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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无敌,是多么寂寞。
这是我活了近千年后唯一的感想。
作为最高级别的吸血鬼真祖,黄梨家唯一也是仅剩的纯血种,这世上能和我交手的种族寥寥无几,孤独寂寞冷是我的命运我明白。
由于纯血种数量稀少,近亲通婚、家族联姻什么的再正常不过,自我很小的时候起,就和白鹭家的公主白鹭更定下了婚约。但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
我每次见她都要说“好无聊不想活了”“破吸血鬼一点娱乐都没有,如果有来生,我要选人类”……白鹭更也懒得回应,那张微笑着的绝美面孔之下平静无波,要不是暂时没想到能杀死我的法子,她早就动手了。
我们的婚约塑料到什么程度呢?黄梨家就我一个,白鹭更的家庭成员也估计也是个位数,反正要干什么完全是她说了算。只要我们同意,这个婚约随随便便就能解除,她一直不松口的原因就是想要我的力量,仅此而已。
没错,纯血种可以通过吞噬另一个纯血种的方式来达到自我进化,本来就寥寥无几还要自相残杀,神经病吗不是。
所以我渐渐减少了和白鹭更见面的次数,并决定做点什么来打发自己漫长的寿命。比如说,花点时间培养属于自己的眷属和储备粮。
有一天,我路过村庄,从村子里捡到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
这个村庄显然刚经历过惨烈的屠杀,她的家人都已断气,脖子上两个血淋淋的大洞暗示着凶手的身份。现场一片狼藉,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腥臭,女婴也奄奄一息。
从残余力量来判断,估计是Level B的吸血鬼所为。
我是可以根据咒力源来追踪凶手,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类女婴就去追杀一名Level B,好像也没有必要。
女婴由于年纪小逃过一劫,没有被咬,只是被凶手随手一扔,脑门磕到了尖锐的桌角。
刚好无聊,就拿这个孩子来打发时间吧,于是我把她抱回了家。
活得久了总能积累一些财富,我在世界各地有很多家,其中一个在山上,像一座古堡,占据了大半座山头。
女婴紧紧地抓着我的衣裳,温热的血液浸湿了我的袖子。
……有点饿。不过这么小的孩子没多少血,几口就喝完了,还是算了。
我回到家,草草地用冰窖里的储备血垫了垫肚子,并帮女婴治疗了伤口。
大部分贵族吸血鬼都会在家里留几名血仆,平时喝血仆的血就够了,但这也不能保证他们看到人类不馋。饥饿的本能加上恶趣味,经常导致吸血鬼发狂屠杀整个人类家庭,管也管不过来。
我不赞同他们这种吃野餐的做法,万一不小心吃到个有传染病的怎么办?
懂不懂什么叫可持续发展啊,菜狗就是菜狗,一点远见都没有。
哪像我,在京都里精挑细选了一百个身强体壮、作风优良的优质人类,出钱资助他们的日常生活,条件是一旦受到我的召见,就必须立刻上山放血,不服从的会被视作违反契约斩杀。
几个月放次血就能衣食无忧,很多人都争着抢着要当我的储备粮,我大概是这个国家最受欢迎的吸血鬼了。
女婴被我照顾了一段时间,很快就生龙活虎,头上的伤疤也好了。
过了几年,女婴长成了女孩。她聪明活泼,学起东西来非常快,还拥有一双能看见鬼怪的眼睛。
只不过她的咒力很微弱,看是能看见,再多的力量就没有了,根本无法自保。
说实话我第一次养孩子,很多东西都是临时学了再教,语言文字和写诗作画也就算了,可咒力这玩意实在是玄,不知从何教起。
我的力量都源自血脉本源,只要适应即可达到巅峰,至于人类怎么从弱到强的,我怎么知道啊。
于是我连夜下山,翻进了某个储备粮家的窗户。这是个相对而言混得不错的阴阳师,好像叫芦屋什么什么的,不记得了。
我哪有精力去记一百个储备粮的名字,能记得他的姓氏都不错了。我对芦屋印象深刻,还是因为他和平民百姓不同——咒力高强,能看出我并非凡人,还主动要求成为我的血包……也不知道他是缺钱还是干吗。
彼时芦屋正在屋内点着烛火研读咒术书籍,见面前突然多出一个身影,微微一惊,但很快就恢复镇定,合上书籍笑了起来:“哦呀,真是稀客,您怎么来了?”
我还没说话,他就主动地开始撸袖子脱衣服,那身宽松的道袍很快褪下,露出坚实的肌肉。“您深夜来访,想必饥肠辘辘,贫僧刚刚沐浴过,直接享用也毫无问题……”
总觉得这时代的人类比吸血鬼还开放,我都没在别人面前宽衣解带过,白鹭更与我最亲近的一次交流就是互相啃脖子吃晚饭,吃完擦擦嘴就走了,和完成政治任务一样。
我被他整无语了,微不可查地退后了一步,制止道:“不用。”
芦屋显得很失望。他慢吞吞地把衣服穿了回去,领口微微敞开。烛光在夜风下明明灭灭,连带着我们的影子也在墙上不断晃动。
我不客气地开口索取:“我需要能让普通人修行咒力的方法。”
“贫僧当然愿意满足您的愿望,但众生各异,不同的人修行的道路也会有所不同,不知您所说的普通人是……”
“是我的孩子。”
他:“……?”
芦屋呆住了。笑容僵在了脸上,黑曜石般的瞳孔中闪烁着难以置信。
“您与那位白鹭家的千金竟然已经成婚并孕育出后代了吗,吸血鬼之间的结晶究竟是何种模样……不、是贫僧失礼了,祝福您的孩子武运昌隆……”
他刚才是不是提到了白鹭?
这阴阳师消息还挺灵通,连纯血种之间的婚约都有所了解。
我不想再让他继续脑补,便解释道:“捡来的。”
听到这话,芦屋又恢复正常了,语气欢快地接着说道:“能被您收养,实在是万里挑一的幸运儿。贫僧斗胆请求前去看一眼那个孩子,定能让孩子的修行事半功倍。”
我拒绝了这一建议,只拿走了几本适合初学者的入门书籍。芦屋是为贵族效力的阴阳师,不适合和吸血鬼过度接触,若是他想从我这里打探纯血种的消息、对其他家族不利,出事了也容易牵连到我。
“谢谢,芦屋……嗯,再见。”
我停顿了几秒,没想起他的名字,干脆直接道别,翻开窗户走了。
他委屈的声音从身后飘来:
“贫僧名叫芦屋道满,您下次可不要再忘记了!”
.
吸血鬼漫长的生命十分寂寞,偶尔和其他生物接触排解孤单很有必要,所以我也是有朋友的。
……虽然不多。
其中一个狐朋狗友叫恶罗王,和我一样不老不死的妖怪,我们努力地在这平淡的生活里找着乐子,并互相分享所有有意思的东西。
美中不足就是他老是叫我去喝花酒。
对此我是拒绝的,我好歹是有婚约的吸血鬼,现在还带着个孩子,怎么能这么不守男德。
恶罗王不肯放弃,有事没事就来我家蹲点,花言巧语地骗我逛花街有多少好处,什么了解人生百态、欣赏佳人舞姿之类的。
恶罗王知道我养了一个人类小孩,并对此很不满。人类对吸血鬼而言就是食物,留着吸血也就算了,还这么好吃好喝的供着,他都没享受过这么好的待遇!他嫉妒。
他今天也来了,从树上一跃而下跳进院子,直接伸手把我的养女提溜到了一边。
“老是盯着这小鬼头有什么意思,今天就陪我玩吧!”
“别闹。书上说小孩子每天至少运动一小时,快放她下来接着跳!”
“这也管,你真成她妈了。”
“恶罗王!”
我给他一脑瓜崩,把女孩抢了回来。恶罗王扶着额头,不爽地瞪着我们,很不满意把自己的朋友把注意力全都放在其他人身上。
女孩窝在我怀里,充满好奇地问道:“他叫恶罗王,那父亲,我叫什么名字啊?”
“……”
尴尬,忘记给她起名字了。
捡个人类回家养了五年,连个名都没帮人起,恶罗王头都要笑掉。
“我就知道,人类小孩只是一个消遣的玩具,我才是最重要的对吧!”
“父亲……”女孩看起来快哭了。
这种说法的确是过于缺德了,极其容易影响我和养女的感情。
紧张之际,我一眼扫到院子角落生长着的某种植物,连忙道:“谁说我没起的,麻之叶,你就叫麻之叶!”
排雷:
1.万人迷男妈妈,作为吸血鬼三观肯定和普通人有异。
2.主角有未婚妻,但对她没有爱情,以后会解除婚约,介意的慎入。原作《吸血鬼骑士》里黄梨一登场就被白鹭杀了。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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