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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晓夭的奇遇 要不是胸口 ...

  •   话说凌苍帝君家宴的后一个月——

      涟涟的大雨,一连下了三天,看着那雨滴顺着屋檐一直不断的落下,连晓夭心里别提有多烦了。
      “唉!又下,又下!我还怎么上街卖梅子啊!光这三天已经少赚几十几两银子了!”小嘴嘟成一个圆圈,她忿忿的抱怨着,手指烦躁的扣向木头桌面!
      连晓夭平生无甚大志,一个姑娘家,只是喜欢赚钱。她在后院辟了一块地,种着白菜、茄子、萝卜,还有西红柿,收成后上集市卖得的银子就够自己一人的日常开销,剩下一部份留下来腌制,自给自足;前庭在三年前植了一棵梅树,别误会,她不是贪恋花的美,她没那种闲情逸致,她的目标,是那一颗颗酸酸甜甜的梅子,连自己爱吃,也舍不得吃太多,采摘下来的,有三分之二还是卖钱。
      当然,连姑娘是何许人也?菱洲第一爱财之人!岂会满足于此区区小财?她的正业,乃是捉妖!
      连晓夭的父亲听说是个能人术士,捉妖本事那是一绝!不过,也只有连晓夭知道,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个神棍罢了,凭着三脚猫的骗术,欺骗那些愚昧的百姓,只是最后,却被有心人识破,落得被官府抓走的境遇,从此一去,再没回来。
      连晓夭的娘在她周岁那年,跟一个有钱的员外勾搭上了,然后,毅然抛夫弃女,跟随那个人远走他乡,另寻一翻别样的天地。
      十一岁,还是个十足的孩子,爹妈却都已不在身边,小时的自己看着人家一家和乐融融的样子,总是会在角落轻轻的抽泣;为了生存下去,她也曾经乞讨过,也曾经为了一个脏兮兮的馒头,同高自己两个头的男乞丐大打出手,在印象中,她打架很少输,因为家里还好时,她曾和一个邻居哥哥学过武功。
      一切都只是为了活下去,那种信念,有时真的有很不可思议的力量。
      再大一些,一个大娘领养了连晓夭,大娘待她极好,从不曾有一句斥责,她现在的一身本领还多亏了那个大娘。
      三年前的冬天,大娘病逝,还是因为营养不够,身体太过赢弱,无法熬过严寒。唯一的亲人死的时候,她咬着牙,忍着泪,发誓不让自己走上他们之中哪一个人的道路,她要拥有很多很多钱,她需要那种金银堆积出来的安全感。
      连晓夭捉妖,却不是她爹那种神棍,她拥有天生的灵力,两年前一个和尚路经菱洲,发现了她的天赋异禀,遂收了她当徒弟,传授她降妖除魔的本事。
      悬壶济世?普渡众生?没有那么伟大啦!她和她一心为民的师父不一样,捉妖只是因为有银子赚而已!
      师父多次的在自己耳边弘扬佛法,连晓夭全当没听见,只是自顾自的数银子。师父临走前,无奈的望了这个‘孽徒’一眼,居然不知还要说什么,架裟一扬,缓缓离开。
      其实,连晓夭有偷偷的抹了几回眼泪,但因为师父没回头,也就不知道了。

      雨,越来越大,连晓夭甚至听不清隔壁黄大爷那铜锣般的大嗓门了,他喜欢在前堂坐着唱山歌,喔!不用忍受魔音传脑,勉强算是好事一件啦!
      天边一道惊雷,闪电的银光划亮了半边天际。
      正窝在床铺上的连晓夭似乎在黑暗中的前院看到了一个人影。
      她的视力极佳,很少有看走眼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披了件外衣,下床往外走去。
      捉妖的人胆子自然大,连晓夭也没多想,撑起伞,推开木门。
      院子里一片漆黑,只是借着闪电的亮光,依稀能辨识清院子里的东西。
      一个男人,仰天躺在院子的地上,在忽明忽灭的闪光中,看不清模样。
      不过,连晓夭抬手试了试这个人的呼吸,鼻间还是暖的,至少,可以肯定他还活着。
      她放下伞,俯下身去背起他。没有特别的原因,她连晓夭爱财,在她的世界里,最要紧的是赚钱,但是,她也不习惯见死不救。
      毕竟是个男人,连晓夭力气再大,还是被他压得有些喘不过去,她不得不承认,这负荷量,也太大了…
      雨,滂沱袭来,风,呼啸而过,她现在和他一样狼狈了,湿答答的头发黏在前额,她却无法抬手拂开,水,顺势流进眼睛里,眸中一阵酸涩…
      连晓夭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进,终于进了家门,将他在铺了席子的地上安置好后,她啪的一声点燃了烛火。
      火光掩映下,他苍白的面容如此沉静,要不是胸口尚有些微的起伏,他整个人就像是死去了一般。
      她蹲下身,暗暗赞叹这个人的美貌,明明是个男人,却生的这样美…美的连一向不重视外表的连晓夭也忍不住的沉醉…
      她妥实有些忌妒,他,虽非红颜,却偏生长得这样祸水…
      摇摇头,甩掉最后一缕迷思,连晓夭端肃起面容,仔细的审视他腰腹间的那一道剑伤。
      伤口很深,几乎可以瞧见骨白,血,还在缓缓流淌,他的衣衫遇了水,席子上也因此晕染了一摊不大不小的血渍。
      伤他的人下手很重,所幸没刺到要害,连晓夭着磨着,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医好他…
      她住得这个镇子很小,没有几个高明的医生,他的伤需要去请城里的大夫,只是,路途遥远,他,能撑的住吗?
      咬咬牙,不能,但是她会救活他!

      翌日,雨停了,碧空如洗,恍若昨夜那场暴风雨不曾发生过。
      连晓夭凑齐了银两装进荷包,心底滴着不舍的泪,她可爱的、白花花的银子啊…!
      离家前,她又返身进房去看他。昨夜临睡前,她帮他暂时包扎了伤口,脱下了一身血衣,让他睡在自己床上,然后把厚厚的棉被帮他盖上,自己伏在床沿,倒也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夜。
      她家里可没有男人的衣服,她还得上街去买…念及此,咬咬牙,如果他醒来,非要把这笔帐好好清算一下…!
      纤瘦的身影飞快的跑出家门,不一会儿,就看不见影子了。

      睁眼,醒来时,自己躺在一间木屋子里,皱着眉,一向聪颖的他,却是半天也没想到自己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莲初一只手拂额,另一只手放到了肚腹间,这才发现伤口已然被包扎好了。
      “看来…遇到好人了…”他轻笑,鼻息间缭绕着一阵淡淡的芬芳,是从被襦间传出来的,“还是个女人…?”
      千年的九尾妖狐,居然落到了需要女人搭救的下场…可以想象地府那群废物如果知道了会怎么嘲笑…不过,他若会在意,这千年过下来岂不难熬?
      大不了,叫那些家伙再也开不了口就好,耳根也清净些。
      念及此,那双清远的黑眸中,一道光华闪过。

      几个时辰过去,又接近晌午时分,外面耀眼的阳光更加肆意的从窗缝中照了进来,小小的房间内环绕着柔柔的光芒,让人感觉暖暖的。
      他正试着起身,外面就想起了细细碎碎的脚步声。
      狐狸耳朵尖,他想,应该是那个女人吧。
      推开家门,连晓夭平了平促乱呼吸,将买来的衣衫、土鸡、药草尽数摆到桌面上,她要先去看看那个男人醒了没。
      走进房间,有些失望,他没醒。凑近一看,还好,血止住了。
      思索了一下,她决定先熬一盅鸡汤。受伤了就要补身体,鸡汤,自然是不二选择了。
      他闭着眼睛,听到外边响起一阵锅碗相击的轻脆声响,忽然有些好奇那个女人在做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她走进来的前一秒,自己会决定继续装睡,或许是对凡人的好奇心使然吧?
      没有过多久,他感觉到她又走了进来,跟着飘近来的,还有鸡汤和饭菜的香味。
      她或许不知道,妖是不吃人类食物的,如果那些食物是为他准备的…
      他没猜错,连晓夭布好饭菜,便伸手来揽他。
      他此番装睡倒是到位,浑身虚软,直叫连晓夭废了不少劲。
      好不容易,他安稳的躺在自己的臂弯里了,连晓夭啪的一声拍上额头,现下这般…还怎么起身去端鸡汤?
      于是,一步一步挪开身子,才匀匀腾出手去构到那碗汤。
      她这一番动作,额际满是汗水,喂他喝汤时,她开始在心里算记着,决定把这笔仗也兑现成银子。
      莲初配合的张嘴,虽说不食凡人之食,但那鸡汤入口的鲜美清香倒也颇好。
      她一勺一勺喂,他一勺一勺喝,半盏茶功夫,那碗汤就见了底。
      轻轻放下他,连晓夭才要去打理自己时,却听到身后一个清越的嗓音悠悠的说道:
      “再来一点就好了。”
      她少见的张大了嘴,回身同那个笑意浅浅的男人对视,只见他支手撑着身子,柔亮的黑发有几缕掩在颊边,那情景,说不尽的媚惑风情。
      “你…醒了?何时醒的?”她问,几分怀疑。看他这般模样,醒来应该不只几个时辰了。
      “妳离家时。”他笑意未减,出乎意料的坦白。
      敢情这人…存心占自己便宜,想刚才自己白白抱了他这么久,就未免一阵气闷。缓过情绪,心想,也罢,既然如此一并算到帐上也是可以了。
      想到这一层,连晓夭甜甜一笑:“我看公子气色倒好,将将休养几天便可下床了。”换言之,他能下地,自然便要多少给点感激的钱财,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子弟,说不定还会大方的让自己讲价,而她,就快要有一大捧白花花的银子进帐了!
      想一想,不用太多,一百两就差不多了…
      她果然是个善心人啊!如此这般的照拂他,却通共只收一百两,多好啊…
      莲初身倚在白墙上,看着她精明的小脸因心中的主意笑的几分恍惚,不由得背脊一寒…
      那笑模样,一看就是在打着什么主意…
      连晓夭忙不跌的凑上前,微笑的问:“公子家住哪里?大名是?”
      莲初顺手将垂下的散发拢至身后,听到这一番问话,淡笑道:“我家在这座山头的森林里,我叫莲初。”
      山头?这座山头?他莫不是在说笑,这座山再往前一点,过了那片莲池就没有路了,她住在这里五年了,也没听说过有谁住在里面…
      莲初?这倒是个出尘的名字,不过是太女子气了些。
      连晓夭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便是住在这座山头的神仙凌苍帝君的长子,他说家住森林,那更是不假,凡人的肉眼,凡人的身,如何能识破神仙的障眼幻术,更别说是走进去瞧一瞧了。
      而这女子气的名字,还是当今九重天上的天后娘娘亲自取的。
      莲初默了一默,不自觉的,起了恶作剧的心思。
      他早已发现眼前人周身那一缕缕纯净的气泽,想是她有几分灵力护身,那么,见过的怪事该也不少,心念一动,决定将真实身分说出,瞧瞧这小丫头的反应。
      “姑娘救了莲初,莲初很是感激,决定不对姑娘有所隐瞒,其实…”
      前半句听的连晓夭心花朵朵开,岂料,后半句又有些不对劲…
      “什么…?”他莫不是要说感谢她的搭救,但因家贫无钱报恩云云?没关系,留下来当打杂的也行,瞧他那副身板,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她聪明的替他想好了出路,便安心的坐下,双手托腮,准备聆听他的‘自白’。
      莲初却不言语,只是掀开了被子的一角,望了她一眼。
      一道银光闪过,连晓夭还撑着头,只有嘴巴又一次讶然的张大!
      方才那个容色倾城的男子在一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巨大的全身雪白的九尾狐!
      连晓夭呆愣之余,发现白狐腰上缠着的绷带,就是自己亲手扎上的!
      “你…你是狐?”她慢慢的问,清脆的嗓音带着微微的颤抖。
      白狐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一道和方才一样的白光闪过,白狐慢慢幻化成人型。
      莲初化回人型后,望着她瞬间恢复平静的表情,颇有些满意的軽颔首:“我猜的没错,妳是个除魔师,胆识自然不比普通人,如此我也少些解释的麻烦了。”
      “我倒想知道,你为什么昨夜偏生要倒在我家门前。”她极力忽视掉内心的恐惧,摆出一副冷面孔,斜斜的瞟着莲初。
      莲初苦笑。
      该怎么说,他回山的半路上居然中了鬼族七族余孽的暗杀,暗杀也就算了,他一把扇子打的正欢,后心冷不妨袭来一剑,躲是躲过了,只是前身就没那么侥幸了。
      抚了抚依旧隐隐作疼的伤口,他说道:“我同别人打了一架,虽是赢了,却中了诛妖剑,迷迷糊糊的上了山,没有辨清方向,只是顺着妳身上的灵气寻来,后来就到了这里,连带给妳添了不少麻烦。”
      连晓夭捧着药草走进房间,语意凉凉:“看来你的修为也不算高深,否则怎么会被人伤成这样。”
      她是一个除魔师,自然知道诛妖剑是传说中仙界的圣物,中了它一剑还能活下来的妖怕是屈指可数,只是故意讽刺几句罢了。
      莲初也不在意,看着她在小钵内捣碎了草叶,和着几味创伤药,搅匀了药膏向他走来,便抬手解开了缠着的绷带。
      这群七族余孽计划的甚好,是铁了心即使同归于尽也要复仇的,若不是五感异常的灵敏,让他避开了那致命的一击,或许现在躺在山林深处杂草堆上的,会是自己。
      一圈一圈的绷带垂了下来,雪白中点点血迹。
      连晓夭皱眉,先将莲初按回枕上躺好,方才轻轻的用棉签沾药抹了上去。
      棉签触到他狰狞的伤口时,她感觉到他的身子抖了一下,于是,咬咬牙,动作放得更轻更缓。
      即使如此,伤成这般,都见了骨白,哪怕是羽毛一般轻的东西落了上去,也仍然是钻心的疼。
      连晓夭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却能从他疼白了的脸色知晓,定然是极疼的,唤了别人此刻只怕早已是鬼哭狼嚎,寻死觅活了吧。
      这男人,从来不会轻易示弱,连晓夭肯定。
      她转了一圈眼珠,开口道:“狐狸都是极狡猾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道理,你竟然不知?”
      他仰躺着,瞧不见连晓夭的表情,却也能感觉出那一份善意:她正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疼的微微喘息,他的唇角犹带一丝笑痕迹,云淡风轻:“我只能说,这一次,这狡猾的功夫,我是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连晓夭花了些时间包扎好伤口,却见他阖着眼,面上显出倦色,是睡着了。便将被子小心的替他盖上,兀自坐下来吃那些冷掉的饭菜。

      转眼间,九尾妖狐莲初在除魔师连晓夭家里已经住满了十天。
      他正处于恢复期间,不过至今为止都还不能下地,连晓夭心里只道,兴许他那一日的幻化着实耗了不少可供复原的气力。
      连晓夭将早上的那些鸡汤重新炖过,摆在桌上,只待他醒来可以再喝一些。
      他是妖,不知道凡人的补品对他的伤是否可以起作用。
      连晓夭摊开账本,上面密密麻麻的记下了每一天的收入与开销,这三四天,居然都是出大于进!
      也难怪,因为莲初带着伤,她怕他一个人在家,端茶倒水不方便,是以这几天除了在附近的集市卖菜外,她没再接除魔的工作。
      然后,他养伤的药草补品,哪一样不用花钱?
      咬着笔杆,连晓夭清秀的眉宇皱成一个川字!
      不成,不成,明天无论如何都得重操正业,她不习惯每天没有十两银子进帐的生活。

      一觉醒来,莲初动了动身子,伤已经好了七成,可不能再赖在床上了。
      跟她相处的这十天里,他有些惊讶的发现,连晓夭这个及笙之龄的姑娘家,脑袋中除了银子竟再没其它幻想。
      他曾问:“妳一个人这么久,将来,不想找个人嫁了,也有个归宿。”
      他是好奇的,想仙界的神女在风华正茂时,哪个不是心心念念一段好姻缘,更何况连晓夭一个凡间女子。,
      她微笑,笑容却没有透到眼底,只听得她说道:“丈夫?归宿?那些都是可能会长脚跑掉的,只有银子才是实在的,它没有生命,没有情感,它是唯一不会背叛我的东西。”
      他于是知晓,她有一段辛酸的过往。
      只是,她不提,他自然也不会过问。
      看她对着账本,面上作忏悔状,莲初忍住笑,低声唤她:“晓夭。”
      她回过神,起身将鸡汤端给他。
      莲初接过,慢慢的喝着,半晌,他说:“晓夭,明天我们一起去工作吧。”
      她抬头,有些惊讶。
      其实,这几天她没去除魔,莲初便劝过几次,保证会好好照顾自己,只是她还是担心,万一一个不小心,让他将将养好的伤出了什么意外,那外流的银子可就不止这些了,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便在他规劝时很干脆的充耳不闻。
      但是,这次他说的是‘我们’!
      “你要跟我去?”
      “是啊。”他答的理所当然,又说道:“我在这里花了妳不少银两,我去,多少可以帮的上忙,而且赚的银子全部归妳。”
      全部?
      她问道:“当真?”
      “当真,我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不会给妳添麻烦的。”
      连晓夭是个聪明的商人,不暇多想,已算出利远多于弊。想除魔时身边有只千年道行的九尾狐,那会帮上多少忙啊!有人帮忙,可以省去几分力气,赚来的银子还全数进了自己的荷包,这种一等一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不过,银子全归自己么…想来还是有几分过意不去。
      “赚来的银子一半一半。”挣扎了一下,她提议。
      莲初一口气没忍住,终于还是笑出了声音。
      “我知道妳不安心,不过,钱财之于我乃身外之物,原也不必的,妳不用感到愧疚的。”
      连晓夭一向爱财,但这一点并无损她的纯挚善良,她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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