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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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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冬初,环城而开的木槿凋落殆尽,唯有红枫似火,将整个上京笼在一片红霞嫣红之中,仿佛冬日来临前的最后一刻狂欢。
晨曦微露,沈郡王府中下人已经忙碌起来,只是冬衣还没发放,各个口吐白气,时不时将手心放在唇边呵气。
打水的后院儿,一丫鬟跟小厮碰了面,边跺着脚取暖边寒暄:
小厮道:“汀兰,今儿怎的起这么早,往日小姐不会叫你这么早服侍的,今天是怎么了?”
汀兰打了个哈气,将打水的水桶扔进井中,一边旋着井绳一边带着困意道:“萧家今早离京,官家说不叫久留,小姐想去送送,毕竟青梅竹马一场。”
“这婚约都解除了,又是何必呢?”小厮帮着汀兰将水桶提了上来。
“这事哪里是你我能议论的,买卖不成仁义在,送上一送,也算个体面,日后嫁娶各凭心意。”
“那萧家公子能舍得咱们家小姐吗?他们两个青梅竹马,萧家公子可是为了咱们家小姐命都能不要的,往日一对璧人,竟成了今天这个局面,真叫人唏嘘感慨啊!”
小厮话音刚落,又要再感慨一番,却听一声轻咳,原是府中掌事的姑姑清荷过来,便立刻与汀兰噤声做事,不再言语。
清荷素来待下人严苛,此刻却也并未说什么,她原是要跟着小姐陪嫁到萧家的,两人的婚事不成,她心中也难受得紧,对着汀兰催了催:“明知小姐今天有要事,还不赶紧张罗,却在这里说闲话,这风吹不着雨打不到的便宜差事你要是不想做只管说话,我叫旁人来便是。”
汀兰忙道错,说自己不是,紧忙提着水桶往小姐院里去了,然后将井水倒壶中煮开便拿去伺候小姐梳洗。
刚进去,一股暖气迎面便扑到汀兰脸上,将她整个人都暖化了,她怕将凉风带去,特意在门口晾了晾,才规规矩矩地走过去叫自家小姐。
汀兰往内室一进去,只见小姐已经坐定,她身着一身藕粉色的里衣。因刚刚起床,并无过多雕饰,只往那里一坐便是恬淡娇美,叫人不自觉地喜欢。
沈云烟是府中唯一的女丁,爹娘宠爱,娇养着长大,吃穿用度比公子还要好。方才秋末,屋子里已经燃起了上好的炭火,将整个屋子烘烤得暖意洋洋。而沈云烟也在这暖喜洋洋中红起一张小脸,仿若一朵含羞待发的娇花。
汀兰将一盆热水端过去,如往常一样伺候沈云烟梳洗,看着沈云烟生硬笨拙地洁面、梳头、更衣走完一系列流程,才开腔说道:“外面天冷,一会子小姐去送萧公子披上孔雀羽的大髦才行。”
听见汀兰这话,沈云烟怔了怔,而后眉头紧簇,拽住汀兰的胳膊问:“送萧公子?今天送萧公子?”
汀兰不解地回应说:“是啊,今早萧公子全家去往边境,马上就要出发了。”
汀兰还没来得及反应,沈云烟“蹭”地站起来,提起裙角大步流星地往外面赶去,她只得在后面追上去,顺便取下了衣架上的大髦。
一边往城门外赶,沈云烟一边回想自己昨晚穿越过来的离奇经历。她昨晚出门没想到出了车祸,再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处古代闺房之中,通过房中的摆设,她反应过来自己穿了书,而且是一本以前看过的小说。
她既然是沈家小姐,也就是书中的女配。在书中,沈云烟与男主青梅竹马,然而男主全家被奸人陷害贬到边境,沈云烟觉得男主前程尽失,只不过是个废物,于是狠心地与男主退了婚,并且攀上了九皇子这个高枝,嫁入九皇子府邸。
但她没想到,男主会迅速成长带兵杀回来,从一开始的清君侧做摄政王,到后来坐上至尊之位,让赵姓王朝改姓了萧。
萧景凉得势,看着昔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沈家小姐与现任丈夫琴瑟和鸣,心中自然不好受,又因为被退婚的事情被人指摘多年,于是毫不心软地送沈云烟与九皇子做了死命鸳鸯。
眼下,沈云烟与男主萧景凉已经退了婚,并且萧景凉马上就要发配边境。她知道自己如果再不采取行动,日后原身的下场就是她的结局。
一夜未眠,早上又没吃东西,加之沈云烟的身子骨弱,刚跑到走廊尽头她就累得喘气起来。汀兰紧赶慢赶地追上来,将手中的大髦披在沈云烟的身上,道:“小姐你跑什么啊,府中的马车已经备下了,小姐莫急!”
沈云烟刚喘匀了一口气,道:“有马车你不早说。”
“啊?”汀兰顿了顿,怎么感觉小姐有些不一样了,这般神态语气似乎是她没见过的。
沈云烟喘了两口气,便叫汀兰把马车牵到门外,并且把退婚书取来。汀兰不解她要退婚书做什么,沈云烟便道:“叫你做什么你去就是了。”
汀兰应下,小跑着去了,过一会便将退婚书取来,随后将沈云烟带去乘马车。
二人刚从小院儿途径前厅,便碰到了沈云烟的母亲郑氏。
沈云烟要去送萧景凉是瞒着家中父母的,然而郑氏一眼便瞧出沈云烟要去做什么,不急不缓地叫住沈云烟并且走过来。
沈云烟打量她在书中这个娘亲,见她一身端庄周正的气派,虽已经到了四十年华,眼角的细纹已经藏不住,却隐不住那周深雍容华贵的气质,只从容淡然的几步路,便皆是大家主母的风范。
沈云烟怯怯叫了一声:“娘”,她只心急着想去将萧景凉拦下来,匆匆说道:“娘,我还有要事,就先走了。”
正想转身,却听郑氏道:“既然已经退了婚,又何必再去过多纠缠,给景凉那孩子留什么念想。”
沈云烟见郑氏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才突然想到在书中,原身和萧景凉的婚事是郑氏一手促成的,后来哪怕全府上下都不支持沈云烟嫁给一个前途尽毁、一辈子回不了京城的无权少将军,郑氏也是支持的。
郑氏觉得人无论贫富贵贱都该讲信誉,原身当初只觉得郑氏迂腐,如今看来最会做人,最有远见的就是郑氏了。
既然郑氏愿意她和萧景凉在一起,那这个想法自然与沈云烟不谋而合,沈云烟也不必隐瞒,直截了当地说:“女儿想到萧景凉面前撤销退婚,女儿想……”
她咬咬牙,说:“女儿想嫁给萧景凉。”
沈云烟知道,自己已经穿了过来,她必须要改变命运,不步上原身的后尘。唯一的办法就是成为萧景凉的人,否则身处这个时代,自己的父亲一定会会她嫁给另一个人,无论是谁,结局也只有被萧景凉杀了命运。
至少萧景凉对原身是真心的,就算她另外攀上了高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是萧景凉心中不能玷污的黑月光。
现在沈云烟想把自己黑月光的身份洗白,嫁给萧景凉保留姓名,就算以后他不能东山再起,好歹还能保全性命。
郑氏十分错愕,明明得知萧景凉被贬到边境苦寒之地,沈云烟想都没想就说要退婚,当初那般坚定。甚至她劝说时,沈云烟不惜一哭二闹三上吊也要退这个婚,甚至不惜让沈家背上背信弃义的名声。
郑氏十分不解:“你…怎的突然改了主意?”
“来不及解释了,娘,女儿先去了。”说罢,沈云烟便转身带着汀兰离去,坐上马车,沈云烟不住催促车夫快一些。
车夫快马加鞭,终于将沈云烟送到了城外,还没来得及将矮凳放下,沈云烟已经纵身跳了下去,一下马车她的目光便四处巡视,终于定在了身着一身黑衣的男子身上。
那男子大约九尺,肩宽腿长,长的俊美无双。刀锋似的眉头簇成了结,鼻梁勾勒出一个完美的形状,嘴唇微呡,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似乎在找寻什么。
他翘首以盼,并未注意到沈云烟到来,身边的人催促:“公子,沈小姐不会来了,咱们走吧。”
萧景凉叹了口气,终于决定上马。情急之下,沈云烟出口叫了出来:“萧景凉!”
她这一声出口,萧景凉立刻回了偷头,见是沈云烟,又惊又喜,片刻却又恼起来,虽心中对沈云烟的到来,万分惊喜,却仍僵着脸冷冷对沈云烟道:“我与沈小姐已经退了婚,此去经年,各有前程,你我已经没有瓜葛,沈小姐还来做什么?看萧某的笑话?”
沈云烟听萧景凉这话肯定地确认了他的身份,这种嘴硬心软的态度,不是萧景凉还能是谁。不过也难怪,沈云烟这种说一不二的性子,就算萧景凉心痛挽留也得不到她的一丝不舍,何不干脆冷眼相待,给自己留份体面。
沈云烟看书的时候虽然觉得男主别扭,但也被他的一颗真心感动过,如今见他俊美无双,又心怀深情,心中难免动容。想着自己已经留在了这本书里,作为前读者当然要选一个摸得准信的过的男人。
萧景凉便是如此。九皇子虽然对沈云烟很好,但该纳的妾,该逛的青楼一样的都不少,终究比不上萧景凉用情到执念的地步。
沈云烟更确定了心中所想,她走到萧景凉的跟前,从袖口中掏出两人签过字的退婚书,当着萧景凉的面展开,在萧景凉羞愤的眼神中,撕成了碎片,而后要眼神坚定地说道:“萧景凉,我想好了,我喜欢你。无论你是身世显赫的将军,还是前途未卜的无名之辈,我都要嫁给你。退婚是我一时鬼迷心窍,我……”
沈云烟深吸了一口气:“我愿意陪你去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