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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有一家花店,名字叫随遇 。大概是我这个人很慢热冷淡吧,我想,为什么非要把日子过得那么紧张慌乱。随遇而安,慢慢来不好吗?
      虽然身在上海的我,不应该这么说话。
      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电视剧里的千金小姐都是嚣张跋扈,趾高气昂。唉,我和她们
      可不一样。爸爸的公司有大哥继承,二姐作为大哥的双胞胎妹妹,也事业有成,他们都很聪明能干,父母并不重视我,送我去国外大学镀了一层金回来,扔了一笔钱给我。日子倒是过得滋润。
      我于是就这样,天天守着我的花店。
      “啊啊啊,家人们李遇的新MV也太帅了吧!!!”花店里我雇了两个小姑娘,我一个人也无聊,说是雇她们,还不如说是找两个人给我聊天。
      “对啊对啊!呜呜呜人活着就是为了嫁给李遇!”
      这两人又在聊什么,我正在给早上新到的月季浇水,估计又是什么明星之类的八卦。
      我活得像个六七十岁的大妈,明明才24岁,却对这些娱乐明星一点都不敢兴趣。我唯一的兴趣是撸猫,养花,做美食,以及,睡觉。
      “诶看那里!有个帅哥!诶诶诶,他不会要过来吧!啊啊啊好激动!”凌蕊的声音大得整间花店都能听见。我刚想说她几句,有人却推门进来。
      上海的五月,已经有点慢慢燥热了,这又是午后,我的花店采光很好。我站在月季前,望向大门口。我这个角度有点反光,看不清门口的人,只看得起他一身黑色,鸭舌帽,黑色口罩。他很高,黑体恤下面好像没什么肉,有点清瘦。但是尽管他穿着一身黑色,也丝毫掩盖不了他那颗耀眼的耳钉。闪闪的,随着太阳光闪动。
      我一直觉得男生带耳钉很娘,但是到今天我才发现,那不是娘,那是一种耀眼。独属于少年的,属于舞台的,闪耀。
      是明星吗,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帅哥,请问要买什么花?”没等我反应过来,小京走到他面前。还是小京靠谱,凌蕊都在旁边看呆了。好吧,其实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来吧。”我走上前去,或许是他的耳钉过于耀眼,或许是五月的太阳有点灼热,或许是我心里不知名的情愫在发酵。所以我好想,了解他。
      说我见色起意,也不为过。但是很奇怪,二十多年,我也没对身边哪个男生有这种奇怪的感觉,也没谈过恋爱,我都快觉得我自己是无性恋了。
      “请问您要什么花,是送给谁的呢?”我用自以为温柔的声音对他说,还扯起了一个温柔的笑容。
      “我妈妈生日,给我来一束向日葵吧,谢谢。”鸭舌帽和口罩几乎挡了他整个全脸,看到双眼睛很干净,我曾经觉得大哥的眼睛很好看,但是他的和大哥的不一样,大哥的眼睛偏棕色,细长的眼睛,眸子里竟是作为商人的伪装与城府。我觉得很好看,但是并不喜欢。他的眼睛偏黑色,眸子里含着礼貌的微笑,很纯粹,很干净。
      这双眼睛如果望着他,爱的人肯定会更温柔,更好看。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想来这样的想法。想的入神,完全没有听到小京和凌蕊的声音。
      “诶我怎么觉得他这么像李遇?你看这身高,声音都听符合诶!”
      “是哦!我刚刚刷超话,还说他今天回上海陪妈妈过生日。我靠!不会真的是他吧。”
      “老板?怎么了?没有向日葵了吗?”他的声音和五月的太阳很配,很温暖,一字一字,砸进我心里。我一回过神,“哦 有的,有的,送给妈妈是吧?你看这束怎么样?” 我拿了销售最好的那束给他,但是又突然后悔了,他这样的人,万一不喜欢这么庸俗的怎么办?我要不要换一束清雅一点的给他?作为一个不太称职的花店老板,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考虑客户的感受。
      “好,就这束。很好看。”他很果断地挑了我递给他的这束。他刚要付钱,凌蕊突然说“那个,帅哥,请问一下你是李遇吗?”
      他付钱的手愣了一下,又随即笑到“啊,我没想到我居然这么火,打扮成这样还能被认出来。”
      见他承认了,那两个小姑娘突然兴奋起来,“李遇,真的是你啊!我喜欢你好久了,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可以见到真人!”凌蕊的性子很跳脱,又见到自己喜欢的偶像,拉着他的手不放。
      “嗯,真的是我,谢谢你们喜欢我。”他笑得灿烂,与他身上的黑衣服格格不入。
      “那个,可以合张影吗?”小京问,他爽快的回答没问题。和小京,凌蕊合了照,还签上了名。
      “我也是你的粉丝,李遇,可以和我合张影吗?”小京和凌蕊震惊的看着我,我这个老年生活的人居然说自己追星。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驱使着我这么做,过了很久,我想起这天,我才明白,是心动吧。大胆的,炽热的,想要接近的,心动。
      “好。”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
      那是第一张,在我手机里众多猫照,花照,美食照,脱颖而出的,人像照。
      我的花店地理位置很好,在繁华的闹区,四面全是写字楼,所以生意也不差,隔壁是家咖啡厅。花店还有二楼,我很喜欢在那里喝下午茶。
      五月的风有点燥热,吹在脸上痒痒的。桌子上是一朵向日葵和一杯咖啡,还有一份报纸。小京都说我,年纪轻轻,真的在养老。打开手机,反复的看着那张合照。我今天化了妆,淡淡的。我当然不敢说自己是天仙下凡,但是也不差,好歹还是初中高中的校花,大学就不知道了,我英语不太好,整个大学不怎么和人说话,也没什么朋友。照片上的我看起来有点乖。我比了一个耶,他在我旁边,他取了口罩才和我们合影的。手指滑动着,放大他的每一处五官,眼睛,鼻子,嘴巴。他很干净,像是邻居家的哥哥。不得不承认,他真的长得很帅。
      凌蕊端着蛋糕走上来,看着我在看合照,打趣着我“咦,我们老板突然开窍啦?不过说真的,我们李遇真的长得很帅,而且他唱歌真的绝了!你听过他的那首《向日葵的约定》吗……”又开始了,凌蕊是李遇的忠实粉丝,就和平常的小姑娘一样,说起自己喜欢的偶像,涛涛不绝。
      我没有认真听,打开百度,搜了“李遇”这两个字。
      李遇,22岁,白羊座。xx公司的签约歌手,我随意翻了翻,没多大兴趣。接着又打开微博,搜了他。都骗了人家的合照,不关注一个吧合适吧。手指在关注键上犹豫一下,又按了下去。
      “哟老板怎么着?对我们李遇一见钟情了?”凌蕊突然凑过来,看着我按下去的关注键,冲着我笑。
      “瞎说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躲开她,翻着李遇的微博。
      顶置的是他参加的一个节目,海报上他穿着白T恤,化了一点妆,但是一点也不厚重,反而给人一种青春的感觉。往下翻,是他前天发的一条,文案是“烧麦今天一点也不乖,惩罚不许吃饭。”配了一张他抱着猫咪的合照,啊,原来他也喜欢猫啊。他好像很喜欢这只叫烧麦的猫,很多微博都是关于它的,比如说今天又挑食啦,今天有点不开心啦,搞得微博下面的留言全是热情的少女们想当那只猫突然,弹出来一条消息“您关注的李遇更新了一条微博” 我点开,是他今天在店子里买的康乃馨,“祝母亲大人生日快乐,永远18岁。”配了一张康乃馨的图。我看着康乃馨的包装上还有“随遇”这两个字,心突然咯噔了一下。说不清道不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把这张图保存了下来。准确来说,应该是,把他微博里近期发的图全都保存了下来。
      那时候我脑子里有个想法,但是对我来说,太不切实际了。我好像,对李遇,一见钟情了。
      是那个万众瞩目的李遇,是那个16岁就出道的李遇,是那个喜欢猫的李遇,是那个,在我的花店里买了一束康乃馨的李遇。
      说来也很奇怪,我这么冷淡的一个人,居然有一天也会喜欢上一个人。而且方式还是,我最嗤之以鼻的,一见钟情。
      从那天后,我慢慢开始接触微博,超话等一系列东西,跟着凌蕊,小京一起,真真正正的成为李遇的粉丝。凌蕊和小京都说我突然开窍,发现自己是个妙龄少女了,不再搞那些老年人爱的东西了。打榜,做数据,投票,唉,我当年高考都没这么认真过。
      那天以后我没有再碰见过他,人家毕竟是大明星,很忙的,全国各地跑。只不过,我每天还是在期待,期待有一天可以再碰见他,他能走进我的花店里,买一束花。
      我把他的歌都听了个遍,现在到了每首只听前奏就能唱出来的感觉。爱好也摸得一清二楚,比如说他喜欢吃番茄炒蛋,不喜欢吃鱼,他最喜欢花是向日葵,他生日在四月份,他其实是四川人等等等等。小京夸我粉丝当得很用心,要是高考这么努力,说不定也能考个清华北大。
      他的每首歌我都会唱了,小京说我的声音很好听,当个歌手绝对人气不输李遇,我当然知道她在奉承我啦。我不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但是李遇,他好像生就是属于舞台的。
      他的歌我最喜欢《向日葵的约定》,小京说这是他的成名曲,当年他才16岁,怀揣着音乐梦,到处投磁带,终于有家公司看中了他,于是一炮而红。不了解的人都说他的成名之路太简单了,说他就是靠脸,其实是个花瓶。其实不是的,他当年也吃了很多苦,投的磁带都石沉大海,没有回应,而他也没有上高中,母亲病重,却也支持着他的音乐梦。他当年背负着多少的压力,吃过多少苦,我们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像《向日葵的约定》里面唱的那样,“朝着阳光,路在前方。”
      像《向日葵的约定》里面唱的那样,“朝着阳光,路在前方。”
      李遇八月在南京有场演唱会,我们三个都很开心,决定一起去,父母虽然不关心我,但是对我很大方,所以我慷慨地提出飞机票和演唱会门票都我包了,还选了三个VLP座位。小京和凌蕊当场泪流满面,含泪答应回来后给我守三个月的花店。
      八月,南京。
      李遇的应援色是橙色,和他本人一样,是很温暖的颜色。我们抢到了第三排的位置,位置很好,可以清晰的看见李遇。
      七点钟,李遇出场。八月份,正是燥热的季节,他穿着黑色的体恤,我一眼看出来,是件法国的小众品牌,他很喜欢这个品牌的衣服。我望着我身上的这件黑色体恤,嘴角上扬,也是这个品牌的。李遇,你说,我们算不算穿了情侣款。
      可能读书时候追我的男生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认为的冷淡的校花,也会有一天为了和一个男人穿所谓的情侣款,熬几个夜去找他喜欢的品牌。
      他染了头发,黄色的,明明是地痞的最爱发色,可是他一染上,整个人都是那种阳光活力的感觉。耳钉没换,他好喜欢那颗耳钉,那颗耳钉看起来很野,他的面目线条并不僵硬,甚至可以说是柔和,和那颗耳钉完美中和在一起,整个人显得又痞又乖。他和其他的歌手不一样,都没有什么开场词。他今天唱得是《五月的你》,是他的原创歌曲。
      四周灯光突然灭掉,周围一片寂静,大家都很默契的没再吵闹,等着他开口,橙色的应援灯还在摇晃,一束亮白的聚光灯打在他身上,与他的黑体恤融合。他抬眼,开口“地铁 车站 人海, 鲜花 风筝 女孩 ”他的嗓音很温柔,少年的青涩似乎没褪去,他应该是感冒了,有点沙哑,却不难听。明明才22岁,他似乎很喜欢这些抒情类的歌曲,别人都喜欢激情昂扬的青春进行曲,偏偏他,总是喜欢这些抒情感伤的情歌。
      “五月的女孩,你会喜欢向日葵吗。”
      最后一句落下,四周响起掌声。灯光打开,台上的少年万众瞩目,有像凌蕊一样大声喊“李遇!李遇我爱你!”,有像小京一样热泪盈眶笑着鼓掌的,橙色灯牌此起彼伏,宛如巨大的花海,将他包围。橙色的温暖,直抵人心。
      “我喜欢向日葵,我最喜欢向日葵啦。”我听见我的声音在一片嘈杂哄闹中响起,淡淡的,似乎没有什么情绪,随着晚风吹向远方。
      我在回答他的最后一句歌词。别人都说歌手写歌都是有灵感的,写爱情,写人生,写情感。亲爱的李遇,作为你的粉丝,你的万千粉丝中的其中一个,可不可以,把这首歌当做是你写给我的。
      追星最忌讳的是动了真情,可是我好像真的爱上你了。那个五月的中午,我确确实实,被你吸引的移不开眼睛。后来以致于在你工作室发的每一张自拍里,在逛商场时每一次看向你的海报里,在夜静人深的时候每一次看你的MV里,每一次,我都舍不得,移开眼睛。
      24岁的年纪说喜欢好像显得装嫩,毕竟好像只有凌蕊那种18岁的女孩儿才好意思提,但是说爱好像有点不自量力,毕竟27岁的大哥,也没有和他谈了七年的女朋友走到最后。
      日子乏味又懒散,每个午后,我都会摸着猫,端着咖啡,给向日葵浇着花,在我的花店里,无数次想着,能不能你再来买一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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