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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傍晚,大约五点半,这对在足球场玩了好一会儿的双胞胎,踩着晚高峰的尾巴踏上了回家的路。
瑞明瑞智两兄弟今年上小学二年级,就已经不用家长接送了。这并非因为他们有多乖巧懂事,而是因为他们的家离学校近。
过了马路,进了巷子,拐个弯一直走就到了,用不到五分钟。
两个小胖子走路从不看路,左跨一步,右跨一步,速度当然也是随心所欲,活脱脱就是马路悍匪。一般来说,对面走来的人不会和孩子抢道,都由着他们这样走,主动避让。
不过今天他们不大走运。
双胞胎刚走入巷子,就在拐弯处被突然出现的青年撞倒在地。
先是玩书包带子的瑞智没注意,直直用脸扑上那青年的胯骨,再是走在他后面的瑞明被他连锁反应,一起仰倒在地。
“哎呦!”
“快起来,压到我了!”
双胞胎吵吵嚷嚷,拉拉扯扯地站起来。
那青年并没有道歉或者扶他们的意思,一言不发,甚至一个眼神都没浪费给两个小屁孩,就那样继续往巷子另一头去。
青年生得高大结实,双胞胎抬头都看不清他的脸,更别说招惹他,只能自认倒霉,互相拍拍灰尘。
瑞明给弟弟拍灰的力度不可谓没下狠手:“都怪你,走路不看路。”
瑞智相当委屈:“是他先撞我的!”
“哼,我不管……”
青年与他们背向而行,压低棒球帽的帽檐,走进了巷头的便利店。
老板并未注意他,低着头,一边听着电视机放《法治在线》,一边整理柜台下的抽屉,把红彤彤的百元大钞从零钱里分拣出来。
他的手指灵活而有力,面容看上去将将三十岁,对于在不发达小镇里开一家生意一般的便利店这个工作,他有些过于年轻了。店里摆烟的玻璃柜台似乎都比他更有资历。
小店的门头“烨哥副食品”年久失修,“烨”字的火旁消失不见,留下深色的印痕,成了“华哥副食品”。
正巧,这位年轻的老板就叫做洛华。
他整理完抽屉,抬头看了看天色。一会儿应该要下雨。
洛华打算早点关店,一是下雨没人来,二是他是老板想啥时候关店还需要理由吗。他把灯打开,好让那位挑挑拣拣的客人能看得清楚些,然后快些作出决定。
天迅速暗成深墨色。棒球帽青年在食物和生活用品的货架都犹豫地翻看一番,好像这些东西都很难入他的眼。
终于,他把选好的东西放在柜台上。两个面包,一瓶矿泉水,一盒剃须刀片。
洛华从法制栏目中移开目光,瞥了一眼,说:“七块。要袋子吗?”
听见他的声音,青年掏钱的动作突然乱了,一枚硬币从指缝溜出来,“叮啷”落在水泥地上。
洛华下意识抬头看他。明亮的白炽灯把帽檐下的阴影照得无影无踪,洛华便与青年的眼神直直相触。
这双眼睛没有多少神采。憔悴、布满血丝,却让洛华感到十分熟悉。
“你……”
嘴里刚蹦出一个字,那青年就被他吓了一跳似的,迅速扭头就跑,东西没拿,钱也不要了。
?
洛华很奇怪。这人是谁?
他好像认识,但是又叫不出名字。
思绪一闪而过,他几乎与青年逃离的动作同步起身,想要追上他。
拖鞋不太给力,洛华想,他应该追不上。
——但是他的门槛很给力。
或许是某种报应,青年被绊倒了。
他十分结实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令人幻痛的重物落地声,帽子也掉落在一旁,露出凌乱的黑色短发。
洛华趁机上前,捉住了青年的手腕。
青年立即扭过脸,凶狠地瞪他一眼。这凶光使他原本颓丧憔悴的脸瞬间生动起来了。
洛华心里的熟悉感更加强烈。
他仔细端详青年:二十几岁,浓眉毛,双眼皮,高鼻子,下颌线清晰锐利,是一种英俊又贵气的长相。他眉心的浅浅痕迹,和眼下的乌青,又表示他过得并不好。
一滴豆大的雨滴忽然砸在洛华的眼皮上,迫使他停止这不礼貌的审视。
青年捞过棒球帽戴上。
明明是处于劣势,他说话却仿佛上位者盛气凌人、不紧不慢的斥责:“看够了没?看够了就滚开。”
他甩开洛华的手。又几滴雨落下来。
啊!这语气,洛华想起来了。
“……楚言欢?”他喃喃。
楚言欢,小楚总。他的前上司,旧情人。
他从前的模样与现在差得有些远,洛华要挖掘五年前的记忆找出他的名字,还真算不上容易。又或许他早已认出了楚言欢,却因为太过惊讶,迟迟不敢确定而已。
洛华想解释,自己并不是想看他的笑话。
但最后他看向楚言欢有些窘迫,却强装镇定的表情,想了想,说道:“要下大雨了。去我那坐会儿?”
话音刚落,雨珠助阵似的,立刻密集起来了。
在一个下雨的夜晚,邀请多年不见的情人叙旧?演偶像剧吗。他认为楚言欢可能并不想和他对戏。
楚言欢依然用称不上友善的眼神盯着他。不过,与他突然的出现同样令洛华惊讶的是,他缓缓点头,答应了洛华的提议。
洛华拉下卷帘门,那巨响隔绝开了门外的雨声,让逼仄的小店里安静下来。
楚言欢则毫不客气地享用起那些没结账的食物和水。看上去他真的饿坏了。
“你怎么想到要来长宁?”洛华问。长宁是洛华的家乡,也即这个小镇的名字。
从前小楚总在文州多么风光。他父亲的企业在当地相当有名,他这个富二代也继承了一些父亲的暴发户气质,酷爱穿着剪裁精良的衬衫西裤,戴着昂贵的手表,跟个花枝招展的孔雀似的来公司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
由于他的长相堪称是中了基因彩票,又出手阔绰,有时会用好听的嗓音,调笑般叫犯错的员工“宝贝”,公司里有不少女孩声称——只是声称,她们心里未必这样想——要是能做小楚总的女朋友就好了!
所以,那只花孔雀是怎么变成洛华眼前灰扑扑的落汤鸡的?
楚言欢头也不抬,咽下一口面包,道:“公司破产,我现在一穷二白,心情不好,就随便走走。”
洛华给卷帘门上了锁,让旁边的小门虚掩着透透风,点评道:“黑心企业,倒了挺好,也不是什么大事。”
楚言欢斜睨他:“想打架?”
洛华:“别,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楚言欢确实知道,洛华惯是个不会说话的。他的意思大概是,看开点,只是公司破产而已,又不是得了绝症要死了。
能把这句话理解成安慰而不是挑衅的人,也只有他了吧。
他不满地轻哼,道:“量你也不敢。”
洛华挠挠脸,笑了笑。
两个人都默契地没有提他们从前那甚至算不上是一段关系的、结束得稀里糊涂的感情。可这么久了,不提过去,他们也无话可说了。
洛华看着楚言欢吃完那个面包,多次试图组织语言挑起话题无果,有点尴尬,决定还是把这尊大佛送走:“我去给你拿把伞。”
他走到货架深处,挑选了一把崭新的深蓝色格子伞,又想了想,没有递给楚言欢,道:“我直接送你回去吧。”
楚言欢:“不用。”
洛华坚持道:“你住在哪儿?”
楚言欢有些不耐烦:“说了不用。”
洛华猜测:“你还没找到住的地方?这里就一家宾馆,是不太好找,我带你去。”
楚言欢揉乱了他本就又湿又杂乱的头发,表情垮下去:“我不能住宾馆!”
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激动,楚言欢深吸一口气,缓和了补充道:“我……睡不惯那种地方。”他皱了皱眉,似乎在想象一种脏乱狭窄的环境。
真娇气。洛华腹诽。楚言欢可能会因为劣质的化纤床品过敏,或者被蟑螂之类的虫子恶心得一晚上睡不着……
“现在没有回文州的车了,你总不能睡大街上。要不干脆在我这睡吧。”
洛华说道。大少爷一夕跌落凡尘已经够可怜了,再找不到合适住处也太惨了。外面还下着雨呢。
楚言欢捏紧了矿泉水瓶子,摩挲瓶盖上的螺纹,盯着地板,没说话。
洛华静静等待他的回答。从前他俩相处,大都是楚言欢说话,他听着,现在楚言欢突然变得不太爱说话了,他很不自在。
在摸了瓶盖三个来回以后,楚言欢抬头,扬起今晚第一个笑容,道:“洛华,你真是个老好人啊。一点儿都没变。”
因为和朋友打赌,痛苦地边想边写,写了三天才发现原来我有文案……
然后正文已经写得两模两样了,只好忍痛删掉原本的文案……感觉会是最难产的一篇。
因为大纲就改了两年,这是第四版——彻底舍弃大纲这玩意儿,边想边写边改
会尽量写成一个比较温暖的故事
写文真的好难啊……我投降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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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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