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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疯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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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那祝巫山色好,逍遥不知日,元衡仙君隐瞒身份与那凡间女子元氏朝夕相处,两人海誓山盟,情浓意重。”
“只是元衡仙君身为天帝三子,终有重返天界之时……”
招娣蹲在幕帘后边,从怀里掏出刚拿的客人走后桌上剩下的瓜子,冲旁边的小乞儿抱怨道:“你不是说有新的话本子听吗,怎么又是这个。”
小乞儿名唤阿狗,全身脏兮兮,独一双眼睛晶亮亮的。他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含混不清地说着:“我昨天还听了新话本呢,讲什么天兵治水,估计是这群人就爱听些情情爱爱,痴男怨女的东西,今天又给换回来了。”
大抵是话本听多了,小乞儿口里也能冒几句成语。
招娣把嗑完的瓜子壳吐在地上,神情怏怏,这个故事她至少听了五遍了,无非就是落难仙君被凡人女子相救,私定终身,但是人仙有别,仙君偷偷将凡间女子带回仙界,两人经历重重阻隔,发现这女子竟是战神遗孤,最终二人修成正果,恩恩爱爱。
这种话本故事属实落俗,招娣一下午能编十个。
但这话本能够脱颖而出自有它与众不同的地方。
其一,这故事中的元衡仙君是个实实在在的威望人物,凡是开了蒙的小孩都知道元衡仙君一剑退魔族,守护人间的故事,凡人之中十座庙就有一座是供奉元衡仙君的。这种神仙人物的恋情史自然非同凡响,没有人不好奇的。
其二,元衡仙君竟然喜欢的是凡人女子,虽后面发现是战神之女,但听故事的人仍抵不住心情激荡,待字闺中的怀春少女就没有不憧憬这轰轰烈烈的爱情的。
其三,便是这两人坎坷曲折的情路,仙人与凡人,规矩与爱情,误会和守护,单挑一个出来都能让听众讨论半天,何况它全有。特别是这个故事中的恶毒女配简直是个坏女人的集大成者,纠缠元衡仙君,欺辱元氏,甚至因为嫉妒还挑起了仙魔纷争,害死了不少无辜仙人,无所不用其极,可谓罪无可恕。
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鸿宇仙子将元氏推倒在地,一脚踩在元氏怀胎五月的肚子上,表情狠恶道:“你一介凡人,也配怀上元衡仙君的孩子?”。元氏哀呼救命,可这鸿宇仙子不依不挠:“你可知我昨日给你的玉佩是什么?是仙魔两族签订誓约的休战契,你说要是被元衡仙君发现你把它打碎了,你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诺,这就是那恶毒女配。
说书先生神情模仿地微妙微翘,台下之人无不愤愤。
“这女人也太坏了,这种毒妇就该下地狱。”
“就为了争宠,挑起两族战争,真是没脑子。”
“无德无性,怎么配当仙人?真该到凡间来学学怎么做个好女人。”
“好歹她父亲也是天界大能,怎么将她教成这样,太恶毒了。”
“女人就是善妒,为了抢男人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为什么要这么坏呢,如果是我喜欢的人喜欢上了其他女子,我会主动离开的,比起不情不愿地在一起我更希望他幸福。”
“可怜元衡仙君,两个女人争宠,却是他来承担后果。”
“等她知道了元氏是战神之女,看她怎么哭着求饶!”
“……”
招娣也愤愤不平:“休战契这么重要的东西能被人这么随随便便地拿来拿去,可见这天界本就漏洞百出,迟早要完。”
阿狗也愤愤不平:“元衡仙君既然已经预料到了这些也不管管,真不是男人。”
招娣拍拍阿狗的肩:“从我八年的人生经验来看,这才是男人。”
徐招娣腿蹲地有点麻,她干脆盘腿坐在了一堆瓜子皮里。虽然这个话本她听了这么多遍已然觉得无趣,但是她舍不得走。
自徐母生了儿子伤了身体后,家里的大小活计都落到了招娣身上,每天都得挑水劈柴烧水煮饭。
但是小孩子哪有喜欢做家务的,招娣没学会认字前便先学会了阳奉阴违。她假装自己做事笨拙,每天都多做一点家务活,但只带回去四分之三的柴,留一部分放到自己的秘密领地;这样第四天的时候她下午就不用做家务可以跑到镇上去玩了。
因着徐母第二胎便生出了男孩,徐父徐母觉着招娣算是个小福星,对她也不太苛责,况且招娣长期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瘦瘦小小的一个女孩每天早起做饭,砍柴,晚上回来带着一身青青紫紫的疤痕,看着可怜,微薄的父爱母爱也分了一点给她,就算招娣干活不怎么利落,也不至于像村里其他家一样对女儿严苛。
招娣很宝贵这四天一次的放松时间,她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金玉茶楼。
别看店名字起的贵气,来的都是些贩夫走卒和普通人家逃学出来的子女,汗味混着劣质的茶香掩盖住在台子后边偷听的招娣和阿狗。
集市上琳琅满目的东西招娣买不起,漂亮精致的阁楼她上不去,只有这味道污糟的如意茶楼能让她短暂地忘记自己饿着的肚子,打满补丁的衣服,还没做完的家务事,沉浸在另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招娣和阿狗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忽听得一阵叫好声,原来说书先生讲到了那鸿宇仙子的结局。
“鸿宇仙子声泪俱下:“元衡,我为你做了那么多只因为我犯了次错你就要这样对我,那个女人什么都没有你却死心塌地,我只是想要你多看我一眼我有什么错!”
元衡仙君手持破魔剑,面无表情说道:“你错在贪心不足,公私不分,行事恶毒狠辣,悖驳仙人德行,陷害无辜,屡范天条十诫,今日我便代天行义,斩仙魄,断仙魂,从此你当永堕地狱,日日业火赎罪身。”
元氏站在一旁,此时的她已认回身份,身着七彩仙服,脸上悲悯地看着鸿宇仙子被斩于剑下……”
“杀的好!”
“元氏就是太善良心太软还以为能够感化这种恶人。”
“不够,应该让她试试剥皮剔骨之苦!”
“终于死了,做了那么多坏事现在也算最有应得。”
“也把她扔到魔族,常常欺辱的滋味!”
“这本子我听了几遍,就是为了听这段解气。”
“这么坏活该永堕地狱!”
“……”
说书先生抿了一口茶,他很满意今天的效果,鸿宇仙子是这个话本最后一个高潮,听众在这个时候情绪也最激动,待到叫好声低了一点,他悠悠开口,准备再添几句评语,却骤然感到喉咙一阵紧涩。
似是有暗风吹过。
“区、区、凡、人,也、妄、议、仙?”
低哑深沉的女声笼罩了整个茶楼,语调缓慢古怪,像是隔了几千年的时光穿透数个空间才来到这里。
叫好咒骂声停了。
吃东西喝水的声音停了。
孩童的哭闹也停了。
茶楼刹时寂静一片。
招娣觉得脑袋里面像是有钟被敲了一下,一时间空濛濛的,什么也想不起。
嘈杂的声音再次出现时,大堂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头戴兜帽的黑衣女人,她静静地坐在大堂中央,又好像不在人世间,不可触碰,不可直视。
然后被赶过来的店小二一把拎起,朝外拖去。
“妈的,这个疯女人一个没留意又跑过来了。”
“她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这疯女人到底是哪家的,也没人管管。”
“疯子,又来这发疯。”
招娣是第一次看见疯女人,之前听阿狗讲过几次但一直没碰见过,此时见她一声不吭地被店小二拖出门,心里那点被震慑住的畏惧也消散了。
她见堂内一片混乱,便和阿狗趁乱从台后的破洞爬了出去。
阿狗笑嘻嘻地冲招娣努嘴:“天还早,去西街玩玩?”
这个玩玩倒不是真玩玩。
阿狗和招娣是在钻如意楼狗洞的时候认识的,顿时像两个黑暗浊世中怀才不遇的秀才一样相见如故,招娣没见过爱听话本的小乞丐,阿狗没见过逃家务的乡巴妞,招娣不嫌弃阿狗脏兮兮,阿狗不嫌弃招娣没见识。两个都觉得自己遗世独立的臭小孩就自然地玩到了一起,一起偷听话本,一起发挥穷人的小智慧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就比如现在招娣换上了阿狗带来的干净衣服,正一脸无辜地朝一个锦衣妇人走去:“夫人,我和家人走散了,你能帮帮我吗?”
虽然招娣身形干瘦,但她长的却是秀致,尤其一双眼睛深邃漂亮,睁大了看人的时候,透着一股专注无辜,让人不由自主地心软。
锦衣妇人也没过多防备,问了招娣的家庭住址,便牵了她的手带着她走,还一边嘱咐道:“小孩子自己在外面很危险的,下次千万要跟紧家人,别走散了。”
“妹妹!妹妹!终于找到你了!”
没等妇人说完话,阿狗便钻了出来,一把牵住招娣,他也换了一身衣服,现在已然看不出是个小乞丐。
“哥哥!”招娣面露惊喜看向阿狗,又回头冲妇人说:“这是我哥哥!”
“谢谢夫人,”阿狗拿捏着从话本里学来的调调,“适才妹妹走丢,母亲遣我来找,竟是夫人帮忙看着妹妹。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才好。”
那妇人被他这人小鬼大的样子逗笑了:“行了,快带你妹妹回去吧,别让你们母亲着急。”
阿狗带着招娣拐过一个小巷,招娣见四下无人,从袖口掏出八枚铜板,冲阿狗挑挑眉。
“怎么才8个?”
“那夫人人好,少收几个。”
“你可真是活菩萨。”阿狗话这样说着,掏出一个荷包把钱放在一起。
“坑蒙拐骗的活菩萨?那我封你为我的坐下大弟子,去给我买串糖葫芦。”招娣拍拍阿狗的肩,她很喜欢拍肩这种动作,觉得有种话本中江湖儿女的豪情。
“糖葫芦一串三文呢,你可真舍得。”
“做人嘛,要及时行乐”,招娣说着一个话本中的经典台词,一边看天色:“再做一单,我该回家了,我们分头行动,我去找人,你去买糖葫芦。”
“我说你就别回你那个家了,反正你们家有男丁了。和我一起当乞丐吧,上午听话本下午坑蒙拐骗,自由自在多好。”
“你当我傻?黑户要被官府抓走的。”
招娣说着走出了小巷,阿狗无奈地叹了口气,也转头去了卖糖葫芦的地方。
招娣满意地看着阿狗去买糖葫芦,转身欲向人多的地方走去,却撞上了一个人。
没来得及细看,她先摆出一幅可怜的表情:“夫人,……”
话还没说完就卡在了喉咙。
黑色兜帽,黑色衣服,高挑的身材。
这是那个疯女人!
“夫人,我、我和家人走、走丢了……”招娣磕磕巴巴地说完后半截。
“天生仙骨?”女人看着她,缓慢开口,还是低哑深沉的嗓音,却没了那种远在天边的悠远和压迫。
女人从厚重的衣服下伸出手,仿若一节枯枝,覆盖着沟壑纵横的皱纹。
她动作很慢,但招娣像是被什么东西定住了一样,无法叫喊,无法逃跑,被轻而易举地掐住了脖子举在半空中。
“呵,倒是天无绝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