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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一碗小面 吃饭是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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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绍将最后一位客人送走,开始了大扫除。夜深了,周围的居民已经入睡了,他动作也跟着放轻了不少。
二环上,偶尔驶过一辆车,风驰电掣,听起来归心似箭。
他拿出一瓶鲜榨啤酒。
厨师小伍、阿四,帮厨兰姐,就着店里昏黄的灯光吃完了宵夜。问他要不要来点,他摆了摆手。仰头大口喝了几口啤酒,汗珠滴了下来。
初夏的夜晚并不溽热,但做餐饮,是个苦力活。人在痛苦的时候,做这种不需要费脑子的体力活,浑身大汗,不让自己停歇,反倒没那么痛苦了。
这处地址,他走遍了整个北京,才最后选择在这里。距离她的公司不远不近,打车20分钟就能到。就算是远在温榆河边她的工作室,上了机场高速,一路畅通无阻,25分钟也能到了。胡同改造的不错,但也没那么热门,不像南锣鼓巷,商业气息太浓,外地游客总会去打卡,买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来的纪念品,以及不知是什么肉的肉串。这里不同。都是藏在青砖灰瓦里面的各色餐馆。有一家云南菜,包了一整座四合院,庭院深深,一株紫槐到了季节盛放,如霞灿烂。他曾经带她去吃过。烀牛肉是她最喜欢的一道菜,牛肉炖的酥烂,用薄荷叶调味,汤汁鲜美。她能喝三小碗。
他喜欢看她吃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她很挑剔。做着最不接地气的工作,似乎只能餐花饮露,不食人间烟火,才能做出那种奇思妙想的香水。多数情况下,她就像个被惯坏的小女孩,一切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但正因为如此,她才能保持最真挚的本我。她足够自信。他喜欢看到这种自信。热烈而坚定,澄澈无瑕。很有感染力。
但当她放下这层盔甲,就像是百合一般,带着入口的甘甜。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欢笑。就连欢爱时,她都会尽情投入,热烈回应。
他爱她,入骨。
吃饭是一种欲望的延伸。食色性也。有时候她没什么胃口,看着恹恹的,脾气也跟着变大,他就会想办法,找到让她欲罢不能的食物。大吃一顿。她吃到后来,眉眼都眼见着舒展开来。
所以当他心痛的无以复加时,他重走了一遍他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到了重庆时,他驻留了许久。这座山城终年阴郁不见阳光,所以饮食上讲究重油重辣。他记得那次他们一起来时,她目光里带着丝激动。“程绍,你在我心底排第二,第一是香水。第三呢,就是小面啦!”他也不生气,只笑着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小面?”
她眼底都是亮晶晶的光,歪着头思考了半天,说:“好吃。”说罢,自己先笑了起来。
他停留在重庆,一家面店一家面店吃过去。他胃不好。常年高压的生活节奏,饮食不规律,经常大酒,早已把胃搞坏。他的胃受不了重庆的高油高盐的饮食,每次吃完都会剧痛。抽搐的剧痛让他满头虚汗,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双眼放空。极致的痛楚时,他仿佛看到她就在身边。端一杯温热的蜂蜜水,看起来有点气呼呼的:“程绍,你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下次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他心头带着点甜,似乎胃疼都轻了很多。她把蜂蜜水塞到他手里,“把水喝了,我带你去医院。”胃疼再次袭来,他清醒过来。四壁空空。
她不在。
就在他几乎把重庆的每一家店都吃遍的时候,偶遇了一家破败的店。店主看起来很凶,形销骨立,抽烟袋。来吃的都是附近居民。他脾气不好,不爱搭理人,却是他吃过的从未有过的好味道。他当场想问配方,店主声音冷硬:“我只教给我徒弟。”他毫不含糊,立刻拜师。没人知道,他曾经是财新周刊评选的十大金牌保代之一。手里做过的上市企业,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所有独角兽上市的背后,几乎都有他的影子。
然而,为了一碗小面的配方,他抛下所有,拜师一个凶老头,扎扎实实学了半年。
门口的藤蔓植物开了花,紫色的,开在窗边,繁盛灿烂。她来了一定会很喜欢。餐具也不能用塑料的,得用景德镇老窑产的白瓷。所有的餐桌餐椅,都是他细心挑选的。樱桃木,白橡木,老榆木。温莎椅,宽板凳,藤编椅。窗边放着琴叶榕,凤尾葵,龟背竹。都是她习惯并且会喜欢的东西。他希望她会喜欢这里。
他很忐忑。一方面,很渴望再次见到她,无时无刻不想。另一方面,他又在心底嘲笑自己。这样有什么用?难道他还希望她会重新爱上自己?
她那样决绝,自己竟然拿她毫无办法。
所以,他没法子。只能像现在这样,在这个胡同深处,开一家小面馆,等一个人。
清晨时分,居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就陆续起身了。住在这里的大多数是老人,年轻人受不了没有地暖、没有隐私、没有马桶的生活,纷纷离开了胡同。有些走的太远,去了国外。现在疫情回不来。程绍能照顾的就多照顾一些,经常煮好面不放辣,给老人送去。
隔壁的马大娘就是这样的老人。她起的很早,太阳还没升起,她就拖着一把椅子,绕着小院子的青砖地面梳着有多少块砖。数到1988时,门就会被敲响,等她拖着椅子打开门,就看到程绍的脸。
程绍面带微笑:“吃了嘛您?”
马大娘就佯装严肃:“吃了。”
程绍就笑,把面递过来说:“我做多了,您受累,帮我分担一下?”
马大娘于是接过面碗,很严肃地对着他说:“就这一回,下不为例啊!”
程绍笑:“那这次真的太麻烦您了!”
程绍客客气气,每天都送。于是后面马大娘也不跟他废话了,打开门,接过碗,吃完就给他送回店里。
而程绍,在搬来这里之前,他很少吃面。或者说,他的生活是按照精致的中产阶级饮食来制定的,白面这样的精致碳水,基本上不会出现在他的食谱之中。
是南青橙,改变了他的饮食习惯。
南青橙。他躺在床上的时候,想起回到北京后,他们俩的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清晨。他还住在自己房子里,去晨跑。一出门,发现邬筠守在了门口,像是守了一夜,正靠在门边打着瞌睡。听到开门声,她惊醒过来,马上弹跳了起来。
“程绍,你起这么早?要去哪里?”
程绍皱眉:“你在这里做什么?”
邬筠委屈得很:“给你打电话不接,你把我微信拉黑了,我联系不上你,担心你……”
“我很好。现在你可以走了。”
邬筠打量着他:“你哪里好了?脸色苍白,眼圈乌黑。一看就是体虚。我带了冬虫夏草,给你补补。”
邬筠是他在给宁夏一家自动化养殖场做IPO尽调时,老板的女儿。当时她想到大城市闯闯,老板就这一个独女,宝贝得紧,千恩万谢地拜托程绍帮忙照顾。邬筠对程绍一见钟情,死缠烂打,非要跟他在一起。当时他还没有认识南青橙,但也知道,像这样的女孩,一旦沾上就很麻烦。所以他对她保持了该有的距离,冷淡疏离客气,关怀也都是长辈式的。
后来他跟南青橙在一起了,邬筠气急败坏,堵过南青橙,宣誓自己的主权。他记得南青橙当时不甘示弱,好好教训了她一顿。从那以后,她就老实了,没怎么出现在他生活之中。但后来,南青橙离开了他,她得到消息,当晚就找到了他。
“别伤心,我会陪着你的。”邬筠有点异域风情的眉眼,看起来格外认真。
程绍实在无暇他顾,理也不理。
但她死缠烂打。
程绍于是搬了家,换了号码,重新过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邬筠只用了两个月不到就找到了他。邬筠说:“我这辈子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失败过。程绍,如果不是南青橙,你早就是我的人了。”
事到如今,他也不想再跟她废话了。
“邬筠,我最后再跟你说一次,不要再对我好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别白费力气了,我们俩,没戏。”
邬筠早已习惯了他的冷言冷语,只难过了一瞬间。
“冬虫夏草我也觉得有点太老土了,现在不流行这个,我回头送我爸去。你这么早去哪儿?”
“跑步。”
“那我也一起……”邬筠赶紧放下东西,想热个身。
程绍无语,调整好手表的运动模式,也不再跟她废话。
邬筠背着包跟在他后面跑,但怎么可能跟得上他的步伐,很快就被他甩在了身后。
城市还没有彻底苏醒。他的配速很快,4分钟一公里。大口清冽的空气被吸入肺中,撑得有些胀痛。之前为了加班方便,他在这CBD附近买了房子。南青橙不太喜欢这里,觉得冰冷没有人情味。
他绕着新城国际外围的马路跑了一圈,回到小区的咖啡厅,点了一杯咖啡。旁边的男人看见他来,眼睛一亮,端着杯子走了过来。
“程绍!居然在这儿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吗?”
查理杨西装革履,拿着一杯美式,坐到了他旁边。程绍抬眼看了他一下,笑笑。
“刚回来。”
查理杨是他前公司同事,曾经的竞争对手。那时二人埋头争斗,你抢我客户,我给你下套。勾心斗角,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
然而时过境迁,程绍急流勇退,突然从公司辞职,从此销声匿迹。查理杨留在公司,接管了他所有客户与项目,风生水起,俨然已经是只手遮天的人物了。
此时二人相见,查理杨胸怀激荡——当年的死对头,如今居然看起来如此落魄。那时程绍头有多硬?二人相见,他从未正眼看过自己。程绍获十大金牌保代的那次,他也在现场。那时的程绍,意气风发,有一种天下尽在我手的气魄。当时他就想,总有一天,自己也要像他那样。
如今的他,如果不是自己将跟他的一张合影摆在了床头,每日睡前都要端详一番,说不定自己也没法一下子认出他来。当时程绍走的很仓促,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说实话,没了程绍做对手,他的日子过得有些无聊。
“你走的太匆忙了,招呼都没打。到现在也有……9个多月了吧?”查理杨抬腕看了看自己的理查德米勒,“嚯,我9点还要跟江南制造总局的负责人吃早茶,你还记得不,当时你盯这个案子盯了很久,结果你一走,人家不干了,非要毁约跟中金合作。没办法,哥们现在只能尽心尽力,帮你善后。哦,还有招商局那里,你……”
“抱歉。”程绍的咖啡到了,他拿起咖啡,喝了口,“我还有事。既然你忙,那我们,回头再聊?”
查理杨被噎了一下,有些不甘:“程绍,有些话我本来不该说,但作为你朋友,我又不得不提醒你一句,你知道不知道你当时走的那么匆忙,大家都在猜,你是不是职务侵占被带走调查了。当然了,我是你哥们,我相信你为人不会这么做。但看你现在这幅样子,你,遇到什么难事儿了吗?”
程绍笑笑:“不劳费心了。”
“都是哥们儿,再困难,百八十万的,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哦?”程绍眨着眼睛看向他,神情都变得认真起来,“那我可真要谢谢了。最近我投了个小产业,的确差点钱。”
查理杨有点尴尬,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开了口,当下调整着腕表的位置,僵硬地笑了笑:“你说吧,差多少,哥们一定竭尽全力!”
“一百万。”程绍的眸子已经冷了下来,戏谑地看着他。
查理杨支吾了一句:“没问题,哥们钱都存理财里了,给哥们几天时间。对了,你投的什么产业?”
“餐饮。”
“这是回归实业了啊!”查理杨眼睛一亮,“不错,现在政策倡导就实避虚,你这一步还是踩稳了。做的什么餐饮?连锁加盟还是半成品菜?”
“小面。”程绍不紧不慢,咖啡已经见了底。查理杨的美式还一口未动。
“什么?”查理杨满脸问号。
程绍见他这幅样子,起了心思决定逗逗他,他一把将他椅子拉了过来,凑近他,神神秘秘地说:“我非常看好餐饮行业。你想,民以食为天。吃,永远是刚性需求。美国人已经把这套玩明白了,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哪个不是单店盈利过百万?中国缺少这类超级连锁品牌,是市场蓝海。而面类食品,就像是美国的汉堡一样,是印在中国人血液之中的食物。”
程绍信心满满,说的查理杨心动不已。眼见着他眼睛都冒了光。
“绍哥,你看好的赛道,我肯定跟啊!什么时候Pre-A?”
程绍放开他,神色淡淡:“再说吧,几个投资人约了我。等什么时候打算上市了,我再找你。”
查理杨不甘心:“哥们我有些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去做投资……”
“你身为一级市场从业者,是不能参与投资行为的。大学第一节金融课应该就知道的常识,你不知道?”程绍冷声。
查理杨尴尬:“是是,我也不做大,就是熟人,就当是济困解厄——”
程绍冷眼看着他不语。查理杨自知失言,讪讪起身:“那,回头我去你店里找你。店叫什么名字?在哪儿?”
程绍跟着起身,拍了拍他的肩:“除了违反从业者道德条款,你还有很多行为违反了多条公司规定。改日有空,咱们好好聊聊吧。”
查理杨脸色瞬间变了。
程绍将一次性咖啡杯丢进了垃圾桶,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
路过花市,他停了下来,进去买了一束芍药。花不等人,季节到了,它说开就开,开完就谢。
芍药娇艳,灼灼其华,香气馥郁。南青橙对所有的花都极其喜爱,对所有味道都信手拈来。所以那时二人交往,他最经常送的就是花了。现在路过花店进去买束花就成了习惯。结账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身后的说话声。
他的脊柱顺着尾椎骨一直麻到了头顶。他僵直着脊背,不敢回头。
是她。
“这个季节,满大街都是花,根本不需要买。但来都来了,就买一束——葱花吧。”
葱花成球型,紫色,无叶。干净清爽,孤傲耿直。
身边的陪同者是枫竹。枫竹满脸不耐烦。
“不买你来干嘛来了?”
“逛逛。”她的目光又被一盆云南玫瑰吸引过去了,鹅黄里带着一丝粉,很特别。“心情不好就来花市逛逛。哪像你,整天泡在夜店,醉生梦死。”
程绍佯装镇定地刷了微信支付,买了单。他候在一边,让店小妹帮他包好花。一边,目光就控制不住地看向了南青橙。
高大的落地窗边上,她低头轻嗅玫瑰,脸上的神情恬然。她看起来很好。除了瘦了些,之前的婴儿肥褪去,线条变得更加清晰了。但脸色平和,带着丝笑意,眼底有光。
身边的枫竹抱着葱花,虽然不耐,但也在尽着最大的克制陪着她。枫竹感受到视线,回过头,两个男人的视线交锋了一下。枫竹眼中闪过一丝讶异。程绍微微颔首,没有说话。枫竹于是也示意了一下。
枫竹低头发信息,很快,他的手机就弹了一下。
枫竹:待会儿聊聊?
程绍贪恋一般地看着南青橙的背影。
花已经包好了,他接了过来,低头快速回了个信息。
“不用了。谢谢。再见。”
他拿上花,快速离开,没再回头。
洗好澡,穿着浴袍出来,走到衣帽间挑衣服,一拉开柜门,一柜子的BOSS白衬衫。他看都没看,随意挑了件灰色T恤套上。走到厨房,找了一个花瓶,想给花换上。看到花瓶时,手顿了一下。
中古奶玉色玻璃花瓶,是南青橙带来的。她嫌他房间里没有人的气味,所以每次来,都会带一些小物件来。花瓶太久没用,里面水渍早就干了,形成了一道道纹路。就像他们的感情,已经过去了,但总留下千丝万缕的印记。
胸口又痛了起来。他用手拄着大理石台面,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低头放水,将店小妹包好的包装一层层拆去,花剪枝,放进瓶里。
只是匆匆一晤,就如此让人痛彻心扉。他甚至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更遑论正常对待她。他过于高估了自己。
花放在台子上,他却无法再看一眼了。
他有些搞不懂自己,当初既然做了决定要离开,以为自己真的能放下,结果只是听到她的声音,就浑身发麻,似乎再多呆一秒钟,就会丢失了全部决心。
他以为这次的偶遇只是个意外,毕竟,北京城太大了。只要不去故意邂逅,就很难在人群之中偶遇。然而没料到的是,第二面如此快速地来了。
一周后,蓝色港湾的一个邀约。程绍之前有很多女性崇拜者——做投行,接触的人形形色色,庞杂。程绍无疑是英俊的,能力极强,于是就更添了魅力。说没有倾慕者,那才叫掩耳盗铃。他自然知道。之前对待感情,也没有认真过,只是逢场作戏——比如,邬筠这样的女孩,他没法说话太狠,这样会得罪客户。然而不说的狠一些,女孩们舍不得放弃他。
多金,英俊又体贴的钻石王老五。
丽莎甚至都算不上是熟人。也许是某次聚会,喝多了,而丽莎很有个性,一头金发,年轻,对他的每一句话都捧场大笑。于是顺手加了微信。
时隔许久,丽莎突然找他,表明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程绍本不想赴约,没料到丽莎扔出重磅炸弹:“我怀孕了。”
程绍哭笑不得。问她,孩子爸是谁?丽莎说,你别想躲避责任。
程绍莫名其妙。丽莎言辞甚笃,他无法再推脱,只好赴约。
户外的轻食店,丽莎依然是露肚脐装,金发。身上的香水味倒是很熟悉——他的卧室里,摆着南青橙所有作品。也是她拿来的,让他沉浸式学习,好更加了解她。于是从不喷香水的程绍,现在也分得清什么是前调中调了。
丽莎哭哭啼啼让他负责——他听明白后,更加哭笑不得。原来丽莎真的怀孕了,但她的男朋友不愿意生下孩子,而丽莎突然焕发起母性,想生下孩子。但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她翻遍手机联系人,想起跟程绍的那一晚,余味悠长。如果不是程绍明确说过不会再继续,她还真的舍不得——最关键的是,程绍有钱。
程绍听了都直皱眉:“我也没钱了现在。”就算有钱,也不能这样当冤大头啊。
丽莎眼泪直流:“但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得扼杀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了。你真的忍心吗?”
程绍叹气:“丽莎小姐,恕我冒昧,我们俩只是萍水相逢,我没办法对你以及你肚子里的孩子负责。我建议你去找找身边的亲人求助。想必他们会看在血缘的份上,愿意伸出援手。”
丽莎摇头:“程绍,你不能这样心狠啊,毕竟我们俩在一起时,你还夸我身材好,将来生了孩子,一定可以继承我的优秀基因的!”
丽莎哭着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程绍叹气,起身,将她的身体扳正:“对不起,那天晚上早已过去了。时过境迁,我不再是海通基金的保代,我只是个小饭店的老板,让你失望了。”
丽莎擦干了眼泪:“有饭店也可以啊!”
程绍实在头疼,指着自己衣服上的logo强调着:“只是个卖小面的!小本生意,跟你想象中的有产业的老板不一样。要不,你再找找别人?”
丽莎眨巴着眼睛望着他:“但是,我只认识你一个有钱人……”
程绍挠着头皮,翻出手机:“我给你个电话,你别说是我给的……”
这一招叫祸水东引。程绍将查理杨的电话告诉了丽莎。丽莎欢天喜地。
丽莎:“他真的很有钱?”
程绍点头:“对。他最喜欢做投资。你好好讲讲故事,说不定能让他投一大笔呢!”
丽莎高兴起来:“看来咱俩那一晚你也印象深刻啊,这么帮我!”
程绍抽了抽嘴角,颇为无奈:“我再说一次,那天晚上,只是一次成年人的交流。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程绍拿上薄外套,转身要走,身子一下子僵住了。他的视线对上了一双圆圆的眼睛,猫一样,透着一丝探究的光。
世界真小啊。在自己刚刚毫无防备的时刻,就这样跟南青橙再次直面相逢。他一瞬间转过很多念头。刚才的话,她听去了多少?现在她对自己,是不是很瞧不上?她有没有认出他来?还是只是当做一次偶然的相逢,一场漫不经心的偶遇?
他心潮起伏,面上却装作漠然,从她旁边走了过去。春风习习,将她的气息卷了过来,扑进鼻腔。他有些狼狈地吸了口气,淡淡的青柠薄荷味,没有花香。她——似乎也跟以前不一样了啊。
第三次见面,他就镇定了许多。从面店开的那一天起,他就在心底期盼着这一天——自然,表面上,甚至在大脑里,他动都没动过这个念头。但潜意识深处,他一定是隐秘渴望着的,不然,他为何要开这么一家店?说出来都像是个笑话。
但当她从入口处进来,眼里带着好奇,打量着周遭的一切时,他还是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这里,她喜欢吗?他亲手挑选的餐桌餐椅,餐具碗筷,甚至是摆着的绿植,放着的鲜花。最重要的是,那一碗小面,她喜欢吗?看着她被辣的眼泪直下,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还好,这么多年了,这一点,她倒是没有变过。
厨师小伍看到他这幅样子,偷偷与阿兰交换了一下眼神。老板,一直看起来郁郁寡欢的老板,居然笑了。
他于是走上前去,将纸巾递给她。也是她惯用的品牌,纸张柔韧有质感,不会轻易破裂。她擦干净脸,抬起头看见他,眼睛一亮。她笑起来:“谢谢你啊。”
她虽然不认识他了,但是,他突然心跳如鼓。他想,他宁愿付出任何代价,只为了这一刻。
当天晚上,马大娘拄着一把破椅子坐在家门口,看见程绍走过去,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像是没看见她一般。她也就皱着眉头,暗自叹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又起身回去了。
当晚,思念的浪潮铺天盖地,他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他起身,拿过床头的香水,喷了一下,发现没有了。只有一丝余味。他闭上眼,仿佛就看见她在自己面前笑。“程绍,读懂了这些香水,你就会了解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你要每天都读,知道了吗?”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掐着时间点,一大早就到了商场。
香水柜台的灯光永远是最灿烂耀眼的。各色瓶身,鎏金点翠,晶莹剔透。柜姐见到他来,眉开眼笑:“先生想买什么?我给你介绍。”
程绍目标很明确:“少女咏叹调。”
柜姐一怔:“先生眼光真好,这是我们卖的最好的一款。先生是买来送女朋友吗?”
程绍看着柜姐拿出来的香水,喷了一下在试香纸上,轻轻挥动了几下后,递给了他。
他若有所思:“算是吧。”
柜姐笑:“那你今天真的很幸运。这款香水的调香师今天正好巡店呢,可以让她给你签个名,一起送给你女朋友,她肯定会高兴。”
程绍在大脑里过了一遍,才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调香师?”
“对。看,她过来了。”
程绍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到了正在朝这边走过来的南青橙。今天的她,稍微打扮之后,显得娇美。化了淡妆,做过头发,穿了条她不太常穿的裙子。
她的目光也正好看了过来,看到他的那个瞬间,有些讶异。他朝她微微颔首。他看见她脸上露出了笑容。
知道调香师会亲临,有一些粉丝雀跃而至,围拢着她。她显得格外有耐心,回答她们的问题,也跟她们合影。喧闹了一阵,她分开人群,走到了他身边。
“是你啊——没想到,你居然会来买香水。”南青橙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边的那瓶“少女咏叹调”,有些莞尔。
程绍有些局促:“唔,以前有个朋友挺喜欢的,我买来送人。”
南青橙会错了意:“如果是那个金发的女孩,我建议你送‘爱的仙境’,更适合她。”
程绍一愣,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天在蓝色港湾,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有些不安,结结巴巴地解释:“不是,不是你想那样。”
“没关系,”南青橙也不打算打听别人隐私,朝他伸出手来,“我是南青橙。还没请教……”
程绍看着那只手。纤长而柔软的手。他很喜欢握着。有时她嫌他腻歪,甩开他的手。没多时,他总会找到机会抓住。如今摆在他面前,他眼眶一红,掩饰地别过了头,平息了一下,才转过头,一脸淡淡的笑容,握住了那双他曾经无比熟悉的手:“程绍。程咬金的程,薛绍的绍。”
南青橙忍俊不禁:“程咬金跟薛绍,你是既孔武有力,又悲情可叹啊!”
程绍也笑了起来:“这样大家容易记得住。”
南青橙思索状:“那我得怎么介绍自己的名字呢?”
“南方的南,青柠的青,橙花的橙。”其实根本不用特意介绍。她说一遍,别人自然就记住了。她总是那么有特点。
南青橙颇为讶异地看着他:“我就是这么介绍自己的。”
南青橙有些尴尬地示意了一下,二人还握着手。程绍赶紧收回了手,有些抱歉地笑了笑。触感记忆犹存。这个长的过分的握手,让他得到了暂时的慰藉。他用手握拳,假装轻咳了一下:“我……以前在报道里看过你的采访,留下了印象。其实,你只需要说出南青橙,大家就都知道,是那位天才调香师没错了。”
南青橙忍俊不禁:“我真的有这么有名?那你怎么还不让我给你签名?”
程绍将买了单的香水递给她,她拿过柜姐给的金色马克笔,龙飞凤舞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盖上笔盖,有些满意地打量着。
程绍趁她不注意,有些贪婪地看着她的侧颜,一时间出了神。
南青橙眨了一下眼睛:“这瓶我签了名,你送给朋友,她会喜欢吗?”
程绍移开了自己的视线,轻轻呼出了一口气:“没关系,我自己用。”
南青橙略有些讶异地看着他,不久后很快释然了。
“没想到,你品味这么好。”
程绍略有些腼腆:“你所有的作品,我都很喜欢。希望你能继续做出更多优秀的作品出来。”
南青橙笑靥如花:“谢谢,遇到这么懂我作品的粉丝,我也很高兴。”
南青橙远远看到助理在示意着,她回过头来:“我该走了。”
程绍点点头:“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南青橙转过身,犹豫了一下:“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程绍喉头微哽。
片刻后,他只是笑了笑:“小面好吃吗?”
南青橙顿了一下,也跟着笑了起来:“很好吃。但我说的不是这个——算了,当我没说过。再见。”
南青橙匆匆跑向了她的助理。
亮如白昼的灯光下,程绍一眨不眨地目送着她走远。
直到她不见了身影,他才卸下那口绷着的气,心脏不受控制地疯狂跳动起来。
这代表什么意思?她重新记住了自己?她……在决绝地选择忘记自己之后,长达两年的时间后,再次,终于,记住了自己?
他有些脱力,靠着柜台,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他看向手中的香水瓶上,金色的字体显得端庄娟秀。
南青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