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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薄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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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还在下,车窗内早就开始起雾,路灯这盏隔着那盏,有着老远的距离,车的灯也亮着,忙不跌跌的向远处赶去。还有时不时路过的车,溅起的水花,听得见。彭仲看着眼前闪过的街道,距离得很近,看得到小店招牌上的霓灯,模模糊糊勾勒着轮廓。一片花花绿绿的好不和谐。街上人少,只有零星几个,可惜都在雨中奔走。
彭仲用侧掌贴着玻璃向斜下方划过,像一柄粉刷刷过的痕迹,这样就可以让自己更好的看看他认为熟悉的街道。一位少年独自在街边,样子有些急促,却不像他人那般奔跑。季夏的雨笼罩着他,像山寺檀木浸润的香。却让彭仲意外的想到了一个词——晨霜。
晨霜?就在这个词从脑海一闪而过的那一瞬间,彭仲抬起手擦去面前另一片水雾,不知道为什么,像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只是为了看得更贴切,仅此而已。
雨中的少年侧着脸,看得到衣领上方一节白皙纤瘦的脖子。雨比先前小了不少,街上的少年穿着件白衬衫,不知是在雨里走的太久,还是在车里看着的雨小,车外的大。总之,就是少年的衬衫从肩头湿下了背脊,贴着身,尽显单薄。少年皮肤很白,像是雨中的一缕剪纸。
洛晟感觉到了什么,像马路间看去,一辆出租车驰去,速度有些快,车里的人影没能看清,只记得有一双生涩的眸子,却像夜色那般得黑。车子溅起水花,洋洋洒洒,泼墨样得逍遥。
少年一转头便撞入了彭仲的眼眸,雨中的少年被加了一层模糊的滤镜,是来自山林的薄雾,彭仲只看得模糊的轮廓,虽然浅浅一眼,却是留下了印象的。彭仲在心中描摹竟也让他在脑海显现了一个词——林雾。
第一次与洛晟的见面让彭仲的心跳漏了半拍,像是去到了花草树密的山林,很静,但在他的心里撞开了涟漪。彭仲心尖尖上的一颤,14岁的他认为这不是惊艳,也不是喜欢,只像是得到礼物一般,得到了一件属于自己的礼物的惊喜。
今夜无月,雨停,风自轻。到了外婆家,草草吃了个晚饭,外婆和妈妈都去休息了。其实外婆早早便知今天他母子俩要回来,准备了很多的菜,奈何一天的奔波着实劳苦,也没吃多少。外婆没多说什么,彭仲心想,也是可惜了。
洗漱后,彭仲穿上睡衣一头扎在窝里,空调的风略过他的后颈,晃着发尾,头发有点长了划过的地方有些痒痒,彭仲伸手挠了挠。床缓解了多数的疲劳,本来是很困的,却是怎么都睡不着。
彭仲左翻翻,右翻翻,还时不时带踢个腿的,就是睡不着。彭仲用被子把自己捂了个严实。夜已经很深了,彭仲用手捏着被子的边沿,把头露了出来。外婆的家在一个老小区里,房子是外婆年轻时候单位分的,那时候姥爷还在,姥爷和外婆是同一单位的,分房子之前两人毫无交集,巧的就在缘分,姥爷在底楼,外婆在他楼上。彭仲听外婆讲过她和老爷的故事,那年他自己好像才五六岁吧。
现在想想也是好笑,屁大点的小孩儿,就因为放学回家路上,不知哪个路人甲夸了一句“这小朋友真乖,长大以后一定是大帅哥。”就自信心膨胀了,一路拉着外婆的手使个劲儿的乐,还豪言壮志地说“我以后一定会娶一个比妈妈漂亮,比外婆对自己还要好的媳妇!”
这倒是把外婆逗笑了,她这一生最爱的是自家老头子,其次就是闺女和这宝贝孙子了,自然希望自己乖孙能娶个贤惠漂亮的。聊着聊着就扯到自己和老头子年轻的时候了,公司分的房子距离公司不远,但还是要走些路程,外婆年轻时爱漂亮喜欢那种高跟鞋,个子不高,所以更加钟爱那种看一眼就脚疼的鞋子,走路自然就慢了,出门也该早些。刚好呢,姥爷又是个勤快的,喜欢早睡早起,出门多次都是好巧不巧的一起走,算是搭伴嘛,路上也有个说话的。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有次外婆买的恨天高,鞋跟处太硬,一天下来脚差不多废了。说是姥爷知道了心疼,但是很尊重外婆爱美的选择,隔着几天就买了一辆自行车,早上载外婆去傍晚载她回的。这感情嘛,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温了,外婆手艺好,姥爷就每天厚脸皮的蹭饭吃,没过几年就结婚了,有了妈妈,再后来老妈嫁人,又有了彭仲。可惜嫁的人不靠谱,自从彭仲知道父母离婚之后,也听见了些话,说是自己爸跟着他的秘书跑了。母亲对这事是有所中伤的,彭仲也不想提这事,在心里也就压着。他真的和想问自己的亲身父亲为什么要这样抛下他和妈妈。为什么不爱李杏满了。但他没有立场,他只是孩子,这是父母的事,他没有参与过父母的过去,更无权过问父母的未来。这很无奈也很恼火。
真的很烦,不想想了。彭仲撑坐起来,摸着黑拉了一下床头灯,鹅黄色的光韵,小小的一团,照亮了彭仲的侧脸,他看了一眼闹钟,凌晨三点左右。他又失眠了,高铁上的那个小本子孤单的躺在床头,彭仲伸手翻开,倒扣在被子上,又抽手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摸索着笔。
写道:
2005年7月3日,周日
今天又睡不着了,
彭仲愣了神,眼前好像晃过了一件白衬衫,像林间的雾,又像薄荷水的清香。
彭仲把逗号改写成了句号,提行:
少年是林间暮色的霜,像晨曦的雾有薄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