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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无双 “我也喜欢 ...


  •   对于魔术变幻这类故弄玄虚骗人的小把戏,我虽没有猫九那般出神入化的本事,但也非一无所长,事实上,我也还是有一些可令人叹为观止的小手段的。

      不敢在猫九面前班门弄斧,在元墨面前小露一手,以震慑,欺骗,或者拉拢一下这位天才少年,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思索片刻,我已有了主意,于是我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从中抽出一张,稍作玩弄之后,随意扔给元墨。元墨怔了怔,反应迟钝的盯着飘浮在面前的纸巾。

      我打了个响指,纸巾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托举,像朵白莲花般浮在空中。元墨瞪着本就很大的眼睛,表情因此显得有些呆滞。我撇了撇嘴,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若是猫九出手,那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景致呢。

      我抬了抬下巴,示意元墨,纸巾是给他的,元墨举起右手臂,却迟迟没有伸手去接空中的白莲花。一时之间,我突然有种不怎么好的猜测,难道这孩子介意这纸是从我兜里掏出的?我对元墨翻了个白眼,怎么还挑三拣四了?我总不能看着这傻小子用新制服的袖子擦眼泪与鼻涕吧,他今天可是去入职的。

      我打了个响指,空中的白莲花猛的扑向元墨的面孔,元墨条件反射般闭眼,脑袋下意识向后倒去。

      我笑嘻嘻说道:“你信不信这朵白莲花,哦不,这张纸会把你的鼻子给割下来?”

      元墨紧闭双目,没有出声,我觉得很是无趣,便动了动手指,白莲花在离元墨面部一厘米的距离停下,然后向下移动几厘米。我再动了动手指,一股凌厉的风越过白莲花,向着元墨疾射而去。元墨蓦然睁眼,惊恐的大眼睛像铜铃般,这样一来,我便感到趣味十足了。

      “少年,信不信你的鼻子即将不保?”我再次问道。我稍微使力,纸巾上卷起的强劲风力,便把元墨的头发掀得像个刺猬般竖立起来。

      “我信,我信……”元墨吸了吸鼻子,然后举手作投降状,声音有些颤抖。

      我开心的笑了起来,我其实很少会出现做恶作剧的念头,只是面对这孩子,总会萌生逗他取乐的念头。

      让元墨体验够这张薄纸带去的强大压迫感与凌厉感之后,我轻轻吹了个口哨,纸巾软绵绵的落在元墨面前的小桌子上。这次,纸巾散开,以一张纸该有的形态,方方正正平铺在桌面上。

      我向元墨眨了眨眼,意味明确的告诉他,我很少有捉弄他人的兴趣,今天算是他的幸运日。随后我抬了抬下巴,示意元墨,该明白他接下来的行为了。

      元墨心领神会,小心翼翼拿起纸巾,仿佛怕被划伤似的。接触到纸巾的轻柔之后,元墨呼出一口气,表情随之放松下来,随手,便用纸巾在脸上胡乱抹了几下。

      元墨的行为让我很是满意,我微笑着点点头,暗自赞道,这才是好孩子该有的表现。随后,我轻轻转动右手腕,示意销魂,该工作了。销魂不满意的扭动了几下。要把一张沾有别人眼泪的纸巾化为尘埃,销魂是一百万个不愿意的。

      我轻轻抚摸销魂,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吗,我要在这个少年天才面前露两手,让他彻底折服,将来才有可能为我所用。毕竟,一个心智不怎么成熟的少年科技天才,使用起来肯定是很顺手的。

      在我的安抚与命令之下,销魂放射出一股红色光线,不情愿的把纸巾化为空气中肉眼无法辨识的尘埃。销魂工作的过程,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当元墨看到他放在桌面的纸巾向我飘过来时,眼神充满好奇,只是他的好奇表情尚未全部打开,纸巾便已顺着桌子边沿落下。元墨低头找寻,桌子下面当然是什么也没有了。

      “姐姐,这真的是魔术吗?”元墨惊奇的问道。

      “真是没见识,竟然以为这是骗人的魔术。”我板着脸,不满说道,“姐姐这可是真本事。”

      “出尔反尔。”元墨嘟着嘴嘀咕,“之前你明明说是变魔术给我看的。”

      “啊,这……”我一时竟感无言以对,这少年的智商,怎么这么不稳定?

      我揉了揉太阳穴,假装失忆,讪笑着说道:“可能是我说错了,这可不是骗人的小把戏,这是姐姐的真本事。”

      “姐姐的本事这么高,那么你的主人……神明哥哥,肯定更加厉害吧?”元墨的眉眼之间,满是崇拜神情。

      看元墨念念不忘猫九,神仙哥哥都变成神明哥哥了,我用一个严厉眼神作为回答,元墨吓得缩了缩脖子。

      娱乐时间已过,该再次进入正题了,我对自己插播的小广告很是满意,广告效果显然达到了我的预期。

      “你与萧半山是朋友吗?”虽然答案了然于胸,我还是干巴巴地问道。

      第一与第二成为朋友,这现象有悖常理,我可不相信世间有如此友谊存在。

      不出所料,元墨果断摇头,表情复杂,既有哀伤,又有惊惧,还带着一些悔意。我理解元墨的悲哀,但不赞同他的悔意。

      “萧半山与萧议员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了然于胸,我依然多此一举问道。

      我提这样的问题,倒不是为了刺激元墨,而是……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刺激元墨的。这孩子不学会在逆境中成长,成熟,不学会该腹黑时便要彻底腹黑,只怕将来还要吃大亏。

      “萧半山是萧先生的儿子。”元墨说道,语气说不出的落寞。

      “原来是个纨绔啊,这样的身份,你惹不起,大概也不敢惹。”我扬了扬嘴角,露出轻蔑的笑容,“那么,你与萧半山的关系如何?是否处于敌对?”

      “萧先生要求萧半山与我像兄弟般相处。”元墨低声说道,“我理解,并感谢萧先生的好意。”

      “然后呢?”我不耐烦问道,“你们真就亲如兄弟般了?比与阿絮还亲吗?”

      “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元墨摇摇头,语气中底气不足。

      “萧半山为人如何?”我问道。

      “萧半山的武力值非常高。”元墨答非所问,“科技能力也很强,几乎无人能敌。”

      “几乎?”我笑了笑,“那就是说明,还有有人能与之匹敌的。”

      “嗯。”元墨垂下脑袋,像只斗败的公鸡。不,是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小鸡仔。

      我叹了口气,我虽然对上学没有什么记忆,但校园霸凌还是多少了解一些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可不仅仅适用于成年人的社会。

      天才与天才之间,英雄与英雄之间,美人与美人之间,惺惺相惜的情形,文学作品中常见,但现实中,大概是没有那么美好的。比如说,我对茵娘充满仇视,原因除了她对猫九的骚扰,还有她那让酒吧里大多男人双眼发光的可恨的容颜。

      与我同龄的萧半山,显然是个风云人物,虽说我对这位屈居第二的神秘天才的为人不了解,但我却是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而元墨,便是让风痛恨不已的那棵天才树木。

      一个太优秀的人,即便自身不愿树敌,却也避免不了遭人嫉恨,毕竟,天才头顶的光芒,想要不刺眼是很难的。萧先生对元墨的爱护,必定会引起萧氏子弟的妒恨,更何况他那位屈居第二的亲生儿子呢。

      可以想象,当第一不幸沦落为第二后,曾经耀眼的光芒被第二的耻辱烙印所掩埋,确实让人难于接受,正因如此,才会有太多人前赴后继挑战第一,想要成为第一。可笑的是,那些挑战成功的人,也就面临着被其他挑战者拉下第一神坛的可悲命运了。

      元墨成为萧氏大学第一并无过错,他的悔意大概出自他由于不懂藏拙,从而导致了某些他所承受不了的伤害出现。

      “如果你第一的地位被人超越了,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我随口问道。

      “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元墨低眉顺眼,不争不抢的回答,“这是自然现象,坦然接受就行了。”

      “可是,有人不会像你这般淡然。”我若有所思,“别人大概会想些什么,然后,做些什么。”

      “是的。”元墨无力的点了点头。

      “你自小便一直在超越萧半山,对吧?”我继续问道。

      “是的。”元墨想了想,随后补充道,“不过,我的武力值不行。”

      我内心了然,对元墨的悔意产生了一些理解,甚至是感同身受的共情之意。此刻,对于元墨的际遇,以及阿絮的遭遇,我有些心得,但不能对元墨言说。我自认自己有破案的才能,却无做侦探的心意,亦无把真相公之于众的兴趣。

      匹夫无罪,怀壁其罪,元墨无错,错在才智。才智过高,除了曲高和寡,更多的是让人看不顺眼。就我自身经验来说,若不是有高杰克对我那种莫名其妙的近乎变态的爱护,只怕想要挑战我的人,是数不胜数的。

      学生其实也可以似杀手般定位为职业,既是职业,那就避不开职业风险。我认为二者最大的共通性,便是被同行所嫉恨。

      校园暴力我虽有所了解,但并不是多么熟悉,无非是从文学作品中知晓一二而已,而杀手间的残酷竞争,我却是很是心得体会的。假若同行来挑战我,他们可以有很多原由,比如我是个新人,莫名其妙出现不说,竟然还要手段强硬的抢他们的饭碗;再比如,消灭我可以让他们获得杀戮的快感,以及在业界的谈资。如果同行认为我也算是杀手界的翘楚,那么打败我,或者消灭我,会让他们在业界扬名立万。当然,同行也可能不需要任何原由,便会对我产生灭之而后快的念头。

      想及此,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来这个世界短短一个多月,便遭遇过三次伏击,虽然对方并未报出姓名身份,但我知道他们是职业杀手。除了是同行之争,我想不出会有什么人会付费取我首级。伏击我的人自然没能从我这里占到便宜,我反杀那三名看似高手的杀手之后,并未在业界听到任何与此事相关的传闻,我因此也就没有与任何人谈及些事,包括高杰克,甚至猫九。

      若是我有兴趣查询那三名杀手的身份,只需向高杰克通报一声,相信那位业界老大定会查个水落石出,但我不想这么干。于是,我遭到伏击的事件,除了我及三个死人知道外,并没人知晓。

      我摸了摸自己的面部轮廓,有些自豪的想,我的存在,我的能力,我的人格魅力,以及我的职业能力,肯定是要让别人不爽的。既然我是别人发财致富、或者功成名就道路上的绊脚石,就让那些被嫉妒之火烧坏脑子的同行来得更为猛烈吧。

      我抬头看向元墨,元墨右手肘支在桌面上,手掌托腮,视线投向车窗外,不知是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情。

      “除了阿絮,你还有别的朋友吗?”我收回思绪,关切地问道,“比如,女性朋友,红颜知己,有没有?”

      话出口我便感到好笑,问一名十四岁的少年有没有红颜知己,我这是什么怪异思想?

      元墨转头看向我,目光微惘,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擅长交朋友。”

      “遭受过校园暴力吗?”我继续问道。

      “没有。”元墨勉强笑了笑,说道,“我喜欢独处。”

      我咧开嘴,露出一个理解与包容的笑容,这孩子大概不会认为,被动的独处,也可以看作是被暴力,当然,这是有着边界性的软暴力。太多自负的人,或者反应迟缓的人,是不会承认,或者认为,自己正处于这种软暴力的伤害之下。

      “你很优秀的。”我轻声说,随后,露出一个大概有些调皮的笑容,继续说道,“我也喜欢独处。我也是非常优秀的人。”

      “啊?!”

      元墨瞪大了眼睛。

      我扶了扶额头,这孩子,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想要在宇宙中混出点名堂,脸皮不厚可不行。我其实是有所收敛的,还没说出人间仅我一人,别无分身的豪言壮语呢。

      “当然啦,我的主人也是非常优秀的,比我还优秀。”我正色道,“因为我的主人可是神明,无所不能的神明哥哥。”

      适当提一提猫九那妖孽,对我与元墨的交谈大有益处。

      “嗯。”元墨用力点点头,“我相信。”

      我赞许的点了点头,这孩子挺上路的,不过我还是有些疑惑,他到底是相信我自己人间仅有?还是仅仅相信猫九天下无双?

      我对元墨的孤独有些感慨,像元墨这样优秀的孩子,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成长道路上好不容易有个自家的阿絮相伴,却又要经历残忍的生离死别。

      我轻轻叹了口气,在现实中,别人家的孩子是注定不会被其他小朋友喜欢的,这种不喜欢无关性别,更与这孩子的性格无关。既然大众不喜欢元墨,无论他的性格多么讨喜,在别的孩子眼里,也是恶。

      咦?我这没有过往的人,是怎么知道这么多大道理的?难道,我真是人间仅有?这么一想,我与猫九那天下无双的妖孽,还真是有些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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