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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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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寒冬已经过去,四月的北城正式入了春,街道两旁的行道树也悄悄的抽出了芽。
自从我知道她在烧烤店打工后,隔三岔五就会到这里点几根肉串和啤酒,以作消遣。
她一开始还有些吃惊,渐渐的已经不足为奇了,到后来都不需要我亲自点餐,她根据我点菜的规律就知道我会点什么,不忙的时候也会坐在我对面陪我说说话。
你们或许会怀疑我频繁来这里的动机,但是我觉得你们想多了,我来这里仅仅只是为了吃烧烤。
在这个城市里,我只能来这里吃烧烤。
怎么说呢,很抽象,但是这就是事实,大概解释就是只有在这里我才能享受到吃烧烤的乐趣。
当然,好人做到底,有空的时候我还是会送她回家,而真正让我们熟悉的起来的是在湖边的一次偶遇。
那天我下班后,心情烦闷,一个人在湖边散步,彼时已经是晚饭过后,这里的人很多,但大部分都是附近的居民,三两个结伴而行。
一家三口从我的眼前路过,两夫妻各牵着孩子的一只手,将他提起来,小孩像荡秋千似的前后摇晃,纯真清脆的笑声在我的耳边萦绕,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看,一股酸涩的嫉妒从我的心间流了出来。
我拥有的家庭回忆并不多,晚饭后散步是我唯一的参与的家庭活动,原来曾经的我也有过这样的惬意时刻,孩子在中间,左右两边牵着我和他妈。
我和我儿子已经有半年没见面了,早在我和前妻离婚前,他就已经搬去外婆家住了。虽然前妻不至于绝情到不让我见孩子,我近来很想他,但是我暂时没脸去见他。
坐在木椅上,晚风轻佛过我的脸庞,凉凉的,可我的心情却越发的沉重起来,这地方不适合我继续待下去了,我正欲起身离开,一个柔和欢朗的声音叫住了我。
“大叔?”
我回头看,发现竟然是她。
想走也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我们这个不和谐的组合又合体了。
她问我下班为什么这么早,关心我有没有吃饭,絮絮叨叨的,可是我心情郁闷,没什么精神,自然也没有在意她说了什么。
她注意到我的反常,停下来,拍了拍我的手臂,关切的问道:“大叔,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没有。”我的语气决然,因为始终把她当作小孩,所以大人的事她不懂。
但我的心思被她看穿了,“大叔,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小孩,所以才不想跟我聊心事?”
我没想到她竟然那么直白,一时间让我无所遁形,既是谎言被戳破的窘迫,也是想法被看穿的尴尬。
她再三央求我,似乎对我的事情很感兴趣,“你就和我说一下嘛,有心事就要找人倾诉呀。”
一方面我无法拒绝她那样诚恳的眼神,另一方面我觉得她说的话有道理,而且我莫名的相信她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我将我的事情大致的说了一遍,末了,我问她:“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特失败?”
我记得她当时是沉默了好久,或许也没有那么久,可能是我太在意别人的想法,所以我才觉得时间过了很久,久到我已经猜到她的答案了。
“不啊。”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这句话如一声清脆的铜罄,使我原本失落的心情重整旗鼓,我望着她,她表情纯真无暇。
“我觉得大叔一点都不失败,因为你还在认真的活着。”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认真的活着就算不失败吗?”
“当然,”冷风吹起了她的长发,她望着远方目光灼灼,回看我时携着天边的光彩,“因为你不是为自己活着,你是为了你的孩子,你的责任,坚强认真的活着。”
“这样就很了不起,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为自己而活,而为别人活下去的人少之又少。”
“为什么这么说?”
“人为自己活着很容易,一日三餐,清汤寡水就能敷衍过活。为别人活下去意味着一人身上担着多人的压力,最简单的衣食住行都需要样样考虑精细。”
“我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说过一句话,‘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虽然大叔为了事业忽视了家庭,但我相信,大叔做一切的出发点也一定是为了这个家庭。”
这次换我沉默了,我不敢再直视她的目光,心里有一股暖流经过,我学着她眺望远方,还好,那时天色及时的暗了下来,遮住了我微微热红了的眼眶。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这十年里我付出了所有的努力,这十年里我是人人称羡的对象,事业有成,家庭美满,风光无限。却在四十岁的这个坎上一路跌回了尘土里,有人说你已经品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同时也失去了一切,老婆都带着孩子跑了,你活着还有什么希望吗?
如今我只想说:“去你妈的,老子的儿子还叫我一声爸,老子就得为他活下去。”
那天我们在湖边走了很久,聊了很多,她的善解人意让我渐渐的对她敞开了心扉,我告诉她我以前是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却因为遭人陷害背了黑锅,差点进局子,背了一身的债。
入了夜,天边突然砸下一颗豆儿大的水珠,而后不到一分钟细细麻麻的下起了暴雨,我们跑到公园里的小亭子里躲雨。雨声渐大,逐渐淹没了我们的谈话,并增添了一丝孤凉。
过了一会儿雨却不显渐小之势,“要不,我们跑吧。”
“啊?”
“我说,我们跑回去吧。”她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的看着我。
我被她这个疯狂的想法惊呆了,愣在原地。
她不等我回答,轻笑了一声,冲进雨幕中,清冷的雨水瞬间就淋湿了她的躯体,她笑着朝我挥着手,大声的喊我,“大叔,你快点过来啊!”
我小的时候就觉得淋雨是个很蠢的行为,所以我从来没做过。我叫她赶紧回来,可是她却在雨中蹦蹦哒哒的跳了起来,雨珠为她伴舞,雨声替她伴奏,大地天空都是她的舞台,那一刻我觉得她是落入人间的仙子,纯白的一尘不染。
她跑过来将我拽进了她的舞台,冷雨进入我的脖颈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她问我是不是很舒服,我才缓缓的察觉到雨水冲刷着我的灵魂,在浓黑的乌云里透出一束光,宛如清风拂过山野,我的心情从未如此平静过。
我和她一起在雨中奔跑着,浸透了水的衣服很沉重,但我却觉得无比的轻松,内心的压抑得到了短暂的释放。
雨中漫步固然十分美好,但不幸的是,从这之后她得了重感冒,赖在我家非要我对她的感冒负责,我拧不过她照顾了她三天。
从这之后,她对我越来越没大没小起来了,全然不把我当长辈对待,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我在这个城市多了一个可以谈心的人。
关上这扇门,回忆也停止于此了。楼下搬家公司的员工已经再催我了。
这里就是我蜗居的四十平米的小房子,我在这里住了近一年,现在我要搬走了,离开这里开始我的新生活,或许也可以说是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回归了家庭,为了孩子。
我和我的妻子从未断过联系,哪怕她曾短暂的成为我的前妻,因为我们之间有无法割舍的纽带。去年儿子生日的晚上,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儿子出生在十一月,那天晚上下了很大一场雪,路上打滑,开车不方便,我迟到了一个小时。一进屋,我儿子就抱住我的大腿,说:“爸爸,你终于出差回来了!”
直到后面我才知道,妻子并没有和孩子说我们离婚的事,只是说我出差了,虽然她是那样狠心的弃我而去,而如今我却感谢她。
那时她的离开也帮助了我维护在孩子心中的形象,他不会见到他的父亲喝的烂醉如泥的倒在地上,不会看见他胡子拉扎的缩在被窝里,不会看见永无止息的指责抱怨。
当她提出复婚的那一刻,我犹豫了,而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儿子突然抱住了我的大腿,像爬树一样爬到我身上,软乎乎的贴着我的脸,湿湿的亲了我一口,我抱着他,就像抱着全世界。
这个热热的十几斤小东西把我的心挤得严丝合缝,再也没有其他的杂念了。
原本决定过完新年就搬过去,可是我突然留恋起了这个小小的房间,在我的内心离,我希望多和它呆一阵子,所以我在这里住到了房租到期才搬走。
现在也是时候了。
“诶,这么重的东西您放下,让我们来搬就好了。”搬家公司的员工看着我抬着一个大箱子下来,立马跑过来帮我。
我朝他点点头,把箱子给了他,嘱咐道:“这箱子里的东西很重要,等会儿把它放在前面。”
“好嘞。”
我大步朝前走去,最后回头深深的望了一眼位于顶楼的那个房间,我将关于她的记忆留在的那个地方。
“您东西都齐全了吧,那我们可以走了?”
“走吧。”我不动声色的说道。
“好嘞!”
货车发出隆咚咙咚的散架声,浓浊的尾气向后喷射,微微的推背感之后,车子启动了。
回到家里已是黄昏之后了,虽说已是初春了,但日夜的长短并未及时的调整好,夜晚依旧漫长。家里没有人,妻子去接儿子放学了,我把纸箱都搬进了客厅里。
最后一个纸箱落地后,妻子带着儿子出现在门口。一如既往的,儿子一见到我就跑过来抱我,可是我的手很脏,我只能用手臂拱住他,妻子笑着走过来拉开他,让他先把书包放了。
我们相视一笑,突然我感觉的裤脚有股湿湿的感觉,我低头一看,这时我才发现妻子手里攥着狗绳,正是那只狗在舔我的脚。
“这是.....?”
“胖虎。是那段时间买的,你儿子给取的名字。”妻子放开狗绳,那狗就更加肆无忌惮的舔起我的裤脚。
我蹲下去,像抱孩子似的将‘胖虎’抱起来,仔细的端详它。它是一只大狗,长得也很丑,如果没有这条狗绳,绝不会有人想到它竟然是条家犬,它其实更像野狗。
我十分嫌弃的将它放在一边,问妻子,“怎么不买只好看点的。”
妻子摇摇头,“不是买的,是捡来的。它一直跟着我们,你儿子觉得它太可怜了,就求我收留它。我也看它孤零零的流浪实在可怜,就答应了。”
原来胖虎是捡来的,可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它的样子,“胖虎,过来”,我重新抱起来观察它,直到我看到它脚踝处那闪电状一道疤,才恍然想起那件事。
这也和她有关,是我送她回家的时候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