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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到狗子 “要不你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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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弥莎拉上了药店的卷闸门,落锁后确认了两遍才放心离开。这不是她多想,只是怕到了月末有人来清查盘点的时候少了东西,丢的药品价值多少,她就要被扣多少,那她就相当于白干了。
夏末的后半夜,这座城市依旧没有睡去,路边大排档的烧烤炉烟气弥漫,喝空了的啤酒瓶放在地下,东倒西歪。弥莎路过的时候,正好遇到卖手抓饼的小贩收摊,她想道自己还没有吃晚饭,于是买下个手抓饼,还让那人加了根淀粉肠。她拎着热气腾腾的塑料袋,扫了一辆自行车,往自己住的城中村骑去。
带着点秋意的凉风从她的脸颊拂过,也许秋天真的要来了,母亲的忌日也在下个月,她盘算着到时候要怎么要跟店长请个假回老家看看。而就在她思绪飘忽之时,她感觉到一些湿意,想起来白天的时候看到天气预报,说是今夜有雨。大概率是要下秋雨了,她没有带伞,于是加快了骑行的速度。
城中村里的窄道蜿蜒,最多只能两人并行,抬头看见铁焊的防盗网之间伸出的晾衣杆,那些随风而荡的布料缝隙里透着微弱的光。
她所租的出租屋是民房改造的,一栋方方正正的楼,里面大大小小分割出七八个单间,虽然环境不怎么好,空间也不大,但起码厨房阳台一应俱全,最重要是离她上班的地方近。她有时候需要上早班,能省去通勤时间多睡半小时,已经比什么都强了。
还没骑到楼下,天空开始下起了雨。
弥莎躲闪不及,只能赶紧停在路边给装着手抓饼的塑料袋打个结,她淋湿没关系,大不了洗个澡,要是晚饭跑了水,那可就太浪费了。这么想着,她把那饼揣在了兜里,开始往家里跑。
雨水微凉,顺着湿掉的发梢滴落在她的脖颈上,让她打了个寒颤。细密的雨线渐渐模糊了路灯昏黄的光,弥莎看到民房就在眼前,正要大跨步地跑进去时,忽然在门口的角落里看到了一团白色的东西。
她走近一瞧,发现竟然是一只被淋湿的狗。
那只狗就坐在门边,白色的毛被雨水打湿后贴在了身上,看起来有些消瘦,而弥莎靠近它也不惊慌,反而是定定地看着她。
好像它对她很熟悉。
弥莎觉得有些奇怪,但她并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理会一只流浪狗,她还想着回去洗个热水澡,在睡前再把自己的习题看一遍。她已经大学毕业快三年了,很快就能去考执业药师了,多了这个证工资能提个两千呢。虽然她这些年已经攒了一些积蓄,但对于她父亲欠下的债来说,仍然不能完全还完。
于是她打开了民房的大门,在地垫上踩了踩,准备走上楼梯,正要开灯时,她回过头看了看,那只狗竟然蹲在了门口,依然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它看上去有点不高兴了。
弥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好吧,外面的雨是有点大,你要进来躲躲雨吗?我就不关这个大门了。”
它似乎能听懂她的话,于是往前走了一步,坐在了地垫上。
但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她。
弥莎想要转身上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内心升起一股愧疚感,她不太敢看那只狗的眼睛,觉得要是真的狠心不理它,自己似乎会遭到良心的谴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寒,等真正到了冬天的时候,这样一只在外流浪的狗要怎么活下去呢?
好吧,或许在这座城市里,同样被一场雨淋湿的她和狗是有些缘分的吧。
她心动了一下,然后对着那只狗说:“那你要跟我回家吗?”
它听到这句话,眼睛忽而亮起来了,摇了一下尾巴,在它自己发现后又很快让尾巴垂了下去。它跟着弥莎一起上了楼,来到了她的出租屋。
打开家里明亮的灯,弥莎这才发现那只狗其实体型挺大的,如果站起来的话肯定比她还高,尾巴也不像普通的狗那般竖起来,而是垂下去的。尽管看上去流浪了很久,可他的浑身雪白,毛色也发亮。
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狗。
弥莎对狗的研究不多,她也看不出来它是什么品种,或许是一只萨摩耶?但是网上看到的萨摩耶都没有那么瘦的,而且这狗看着脸比较尖,倒像是一只大型的白狐。算了,也许是串串吧。她看着同样被淋湿的狗,觉得得先给它洗个澡。毕竟人感冒了吃个药就行,狗要是感冒了,那可就麻烦多了。
她把狗带到浴室里,调试了一下水温,觉得温度差不多了就开始替它洗澡。那只狗也不反抗,随便她搓揉。
“你的脾气还真不错。”
她觉得它或许是走失的,听说狗只有从小洗澡,长大之后才不会对水感觉到抗拒。她给狗洗完之后,拿出之前买多了的毛巾替狗擦拭着,再用吹风机替它吹干。
忙活了大半天,连她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干了。
她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狗,忽然心里生出了成就感,摸了摸它的毛发,说:“那我得给你起个名字了,你叫什么好呢?”
“叫乐乐?嗯......听起来像是我老家的阿婆养的狗会取的名字。”
那狗斜眼看着她,似乎也并不满意这个名字。
“要不你叫旺财吧,俗话说狗来富,你既然进了我家的门,那么就要保佑我发大财。”弥莎笑了笑,就这样做了决定。
可是那狗甩了一下尾巴,就扭头不看她,似乎压根不想叫旺财。
弥莎没有发现这点,她念叨着旺财的名字,自己洗澡的时候都在想要买什么狗粮比较合适,或许她还应该买一个狗睡的窝,要让旺财睡在地下也不太好,冬天会太冷了。
她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之前买的手抓饼已经微冷了,现在家里没什么吃的,她想要切开一半分给旺财,但是那狗嗅了嗅,连嘴巴都不张,看起来根本就不想吃。
“好吧,也许这不合你的口味。”
弥莎一边吃着,一边坐在椅子上翻开自己写得满满当当的笔记,开始回顾昨天做的习题。
她这样努力,其实不过是为了考个证多挣点钱,也是因为她的前半生过得并不好。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走了。当时母亲是被摩托车撞了,其实想在想起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能好好治疗,肯定是可以康复的。但她的父亲是个自私的人,为了不花钱,他早早就让母亲出院了。或许是心情抑郁,又或许是家里的卫生条件不行,母亲的伤口反复感染,在她年仅九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母亲去世的半年内,父亲很快就娶了新的妻子。那位年轻的后妈后来生了个儿子,她对弥莎也算不上好,不过是给口饭吃,平时也不闻不问。弥莎上了初中就开始住校了,每个月找后妈要生活费的时候,总是要看她的脸色。她一边拿钱,一边埋怨说弥家这父女俩都是伸手要钱的货色,老的在外面吃酒赌钱不管儿子,小的吃喝拉撒还要问她要钱。弥莎知道她父亲根本不工作,后妈一个人带着小弟弟也不容易,于是渐渐地就开始自己在外面找一些兼职,周末去替人洗盘子赚一些钱。
以前的日子总是很难熬,在学校食堂里多点一个菜她都要考虑很久。过节的时候回到家里,要是她父亲在她后妈那儿弄不到钱去喝酒,还会来找她,不给就会遭到一顿打骂。弥莎还记得她父亲的嘴脸,因为常年喝酒而脸色呈现病态的猪肝红,眼下乌黑,就算是在清醒时也仿佛喝多了那般,说话时常颠三倒四。那会儿她总是觉得,这样的亲爹比后妈还可怕。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她工作了之后,也许是弟弟长大了,后妈再也不愿忍受她的父亲而选择出走,最后也闹了离婚。去年还再婚了,弥莎赚了些钱之后也给她这个曾经后妈汇去一些,毕竟当年她也算给了自己一些帮助。
而她的父亲不再有人伺候,越发地像个无赖,前些年因为沉迷打牌而欠了不少贷,他就指望着弥莎替他还债。倘若弥莎没有按时给他打钱,他就会大老远的坐车来到她上班的地方闹一顿,说她不孝,说自己养她那么大,她是白眼狼,对自己不闻不问。
弥莎当时觉得十分难堪,她这个生物学上的父亲,只不过是为她的出生毫不费力地给了一半基因,如今有什么资格跑来哭天抢地呢?
说不恨他,那是假的。那些拮据的过往塑造了她平庸的人生,而这个父亲自私到甚至连她这点平庸的生活都想要打破。可是她惯来不是勇敢的人,她退了一步,对着父亲说她可以帮他还钱,但前提是他永远不再打扰她。
她父亲听了这句话,很快从地上爬起来了,他浑浊的眼里充满了得逞的快意。他说,自己是有儿子的,以后自有儿子替他养老,只要她替他把钱还了,那他就当没了这个女儿也没关系,从此不再找她麻烦。
那其实不算一笔大数目,十五万,她也许花个两年就能攒够,用这两年换自己余生的平静,对她来说不算太亏。她无聊的时候就会看一眼自己的账户,看看距离十五万的进度还剩一半,她就会心情稍微雀跃一些。
夜深人静,台灯昏黄的光照在书桌上,窗外依然下着雨,水珠敲击着玻璃,发出轻微的声响。
弥莎做完了最后一道题后阖上了书本,她转头看到旺财趴在她的脚边,呼吸均匀,似乎睡着了。
这么多年,她一直独自地生活。如今,她似乎不再孤单了。
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目光,那狗的耳朵动了动。
而弥莎没有察觉,她走到了床边,关掉了最后一盏灯,然后沉沉地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