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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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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男子转过身来,吹了吹捻出粉末的两手指,一呼一吸间少许白色粉末自上而下落入茶水之中,雅间的角落里迅速闪出一黑衣人,将沾染了粉末的茶水端起来道:“茶水脏了,我去给公子换一壶。”说着也不管白衣男子如何,流水般的退出了雅间。
白衣男子被他的举动逗笑了,他轻呵一声,似笑非笑,随后又轻吧一声,朝着另一边角落低声道:“你说,我真有这么可怕吗?”
角落里灰暗不明,看不清有什么,但白衣男子却目光紧紧的盯着那里,良久,角落里才发出一声叹息:“有。”
白衣男子大笑:“离言,你还真是一点儿都不客气!”话音未落,他突然一掌拍向桌面,桌面上茶杯立时受到震动翻飞起来,白衣男子手上一动,茶杯立刻飞身了雅间的角落里。
只听“叮叮”两声,茶杯应声而落,碎了一地。
而原本阴暗的角落里像被投入石子的湖面一样,荡漾出一圈光波,走出来一个人。
或许用人这个形容词不是特别准确,因为此人比寻常人要高大,且皮肤不是正常的颜色,而是五彩斑斓像调色盘一样,但随着每走一步,身上的颜色就与周遭的事物默然融合为一体,像蜥蜴一样。
如果此时有眼力的妖怪一看定会吓的立马逃到百里之外。
不是因为似人非人的离言,而是在离言出没的地方,他们家那恶魔到变态的李家少主李贺绝对、肯定也在附近。
对于李贺,妖界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生而为人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因为李贺不会理你,生而为妖有法力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但切记:远离李贺一百里!!!
而此时李贺在凡间人界,自然是没有什么妖怪可以看到了。
看着走一步变一色的离言,李贺眉毛微皱:“把你的调色盘收一收,说了多少次了,在凡间要保持正常人形休态。”
离言闻言立刻一晃头,身上五彩斑斓的颜色瞬间消失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小麦肤色的高壮青年,身着一袭青灰色衣袍。
李贺抬眼,摇摇头道:“太高了!”
离言只得再一晃动,身量迅速回缩,变成与李贺差不多高的个子,到此,李贺才满意的点点头。
“少主,茶水换好了。”刚才退出去的黑衣人恰时推门而入将换好的茶水放在了桌面上,放好后他便垂手立在角落里。
李贺端起茶杯轻啜了一口,开口道:“给离末留个信息,小爷我要去百花城看花去了。”
话音未完,他人已经踏出了雅间,离言立马跟上,角落里,离方走了出来,看着李贺未喝完的茶水轻抬手,杯子里的水跟着他手的姿势向空中飘出,在空中形成一个水珠,紧接着他握成拳一瞬间又立马放开,空中水珠立时化成水雾飘向了窗外。
楼下,说书人已经走至后台,台上又拉起了二胡换作唱清曲的人。
观众席上,荧瑶一手瞌着瓜子,一手喝着茶水,千万别问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问就是死乞白赖求来的。
难得出岛一趟,难道不应该四处游走一下吗?
那样怎么会对得起出岛一趟。
而且,这说书人说的片断,她很熟悉,这不就是原主的身世来因吗?
原来已经传到了人间来。
忽然,她闻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她站起身来,顺着那味道的方向看去。
一名白衣劲装的男子从楼上下来,后面跟了两人。
是妖气,那三人之中绝对有大妖。
荧瑶想也不想,便从旁边溜走,而后以绝快的速度出去追寻鸣朔的身影。
鸣朔原本是想直接去百花城,但路过此县城时,荧瑶突然向下飞去。
用她的说法说是,不能以空中飞行的姿态进入百花城,应该从附近的小县城走过去,这样,就算百花城里真的有异样,那也不会被察觉到。
鸣朔觉得她说的有理,便同意了。
哪曾想,她前脚进入小县城,后脚就踏进了茶肆中,开始听起书来。
只不过,那说书人说的片断最后,有些与事实相背,鸣朔已经听不下去,只能提前出去。
他前脚刚出去,还在看百花城的方向,后脚荧瑶就追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鸣朔问,荧瑶向来是心大,没有紧急情况,她是不会这样急勿勿的。
荧瑶吐出一口气:“大妖,我刚刚感觉到了有大妖。”
她手指着茶肆的方向:“就是那里,他们刚走,四个人。”
鸣朔望着荧瑶手指的方向,略一思忖:“走吧,去百花城去。”
百花城地处东州,其位置在东州平原与山脉的相交处,地如其名,城内百花四季盛开,此城与其它城镇又有不同,宽阔的主街道两边尽是郁郁葱葱的高大银杏,现下正值六月,高大的银杏枝繁叶茂遮挡住了严热的酷暑。
人行走在路上只觉凉爽轻快,主街道尽头通着百花城的城主府,城主府背靠青翠的洛垒山,洛垒山往后是绵延数千里的龙门山脉。
龙门山脉在一百多年前遭遇过一次撞击,山脉中部被砸出一个宽数十里,深不见底的圆坑,当时一撞,方圆百里的树木与村庄尽遭焚毁,百花城与撞击处相隔五百里,虽未遭焚毁惨状,但也深受震动之苦,不少年久微败房屋尽数倒塌,可谓是惨绝人寰。
此时再看百花城,路边摊贩林立,行人如织,各类客栈食铺门口均摆放着品相各不同的鲜花,店内宾客满座。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惨状。
李贺走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合适的可以吃饭的地方。
“今天怎么人这么多?”他随意的拨弄着路边低垂下来的树叶,漫不经心道。
离言挠挠头,一张本就由心变幻的脸此刻因皱眉而显得更加别扭不堪,不过显然他也是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了。
当然,在场的两人没指望离言能回答,离方上前一步回道:“少主,今天是初八,晚上会有‘百花争艳’,所以今天百花城里汇聚了大半个东州喜爱花品的人。”
“今天已经是初八了?”
“是。”
“瞧我这记性,还以为是初七……只是,”李贺随手拈下一片叶子在指间来回揉捻慵懒的说道,他话锋一转:“离遇组的办事能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
离方与离言闻言立马单膝跪地:“属下该死。”
李贺像是没有见到这一幕一样,手里的树叶仍是在指间不停的揉捻,直到变成了一颗小小的绿圆球,微一用力,最终变成了绿色的烟雾随风而去了。
“起来吧。”他漫不经心道。
跪着的两人才从地上站起来,离方眼神瞟向自己的鞋尖,只觉绿树成荫的街道似乎被谁刻意把阳光放进来了,现在后背一层冷汗。
少主似乎很久没有为一件事情说过这么重的话了。如果今天离末再探不出结果,那少主似乎是真要生气了。
想到这儿,离方又觉得额头汗水多了一层。
自从接到少主的命令要寻找天庭二殿下鸣朔的踪迹以来,已过去了十天,虽然人人都知道,鸣朔带着蛟龙去了南屿,至今近两百年了,眼看蛟化龙的日子近在眼前,按少主的意思,必须在蛟化龙前找到他们并且带走蛟龙。
但南屿之大,且妖神混杂而居,鸣朔的踪迹实在难以分辨,要不是前两天无意间看到了,他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到他们。
离末也是费了很大的劲,才从微妙之处寻找到了南屿这月的停留点。
位置一但确定,他便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圆球——恋尘,是一种可以变形的传讯工具,离末嘴里念念有词,待他念完,恋尘变成了一只小鸟,从他手里挣脱而去,飞向天空,转瞬便没了踪迹。
百里之外的酒馆里,说书先生正收拾着书册,抬头望了一眼,便见一道黑色残影冲进了二楼的雅间里,随即里面散出淡淡地雾气来,说书先生揉了揉略微干涩的眼睛,再抬头一看,哪有什么残影与雾气,唉,他低头叹息一声,想是自己年纪大了,眼神也不好了,这样想着,他继续低头整理书册去了。
那鸟儿速度奇快,不过一柱香时间,就飞到了李贺听书的酒馆之中,按着强烈的信息记号,它撞向了离方留下信息的雅间,没有见到人,它在雅间之中盘旋了一圈,将离方留下的信息吸收掉,然后掉头飞向百花城的方向。
百花城之中,热闹非凡,今天正好是初八,每月初八,百花城都会举办“百花争艳”的活动,即将自家最美或者最香的花,亦或是最奇特的花在街道上展示出来,由百姓投票,当晚获得一百票的花品还可参加城主府主办的当月花王评选,获得当月花王称号的花,城主府会给与一百两奖励,并且,获得月花王评选的,可以在除夕夜参与年度花王评选,获得年度花王的可获得城主府一百两黄金的奖励。
每株参加的花品都有一个号牌,而没有参加评选的百姓,则可以在评选的前三天内,到绿红协会领取五个心型的木牌,这个木牌就是他们手里的票。
所以,虽然不是每家每户都有能力去精心养护一株花,但百花城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以至于每月初八的时候:“百花争艳”就成了百花城所有人的狂欢,甚至近两年,大半个东州的爱花者都不辞辛劳的跑到这个小城中。
李贺双手交叠背在身后,正漫不经心的观看一株紫色花品,种花人看他气质不凡,而且身后跟了几个仆从,心里盘算着,要是能让这位公子看中这花,那他手中的票与后面几个仆从的票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么想着,种花人便笑了起来:“公子您看我这花,不错吧。”
李贺眼也不抬嗯了一声。
种花人看人家愿意搭话,继续道:“虽然我这花朵不大,但胜在多啊,你看这一小朵一小朵的,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多喜庆啊。”
李贺被逗笑了,这一大簇淡紫色的花,居然会被认为是喜庆。
后面离方开口道:“老板,人家的花都是红红绿绿的,你这颜色这么淡,怎么就喜庆了?”
种花人神秘一笑,接着道:“公子有所不知,我这花我为它取名为‘百变姬’,公子请看。”说着,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取出一个火折子,一吹,火光亮了起来,他将火光靠近花,顿时紫色的小花立马变成了水绿色。
同时变色的还有离方与离言,两人在花变色的同时默契的对视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底一股戒备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