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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馄饨 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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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个小孩,生活就要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前乔时都是早上卖馄饨,中午随便垫吧点然后下午去镇上找点零工,傍晚去买肉和菜,晚上再熬夜包馄饨。
现在有了乔亦这个小娃娃,他得一大早就做好饭放桌上,蹑手蹑脚地走。忙一上午,中午提前下班回来,给孩子做饭,这几日乔亦都在养病,他索性放自己几天假,不去打零工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别看孩子在医务所就退了烧,还回家洗了热水澡,其实身子骨脆弱着呢,这几天吃不下去饭,嗓子疼,鼻涕也多,咳嗦时像是要把肺吐出来的模样,可把乔时吓得魂都没了。
“乖宝,你再吃颗馄饨吧。”见他满面愁容,我就是吃不下,也强咽了一枚。果不其然,他瞬间高兴了许多,连声夸我懂事,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
把我搂在怀里,乔时神神秘秘地从中午就带回来的黑袋子里,掏出一个孩子玩的拨浪鼓。然后献宝似的捧到我的面前,笑吟吟地问我喜不喜欢。
是崭新的,贴纸上还泛着光泽。
我一时语塞,然后点点头,伸手去摸这分外熟悉的小东西。上辈子他也给我买了,不只这个,他还给我买了小汽车,画笔,风筝等等,只要他有钱,就什么都给我买,甚至不用我去求他。
而且我这时才逐渐意识到,乔时有个很奇特的习惯。那就是他给我买的东西向来得是新的,从来不去院里的爷爷奶奶家里,讨他们孩子用过的东西。
他给我衣服,要不就是新买的,要不就是他穿过但是洗的干干净净的。明明自己没多少钱,却偏偏在这上讲究,让人不知道他心中怎么想的。
不止如此,乔时还很不喜欢我从外边买东西吃,他吓唬我,说外面的东西脏,料子也不好。就是他手里包的馄饨都不给我吃,说是临赶着市场下行买的菜,吃着绝对没问题,但他心里硌应。
可到了他自己头上,别说便宜菜了,就是掉地上沾了土的馍馍,他也是把皮揪掉,不嫌弃的吃里面。
给我吃的东西,总是要现从市场买的菜,水灵灵的嫩嘟嘟的,再通过他的手去制作,最后拿着筷子喂我吃。
看他殷勤照顾我的模样,我甚至怀疑,他是否有什么心理疾病,就喜欢享受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但这也只是怀疑,乔时从来不会害我。他只是太疼我了,而又不知道该从何处照顾我,毕竟他也没有孩子,甚至连妻子,或者亲密的朋友也没有。
他没有家,只有我。
其实这样不太好,尤其是乔时对吃的过分吹毛求疵了,孩子小时候可以适当吃点脏的,要不然接触的细菌少才容易生病呢。
这叫娇气病,也叫富贵病。
想到这我噗嗤乐了,乔时这个穷人,养出的孩子却一身的富贵病。我十八岁前多病多灾的,也许跟他太过小心有关,所以以后也得背着他吃点别的。
......
乔时发现,他家小孩真的是个小大人,没事就脸皱成宝子在那沉思。说话说的不多,但那眼神看着就沉稳,注意力也比一般孩子集中。
等乔亦身体好些了,他就担心小孩在家会不会无聊,可别调皮地碰那些刀具或者扒窗户跳。一时间,他恨不得能把孩子别裤腰带上,走哪都带着,看着。
但出乎意料的是,乔亦很安静,给本书能看半天,而且还十分孝顺,见乔时忙,他自己就撸起袖子帮忙,都不要人说。
看他捡碗捡筷子很麻利,乔时咂咂嘴,试探地问道:“乖乖你今年几岁呀?”
小孩长得真是瘦小,瞧着也就六七岁,身材差不多,个可能高点。
“十岁。”这娃娃真是惜字如金,一边擦桌子一边说,不耽误干活。
乔时瞪大了眼睛,惊呼:“十岁!”,要知道他十二就出来打工了,他当年就是长得瘦也没这么小啊。而且他身子骨结实,不像乔亦,风一吹就倒。
家乡那边十岁的孩子满山跑,掏鸟抓鱼啥都干,就是不坐下来看书干活,而面前这个孩子稳稳当当的,看书时候认真专注,侧脸说不出的斯文秀气。
心里打了个激灵,乔时念叨着,他家孩子看着就是学习的料,可不能荒废了,而且乔亦如今都十岁,可不是六七岁的光屁股娃娃!
前些日子他还想先让孩子适应几个月,来年送小学就赶趟,结果现在该上三年级的年纪,居然还没上过学。
越想越焦急,跟每位望子成龙的家长一样,他就怕因为自己而耽误了乔亦的前程,怕乔亦长大了怨他,恨他。
在超市的小卖部买来铅笔橡皮和演算本,又愁该买几年级的教材。乔时关心则乱,最后啥都买了,孩子上学的事还没定。
清水镇就有个学校,是乡村小学加初中的二合一,距离这十几里外还有个学校,那个大,听说老师也好,而且除了小初,那还有高中。
乔时这个愁啊,早知道他还买什么房子,租一个好不好,以后孩子在哪上学他就在哪开馄饨摊子,照顾容易,而且离孩子近他心里也安稳。
这才几天是,他就离不了人了,半天不看到乔亦他心都慌。
就在他差点冲动地要卖房子时,他家孩子把书放下,悠悠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就去清水镇的吧,太好的我跟不上,浪费钱。”
这句话让乔时捶头顿足,他后悔以前怎么不多赚点钱,他的小孩就应该肆意地快活,而不是这般替他着想开口闭口都是省钱。
最后在乔亦执意下,乔时只能松了口,去联系本地学校的老师。而在此之前他还要去镇里的警察局登记,办理手续,因为不是正经从孤儿院收养的,所以填的东西更多,更麻烦。
毕竟平白无故出现个娃娃,他填写的身份还是叔叔而不是父亲或者哥哥,怎么看怎么奇怪。要不是他本人看着老实,模样标志,估计那民警都得怀疑乔亦是他拐卖来的孩子。
再三确认小孩无父无母后,警察局开了个证明,以后乔亦这两个字就真是孩子的名了,而乔时也真的成为了这孩子唯一的亲人,他的小叔,而不是某个陌生的男人。
将印有小孩脸蛋的本本翻开,乔时激动地又亲又吻,他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可说话办事都跟老父亲似的,让人看着好笑。
“你真打算养我了?”手指挠了挠大手的掌心,我偏头看他。
“嗯。”乔时点点头,他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眼睛里带着细碎柔和的闪光。
看着他那幸福的样子,我没说出:要是我爸妈找上门来,你会把我给他们吗?
这个问题本就是不成立的,因为从上一辈子来看,他们从未找过我。所以我很识趣地将问题咽进肚子,不去让乔时有半点替我寻找父母的念头。
我喜欢他冲动地收留我,而非把我送回去,或者大张旗鼓地去警察局报案。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儿童拐卖是常有的事,可真当有人报案了,警察对此也不会不管不顾。
但凡他动点心思,我都没有机会留下来粘着他。
可乔时没有,也许是年龄不大,他有时候做事会保留着少年人的天真。
他不由分说地留下我,将我养大,不求任何回报。
天底下怎么会有比他还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