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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记得那时年纪小 ...

  •   我手上一使劲,木椅已经腐蚀的边缘让我掰下来一块。
      我猛的站起来,问:“你是杨歌?初115班的杨歌?”
      他面露疑色,反问:“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为什么会不知道。

      那时杨歌初三115班,我初二124班,我们的初次相遇非常让我不愉快。那天的雨下得很大,我没打伞拿着书包挡在头顶上,初中时我有个很好的玩伴,住在我家旁边那栋楼,叫许胜男。之所以叫胜男,是因为她妈连续生下三个姐姐之后无奈的发现她又是个女孩,只要如任何一个盼望男孩的家长一样,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而她也不负众望,不仅在体型上和身高上与男生靠拢,连性格也十分接近男生,她时常来我家抄我的作业,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倒不是许别的什么,只是我妈为了防止我早恋,让她天天跟着我,有男生靠近就让我妈报告。而对于我妈交给她的工作,不得不说她完成得十分出色,因为只要她往我身边一站,任何男生都相形见绌,绝对不敢造次。
      如此,我们班的女生都亲切的叫她一声:男哥。
      而那天恰巧男哥因为被老师叫上黑板答题没答出来被留堂了,我不得不冒着雨自己回家。走到半路,发现一个与南哥很像的背景,举着把黑伞,我被雨淋得眼睛早就看不清前方,没有半分的犹豫便冲了上去,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脖子,亲切的叫:“男哥,你怎么这么快啊”
      等打伞人回过头来,我才发现,虽然他的背影和伞都与男哥相似,但面前这个人,绝对是个正宗的男生。因为我抱上他而他回头时,我的头顶上了他的喉结。我的脸顿时红得赛过了二月花,他退后一步,眼里盈满笑意,我紧紧咬着嘴唇,跺了跺脚不得不重新顶上书包往雨里冲去。刚奔出几步,一片苍黑笼罩下来,我头上那方小小的天空一片晴朗,我扭过头,他飞快的将伞塞到我手里,又飞快的跑开了。由于他动作的连贯性与奔跑速度皆超过了我的反应能力,待我合上嘴时,他已经消失在了茫茫的雨伞阵里和漫天飞舞的雨丝中。
      第二天清晨,我推开窗子,雨后清新的泥土味盈满了整间屋子,我拿着那把黑伞跑下楼,果然见到男哥已经站在楼道口等我。我跑过去挽了她的手说,走吧。南哥看了我一眼,说:“这大晴天的,你带把破伞干吗?”我笑了笑说:“我不告诉你。”
      这天放学,我给了南哥十块钱让她先去学校外面的小卖部买冰棍,我十四岁便已懂得调虎离山,可见我的天资确实出众。我在校门口引着脖子张望,等过一阵又一阵的的自行车流与人流都一直没看到昨天雨中那张含笑的面孔。正在沮丧之时,忽然听见一阵暄闹,几个男生勾肩搭背往校门外。我迅速扫了一眼,果然见到他在中间,看到我他似乎有些惊讶,只是一瞬间便消失不见,他没有停步的意思,目光也没再在我身上停留。一群人笑着往校外的巷子走去,我冲着他们的背影大叫了一声:喂,等一下。声音之大,音质之好让我着实觉得我妈从小到大给我喂的那些金噪子喉宝功不可没。那群人齐齐回过头来,我小跑上前,将伞递给他,他懒洋洋的看着我,没有伸手接,我只好将伞挂在他手臂上,转身飞奔。身后传来一阵哄笑,有零星的声音响起:杨歌,那女孩是不是你马子啊?“
      我常常和南哥在课间站在走廊上踢健子,而走廊与楼梯口相连的地方是最宽敞的去处,我们一个年级一层楼,每层都设有洗手间,课间上上下下的人也很少。我送完伞的第二日,跟南哥回家时在我抱错人的地方又遇见了他,他低着头,跑过来递给我一张纸条,又马上离开了。我紧紧攥在手心里。南哥歪着脑袋扑过来拼命想掰开我的手,我死死握着,她说:“什么东西,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我怀着隐秘欢喜的心情回到家,没有像往常一样邀南哥留在我家写作业。我把作业本和书都拿出来,装作奋笔疾书的样子,我妈走过来说:“今天这么自觉啊?“我忙把小纸条盖住,直到听进她进了厨房然后传出了悉悉嗦嗦的流水声,我才把课本移开,一点一点展开小纸条,上面只写了四个字,字如其人,字迹稳健,刚劲有力:我叫杨歌。我捂着嘴偷偷笑出了声。撕碎了纸条扔进了垃圾桶。我开始惭惭与南哥疏远起来,她如常约我一起下课时,我便借故拖延,她碍不过我只好先走如此几次,便不再邀我一起下学了。而在那个熟悉的路口,那棵茂盛的槐树下,我一定会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坐在槐树下的矮墙上,偶有落叶翩然而下,他神情拘束,生硬而羞涩的笑着说:“真巧啊,你也刚放学啊”而制造偶遇的效果由于偶遇的次数太频繁以至于真的偶遇时彼此都吓了一大跳。
      那天轮到我跟南哥打扫卫生,为了偷懒没有洒水,三下五除二之后,我们悲哀的发现不得不用更多的时间擦干净桌子,我和南哥互相埋怨,为谁下楼打水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最后只能用石头剪子布来解决。而在决定采取这个裁决方法之前我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南哥她老爸,无论是打扑克,打麻将,还是打跑符子都从未输过,战绩显赫,而被街坊邻居贯以“赌仙”的尊号。而这个良好的遗传基因传到南哥身上便体现为她玩石头剪子布从末输过。结果只能是我拎着那个绣迹斑斑的铁桶去楼下拎水上来洗抹布。到了楼下,见到两个我人末见过的男生坐在水槽上冲我笑,那种坏坏的笑容让我不寒而粟。我目不斜视,快步向最里的那个水龙头跑去,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的尖叫声中,一个男生抓住我的手,另一个飞快的在我脸上涂涂画画,我怎么反抗都没有用,他们画完便一溜烟的跑了。我睁开眼,见杨歌坐在矮墙上捂着肚子笑。我红着眼睛拎着桶去接水,一路抽泣,杨歌的笑声随着我的哭声越来越大而越压越低,不知什么时候便站到了身边,我借着桶子里的水一看,脸上一半红一半黑活像戏剧里的丑角。我又羞又怒,转过身不理他,他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说:“喂,别哭了。”我不依,他绕到我旁边说:“别哭了”我还是没理他。他跑开了,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把洗衣粉。他伸手浇湿了我的脸,一把洗衣脸便杨了上来,然后用手使劲的在我脸上搓,边搓边说:“千万别睁开眼睛啊”我当然没有睁开眼睛,即使这样我的眼睛依然红了足足三天,可见洗衣粉的功能确实强大,不失为一门集防身及偷袭于一身的暗器,更可见当时的企业家们良心远远比现在强。洗完之后杨歌双手捧水又给我淋了洗多遍,可还是没法睁眼,没有办法,他只好一手牵着我,一手拎着水,将我和水同时送到了南哥手里,南哥惊讶的发现我的眼睛睁不开了且泪流不止,
      更惊讶的发现杨歌牵着我的手。
      我后来成人后的第一任老板是个美国人,他对我说:“秘密于中国人而言,永远是指三个人以下的人知晓。”
      所以,当然,那并不算秘密的秘密便不胫而走,成了初二年级和初三年级同学们茶余饭后无聊时作消遣的热门话题。可见我当时受了多少的非议,走路时都得小心的低着头。
      我并不知道后面还有更劲爆的东西等着我,可见人生实在是无常。无常到我从来没有见过,连听都不曾听说的男生塞给我一张我喜欢你的字条。而由这张纸条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我往后的六年都摆脱不了。
      根据南哥的情报说,那人姓李名恪,跟我们同年级。
      而根据我对南哥智商的了解,她不可能是第一手获得这个情报的人,果然当南哥告诉我这个消息时,初二其它班级在课间跑来一睹我芳容的人数激增,一拨一拨,据说还有初三的同学,害得我课间只能趴在桌上睡觉,不敢踏出教室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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