修仙,很是乖觉勤勉。有一天她将她的徒儿带到那颗白树边,指着白树上的红果子说,徒儿,为师昨夜听见天界的召唤,今日便要登仙而去,傍晚日落消弭的最后一刻,我会吃下这颗红果子,若天界承认了我,便会唤来一盏灯引我入界,待我入了天界成了准仙,便再也不会回来了。”
“徒儿看着那红的似血的果子,问,若吃了果子,天界没有承认你,会怎么样?那师父摸了摸徒儿的脑袋,问她,你觉得这果子像什么?徒儿答,像人的心脏。师父说,吃了果子,不管你得没得到天界的承认,你都将你的心脏交出去了,永远的回不来了。”
朝华说到此处顿了顿,续道,“徒儿又问,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要吃这果子?当个散仙不好吗?师父答,我毕生的心愿就是为了登入天界,走到这一步,岂有退缩的道理?结果如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只能前进……”
朝华说到这里停了下来,陷入沉思,泽祗默默听着,忽而问,“徒儿是你?”
朝华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道,“那徒儿愚钝,没在意师父前面的话,只记住了最后一句,最后徒儿也收到天界传召吃下了果子,成了准仙。成仙之后,那徒儿似乎忘记了很多事情,只记得要去找一个人,却因长久清修而忘记了该找谁,是找自己的师父,还是一个有一面之缘的救命恩人,她忽然记不清了。”
“那如今可记起来了?”
朝华笑了笑,“似乎记得,似乎不记得,过了千百年了,记忆变得越来越模糊,以前的追求和执念都渐渐淡忘了。”
泽祗沉默片刻,道,“要不要去狼眼山看看?”
朝华缓缓望向他,表情几分怔然,似不料他会为她着想,默了片刻,点头而笑,“好,待我休息几日,便去狼眼山。”
◇◇◇◇
朝华虽说几日后动身,然而受伤太重,又未得有效的治疗,在阜阳镇睡了三个月才回复一点力气。
天方蒙蒙亮,朝华便醒了过来,坐在床上怔了少顷,披上一件薄衣起身下床,瞥见抱剑睡在窗边的泽祗,轻步靠去,给他盖上了一床小毯,复又细细打量起他。
他的模样几乎不曾变过,倒是睡觉的神情不同了。以前无论他闭眼与否,表情都不曾有过松动,就似一尊雕刻精美的石像,看不清他眼睛的摸样。如今他眉头轻皱,见惯了他面无表情的样子,乍见有些不习惯,然而较从前更像个鲜活的人了。
朝华垫手垫脚轻掩上房门,下楼行到屋后的院子里。
小院四四方方,草木稀疏,唯有一方小塘嵌在中央。以前赤瑕宫内也有一方池水,水里种着田田白荷,由于吸了天界的灵气,终年花开不败,那如玉般洁白的朵朵花盏将赤红的宫殿点缀得灿烂妙美。
天界没有风,那些荷花却无风自动。闲暇之余,朝华便喜欢坐在池边,静静看着那一朵朵白荷摇出的别样韵律,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
过了千百年,这习惯似乎仍未改变。
朝华捧着一杯热茶,坐在小院的池塘边,这一方巴掌大的小池虽不及她赤瑕宫的白荷池,然而只要见着水,她心里便会莫名的宁静安详。
池里的红鲤闻见声响都浮了上来,成群结队好不热闹,想必这些鲤是掌柜为取悦住客而丢进去的。看见这些鲤鱼,朝华突然想起她白荷池里倒是有一条白鲤,为仙时从未有那闲心饲养花草动物,也不知白鲤是从何处冒出来的。那一条白鲤独自霸了她的池塘,一占便占了近千年。
那鲤鱼心高气傲的很,极少出水,偶尔经过时听得水波响动,怕是在水面晒太阳被人扰了休息,甩尾游走了。
闻见身后响起脚步声,朝华不回头,笑叹,“离了赤瑕宫这么久,倒有些想念我的白荷池了。”
脚步停在她五步之远,朝华继续道,“偌大的赤瑕宫就住着我一个人,走在那空荡荡的精美宫殿里,脚步声能传的好远好远,那时也不知寂寞,只觉我成了赤瑕宫的主人,便是无上尊荣。毕生的心愿已了,却已忘却了满足的感觉。”轻轻一叹,“如今回到人界才发觉,天界,真是个折磨人的地方。”
朝华摩挲着茶杯,徐徐叹着,“我日日看那白荷摇曳,只觉它们是为取悦旁人而动,现在觉得,那白荷有伴相陪过的比我快活许多。以为是人赏花,倒不如说是花在笑人,笑人的孤寂与愚钝。”
抬手指着池水,“我那池里也有一条白鲤,与这些活泼的红鲤比起来,性子倒是别扭多了。离了赤瑕宫几百年,也不知它现在过的如何,只怕赤瑕宫换了主人,如今正在与新主人磨合脾气吧。”
风过,流过一丝泥土香,夹杂着一分若有似无的白荷馨香,莫名熟悉,朝华猛然回头,却见身后空无一人。
朝华怔怔望着身后,泽祗的声音从上方窗口传来,“朝华,是时辰动身了。”
朝华呆望片刻,心口恍了恍,过了许久才缓缓起身。
魔界方折腾了一回,近期当不会有大动作,朝华便也不赶,让泽祗雇了辆马车,二人闲闲的向西边狼眼山行去。
泽祗虽有一身好仙法,驾车的技术却着实不怎么样,马儿吃着他的鞭子,时而快时而慢,叫朝华嘲笑了好一番。泽祗也不恼,仍旧是那副冷脾气,底下却暗暗摸索着下鞭的力度。
泽祗不懂人间的事情,朝华便一一教他,然而自己离了人界千百年,许多事情连自己都淡忘了,到底当不成一个合格的导师。
两人紧赶慢赶,半个月才到中部的云城。
由着一路奔波,朝华方好的身体又有些恶化,无奈只能暂歇在此地。泽祗算着日子,想他二人以这速度,怕是年后才会到狼眼山,便想背着朝华飞过去。朝华摇摇头,只说想多看看沿途风光,当是修身养性。
泽祗估摸着寻些仙草与她调养,然而朝华现在身体怎受得住仙气的折腾,便决定今日出门寻些人界珍惜的草药,朝华面上笑着应了,也没多说什么,只嘱咐他早些回来,这边自己出了门,打算去街上逛一逛。
看着街上的繁荣景象,朝华不禁唏嘘,成仙之前途径此处时,云城还是个毫不起眼的乡野小镇,不想过了千年已成了一座商业大城。对比着街上人们的衣着服饰,款式和料子也较原来不同了。
朝华成了一个好奇的学生,这里问问那里摸摸,以前呆二狗村时也不见这么多形形色色的玩意。
正摆弄着一个糖人时,忽闻街角响起唢呐之声,远远望去,只见一条红色长队浩浩汤汤的向此处行来,队里一名红衣男子坐在高头大马上,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满脸喜气洋洋,身后跟着一顶红色的轿子,旁有喜婆唱和,好不热闹。
身旁一名妇人道,“哟,这王府大少爷娶亲的派头可真足呐。”
另一名妇人接过话头,“这不,刘家的二小姐可是有福了,嫁进王家以后衣食无忧,穿金戴银,当一辈子的阔少奶奶,再看这王大少爷,长的玉树临风,又是出了名的贤人,刘二小姐也不知积的什么德,能嫁进王府去。”
朝华望向那男子,俊朗儒雅,着实有几分颜色。
开头说话的那名妇人又道,“若要说长相,王家大少爷可比不上二少爷。那二少爷可俊了,我曾见过一次,哟,那面庞就跟玉雕出来的似的,一双眼缀着光,比那上好的玛瑙还亮,嘴更生的巧,唇角向上微翘,唇线比水波还柔。一个男子生成这样,不知要揉碎多少女子的心呐。”
旁边的妇人掩嘴笑了笑,打趣道,“瞧你这向往的模样,莫不是你的芳心也给那人勾了去?”
两人说说笑笑一阵,话题又转到王刘二家门当户对的问题,朝华听着只觉得热闹,笑笑便转去近旁的茶楼去了。
茶楼窗口与门口堵满了人,都在瞧迎亲的队伍,倒使得茶楼里头变得空荡荡的,唱小曲的姑娘百无聊赖哼着调,似嗔那街上的动静抢了她这边的风头。
朝华择了个二楼角落的位置坐下,想唤个小二,发现小二也跟着人群看热闹去了。于是坐在椅子上,打量起茶楼的模样。
茶楼说不上顶好,却也算别致,二楼周边围着一圈小雅间,雅间与大厅之间给一道黄灿灿的半透明帘子隔着,隐隐瞅见几座雅间里的人也立在窗边笑说着什么,唯有一间房内坐着一名男子,兀自悠闲的饮着茶,举手投足闲适而优雅,身旁站着一个青衣小仆,姿势规整有礼,想必此人身份不低。
朝华干坐在桌边也不急,看向不远处停了唱曲的姑娘,拾了点碎银子,笑问,“姑娘会唱什么曲?”
小姑娘瞥了眼她手边的银子,心情似不太舒爽,干干道,“没有我不会唱的,只有姑娘没听过的,就看你想听什么曲了。”
朝华笑了笑,要说音律,谁能比得过天界的曦曜帝君?一把染绒箜篌,经他长指一拨,音色盖过日月光辉。倒是这市井的小曲她所知甚少,便道,“捡个脍炙人口的来听吧。”
小姑娘接了银子,信手捏来一曲《隆水调》,悠扬的调子宛若荡漾的芦苇荡,一起一伏犹如跳跃的送爽秋风。
朝华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凝滞,待一曲作罢,姑娘见她神情有些不对,几分恼怒,“怎的?如此拙曲难入姑娘的耳?”
朝华回神,忙道,“不,好听,只是……”又道,“听姑娘口音,似乎是从西边来的。”
小姑娘敷衍的“嗯”了一声,仍旧有些不快,朝华又拾出一锭银子,道,“我记得西边有首曲子,叫采……采莲赋,姑娘若是会唱,这锭银子便是你的。”
小姑娘笑了,“什么采莲赋,说的这么文雅,采莲赋我没听过,倒是有首采莲歌,不过是首山村俗曲。”
朝华叹道,“原来是采莲歌,我倒忘了,不知姑娘会不会?”
“这歌在我们那地方人人都会唱,怎么不会?”说罢便捏起嗓子唱了起来。朝华静静听着,指尖一下一下随着调子敲击桌面,曲罢,苦笑一声,“过了一千多年,变了许多啊。”
小姑娘耳尖听见了,以为她在挑刺,气愤道,“姑娘要听便听,不听便罢,什么一千多年,不满意直说了,何必一而再再而三的埋汰我。”
朝华歉然道,“姑娘莫气,实在是……”
小姑娘将银子丢还给她,“我虽为一个唱女,做生意也是有谱的,姑娘不满意我把钱还你就是,像你这样的客人我还不愿伺候呢!”说罢气呼呼转身离开。
朝华攥着那锭银子半晌说不出话来,笑笑将银子收起。
“敢问姑娘说的采莲歌是不是狼眼山脚下胡河村的采莲歌?”
朝华一愣,才知出声之人乃方才雅间那名男子,笑道,“这位公子知道?”
“胡河村四面环山,闭塞难以出入,里头的风俗与外头确有几分不一样,采莲歌的调子也与外头的不同,不知姑娘所说的采莲歌是否是那里的民歌?”
“正是。”朝华回道,复又喃喃道,“不过是与不是,也无所谓了。”
男子忽而道,“姑娘枯坐于此,不如进来与在下喝杯清茶,可好?”
朝华沉默,男子又谦和道,“姑娘不必多心,在下并无恶意,实乃在下的祖母出身于胡河村,前年病故,生前一直与在下谈起故乡,走之前依旧念念不忘。听姑娘似对胡河村有所了解,所以在下想了解下胡河村的模样。”
闻得此言,朝华思索一番终是起身行去,笑道,“胡河村我也许久未去,它的模样我也不记得了,现今却有些想念的紧,不如公子与我说说公子祖母口中的胡河村是何模……”朝华猛然顿住,撩帘的手僵在半路,脑中轰然一声,如潮的记忆忽然像溃堤一般纷涌而至,震得她好一会回不了神。
男子玛瑙似的眼轻轻望向她,双手缓缓拖起玉瓷茶盏,微微送向她,“姑娘,喝杯水茶吧。”
轻柔的音色勾起尘封已久的记忆,如烟似雾,曾有一人也是如此,遥遥举着粗瓷茶杯,微笑着跟她说,“弯弯,喝杯水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