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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摆烂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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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尉舟听到这句话的一瞬,眼眶瞬间湿润,他和小妹到底是因什么而结缘的呢?回忆翻涌成海,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一时竟然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
依稀记得,6岁那年,他唯一的记忆就是他和父亲一起来江家做客,遇到了3岁的南思洛,容貌可爱极了,肉嘟嘟的脸颊被rua了也不哭不闹,只是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周遭的一切。
他觉得一下子被萌到了,可是父亲那天来江家是因为父亲想拓宽商业规模,从京城开分部来魔都,恰好江北山闻名想求合作。并非来玩的,所以很快他们就走了,甚至连名字都没来得及过问。
再一次遇见南思洛的时候,就是南思洛17岁那年,他刚过完20岁生日,因为有些经商头脑,父亲把公司交给了他,他也用雷厉风行的行事态度征服了一众手下。
他忙完事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瘦瘦小小的女孩,她长得还是那么好看,皮肤白皙鼻梁高挺,当年那个小孩子已经长到了177cm的身高,不过多了一丝不轻易察觉的疏离感和清冷感。
江家对她很不好,所以南思洛并没有像普通女孩那样身材丰腴,瘦瘦地仿佛一碰就会碎。
但脆弱的只是表象,其实掀开衣袖是邦邦硬的精瘦肌肉,不过那也是很后面才知道的事情了。
顾尉舟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人,狠起来雷厉风行,待人处事的时候又有些佛系随性,所以当他了解到南思洛也是这样性格的一个人以后,他一下子觉得高山遇知音。
南思洛也并没有被渣男蒙蔽双眼太久,很快就清醒过来,录下了证据曝光,给了渣男应有的惩罚。
他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听着南思洛诉说和沈南夕亲密无间的过往、看着盛泽无耻地当着双面派,把自己置身事外,直到现在顾尉舟才发现,原来他早就深陷其中,他被南思洛看透了。
其实他并不是无欲无求,只是他的爱世俗不许,但南思洛不一样,她不在乎世俗,她和沈南夕那样轰轰烈烈,就算他是一个后来进入南思洛生命的人,也能从南思洛的叙述中感觉得出她们对对方不一样的情感。
怀里的人儿片刻间已经凉了个彻底,顾尉舟轻轻地把阿洛揽在怀里,公主抱起一步步走向大门口。
南思洛只觉得身体慢慢地不再属于她自己,眼前黑漆漆一片,但明明人死了以后意识也会消散,她怎么还有意识。
没来得及多想,灵魂逐渐燥热起来,飘向了空中,她又一次恢复光明了,也看到很多第一视角看不到的东西。
她看到了顾尉舟偏执地守着她的尸身,一遍遍擦拭着,然后亲手把尸体放进了檀木做的木棺中,她这一生除了南夕,最亲近的大概就是顾尉舟了,毕竟他们两个有基本相同的爱好、性格。
如果有来世,好好地活一次吧,就像南夕说的那样——爱这个世界。
她看到顾尉舟为了她大办丧事,全魔都的达官显贵都发来了悼词,顾尉舟给足了她死后的仪式感。
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南思洛无力地闭上眼,等待着彻底死亡的到来,微风吹过她感觉到灵魂正在被撕扯着,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她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
很快她就会消失在这繁华的锦绣河山里,成为历史长河里无名无姓、除了亲友无人记住的尔尔众生。
可悲的是,她这一生为学业事业奉献颇多,却从未认真地享受过美好的人生,甚至连亲生父母都没有找到,她觉得突然有点落差。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有点想念南夕了,不知道这世间有没有真的天堂和地狱,如果有的话,南夕应该已经在天堂幸福地生活着了吧。
而至于她,曾经做过这么多手上染血的事儿,地狱于她而言再合适不过了,她这么认真地思考着。
没注意到自己在慢慢上升,等她反应过来已经接近云层了,好在灵魂不需要氧气,不然她这时候已经呼吸困难了。
正想说怎么她还没死透,突然眼前一黑,意识也随之沉重下去……
终于要死了吗?终于要过完这无聊没亮点的一生了吗?她最后时刻想着。
南思洛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居然没死,再一睁眼的时候,她正躺在一张大床上,阳光斜着撒在她身上,一片岁月静好。
但这些南思洛都看不到,她眼前一片黑,只能通过触摸来感知周围的一切,修长整洁的手指一点点地摸索着,摸到一个扁扁的长方块。
地狱里还有手机?她这么想着,“小艺小艺,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几点了?”
“你好,主人,现在是2021年9月20日,下午两点。”手机语音系统回复了南思洛的问题。
我去,这是怎么回事?她重生了???不是吧,别这么惩罚她吧,回到2021年?那她岂不是还得手撕一遍渣男?而且这时候她的眼睛还没复明,她还得给自己再施一次针。
不行,她累了,她要摆烂!!!又是一阵无声的抗议。
不对,控诉完南思洛突然想到,如果真是重生了,又是9月20日,岂不是沈南夕还没失踪?!那她肯定得抓住这个机会啊!
她记得沈南夕是9月25号离开她的,如果不能改变结局,她必须让这最后四天过得有意义。
沈南夕教会她爱世界然后离开了她的世界再没有出现,这是她上辈子最大的遗憾,既然给了她机会弥补就应该抓住机会。
她记性很好,不仅学习上过目不忘,就连发生过的事儿也会记得比较清楚,尤其是一些重要的事情,她记得尤其清楚,9月25日沈南夕会约她出去吃饭,然后和她说最后一次∶“晚安,再见”。
后来的几天她一直在寻找沈南夕,但反馈给她的只有闭门羹,最后沈父被她叨扰得无可奈何,直接告诉南思洛说南夕病重身亡了。
那段时间,失去朋友的痛苦和养父母的冷嘲热讽一次性加到了她身上,她又一次沉入了自我世界里。
10月20号因为顾尉舟有一个公司分部生意需要亲自来魔都谈,路过合作伙伴公司门口的时候,和正好在奶茶店买奶茶的她相遇了。
似乎是一见如故,两人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而这也是南思洛记忆里她和顾尉舟的第一次见面。
算了,不回忆了,没啥用,南思洛终于适应了再一次变得漆黑的世界,轻轻地从床上爬起来,似乎是怕摔着,她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扶着床边,一点点地蹭到床边。
磨蹭了半天,从起床到她站在窗边沐浴阳光,足足花了15分钟,南思洛发誓不是她家太大。
江家那些人都是一个个豺狼虎豹,一直让她住最差的偏楼,连个厕所都没有,她只能每次跑到主楼里一边被嫌弃,一边上厕所,那些佣人对她也态度极差。
后来她15岁的时候,自己在外头买了一套小房子,坐落在偏郊的一块开发地附近,虽然不大,但一个人住够用了,至少比在江家自由。
站在窗边,眼睛虽然暂时看不到了,但心是亮堂的,她感受着温热的阳光晒在她掌心,似乎一切以前眼睛所能看到的都被具象化了。
眼睛蒙了一条白纱,倒是给她平增了几分古典美,她的鼻梁很高很挺,眉峰因为会经常修理的缘故显得英气十足,再加上白皙的皮肤和分明的下颚线,也难怪南思洛在眼瞎前被学校那些男生追捧为美神。
长而细的手指宛若天神造物,轻触窗户玻璃,感受着被热辐射带来的温暖,听着对面的绿化树上那只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声。
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淡棕色,而且还带着点自然卷,所以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总是被班主任针对,说她是染发的不良少女。
从小性子就淡泊的她也懒得反驳,且不说少女应该肆意成长,就说染发这事儿,哪个脑残会把普通的染发当成不良的标志?难道大街上所有染发的都是不良少年少女?
啧,她一想起那个初中班主任就反胃,明明看起来风韵犹存,说出的话却让人恶心至极,在遇到那个班主任之前南思洛都不会想到原来女性也会对女性这么大恶意,甚至比她那个“姐姐”还恶心。
好在,现在她高中这班主任不错,人很好,像南夕一样温温柔柔的,不过班级几个势利眼刺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班主任,经常惹麻烦。
就在她思绪万千,渐渐烦躁起来的时候,一通电话打来了,她看不到,但听音乐能知道那是沈南夕
。
因为她很清楚地记得,那天南夕知道她眼盲了以后,很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对她说∶“别怕,不要紧张会认不出我,我现在就把铃声改掉,换成你联系人里独一无二的。”
所以直到现在,沈南夕的来电铃声都是《多远都要在一起》,南思洛不知道这首歌讲的是什么,不过听这个歌名就让人很舒心,她也听过原曲,很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接通了电话,对面没有声音,沉默了很久,南思洛也不急不慢,只是等待着对面开口。
“阿洛……”
南思洛听到这个她好几年没听到过的称呼,突然一愣,然后笑意从眉间散开,“南夕,我在。”
仿佛能听到对面那人呼吸停滞了一瞬,南思洛笑意更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沈南夕会突然给她打电话,她记得上一世这时候沈南夕在和她闹脾气,并没有给她打电话,难道是她的重生打乱了时间线?
她没多想,只是依旧默默地等待着沈南夕再次开口,对面那人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听着沈南夕渐渐急促的呼吸声,南思洛难得耐心,也只对南夕有这么多耐心。
良久,沈南夕笑了,“阿洛,我们见一面吧!”
“就现在!”
“好~你小心点,别急,我在你家楼下等你。”南思洛嘴角挂着笑,听到沈南夕的话微微挑眉,有一丝迟疑,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没两秒,电话挂断了,南思洛又晒了会儿太阳,才转过身去换衣服。
沈家这头,沈南夕挂断电话以后坐了好久,才从之前的震惊中缓过来,她这才相信自己身上发生的奇迹。
虽然家族遗传病并没有消失,但至少现在她有一次机会回到南思洛身边了。
是的,她重生了,她记得很清楚,前世她因为遗传病选择去外国做器官移植,后来父亲让她留在外国休养,她每日每夜地思念着南思洛,但她也不敢违抗父命。
再一次收到南思洛的消息是顾尉舟大办丧事,她看到了新闻,也看到了灵柩旁的那张遗照,阿洛!她心里大惊。
立刻让管家订了一张回华国的机票,当天晚上她就到达了魔都。
后来细枝末节的事儿她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后来两年每天都上山去祈求上天能够给她一个再见到阿洛的机会。
她原先是一个无神论者,没什么信不信的问题,所以也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只知道心诚则灵,坚持了两年,终于在南思洛去世以后的第三年初,眼一黑,晕死了过去。
再一醒来,就在这里了,现在想来,那些心诚的祈求也许也是有用的吧?
不敢再多想,沈南夕摇了摇头,把那些过往先埋进了心底,最重要的是现在她要去见南思洛。
如果结局无法改变,至少这一次——她不想再不辞而别了。
穿上阿洛最喜欢她穿的那件衣服,即使现在的阿洛根本看不到她穿了哪一件。沈南夕底子好,唯一的缺点就是皮肤有一丢丢黑,所以平日里只需要画个底妆涂个粉底就已经很美了。
她平日里温温柔柔、看起来很佛系,但在对待她觉得对她很重要的人时,会变得特别积极,尤其是失而复得。
阿洛,等我!
南思洛这头就快了不少,她换了件衣服,是宽宽松松的米色卫衣,打开门的时候,房门外的机器人管家自动开启,“福瑞德,帮我备车,我要去魔都沈家。”
“好的,主人。”一阵电子音结束,南思洛满意地点点头,不愧是她亲手制作出来的造物,还和当初刚制造的一样好用。
这个房子虽然买的小了些,但家具倒是不少,南思洛懒得管理,索性造了一个机器人,把所有智能家居都串连起来了。
不出五分钟,司机就开着南思洛前段时间刚买下的凯迪拉克出现了,这是她的私产,江家并不知道,其实江家只要稍微查一查就能查到,但江北山绝不会这么关心她这个养女的。
当初是168多万左右拿下的,2013款ESV铂金版加长型,当时她记得还是托棱镜组织她那手下墨羽帮她买的。
当然钱是走的私账,她才不会让组织出钱,本来就不是什么特别盈利的组织,大部分杀手都派去完成国家任务了,只有四成杀手会接私单,如果再走总账买车,这还不得亏空一大截。
索性,毕竟是为了国家做事的,不会白费心血,国家背地里定期会回馈一些资金,让组织不至于太难经营。
想到这里,司机已经下车,帮她轻轻地拉开车门,南思洛坐进去以后,“啪嗒”一声门关上了,“阿武,去沈家。”
阿武是南思洛15岁那年在路边捡到的一个流浪汉,她教会了他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所以在阿武从一群预备打手里脱颖而出、习得一身好武艺以后成为了南思洛的私人司机兼保镖。
“得嘞,小姐,您又去找沈小姐吗?”阿武一听去沈家,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嗯,怎么,有意见?”南思洛冷冷地回应道,她大概能猜到阿武想说什么。
“没,没有,我哪儿敢啊,只不过我瞧着上次您去沈家,那沈小姐理都没理您,你在她楼下站了整整四小时!她也没见您。”阿武一看气氛不对,转而特别怂地嘀咕了两句就作罢了。
南思洛怎么会不知道阿武的意思,她没有立刻回答,只是默默地坐着看窗外的烈阳,她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未来的事儿还没个定数,至少珍惜好还在身边的沈南夕。
“阿武,不要逾矩。”话语中透露出一丝凉薄,还有几分警告意味,她的人还不需要别人插手评论,即使那个“别人”是她一手带起来的部下。
“是!阿武明白!”不敢多言,毕竟小姐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的确不应该多嘴,尤其沈小姐还是小姐的十二年好友。
南思洛没再纠结阿武的越界,思绪漫漫,混乱的记忆又涌上心头,阿武的话的确让她前世这个时候的记忆一下子被唤醒了。
她记得前天她去找过沈南夕,可是还没有见到南夕就被沈父赶出门了,又没有原因地将她拒之门外,她不明所以所以坚持要在原地等着沈南夕回心转意。
这一等,就是四个小时,到最后太阳落了山,冷冽的风刮在她身上,听阿武说拾荒的老人已经来来往往走了四五回,沈南夕还是没有出现。
本来就眼盲,身体又因为曾经发生过一些事情受过伤,风一吹就会骨头发痛,在南思洛连续打了三个喷嚏以后,阿武再一次劝诫她该回家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阿武发现南思洛脸色不太对,用手小心地一摸,发现她居然开始发低烧。南思洛也考虑到发烧会有严重的病气,不能传给南夕,所以最后先选择了回家。
“小姐,沈家到了。”阿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把南思洛从回忆里拉了回来,周围的景象已经变成她最熟悉的地方。
那个她前世在梦里回来过无数次的地方,现在真真切切地出现在她面前,竟然一时间有点胆怯生疏。
就算看不到,鼻腔里充满了空气中那弥漫着的花香,仿佛坠入云端,绵软的气息让她不自觉地舒展了眉头,那是南夕身上的味道,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南思洛转过头,眼部蒙着的薄纱被风吹动,在后脑勺晃动。
因为已经施过好几次针,她现在已经能够依稀看到些东西,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似乎正在向她奔来。
“阿洛!”反应出来者身份的那一刻,沈南夕抱了她满怀,栀子花味道正浓,两个人紧紧地相拥,时间仿佛都停滞下来。
沈南夕今年已经19岁了,是魔都大学的一名学生,不过因为身体原因已经申请了休学,她个子并不高,164cm的身高正好比南思洛矮了大半个脑袋。
虽然这金秋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慢慢转凉,但窝在南思洛的怀里被风衣裹挟着无疑是最暖和的,沈南夕甚至都有点不想离开了。
“阿洛……”沈南夕从没想过以前那个奶呼呼的团子脸蛋能长成这么英气,眉眼间都透露出对世间万物的看淡。
“我在。”
“阿洛~”
“我在”
“阿洛!”
“我在”
……
就这样重复了六七遍,沈南夕不停地喊,南思洛也不急躁,只是耐心地一声声回应着,每一声都有回应,每一句“我在”都发自内心。
“阿洛……那天的事儿我听父亲说了,对不起,没想到我的任性会害得你发烧了,现在身体好了吗?”沈南夕头埋进南思洛的脖间,温热的气息打在南思洛皮肤上,引得一丝轻颤。
其实那天沈南夕根本不在家,她被母亲带去医院复查了,是沈父擅作主张让南思洛在门口等着的,就为了让她知难而退,可惜南思洛认定的事其他人是撼动不了的。
沈南夕回到家的时候,就听见佣人在窃窃私语,仔细听听才知道原来南思洛来找过她,而且还生生站了四小时。
可前世的她因为怕自己去国外做移植手术一去不回,所以并没有找南思洛解释,只是任由着她自己胡乱想象。
这一世她不会再犯这个错误了,阿洛总是说她温柔,但其实她也有自己的执着,别人无法想象的执拗。
她的执着就是南思洛。
“我已经好了,不要自责,你有自己要做的事我知道,是我那天来得不巧。”南思洛垂眸轻笑一声,她担忧了很多天,以为沈南夕是真不想和她说话了。
南思洛本来就没有要责怪南夕,毕竟人总会有一些自己的情感需要宣泄,有时候不见客也很正常。
说笑之间,南思洛和沈南夕一前一后进了沈家,沈父恰好去公司不在家,两人玩了大半个下午,一直玩到8点两人才想起来没吃饭。
女孩的友谊就是这样,即使做的事情可能并不占时间,但只要两个人还在一个频道上,就可以聊很久很久。
沈南夕其实身体状况并不好,但南思洛在身边的话,她就可以撑很久,也许这才是南思洛觉得她温柔的原因,不过她自己倒并不觉得自己温柔。
南思洛虽然眼睛还没复明,但走路什么的已经可以自如了。沈南夕倒是难得兴致来了,轻轻地牵起阿洛的手,拉着她一起到花园去看星星。
两人坐在花园里,抬起头就是星空,今天天气很好,星星很亮,一个个斑驳的星光映入沈南夕的眸中。
“今晚夜色好看吗?”南思洛抬起头看着朦朦胧胧的天空,看来治好眼睛事不宜迟了,她这么想着。
“今晚夜色很美~”顿了一会儿,沈南夕微笑着回答了南思洛的问题,不过语言中却多了几丝温柔。
南思洛听到沈南夕的轻笑声,也不由得嘴角微微上扬了几分,就算她看不到这样亮堂的星空,她也会因为沈南夕的笑而心感愉悦。
真好,至少现在阿洛在身边,沈南夕偷偷地侧过头,看着南思洛的脸庞心里不由得涌现一阵心安,不知不觉中把心中的话说出了口∶“阿洛,星星很好看。”
“我知道,我的心看见了。”南思洛听到南夕这么说本能地应了一句,虽然看不到,但如果是和南夕一起看星星的话,她能想象到星星的模样了。
“阿洛,明年,我们去看樱花吧?去武汉大学,那里的樱花最美了。”
南思洛点了点头没说话,她一直记得沈南夕喜欢樱花,因为她觉得樱花是美丽却脆弱的代名词,对于那时的沈南夕来说每一次樱花的飘落都是生命的倒数。
南思洛以前从不觉得花花草草有什么好看的地方,后来拗不过沈南夕,也慢慢地对樱花有了些许爱惜之情。
那天晚上,两个人的心无限贴近,不管是友谊还是别的感情,至少这一刻,她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这么多年下来,爱情还是亲情,早就混作一谈,再也分不清了,也许只有到了世界尽头她们才会忘却对方吧。
而现在,她们想做的,只是享受当下,就算未来可能会离散、会丢失对方,也没什么可惧怕的。
因为南夕教会南思洛的那些东西早就刻进了心底,以至于前世沈南夕离开以后,南思洛会毅然决然地选择为了国家大义牺牲自己。
而沈南夕也会永远记得南思洛给予她少年时的欢喜——那些前世支撑着她挺过一次次大大小小手术的记忆,永远都不会消失。
这是独属于沈南夕和南思洛两人之间的浪漫,是直至世界毁灭都不会变的浪漫。
就像沈南夕曾经告诉南思洛的那一句∶
“要爱这个世界啊!”
某种意义来说,前世沈南夕离开以后,南思洛花了整整1年时间活成了沈南夕,她生生地抛弃了自己那些曾经阴暗的性格面,活成了一个光明磊落的南思洛。
也像前世她死前对她二哥说的那句∶
“要爱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