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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第 59 章 雪夜痴男怨 ...

  •   农历一年岁末的最后一个寒宵。黄昏刚过,一排排街灯照影,昏黄的灯光与天光交织在一处,天空不时绽放着五彩烟火,天光斑斓地投射到街面上,花灯挂满了树梢,红色的彩带扎在沿街铺面的屋檐下,天空飘着雪花,看着满天凭风升降的雪花,周国泽步履匆匆在街上穿梭而过。

      雪地里,一把很大的黄色伞撑着,街灯下,一口大铁锅里热气腾腾地翻炒着栗子。棕色的栗子和无数黑乎乎的石子被一个大铁铲子来回翻动,有节奏地把一股股栗子诱人的酥软香气飘送到小巷深处。
      胡蝶从小巷里走出来,被温暖香甜的气息所吸引,走过去,对小贩说道:“老板,称半斤吧。”
      “小姐,半斤也要六块钱的。不如你买一斤,我收你十块钱。”小贩道。
      “来一斤,我请客。”
      胡蝶闻声一回眸,看到是周阿四有些惊异,她一时有些不知该如何称呼他,也不知该以何种话语作为骤然相见的开场白。
      周阿四走过去,和胡蝶肩并肩,将手里的一件羊毛围巾披在她肩头,胡蝶很自然地接受他的好意。
      “天真冷啊。”周阿四握住胡蝶的手,塞进自己的大衣衣兜。
      “谢谢。”胡蝶表现得很大方,仪态端庄,“今天是除夕,你不回家吗?”
      “正往家里去呢,你也是回家吗?”
      “回家。”
      “回我们的家。”周阿四无意中吐出一句真心话。
      胡蝶面色红润,敏锐的双眼不留痕迹地扫过明台的眼底。
      周阿四突然变成个腼腆的大男孩,从她的眼里蓦然看到一种久违的亲和美好。
      小贩知道二人认识,用一个纸袋装了热乎乎的糖炒栗子递给胡蝶,周阿四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的纸币。
      胡蝶接过栗子:“谢谢。”
      “为美丽的小姐付账,是缘分也是荣幸。”
      胡蝶笑了笑,在街灯下,从热乎乎的纸袋里摸出一颗栗子,用指甲掐了壳,轻轻地掠取了柔腻香甜的栗子肉,托在柔柔如玉的掌心,递给周阿四。
      一直望着胡蝶剥壳取栗的动作,周阿四看得出神,神情间满溢幽甜的小情趣。两个人并肩走着,步履缓慢,沐浴明月的清辉,满鞋底的碎雪,香甜的糖炒栗子,心境清澈,竟如流冰春水。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吃栗子时的情景?也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一个炒栗子的小贩,你为我买了一包糖炒栗子。”胡蝶问。
      “我们还度过了一个曼妙的良宵。”周阿四回味道。
      “十年踪迹十年心,我们之间不止一个十年。”胡蝶望了他一眼。
      “我们还有好多个十年。”周阿四急于表明心迹。
      胡蝶但笑不语。

      周阿四和胡蝶漫步大街,一股沁人心扉的梅花香气飘来,仿佛进入了幻想中的香雪海。
      一株梅花树在胡同口绽放着花朵和清香,胡蝶站在梅花树下,衣裙在风雪中飘扬,就像温良含蓄的典型东方淑女,凤仪温雅。
      “喜欢梅花吗?”周阿四问。
      胡蝶点点头:“喜欢。”
      “我替你摘几枝。”
      “一枝梅足矣。”胡蝶嘱咐道,“树底很滑,别摔着。”
      周阿四跑过去,攀上树枝,很快替她摘了一束梅花,递上来:“新年快乐。”
      胡蝶拿在手里,放在鼻尖闻了闻香气:“放到房间里,香气能持续几天呢。”
      “梅花香自苦寒来。”周阿四猫着腰,搓着手,也凑近梅花枝嗅了嗅,一股冷香温柔地侵占他的嗅觉。

      “谁,谁偷我的花,看我不放狗咬你。”一道凌冽的喝骂,一户人家的门倏然打开,一位白胡子老头从高门槛内跨出来。
      老头气鼓鼓地往胡同四下一望,看见胡蝶和周阿四正在嗅一枝梅花。
      “好哇,又是你们,三番四次偷我的梅花,这次终于让我逮个正着。”说着,老头将手中拐杖隔空朝偷花贼挥舞,仿佛打在他们身上。
      “你讹我吧?老人家,我可是第一次摘,哪里来的三番四次。”听到老人家这样说,周阿四夸张地比划道。
      “还不承认,我今儿个就替你父母好好管教你。”老头一松牵狗的绳,那头和雪一样白的狗立时凶猛地冲出来。
      “快跑。”周阿四猛然牵住胡蝶的手,和她一同跑出胡同,一面跑,一面喊,“老头,窃花也算偷吗?窃花不算偷。”
      不知跑出去多远,总算甩脱身后穷追不舍的大白狗,周阿四抱着胡蝶躲在一户人家的门廊下,往胡同深处看了看,不见任何“追兵”,周阿四长舒一口气。
      “我们安全了,花也还在。”周阿四望着胡蝶,眼睛笑眯眯的。
      胡蝶的心跳得厉害,她捧着心口点一点头,气喘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的老头,小气得很,一枝梅花都舍不得。”说着,周阿四牵着胡蝶的手,小心翼翼踏台阶下门廊。
      门廊覆雪,令他想起那年梅雪斋,三五好友同游北京,日子快活的像疾驰的风。
      “是你非得摘那一枝,你看,这里不也有一树白梅。”
      周阿四听她如此说,抬头一望,果然看见一树白梅开得正好,在飞舞的雪花中,冷冷清清,释放着一种难以寻觅的寒香。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周阿四赞叹不已。
      “她长在胡同,开在寒夜,无人问津,你不去摘一枝,偏有主的红梅,你要翻墙去偷,去抢。”
      “我……”
      胡蝶的这句话,语意双关,让两颗心都静默下来。

      突然最后胡蝶笑着站在梅花树下,拿着那一枝周阿四替她新摘的梅花,微笑着说:“阿四,就到这里吧。”
      周阿四心一沉,直觉告诉他“什么意思?这里离家还有……”
      “你明明知道,为何还要来问我?”
      “我们走不下去了,志不同,道不合,我们眼前早就无路可走,就到这里吧。”胡蝶摇头,嘴角的笑容实在凄苦。
      “你是要与我……”周阿四不愿相信。
      “是,我胡蝶是要与你周阿四分道扬镳,自此一刀两断!”胡蝶的话斩钉截铁,也深深刺痛了周阿四的心,他想不明白,刚刚还温情脉脉,携手走过漫长雪景的画面,
      “周阿四,姐姐走了,你的魂儿也丢了,我留不住你,也不想枉费力气去留住一个没有意义的人,我们好聚好散吧。”
      “你要的是爱情,我要的是自由,我以为可以拿自由换爱情,结果一切只是在消耗时间而已。”
      “你的心里一直困着一个人,你自己感觉不到,我说了你也不会信。就像抽烟,那是一个生命的记号,你根本戒不掉。”
      “我承认,我爱得冷静,爱得自我,爱得很难投入。”
      “在爱你和自由之间,我选择自由。你心里一直困着一个人,我赌不起,更输不起。”
      “你也赌不起,你怕输掉她,你怕退一步,等待的绝不是友情,所以你视而不见,你也怕承担不起一个女人的一生,直到遇见我,大约你也庆幸我够冷静,并不是一朵温室的花,不需要更多的呵护。”
      胡蝶幽幽倾诉,韵外之致,弦外之音,拨动了周阿四的心弦。
      “我讨厌你!”
      “我知道你会守着我与你的婚姻忠贞到老,因为不能与胡兰结婚,与谁结婚都一样,倒不如选一个与她有关系的,也算以另一种形式成为爱人,成为家人,她生病,失意,不快乐,你可以名正言顺地照顾她,体贴她,宽慰她,这很好,这真的很好,周阿四,你是个长情的男人,这很难得,可是……”她已然哽咽,几乎泣不成声,眼泪顺着脸颊淌下来,珍珠似的颗颗砸在他心上,他听见她近乎哀求。
      许多年后,她与她身后纷扬的那场雪都成了周阿四午夜梦回的常客。
      她太苦涩,像一朵永远不会在冬日盛放的丁香,周阿四终于明白自己从来不曾给予,一个踏实的幸福。“好。”周阿四终于决定放手。
      “阿四,放过我吧,也放过你!”
      “别哭啊,我答应你就是了。”
      “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家里人等着我守岁呢。”
      周阿四不想就此轻易放开她,抱着她温热的身体,说了句:“我们一起守岁,就当最后一次。”
      “好。”胡蝶哽咽。

      .

      兰姨芳魂已逝,萧叔亦追随兰姨而去,父亲不辞而别,匆匆踏往香港,母亲携恨奔赴欧洲大陆,劳燕分飞,皆不顾昔日爱巢雏燕孤苦,高中二年级那年暑假,邓宁昭同朱琳琅也匆匆离开了南市,漂洋过海去美利坚大陆求学,徒留胡飒咬紧牙关,暗自苦度无数个伤心伤情的日日夜夜。
      两年后,邓宁昭回国庆贺邓老夫人的大寿,席间偶然听闻周家要同罗家定亲,日子就定在元旦。邓家老三心中涌起一团令他摸不清思绪的怒火,他猛灌了几杯酒,火辣辣的液体下肚,烧得他理智全无,头脑混沌,他“蹬蹬登”爬上旋转楼梯,在狭长的楼道里,在昏暗的灯影中,那个女孩,那个即将要同别人定亲的女孩儿正嫣然地朝他笑,他千头万绪理还乱,放下酒杯朝她走过去,同她擦身而过。
      一瞬间,仅仅是一瞬间,邓老三冲动地拦腰将她抱进胸膛,闯入近旁的客卧,狠命地将她摁在白墙壁上胡乱地啃咬她细嫩的脖颈,舌尖舔舐她的脉搏,感受汩汩的跳动,掌心擦火似的撩拨她的胳膊,滑进宽大的衣袖。
      “哥,三哥…”
      身下的人传来痛苦的哀求与哽咽,他的心脏像遭遇千万根毒针的,锥心之痛,唯有眼前人是治愈的良药。邓宁昭如何肯放过她,近乎绝望地哀求:“不走,好不好?”
      “放开…放开我…”
      “不放,我怕你逃走,再也不肯回来。”
      “放手……放……”

      翌日,胡蝶求萧老幺替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你决定好了?”
      “嗯。”
      “小飒飒,出国,留学,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萧老幺瞥见那一抹红色的痕迹,留存在白皙皮肤,十分鲜明。
      “萧叔叔,我决定了,你什么都不要问。”
      萧老幺在她眼里看见了哀求和委屈,他怎么还能忍心去打破小女孩儿努力维持的体面和自尊心。
      “好,叔叔帮你,今天你先在这里休息,明天我就送你出国,咱们可以先去上预科班,等你适应了那里的气候和风土人情,再努力考大学,你也可以先挑一挑学校,好不好。”
      周小飒忍着泪点点头。

      宋九上大学,学校组织友谊篮球赛,邓宁昭正好代表和平建筑去学校参加校庆,经过篮球场的时候,一个飞球砸了过来,他顺手接住,朝那扔球的男孩笑了笑,男孩穿着白色的背心,健壮有力的小臂晒得通红,他皮肤本就白皙,他飞跑着迎过来。
      “三哥。”宋九挥动双臂。
      “嗯。”
      宋九跑到邓宁昭身边,看见一旁矮胖的中年男人,礼貌地一鞠躬:“校长好。”
      “你好,宋同学。”
      宋九打趣:“校长哇,你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师表太过严肃,不爱笑,你笑一笑,北院的花儿都得为你开。”
      已过五旬的中年男人经不得这般打趣,脸颊涌上不自在的潮红,他又同邓宁昭寒暄几句,最后借口校内事务繁忙,告辞贵客而去,临行前嘱咐宋九好生招待贵客。

      邓宁昭目送校长的背影消失于绿茵操场,转身瞪一眼宋九,“你现在是连校长都不放在眼里,我看你是不想顺利毕业。”
      宋九不以为意,信誓旦旦反驳:“一直留校当学生不好吗,我看三哥当了和平少东家,也没什么意思。”说着,宋九将手里的球一拋,笑问,“三哥,要不打一场?”
      “我怕你同学招架不住。”邓宁昭接住宋九抛来的球,同他飞奔向绿草如茵的球场,加入少年们的战斗中。

      宋九走到邓宁昭身边坐下,递给他一瓶水。
      邓宁昭从裤兜里掏出白色绢子递给宋九,宋九却将湿漉漉的头发甩了甩,“不用,阳光晒一会儿就干了。”
      宋九喝了半瓶水,仍觉得肺里火烧火燎,索性摸出裤兜里的烟盒。
      “想被记大过?”邓宁昭抢走他掌心里的烟,毫不留情地在他脑门上敲了一击,痛得他龇牙咧嘴。

      “哥,你有飒姐姐的消息吗?”
      长久的沉默,耳畔里回响的是风的呼啸,无边的寂寞像秋日的落叶,狂风卷起落叶,远处是绿草如茵的球场,迎风招展的白球衣,少年热烈奔跑,追逐,呐喊。
      邓宁昭突然问他,“宋九,你当初为什么选择留在这座江南小城?以你的实力,国内的高校,国外的高校,任君挑选,你何必非得留在南市,选择J大?”
      “那我哥一句,你当初为什么选择回来?”宋九将问题抛向邓宁昭。
      邓宁昭选择了沉默。
      宋九叹息一声,坦诚布公:“我们并非身不由己,而是心不由己。”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这片土地它并不荒凉,有童年,有成长,有亲人的牵挂,有志同道合的兄弟,有真心爱慕的姑娘,有忘不掉的回忆,它是一大片广袤的草原,而你我皆是骏马,即使饮马黄河,也必然老马识途。”
      “它也有故事,有酒,哥,我请你喝酒吧。”
      “昨晚不是刚喝过。”
      “昨夜是昨夜的酒,今夜是今夜的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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