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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二)我不 ...


  •   (二)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
      我做什么?
      ——《费加罗的婚礼》

      到了异国他乡的人,面临第一个问题不是张口吃饭而是开口说话。
      有个托福考六百分的留学生,一到美国去麦当劳买吃的,他对自己英语的会话能力和听力也相当自信,排队站到了柜台前,准确无误地报上一个套餐编号。里面的美国小伙随口问了句:“That’s it?(就这些吗?)”这位老兄愣住了,不明白要他“再吃”什么?语言不是照本宣科的东西,它在特定环境里有特殊变化,不是背单词背课文能掌握的。
      像我这水平到了美国,别说“托福”这一个词都拼不出来,连数数都过不了十,等于一个文盲加聋哑人。别无选择,到安娜堡第二天,我被妹妹送进了语言学校。

      这是一所属于安娜堡小城的成人教育学校,主要教授语言课程。安娜堡可算纯粹的大学城,所有设施与周边地区全都围绕密西根州立大学而建立。
      到这来上课的学生都是安娜堡的居民,不论定居的短期的,都跟密西根大学有些关系。因此,入学手续并不复杂。
      我在办公室拿到一份考卷,需要通过笔试和听力测试。负责登记注册的小姐非常亲切,虽然胖得离谱还有满脸雀斑,说起话来却细声细气婉转动人。我妹妹翻译说她叫我别紧张,考试目的在于了解学生现有的英语程度,安排适当的班级。
      我还是有点紧张,就怕丢人现眼。试卷里包括考听力的全是选择题,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开始瞎蒙,从头蒙到尾,比规定时间早二十分钟完成了所有选择。结果出来了,没有分数,没有一年级二年级,我被编在某个班,英文的我看不懂。问妹妹,她鄙夷地说是最最初级的班。
      我说那又怎么样?所以要学习嘛,美国人也不是生下来就会说英语。妹妹学美国人样翻了翻白眼,让我放学自己坐巴士回家。她开着一辆喘气咳嗽的小破车,自己走了。
      嘴上说能怎么样,跟在胖妞大屁股后面往初级班走的时候,我还是难受了一会儿,想着妹妹刚才的神态,真让人无地自容。我不由得缩起脖子觉得抬不起头来。
      初级班教室在走廊尽头靠东边操场,途经其它一个个教室,传出阵阵嘈杂,混合着世界各地的语言。我用眼角余光扫了扫,满足一下好奇心,生怕被人记住了面孔知道我是初级班的。当时,怎么会想到:走进那个教室还有一段奇缘等着我。

      拐进一道门,迎上来一条花裙子,办公室小姐挪开她的身躯,我才看到这位老师的脸。皮肤很白的白人,栗色的眼睛和金黄色的睫毛,浅褐色的头发梳成马尾辫,她笑容可掬地过来搭我肩膀,薄薄的嘴唇里亮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可以做牙膏广告的那种。我的登记表格到了她手上,算是这个班的学生了。
      放眼再看班上其它同学,大约有十几二十个,分散在摆成方框型的长条课桌边,中间一块空地连着讲桌,乍一看不像课堂像开茶话会。学生有各色人种,男女老少,一概表情严肃,正襟危坐,像出席什么国际代表大会呢,实在可笑。我也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自己找位置坐好,摆出为国争光,顽强拼搏的尊容。
      没有上课铃声,老师看看墙上的钟,送走了办公室小姐关上门走到讲桌旁。
      她说了一串话,大概是说开始上课什么的,下面学生没啥反应,估计和我程度相当,都听不明白,都直愣愣望着她。只见她自顾自开怀大笑,继续自说自话,想必是当久了初级班老师,练就了如此超然地对牛弹琴而自得其乐。
      然后,她的目光转向我,让我脸上温度失去了平衡,有点发烫发热。她的眼睛很温和,看出了我的惶恐,一转身她到黑板上写了几个巨大的字母:“Sarry”,目不识丁的我以为是“Sorry”,不明白她有什么对不起我们。后来闹明白那是她的名字,叫沙瑞。

      沙瑞老师递给我一张对折的硬纸片和一支大水笔。四下里一望,每个同学的桌前都立着同样的硬纸片,写着每个人自己的名字。我按标准写好了放在面前。刚想喘口气,沙瑞示意叫我站起来,念自己牌子上的名字,并且作简单的自我介绍,用英语。我傻在那里,手和脚都没地方放,觉得全班人正虎视眈眈看着我出洋相。
      旁边再旁边一个女同学说话了,“每个人刚来都这样,说你从哪儿来叫什么就行了。”
      沙瑞用食指挡住嘴巴,示意那个女同学别说话。后来才知道,沙瑞规定在这里杜绝同学间说母语,杜绝使用各国的字典。
      其实我能说两句简单的英语,虽然在国内的中学英语考试从来没及格过。含含糊糊说完,也算蒙混过了关。接下来,每个同学挨个向我介绍他们自己。
      我能听出来的国家有几个,比如中国、墨西哥、俄国、韩国、伊朗、小日本……
      沙瑞在黑板上写下几条用于自我介绍的句式,大家又跟着读了几遍。真叫依呀学语,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看上去一个比一个低能,我也觉得自己像弱智。
      教室里的墙上贴满花花绿绿的纸片,写着斗大的英文字母,常用人称,常用动词变化形式等等,还有看图说话,像幼稚园。沙瑞上课的语气因此而颇有幼教老师的风范,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她逼着每个学生开口说话,不管如何生硬或者词不达意话不成句,她都饶有兴趣凭空想象猜测着种种学生发言中的异国风情。
      教室中间宽敞的空地是让她连比划带动作的活动场地,让我们观摩她的哑剧小品,当然她是说着话的,我们听不懂能看懂。这样日积月累,学语言变成了很生动的事。

      第一天上课,我不得不感慨沙瑞是个非常好的启蒙老师。
      她鼓励我们要敢于开口,勇于表达,然后要求不管句子多么简短,不管词汇量多么贫乏,必须字正腔圆,发音标准。每提一个问题,她会绕场一周挨个跟每个人对话,纠正发音,根据她推测的意思补充句子。她说的第一遍我们听不懂,她马上换一种方式说,还不懂,再解释,如此反复又配以形象化的动作表情,直到每个学生都点头表示明白。所以一堂课围绕一个话题都讨论不完,比如她叫我们说出自己名字的来历,就要听每个人讲一段故事。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听懂了很多英文描述,还有一些表达中常犯的语法错误。没有死板的灌输,只有轻松的交谈和愉快的交流,从中却能学到更多有用的语言技能。我喜欢这个老师,庆幸被分到这个班上。
      后来,有几天沙瑞生病,一个中年女老师来代课,发下一堆学习资料,全被我们当草稿纸乱写乱画。等沙瑞回来,全班同学更爱她了,没人怕她的感冒会传染。沙瑞很感动,说也很想念我们,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不知是伤风还是伤心。

      走出校门好些年,我不是个孜孜以求的好学生,可在这里如沐春风细雨,格外滋润。
      我恍然大悟,从前不好好读书都是被老师害的。得出这个结论,我更加勤奋,上课积极主动,踊跃发言,主要表现在跟沙瑞老师胡搅蛮缠,专拿刚学到的语言逗乐,属于班上头号搞笑选手。不过,沙瑞很喜欢我制造的气氛,配合她的灵活教学。
      她介绍美国的国旗国歌,我会问她:美国国旗为什么只有星星没有月亮?
      谈到土拨鼠报春,美国有个土拨鼠日,我问有没有苍蝇日,报告夏天的到来。
      通常我能让沙瑞笑得前仰后合,用高八度的声调拐着弯叫我大名,然后乐呵呵地解说半天。有时她也会拒绝回答我的忽发奇想,笑完了鼓励全班同学向我学习。
      我的英文表达能力在班上进步最快!

      从课堂里出来,我就感觉穷极无聊了,那是一段很枯燥的日子。
      人生地不熟,没有工作没有车没有钱没有朋友,更没有娱乐,生活里一片空白。
      每天,我搭上门口大巴士,坐到总站,换另一班车才可以到达学校。路上半个多小时,我通常戴着随身听耳机,来来回回放REM的专辑,是从大堆完全听不懂的英文盒带里挑出来的,喜欢他们既沧桑又充满幻想的音乐。独特流畅的吉他伴奏在那段时期充斥耳膜,陪伴着我一天又一天的路程,以至于后来只要听到REM的音乐,就会重现大巴士上一路看到的风景,重新咀嚼那时的寂寥心情。

      上课时,我总是百无聊赖地观赏同学身上的异国风情。
      来自伊朗的大婶,每天换一块花头巾,搭配不同颜色的长袍,能到美国的中东人应该算是有钱有文化的,所以很重视仪态。
      墨西哥女孩只能用琳琅满目形容她,耳环估计在三对以上,稍微一动脑袋就叮噹作响,手上戒子最起码有八个,估计她的十指从来没并拢过。
      从欧洲来的,要么很时髦很现代,要么很正统很讲究。有个从北欧独联体来的女同学时常坦胸露背,性感得呼之欲出,把班上默默无闻的男同学引得直咽口水。
      两个韩国女同学喜欢穿穿小名牌,POLO什么的,言行很是拘谨。
      印度女人很不习惯冬天,因为没法在户外展示她们身上的轻纱薄缎,一进教室脱了外套才露出花枝招展的长裙,扭摆着快冻僵的脖子。
      中国同学,不约而同爱穿国产羊毛衫,五颜六色带花的,单纯的鲜艳。
      我属于例外,首先痛恨羊毛衫,箍在身上冷不保暖一热就捂汗。然后我很快发现在这里室内暖气足,里面最好少穿点,外套要厚出门才挡得住风寒。我爱穿衬衫,白衬衫牛仔裤。班上同学中我是最朴素的。偶尔翻点花样,会套上一件手工编织的鸡心领毛背心。
      我和每个女朋友分手,都要求她们给我织一件毛背心,所以我有七件不同颜色的。
      记得从穿衣服可以自己作主开始,我就专挑男孩的款式。
      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体现男女平等的一大进步是女人穿裤子,以及后来的裤子统一用前门襟。记得我第一次穿上美国带来的牛仔裤,大街上学校里绝无仅有,美得我好些天撅着屁股走路,惟恐别人看不见两个大贴袋。

      这里的冬天很漫长,积雪覆盖着积雪,没有棱角没有色彩的世界。
      人也变得麻木而单纯,没有方向没有欲望。
      土拨鼠在睡觉,某个温暖的地方,他们一定是两只或很多只依偎着取暖。
      我一个人走向公车站,积雪没过脚背。我有一双高筒大头皮靴,名牌的,标记是一棵树,最适合雪地里穿。这是来美国以后妈妈送我的最好礼物。她还送我一个电子英汉词典,沙瑞规定上课不能拿出来,平时却很管用。妈妈在更北边的东岸,靠近纽约。
      我并不想她,这么多年习惯了没有妈妈。我想爸爸,他还在中国。
      妹妹,几年不见成人了,半个美国人,说话夹着英文,我听不懂常被奚落。她大学快毕业了,成绩优异,拿着全额奖学金,准备继续读硕士博士,可她书读得越多越不近人情。回到家我们形同陌路。
      孤独的感觉不是因为没有家人,来这儿以前我可是呼风唤雨朋友遍天下的。
      我叼着烟等公车,几个陌生面孔的同学走过来。我的同班同学基本上有车或有人接,和他们也只是认识,不能算朋友。

      上公车的时候和一个戴眼镜大男孩走到一起,堵在门口他让我我让他。上了车坐在同一排椅子上隔着过道。我猜他是中国人,一问居然也是从上海来的。大老远的老乡见老乡,我们在车上聊了起来。他也挂着一付耳机。
      我问他听什么?他说张学友,最新专辑,女朋友刚从上海给他寄来的。
      他问我听什么?我说带来的旧歌听腻了,随便翻了一盒英文歌,还不错。
      我们交换耳机,听到了终点站。要换不同巴士,下车道别,我们交换音乐CD,各自带回家刻录。约好了明天在学校见面,他在中级班,叫“STEVEN”,他就是吴思迁,我到美国的第一个朋友。

      第二天,下了课我站在走廊外抽烟,吴思迁过来讨了一根,点燃猛吸几口,说是憋了很久了。我们在雪地里跺着脚,看一股股清烟飘升起来,消失在白茫茫的视野里。
      他说住在阿姨家,必须行为检点,哪敢揣包烟在身上?
      我们很快有了共同语言,一起怀念上海的风光岁月。
      上海的早点,生煎包,大饼油条,葱油拌面……上海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市井风情,晾晒出来的衣服迎风飘扬色彩斑斓,到处飘散的诱人气息……上海的娱乐场所,带弹性地板的迪斯科舞厅,KTV包房,桌球俱乐部,通宵电影……上海的生活,谈恋爱,睡懒觉,打麻将,吃宵夜……最主要是朋友圈子,一呼百应。哪有寂寞、空闲、感叹的时候?
      接下来又开始抱怨美国这破地方,到这简直是被流放,服苦役。
      你一言我一语,时而愤慨,时而激动,时而叹息,恨不能说上三天三夜。
      从下课聊到放学,一起坐公车一起逛小城,我和吴思迁两个无所事事的上海小混混,算是他乡逢知己,一见如故了。

      几天下来更加无话不谈,可算是找到搭档了,放学以后逛到校园的商业街,坐进一家暖融融的咖啡店,看着外面的冰天雪地吃冰激凌。
      听他讲完了上海的女朋友,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
      很自然的问题到我这就不自然了,不过凭我的判断,吴思迁应该能够接受我的情况。和他交往中不知不觉早有了称兄道弟的感觉,只是他有点木讷没直接反应过来。
      我把冰激凌送进口里,含含糊糊地说:“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你说什么?”其实他一定听清楚了。
      “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吴思迁一对小眼窘迫地在镜片里看着我,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出话来。
      我坦然地往后靠了靠,说:“有过男朋友找我,不过,我只找女朋友。信不信我在上海的女朋友比你还多!”
      吴思迁差点让一口冰激凌噎住,眼看着他硬把那块奶油冰霜咽下去,瞪起小眼珠。
      我继续关注他的反应。
      “我以为大冬天吃冷饮够意思了,原来你还有更刺激的。”

      吴思迁夸张地双手抱拳,连连作揖,“我想都不敢往那想,你居然自己坦白了,佩服佩服,……稀奇真稀奇,”
      “大惊小怪!还来美国混,有什么稀奇的?不就‘五肢不全’,有点残疾吗?”
      “五肢不全?”他翻了翻小眼珠才恍然大悟:“哦……哦!有道理有道理,亏你想得出来!佩服佩服,没想到来美国才三个月就让我碰上了,还是阿拉上海人。”
      “又来了,什么叫碰上了?我是头上长角的怪物啊?”
      “没……没这个意思,我以前听说过,可没想到认识了都不知道。”
      “现在知道啦?和普通人一样吧?”
      他憨笑着,看看我,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那样?”
      我开始不耐烦,“你这人真没劲!什么‘你们’‘我们’‘这样’‘那样’?直说嘛,同性恋,对不对?”
      “对啊,为什么呢?很好玩吗?”
      “去你的!能好玩吗?天生地养我也没办法!苦恼着呢。”
      “那就试着改过来,何苦自找烦恼,被别人当作‘异类’。”
      我简直火冒三丈,听到的话都那么刺耳。
      “什么叫‘异类’?人和人没有完全相同的,连双胞胎都各有所爱,谁和谁不是异类?凭什么非要同化成一类,排斥异己,分什么正常不正常。习以为常!少见多怪!做人要真实,敢于面对自己,无损他人,关别人什么事?”一口气慷慨激昂发了通牢骚。
      他干咳了几声,茫然地看着我,见冰激凌吃完了,又去叫了两杯可乐,小心谨慎递到我面前,“你接着说,我洗耳恭听。”
      有个听众也不错,很多想法积压久了,需要释放。我晃动杯子,浮在上里的冰块哗哗作响。喝了一口,满嘴冰得发麻。
      “其实,我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我喜欢女孩的心态和你是一样的。反而跟男孩在一起让我起鸡皮疙瘩,觉得像同性恋。我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男儿心,就像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女儿身一样。”
      吴思迁听得一愣一愣,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些问题。
      “现在所谓的同性恋,那是简单从生理上划分的性取向,因此一般人很难理解。其实生理与心理完全是两回事,科学上也是两个领域。大部分被称为同性恋的和我一样,在心理上的性取向根本就是异性!就像生理上的残疾,难道残疾人没有权利用健全心态正常生活吗?欧洲发达国家,文明程度高的社会早就接受同性恋是正常现象了。只有愚昧无知,顽固不化的人才会歧视所谓的异类。”
      “哎哟,你在作学术报告啊,听得我云山雾罩,搞不懂,搞不懂。反正我们是朋友,我保证不歧视你,行了吧?按你说的,应该把你当兄弟。”
      “我有个学科学的妹妹,只会给我灌输理论,可她还是反感同性恋。”
      吴思迁揉揉鼻子,推心置腹地表示:“我说不上反感,以前不知道,听你这么一说,多少明白了:你认为自己是男孩,对吧?”
      “不是我认为,是人体里给荷尔蒙下达指令的脑垂体起的作用,天生的……”
      “越说越复杂,你饶了我吧。”
      “行啦,朋友嘛,让你多了解我。”
      “呵呵呵,听说交异性朋友最好是同性恋,友谊牢靠。”
      “想通啦?想通了就好,以后可以兄弟相称了。”
      “是是是,小弟今天算认识你了。”

      有一阵子,我和吴思迁过得很开心,很有活力。
      我们放了学到处找地方喝饮料,消磨时间,或者买一张票混进电影院看好几场电影。在学校,下了课抽烟聊天,到操场上打雪仗,对所有的女同学品头论足……
      过了一阵子,我们又都觉着无聊,煞有介事互相鼓励学好英文。因为口袋里的零用钱越来越少,会英语才能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不然精力过剩。

      有时候,我们大眼瞪小眼,发现一些不明不白的渴望,时不时在心底烧灼一下,不疼不痒。皑皑雪地上,偶尔跑着一两只觅食的小松鼠,蓬松的大尾巴上下跳跃,像乱窜的火苗一闪而过,踪影全无,留下一串似有似无的痕迹。
      我知道这是潜伏的躁动,年纪轻轻的谁没点想法?
      雪还很厚,一层盖过一层,刚下的很松软,却把下面的压成了厚硬的冰霜。天气还很冷,没有穿透力的太阳被寒风吹来吹去,徒劳无益。孕育生命的草草木木被封存了。
      我们的心情也被封冻了,像冰面下的河流,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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