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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四爷的□丫头 ...

  •   “唔……”本妖孽睁开眼,很妖孽地喟叹了一声,到底是妖孽,连命都妖孽得很,悍马这么一撞,她居然还能活着醒来,全身上下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好得很哪。
      不过我马上抽了一口气,不对啊!医院应该是白白的病床白白的墙。这个地方,为什么有精致的床顶(床怎么会有顶)?还有粉色的纱帐……还有面前这个女人,穿的好复古。拜托复古风不是这么穿的,穿的跟BT清宫戏一样,这样很OUT啊!还是为出名搏出位?不要吧,刚醒就见传说中的旗袍女?她还迷上了清朝的旗袍?
      面前这个二十多岁长相酷似路人甲的女人冷冷看了我一眼,粉碎性地击毁了我所有的遐想:“阿九,贪玩是有限度的。今个儿是什么日子?你还继续在这里装睡?”说完拍拍手,于是一队路人甲鱼贯而入,捧着类似寿衣装戴的林林总总向我走来……
      本妖孽惊了惊,然后很冷静地骂了句脏话,靠!
      本妖孽穿了!
      我也终于明白了。于是顺从地任凭那些清宫戏里的丫鬟为我打扮,心里冷静的开始分析:首先,这身体的原主子身份应该不低,这应该是真实的清朝,不该再去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清宫戏了,要想好好地活下去,必须认清现实。其次,我本身对穿越类不感冒,所以具体情况还待慢慢了解,要是狐狸在就好了,那是个穿越达人,不过狐狸比我积德,不会这么倒霉,所以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以后倒霉不倒霉就从现在看起……
      我还在七想八想怎么适应这万恶的旧社会,被一块红帕子蒙了头,有人扶着刚穿起花盆底鞋的我急吼吼就向外冲,非常非常地不人道地忽略了我根本步态还不稳。我晃了晃刚站稳就被拖走的身躯,哀叹了声:“设计这个鞋的人一定很恨女人……”然后我的声音就细不可闻地被淹没在人潮里。
      我应该是个新娘,根据这个匆忙的过程,我觉得我该是个小妾什么的,肯定不是正室。
      周围似乎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我被人扶到床边坐下,心中开始纠结:本姑娘虽然裙下之臣无数,好歹也没真枪实弹地那个过呀!难道我宝贵的第一次,就莫名奇妙地要给一个古人了?而且这个小妾身份,我不会倒霉到要给一个老朽吧?早知道上辈子就不要那么嚣张了!
      我正痛苦地自我忏悔,面上却一凉。我朝来人看去:不……不会吧?居然是个修长脸的小男孩,挺鼻梁,细长的眼睛,哇……小正太!虽然个头还不到1米七,还挂了个难看的大辫子,当然,这个历史问题就勉强忽略好了……看他的样子,不过十三四岁吧?还好还好不是老朽……不过,我果然罪孽深重,被送到清宫戏里当童养媳来了……然后妖孽想到个严重问题,这个身体多大了?
      小正太人小鬼大地轻轻笑了起来:“阿九,你别怕。在我这里跟在八哥那里不一样。”
      本妖孽彻底懵了,该怎么接词?……
      盯着小正太半天,我终于小心翼翼嗫嚅着说了一句话:“那个,您是哪一位?”这个小男孩身上的绸缎看起来不便宜,尤其他腰上挂着那块羊脂玉,看起来温润剔透。非富即贵的主,恭敬点总是没有错的。我以后的生存估计还得仰仗他呢!
      小正太皱起眉头:“莫不是之前的烧还没退?”伸手捂上我额头,自语道:“还好呀,难道八嫂用刑时打到头了?”
      打到头?对对对,可以用失忆这个桥段,想我何思九钓凯子时,对付成熟老男人,专用杀招就是纯情失忆小美美。虽说目前不是吊凯子,装失忆总比怪力乱神吓唬人的好:“我的头好痛……醒来时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然后屏住呼吸,直到眼睛里逼出一道水雾,形成水汪汪的朦胧泪眼,看向小正太:“您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么?”
      小正太皱起眉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这样看我做什么?”
      呀!他不吃我这一套,我惊恐了,这么妖孽的眼神,在现代可是我有力的武器,男人看了我这眼神,基本上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毁了毁了,难道倒霉到穿到个丑丫头身上了?
      “镜子!哪里有镜子?!”在我惊恐的叫声中,小正太默默地给我拿了面铜镜。
      我一把抢过来,左照照,右照照,原谅我,铜镜的成像技术不是特别好,在房内的昏暗光线下,我还无法适应。总算了看清了大概,瓜子脸,极具勾魂杀伤力的大眼睛,不大不小的嘴巴,鼻子微微上翘,显得更加俏皮。竟比我原来的皮相还要好!不过就是略嫌稚气未脱,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所以五官还未长得开,不过就这趋势,长大了绝对比我当年还妖孽!
      话说回来,这不就是现在的我么?嘿嘿嘿嘿……
      小正太默默看着我拿着铜镜自恋地发出嘿嘿的笑声,终于忍无可忍了:“我说八哥怎么会喜欢上这个小丫头,看着自己的脸还傻笑!”
      我转过头,狠狠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阻挡我自恋的,我就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何况这么个小屁孩……不对,这可是我未来的衣食父母。我马上换了副很狗腿的笑脸转过身:“那个,不好意思呀!我这是失忆以来第一次重新认识自己。您多多包涵。”
      “哼!”小正太走到屋子正中,拿过桌子上的壶倒了点喝的,咂了一口,才慢慢道,“这次我能提前开牙建府,说起来还都是你这个丫头……”(以下略过数千字)
      趁着小正太,不,应该改口叫十四阿哥,喝水休息的当儿,我理了理思路。
      我,工部郎中完颜罗察的女儿,这个重男轻女的老爹再生完排行第九的我之后,非常不负责任地给我起了个简单明了的名字:阿九。谁让我娘是个侍妾,还是个汉人呢。
      不过我个人非常喜欢这个名字,完颜洪烈和阿九!哈哈,金庸大侠笔下的两大对立人物啊!虽说朝代不同,代表的却是两个没落朝代的贵族(好像有点不吉利),然后这个身躯是女真族的,灵魂却换了我这个汉人!多么微妙又和谐的关系啊,这个名字太贴切地反映了我的穿越身份了。
      有点走题,继续说我的宿主身世。
      完颜阿九虽说在家不受宠,可是托了汉人娘的福,出落的那叫一个妖孽,刚刚满九岁,就被八阿哥无意中看到,惊为天人,于是接到府中。可他家有只赫赫有名的母老虎,估计他见到完颜阿九就忘了,接回来才想起来。
      晚了!郭洛罗氏可不是省油的灯,看出八阿哥的养成计划。于是天天趁八阿哥不在折磨这个小女孩。可怜这个小女孩落了一身病,八阿哥还发作不得,郭洛罗氏可是有宜妃当后台的。于是为了保这个女孩一条小命,送给了十四阿哥,正好十四阿哥年纪也差不多该出宫建府了。不料郭洛罗氏更狠,居然撺掇着让完颜阿九当十四阿哥的□□丫头!
      完颜阿九不从,便折磨了一番,依旧送入洞房。
      这就是我出现在这里之前发生的事情了。
      原来这宿主之前也是赤裸裸一个妖孽,不过还没来得及修炼就香消玉殒了。
      换来了老奸巨猾的我!
      既来之,则安之。特别是小十四一五一十告诉了我这个宿主的身世,我就没那么害怕了。而且我的运气算好的了,穿越就碰上个阿哥,衣食无忧。我满意地对喝着我们的合欢酒解渴的小十四绽开一个无害的笑脸:“那奴家就谢过十四爷的收留之恩了。”
      十四看着我的笑容怔了怔道:“时间不早了,上床休息去吧!”
      恩?我探询的看向他。不会真的要让我给他□□吧?我自个也是个CN呢!
      他看出了我的探询,嘴巴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你是八哥的人。”
      好一个有情有意的弟弟啊!太好了,从现在起我就是十四替他八哥养的女人。嘿嘿,这下我可以名正言顺白吃白住还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责任,估计等我懒得自己都受不了决定做点现代生意的时候,启动资金也是大把大把滴。
      高高兴兴和衣上床,好大的紫檀木床,我贪婪地嗅着檀香,一边毫不客气地枕上外头的那个枕头,一手抄起里面那个枕头抱在怀里当抱枕,蜷成个舒适的姿势,准备好好睡个安稳觉。
      “你这么睡,爷还睡不睡了?”十四走过来,把我往里面推了推,自顾自的躺了上来。不知道他怎么抢的地盘,反正我先失去了枕头,然后是外面的整个空间。
      “十四爷!”我气咻咻地坐起来,想想要端正好态度,于是摆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您跟小女子同床共枕,似乎于理不合呀!”我挑挑眉,你自己刚才说过的,我可是你八哥的女人。难道你想搬起石头打自己脚?
      “睡吧,爷不动你。”十四闭着眼一动不动,“八嫂可不是吃素的,要是我们分房睡的消息传出去,你这小命可悬。”
      我想了想,有道理。算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再说了,他还是个小正太,我也不算太亏。不就睡一张床么?谁怕谁。
      想了想,还是把枕头放在中间,不枕枕头没关系。万一他逾界了……我也没有办法,但预防措施得做好。否则就是我不自重了。
      不多久我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不是一般的久……我是被太阳刺眼的光照醒了。一睁眼,好家伙,我知道自己睡相不佳,就是没想到穿过来变本加厉了。中间的抱枕早被我踢到脚下去了,此时的我正抱着十四,两条腿也紧紧缠着他的,头更是枕上他的枕头,脖子下还压着他的一条胳膊。这姿势,要多暧昧有多暧昧。而十四正睁着眼,探究着我睡眼惺忪的模样。
      我腾地坐起来,脸非常不争气的红了。
      十四也坐了起来,轻轻按了按那条被我压着的胳膊,轻笑道:“我终于知道,原来昨晚那个枕头是为了防你自己的,可惜呀!”
      我差点又失控发飙,不晓得为什么遇上他我就不能好好妖孽一把了。似乎他总能激起最原始的我。但我现在的身份,好歹也是一个大家闺秀身份下的小家碧玉,不能仗着失忆为非作歹。于是低眉顺目道:“十四爷,我错了。”
      “起来洗漱吧!”十四倒不跟我计较。昨夜和衣睡的,起来却必须换上新衣,于是我乖乖等他换完再去换。换完出来却发现他撩着左胳膊的袖子,胳膊上还在滴血,右手执着一把小巧匕首。触及床上一滩嫣红,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他不让下人帮我们洗漱更衣了。
      “还不过来帮忙!”他皱着眉,显然自己给自己包扎很不方便。我赶忙上去,简单给他包扎了一下。
      顺便说一下,本妖孽在现代吃得开的原因之一就是博闻广记,什么事情都是略懂一些,所以跟什么人聊天都不会没有话题,所以我懂护理,识红木,还有其他很多的本领。以下会一一提及。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刀伤,我还是按照现代护理的规矩洗净了双手,用开水浸了帕子,仔仔细细把伤口洗了,再用昨夜剩下的合欢酒给伤口消了毒,最后才用干净的帕子沾了点酒包扎好。
      “包得真细巧。”十四注视着我,叹了口气,“之前看你病恹恹的,见了人又畏手畏脚的,实在瞧不出八哥怎么会为了你跟八嫂对上。现在看来,你倒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你说的是之前的那个完颜阿九。我偷偷扁扁嘴,嘴上却甜甜道:“那是之前阿九跟十四爷不熟,十四爷为阿九才挨了这刀,阿九以后都不会把十四爷当外人了。”
      “就怕你心里不是这个意思。”十四用未受伤的手抬起我的下巴,注视着我的眼睛轻斥道,“你这个心口不一的小丫头!不过爷不跟你计较。”
      在对视的那刻,我有片刻恍神。在现代,我见过帅哥不少,不过我没见过那样的眼睛,校园的男生大多比较肤浅,他们的眼睛,一看就看到底。而社会上有地位的成功男人,眼里又多了精明和事故,他们在谈着爱情的同时,眼睛里却是赤裸裸的算计。可是十四的眼睛,乍看很清澈,可是看久了,我却觉得有种沉迷的感觉,而且,我看不透他!直到他移开眼睛,我才如梦初醒,他才十三四岁吧,好一个正太妖孽啊!
      不跟我计较?哼!我看着他的背影又恍了一会神,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要把他训练成一个男妖孽!计划美其名曰美少男养成计划。嘿嘿,八阿哥,对不住你,可是你把我送过来荼毒你亲爱的十四弟的。唯有你的少女养成计划落空,我的计划才能实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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