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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怦然心动的 ...

  •   这是我继读大学之后第一个在家过的秋天。
      我看着外面阳光甚好,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出去走走,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而不是每天被封印在电脑和手机面前,像是吸食鸦片一样空虚无力地盯着这些电子设备。
      正好这个时候妈妈打来了电话,她告诉我她正在仙女湖跑步。
      这无疑燃烧起我的斗志,连我妈妈每天都能自律地去运动,而我这个年纪轻轻的人却每天躺死在家中,着实不像话。
      于是我跟自己说,我今天要去运动,我要去跑步。
      可是一想到跑步的辛苦,我有点打退堂鼓,再三斟酌,我决定去离我家不远的印象城,步行去步行回,再去那里逛逛,这不比跑步容易坚持多了!
      这么一想,我简直被自己的聪明绝顶感动到哭,我甚至还洋洋得意地打电话告诉我妈这个美妙绝伦的主意。
      电话那头的妈妈没说什么,显然她觉得这件事不靠谱。
      于是我眼看着太阳下山,背了一个小破布袋子,带上充电宝与耳机就喜气洋洋地出门了。
      也许离家太久,我已经忘了入夜后的道路有多黑,人有多稀少,眼看着身边路过的尽是一些光着膀子露出肚皮三五成群的男人,脑海里已经脑补无数种少女失踪的可能性,再加上最近我在看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长峰绘摩是怎么死的简直让我心有余悸。
      我走着走着便跑了起来,走到路口我气喘吁吁地看了一眼导航,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路程,可是一眼望去,剩下的路比刚才走过的那条更加漆黑——前面正是未竣工的医院和公寓。
      我迅速在大脑里列出几条方案,一是我一路跑去印象城,但是对于长年累月不运动的我来说,别说能不能跑得到,就算真的跑到了,我绝对没有精力再跑回来,再者,万一真遇上什么人跟着我,那条大马路漆黑一片,我就算呼救也没半个人影;二是现在赶紧打道回府。
      我果断选择了方案二。
      于是折回家的脚步变得轻快起来,走到一半我还拐道去了超市顺了两包薯片回家,完全忘了我出门是为了运动消耗这件事。
      回到家吃完薯片,我又开始懊恼,明天绝不能这样,明天我一早就出门,这样大白天不会害怕。
      我安慰完自己,带着一身薯片的清香上了床。
      第二天也是个晴天,对于九月已经入秋的城市来讲,这样的高温着实有些令人泄气。眼看着头顶骄阳,我又因在假期的时候出去旅游被晒黑了,于是我是死活都不肯出门的。想想之前的我也勉强算得上皮肤白皙,但自从旅完游回学校碰到同学后,同学见我脱口而出“呀,你怎么黑了好多”,再加上之前的我泡完澡皮肤都是白里透粉地好看,而如今的我则是黑粉黑粉,皮肤比长期暴晒跑马拉松的运动员看上去还健康,我被那个从来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的肤色给吓到了,从那之后我成了吸血鬼,阳光只会让我灰飞烟灭。
      毫不意外,我在家躲到太阳下山,自然又不敢一个人走那条路了,于是今天出门的计划又被搁浅,这个时候已然不是懊恼两个字可以形容了。
      第三天,我坚决地告诉自己,必须出门,今天的我不管太阳如何炙热,我必须出门!
      我一早起床洗脸吃饭,还化了一个妆,我化妆的技术着实不怎么样,化完妆后的脸色更加灰败,眼影也抹地乱七八糟,唯一只有嘴上的唇膏可以提点气色。
      原本我是不在意这些事的,可不知为什么脸上冒了许多本不该出现在我这个年纪该有的痘痘,痘痘狂风暴雨地从我脸上席卷而过,留下一脸狼藉,满是去不掉的疤痕,为此我气恼不已,再加上贫瘠的化妆技术让我更加痛恨自己。
      好在这个世界已然变了,它变得需要戴口罩出门,没人会关注口罩底下的脸究竟是白净还是惨不忍睹。
      我整理完一切,发现时间还早,于是又哼着小曲儿开始卷头发。
      这是我几个月以来第一次好好地收拾自己,我慢条斯理地照着镜子臭美,一边思考着如何让自己的头发看上去像古装剧里女主角的长发一样柔顺光滑。
      就在这时,手机跳进一条信息。
      我不敢相信地再次确认了一遍,的确是前几天我投简历的那家公司,人事部门给了我回复,她的回复很简单:你好,收到了你的投递,什么时间方便详细沟通一下?
      我开始手足无措,脑子里疯狂地盘算着如何回复比较好,既要显得我不那么掉价,又要显得我重视对方。
      回复完信息后,我放弃了去印象城的打算,这个时候当然是工作更加重要啦,印象城什么时候都能去,但是工作不一样了,更何况对方还是我心仪已久的公司,自然要留在家里为面试作准备。
      此刻我也顾不上卷了一半的头发,我扔下卷发棒坐到电脑前,开始查面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我信心满满干劲满满地准备了一整天也没有收到人事的回复,这当然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能理解,人家公司当然很忙的,不能及时回复是人之常情,我这么善解人意自然会满怀期待地多等几天。
      既然解决了面试的问题,作为人是需要劳逸结合的,我终于可以朝着印象城出发了。
      大学在外地读书,毕业后又出国的人,对于国内这种今天是沧海,明天是桑田的极速变化,我着实有些跟不上。就像我一直以为改变手机套餐是需要自己跑到营业厅去更改一样,当我跟同学吐槽我买了一个我根本用不上的套餐后,她说可以下载app,直接在app上更改就可以。
      我大吃一惊,这也太高级了吧!还有不用跑营业厅这样的好事?我怎么现在才知道。
      我跟一起出国读书曾经的室友李哥讨论这件事时,她说,她现在就是一个土鳖,国内都在喝什么芋泥啵啵、这啵啵那啵啵的奶茶,国外仍然还是流行黑糖珍珠奶茶,且黑糖珍珠已经是顶配,李哥的朋友表示看不起她,她说:土鳖,那都过时了。
      我说,就在我回国前两个月还在思考,哪家的钱包更好看,性价比更高的时候,我那个升上博士课程的同学无声无息地提醒我:“你都要回国了,还花钱买什么钱包?有那钱买钱包还不如多吃几顿好吃的。”
      我在她的提醒下恍然大悟,原来国内不会一掏一把零钱,也不会一掏一把银行卡和交通卡,钱包的确失去了中国市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买钱包了,比起钱包,恐怕手机包更加实用。
      李哥说她听我说完后完全没有觉得买钱包有什么不妥之处,她甚至想让我给她推荐好看的钱包。
      我俩嘎嘎地笑了,笑得有些惊悚。
      李哥说:“有没有什么海归土鳖现代化生活培训班,我先报个名。”
      我觉得这或许是个很好的商业机遇,可惜我也是个土鳖,还没能力去教导其他人适应国内这种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的生活,就像我才知道,国内原来都不用带医保卡了,只需要带手机和充电宝出门就可以,哦不,甚至连充电宝都可以不用带,大街小巷满是充电宝租赁点。
      我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那样,走进了高端大气又无比繁华的印象城。
      我一面东看西看,还不忘跟李哥科普,以显得我独自逛街没有那么孤独与格格不入,我说:“我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商场。”
      她在大洋彼岸笑得花枝乱颤。
      走着走着,我看到了一家书店,那是一家集咖啡馆与书店于一身的店,当然,身为土鳖二号的我自然没见过这样的好地方,我当然要进去瞅一眼。
      高度近视的我是看不清摆在书架最高处的书,也不愿意像个瞎子一样伸着脖子蹲在地上看最低一排的书,目光所能触及的部分就是最显眼的位置,我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便耐着性子一排排地看。
      书店的书不多,毕竟不能跟新华书店那种营业了几十年的专业老书店比,但也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突然想起,之前看到网络上一些网友分享自己在书店里看到羽生结弦的杂志,我顿时来了兴致,不知道这家店有没有卖杂志。
      于是本瞎子在昏黄的灯光下,不辞辛苦地一排排寻找传说中的羽生结弦。
      最终,羽生结弦没有找到,却找到了《百年孤独》,在《百年孤独》旁边,《霍乱时期的爱情》悄悄地以暗红色的封面吸引了我,我想起我的书单上面第一本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将书抱在怀里,儿时的记忆如同尘封了许久的匣子一样被打开,很多年前,幼时的我也是这样穿梭在书店里,寻找着我喜欢的作品。
      我一直以来都是喜欢看书的,小时候沉迷美好的爱情故事,或者杨红樱描绘的孩子的世界,长大一点后渐渐也会读一些唐诗宋词,不仅限于爱情故事,偶尔也会读推理悬疑类的小说,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我放下手中的书将近十年,浪费了十年的光阴,遗忘了年少时美好的过往,那些具有书香气的日子被我封印在记忆中,触不可及。
      梦想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失去了实现的资格,我回望生锈的大脑与生锈的笔,不禁疑惑,这十年来,我究竟在做什么?做了一场纸醉金迷的梦,我沉迷于漂亮衣服,好闻的香水与化妆品,各种各样的小皮鞋,哪个品牌的礼服,同学们手里拎的包,好听的音乐和虚无缥缈的爱情......暗恋。
      那颗灰头土脸的本心被我扔在角落里,盖上了时光的尘埃。
      我变成了让自己厌恶的肤浅的模样,我甚至都忘了暴殄天物的殄怎么读。我看着自己越来越扭曲的价值观,越加感到悲哀,在我眼里,钱不再是钱,它只是一个符号,一个数字,一个我从来不会考虑的俗物。
      在我们学校里从来不缺乏有钱人,校门口停着的一辆辆高级轿车,让出租车司机都感叹“你们学校的学生真的有钱,几步路都不愿意走,我接了好多八百米五百米就打个车的学生”。
      学校附近的出租车起步价一再飙升,有同学说,就是因为那些有钱人,所以出租车司机们才会有恃无恐。

      我怀抱《霍乱时期的爱情》,继续寻找喜欢的书,就在我拿起东野圭吾的《放学后》时,一个穿着纯白T恤的年轻店员拿了厚厚的一本书过来,他头顶金色光芒,拥有迷人嗓音,他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有这个版本,你看看需要吗?”
      我当时的注意力被他手中那本插画版的书吸引了,我说了一声谢谢,低头便开始研究这两个版本有何区别。
      显然并没什么不同,同一个翻译,里面多插了几张图片,价格却飙升许多,这对于一个没有工作的人来讲,花钱当冤大头是不存在的,他休想从我口袋里掏出为插图买单的钱,我把书装回它独有的包装外壳,四处张望,我已经找不到那个店员了,算了,我把那本书放在价格低了许多的纯文字版的书上,转身离开。
      我逛完了所有目光所及之处的书也没有看到羽生结弦的杂志,于是抱着我选中的书去结账。
      我不太懂这个书店是如何经营的,大概整个书店只有刚才那一名店员,我等了许久都不见有人来,反倒是一个或是两个母亲带着孩子热热闹闹地来结账了,她们四处张望,然后咦了一声:“人呢?”
      我之所以不敢确定是不是两个母亲是因为其中一个女生穿着lolita小裙子,天蓝色的裙子在裙撑的加持下蓬蓬的,格外青春四溢,但是她脸上的岁月又告诉我她似乎有些年纪了,与可爱的lolita小裙子有些违和,当然,我是个高度近视,或许是我看走眼了也说不定。
      她推着婴儿车,少女的青春与少妇的成熟在她身上碰撞地恰到好处,她长得并不十分美丽,却让人不由自主想要多看几眼。
      相比之下,年岁渐长的我却拥有一颗未成熟的心,别说孩子了,我连男朋友都没谈过,有些羞愧,有些自卑,就像我妈说的,她总是埋怨我永远像个小孩子,一点都不成熟。
      我承认我的不成熟,原本的不服气在她多次说教下变得坦然了许多,我想,我迟早会长大的,或许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成长着。
      孩子们的嬉笑声引来了店员,正是那个推荐我书的男孩子,我向来有些记不住人脸,可是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确定,就是他,就是他给我推荐另一个版本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熊孩子们在我身边跑来跑去,婴儿车在狭窄的走道上进退两难,我抱着书无所事事地看着书架上的推荐,耳朵里却一句不落地像个变态一样听着他们的对话。
      “这本书是一整套卖的,这一本是我们拆开给客人阅读的,不知道您要不要买一整套?”
      大一点男孩子的妈妈转身问他的孩子:“你去看看要不要买一整套?”
      熊孩子在我身后呲溜一声,敏捷地钻进书架消失不见,不久,他便自己抱着厚厚的一套书走过来。
      “您有会员吗?要不要办会员?”
      他们开始讨论了办会员要充值多少合适时,我也把我变态的窃听欲收了回来。
      妈妈结完账,孩子们欢快地跑出书店,满载而归。那个推着婴儿车的少女或是少妇婀娜地从我身边摇曳着走了出去。
      世界再次安静了下来,一片清明。
      肖邦温柔的钢琴曲不疾不徐地演奏着,像是在叙说一个古老的故事,宛如他和乔治·桑的爱情一般,温柔多情,诗意的,古老的。
      我终于走上前,把怀里的书递给他,同时他问我:“你有会员吗?”
      “没有。”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温柔而迷人,如同昏黄的灯光一样缱绻,或许是我的错觉,他对待那两位母亲也是一样的细致温柔。
      “那需要办一个吗?”他为我细细地介绍会员制度,我兴致缺缺,听得三心二意,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声音往上看去。
      他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孩子,看上去很年轻,至少肯定比我年纪小,纯白的T恤外面穿着书店的围裙,围裙的绳结打得松松垮垮,却仍然能看出他纤瘦的身材,一头黑色的头发有些卷曲,大概忙活了一天,脑袋上翘起一搓没有整理好的呆毛,莫名地让人觉得很可爱。
      像是无数小说笔下青春校园里的男主角,干净,美好。
      他顿了顿,歌唱般的声音停下,我忍住笑意,说:“还是不用了。”
      他开始扫描书后面的条形码,然后问我:“有一本《怪谈》很有趣,你要不要看看?”
      我问:“什么怪谈?”
      他伸手拿起收营台前的书:“你看这本书,很有意思,讲了一些鬼怪的故事,你看他封面的插画——要横过来看......”
      相比起他的博学,我的浅薄无知立刻暴露无遗,就比如说,我从来不会去看封面上那些看上去十分抽象的画,而他还能从画中分析一二并且讲解给我听。
      他侃侃而谈,我不知所措,只能驻足倾听,然后着迷地托着腮,看着他细框眼镜下被雕刻出来的眉眼,我一直认为,好看的男生戴上眼镜都是斯文败类的,但他只有斯文,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温暖的书香气。
      “我最喜欢的是雪女这个故事......”他修剪干净的手指划过带有油墨香气的目录,声音不疾不徐地在我耳边吟诵。
      他说到雪女,我只能想到《蜡笔小新》里的雪女,那是我对雪女的初印象,但很显然,这个讲话粗声粗气,过于早熟,只喜欢美女泳装大姐姐的野原新之助以及带着些许黄色思想的动漫并不适合在此时提起,我压抑住了蠢蠢欲动想要分享的欲望,继续沉浸在他的讲述中。
      我被他干净清爽的外在和或许深厚的内在文学修养迷了心窍,神不知鬼不觉地伸手过去,将《怪谈》加入了购物车,我当时想的是:他这样用心地替我讲解,大概也想多卖一本书,毕竟这是他的职责,是他工作的一部分。而对我来讲,多看一本书并不是什么坏事。
      他并没有像问那位母亲那样问我需不需要购物袋,而是将三本书往我怀里一放,投以浅浅的、柔和的笑意。
      我想了想,跟他说了一声谢谢,便往外走去。
      一步一犹豫,我想要他的联系方式,我不想离开这个地方,尤其不想离开这个他存在的地方,但我现在贸然地去要联系方式显得我是个格外肤浅的女人,我怕会唐突他。
      这么想着,我停下了脚步,转身望向或许在目送我离开的他。我向他走去,在他的疑惑中轻声问:“请问可以给我一个袋子吗?”
      他哦了一声,转身走到里间,过了一会儿便拿了一个纸袋出来,他替我装好书,向我解释:“外面的袋子要钱。”
      然后目光再次落在我手边的那本《怪谈》上,他翻开书,继续替我讲解前几页的插画,他说了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听进去,只是感觉时光彻底慢了下来,像胶质一般,缓慢地流淌在肖邦的钢琴声中,和他清朗的话语间。
      我身边身穿纯白T恤的男孩子,他在浅黄色的灯光下熠熠生辉,而我尘封八年的心,再次因为一个仅有一面之缘、连口罩下是何面孔都不知道的人而蠢蠢欲动。
      他白皙干净的指尖划过书页,细致的,温柔的,就在我以为会一直继续下去时,他的声音在“请问这里有这本书吗”中戛然而止。
      我们同时抬起头,他的目光还是那样客气礼貌,他说:“我不确定有没有,但我帮您找找看。”
      他从我身侧绕过,转身向那个女孩子走去。
      我再次向他道了谢,我说谢谢你的讲解。
      同时也在心里说,谢谢与你的相遇。

      我走出书店后,大脑彻底一片空白,我的手脚冰凉,有些发抖,可刚才我表现得明明特别淡定。
      我往书店旁边的无印良品走去,茫然地在无印良品里转悠了一圈,掏出手机跟李哥发信息,我语无伦次地把刚刚的经历告诉她,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懂。
      她很久都没有回我,因此我又把这件事重复给月月听。
      世界上的事情真的很神奇,往往就在你最需要有人陪在你身边倾听的时候,她们都去忙了。
      我坚持不懈地打开跟李哥的对话框,不停地轰炸她:“人呢?怎么都没人理我!”“快理我!跟我说说话!”
      李哥这才慢悠悠地敲过来几个字:“刚刚听你说完!他这是有多帅?”
      我继续语无伦次,激动地把字打得乱七八糟:“就我,我我也不知道,他戴着口罩,只能看到他的上半张脸,他的眉眼特别好看,很清秀。”
      我努力不让自己说得像只饥饿已久的狼。
      “我已经八百年没有看到好看的男人了。”我感叹着。
      李哥说她可以理解,大概我们的留学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的留学生活中既有帅哥美女,又有party,还能四处旅游,而我们的留学则是学习学习学习,每天灰头土脸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生活里除了一脸青春痘的小男生就是谢顶的老教授,偶尔在车上遇到一个长相还算不错的男人却留着庞大黢黑的络腮胡,五五分的身材配上露出logo的内裤,再牵着一只大型犬,从头到脚写满“生人勿扰”四个大字。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对我来讲的确能算得上八百年才一遇。
      我跟李哥嘴硬:“我觉得是这样的,他就是想冲业绩,你看他多说了几句话,我就多买了一本书,他肯定跟其他人也这样,幸亏我聪明,没有办会员卡。”末了我又补上一句,“诡计多端的男人,仗着自己好看点,就跟我胡说八道。”
      我啧啧啧地感叹:“国内的花花世界真可怕。”
      李哥说:“还好你这是在书店,要是碰到tony,这会儿已经开始头皮护理了。”
      我觉得她分析地很有道理。
      我再次感叹:“这花花世界当真可怕,不过......”
      “我以后要是谈恋爱了,很有可能六亲不认,你别怪我,我就是这么肤浅的女人。”我提前、无比贴心地给她打好预防针,以免万一哪一天我真的恋爱了,我在得到男人的同时会失去她,但是,失去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灵魂如此有趣的李哥。
      李哥发过来一个那英抱头的表情包。
      我说:“你赶紧回国来体验一下国内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吧!”要堕落千万不能我一人堕落,这就跟我要是吃到一个难吃的东西时,绞尽脑汁地只为骗她也吃一口。
      用她的话说就是“你脱下裤子,我就知道你要放什么屁了”,我们虽然只相处了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但她却比任何人都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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