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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路人的自白 一堆废话 ...

  •   2016年的圣诞节我是在上海著名某网红街的某路边摊过的。

      我那会儿还年轻,喜欢故作忧郁深沉骗骗小姑娘,脑袋进水了才会想孤身一人过平安夜。一进饭店我就眨巴眨巴眼睛,来约会的小情侣全定好了位置,可谓门庭若市人山人海。我撞上了服务员小妹懒得理你的眼神,默契的转身就跑。

      深夜、大排档、啤酒、单身
      深不深沉不知道,忧郁大概的确是蛮忧郁的。

      保持连续稳定的咬筷子行为半个小时以后,伴随着英年早秃的筷子头幽怨的眼神和老板尴尬但不失礼貌的微笑,我大概的确是没有理由不滚蛋了。

      滚蛋就滚蛋,平安夜的安福路,烟火气呀。

      我不记得我走了多久了。

      我抬头望着法国梧桐,我从没发现它那么高大。路灯照了它半身,是一种黏腻的黄,我在眼中看到了一切颜色,我感觉它像是要被黑暗吃掉了。

      显然酒精占了上风。我感到又阴又冷。我好像一直都在笑。似乎下雨了,我抬头看星星。我知道了,雨水是咸的,但很轻,像蜘蛛网一样,模糊。天空也会哭吗?

      我记得我碰到了一个人。她很漂亮,是那种被酒精浸泡过的大脑也知道的漂亮。那时天上已经没有星星了。她一个人蹲在梧桐树下,哭的好认真,好伤心。

      我当时一定是非常好奇。
      “你失恋啦?”
      还一定疯了。
      意料之中,我没有得到回应。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酒精味,混合着冥府之路的檀香,不伦不类的味道。有点意思。

      十分钟之后,我们坐在一所开在咖啡店旁的酒吧中,无言以对。
      出乎我意料,她率先打碎了音乐声。
      “你想知道些什么?”
      “你为什么哭,在大街上,为什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失恋?家庭矛盾?”
      我多半有点社交牛逼症。
      更让我意外的是,我竟然能听完这个故事。

      她和我相遇在一个夏天的终章。有人说,我们并不适合在一起。我是一个婊子,她不是。她可比我聪明多了。可能是看惯了千篇一律的无趣生活,我想在生活中来点反向迷幻剂,我爱上了她。

      她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乐队的吉他手。其实我一直都很怀疑,我们到底有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和乐手睡觉的人算什么?为艺术献身吗?我想过一次,但没有答案,我再也没想过。

      其实我有点败絮其中——尽管也没什么金玉在外。我喜欢骗人,也喜欢讲故事。你可以猜猜看,今天我会骗你多少,但故事总是很有趣的。每当我套用另一个人的身份时,我就像开启了另一种人生。人就是要多体验体验,活够本,不留遗憾,对吧。说不定我现在就在骗你。相信与否,这是你的事。

      从哪里讲起呢?

      我和她相遇在live house的散场。我记得那是一个britpop大杂烩演出。她唱了什么来着?blur?oasis?我记不清,但她弯腰对着话筒的样子的确挺吸引人的。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看看观众,她说观众都是无趣的家伙,常来的只爱一通瞎蹦,偶尔来一次的多半是猎艳,成双成对来的大多是那些明明是无趣男女却偏偏想要追寻所谓浪漫的蠢人。群众?她好像是这么形容的,他们是喜欢被个体牵着鼻子走的奴隶,他们拒绝自由。

      我没有那么哲学,也不是那种喜欢装逼的文青。我脑子不好,经常因为数学去死,从读书时起就天天在黎明入眠。当然现在也是,只不过陪伴着我的从月光变成了夜店的彩灯。嘿,你别笑,有人陪总比孤独终老好吧。

      对,我还喜欢和讨厌的男人女人撕逼,结果一般都是女人早早的骂死我,男人被众多网友骂的体无完肤。我喜欢利用网络舆论施加压力。网民们很傻,比我还傻。我很奇怪,好像人一上网思维就被这一块小小屏幕框住了,好像屏幕里的就是真实存在的。这当然没错,我的话都是真的,我不骗人,我只是喜欢讲话讲一半。没用的人都会这样做。是的,我承认我又蠢又坏。

      不过我很漂亮,人也坏的可怜。这是她给我的评价。我一直都挺奇怪她为什么会做我女朋友。把微信给我——我能理解这个,毕竟我长得不差,她也没那么爱男人。其实我挺奇怪为什么有人会不敢向乐手要联系方式。我的意思是,无论是谁,被别人喜欢都会觉得高兴的吧,更何况天知道他们在人后又是什么样子,说不定和我一样都有一房间的龌龊。

      不好意思,我逻辑很差,一不小心就扯远了。

      这么说吧,我浑身上下唯一值得谁喜欢一分钟的就是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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