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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窗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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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青春是生命中一段不能重复的花季
那曾年轻的心
便是一朵朵永不凋零的花
即使青春逝去 永不再来
但那段永不磨灭的记忆
深深地刻在生命的年轮里
多少次潮起潮落
无数次花开花谢
那个刻骨铭心的爱
一刻都不曾忘记
在我生命将要终止的那一刻
我们终于实现了我们最初的愿望
不求同生 但求同去……
三
一切寂静,万籁无声。生命在继续,而此时,你我却不知相隔多近多远?唯有那
思念像种子一样顽强地生长,顺着风,踩着云,没有时间和距离,游荡在天地间,
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
周小钰走出机舱,她站在璇梯上,抬头望着天空。九月,天还是这样蓝!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十年了,今天终于回到了阔别十年的祖国。
她推着行李车向大厅走去,“小钰,小钰,我们在这儿!”小钰看到来接她的朋友们,孙晨、俞雪、钟岩,她惊喜地向他们挥着手,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小钰刚走出来就被朋友们包围了,孙晨拉住小钰的手,上下打量着她。小钰穿得很随便,一条浅色牛仔裤,一件白色的吊带背心,外面罩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衫,一头卷曲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脑后,那张秀丽的脸一如当年,身材比原来清瘦,却仍然亭亭玉立。
孙晨感叹地摇摇头说:“小钰,真是岁月不留痕呀!十年了,你居然一点都没变,还是这么漂亮!”然后拍拍自己的腰,“你看我都成了竹筒腰了!”
没等小钰说话,俞雪就挤上来,激动地抱住小钰,“你也真够狠心的,十年也不回来看看我们,想死我了。”
小钰兴奋地搂住两个朋友,“我也很想你们,真的!”
钟岩递上一大束黄色的玫瑰花,“小钰,欢迎你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周小钰高兴地接过鲜花,这时,孙晨悄悄在小钰耳边说:“你知道吗,我们就要做姨妈了,俞雪有喜了!”
小钰知道钟岩和俞雪两年前结了婚,是俞雪写信告诉她的,听孙晨这么一说,她惊讶地望着俞雪:“是真的吗?你要做妈妈了?”
俞雪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才三个多月,还早着呢!”
小钰高兴地搂着她,“真是太好了!这么说,过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做姨妈了,不,做干妈?”然后笑着对一旁的钟岩说:“恭喜你!准爸爸!”
俞雪和钟岩笑着点点头,正在这时,小钰抬头看到一个警察站到他们身边,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小宝?丁小宝!哈……”
小宝摘下警帽,一只手把警帽托在胸前,伸出另一只手和小钰握住说:“我没晚吧,因为有任务耽搁了,小钰,欢迎你回来!”
小钰感觉小宝的变化简直太大了,看上去既成熟又稳重、干练,简直和当初判若两人。“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呢,原来那个调皮的丁小宝,现在居然成了一名人民警察!”小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着。
孙晨补充说:“他呀,现在可出息了,立过好几次战功,已经提升为刑警大队副队长了!”
小宝更有些不好意思,“别听她的,这算什么出息呀,都是吃苦受累的差事,比起你这个大作家差远了!你的那几本书我都拜读过,真不错!怎么样,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走了?”
“也许吧,父母都年纪大了,我也想留下,但还要看情形再定。”小钰笑着说。
“丁队长,你的警车开来了吗?”钟岩问。
小宝点点头,然后钟岩对小钰说:“小宝开着警车来接你,你这次可是警车开道,国家领导人待遇!我们也跟着沾沾光,享受一下国家级待遇。”大家嘻嘻哈哈、有说有笑地簇拥着小钰向停车场走去。
小钰回国已经有一周了,这次回来,她感觉朋友们的变化都很大,那天丁小宝着实让她吃了一惊,他原来个子就不矮,但很瘦,现在不但身材比原来魁梧高大了许多,连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干练,特别是眉宇间那种特有的机敏和锐利,让人感觉到那种咄咄逼人的气质。丁小宝真的实现了他的志向:做一名警察!小钰还听说他曾在云南做过几年缉毒警,后来屡立战功,被调回北京,现在又做了刑警大队的副队长,小钰真是由衷的佩服;孙晨早已经结婚生子,本来个子就不高的她,现在又比原来胖了许多,像个小圆球一样,还保持着那种大大咧咧、说一不二的性格。她虽然当年没有考上大学,但这几年一直在商海里打滚,已经积累了不少资本,除开了两个饭庄,还炒起了股票,收益颇丰,现在已经是个名副其实的富婆;而钟岩和俞雪在小钰看来应该是最幸福的,俞雪大学学的是中文,毕业后分配在国家机关做人事工作,钟岩在美院上二年级的时候就到法国留学,现在除了自己办画展、搞创作外,还任美院的老师,在文化圈已小有名气,出书、办画展、教学,每天非常忙碌。
周日的午后,小钰如约来到钟岩和俞雪家,钟岩因最近要出画册,所以出去忙了,正好留下空间可以让阔别多年的密友好好聊聊。
小钰打量着这个家,这是一个三居室,一间卧室,一间做了画室,还有一间就是为将要出生的宝宝准备的婴儿室,每个房间都收拾得很干净整洁。小钰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俞雪一直是整洁、规矩的人,她心里一直认为娶了俞雪的那个男人是最幸福的。两年前,当俞雪写信告诉小钰,她要和钟岩结婚的时候,小钰就知道,钟岩真正找到了他的归宿,他会幸福的。
小钰心中一直对钟岩非常愧疚,自从云枫悄悄消失后,对小钰的打击是沉重的,那段日子对小钰来说是混沌而恍惚,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样渡过的,她每天只是机械地学习,在大二的时候就办了留学,去了法国。那时钟岩正在美院上大二,本打算毕业后再出国他,也立刻跟了过去。无论在哪里,他都在默默地关心着小钰,终于有一天,小钰和他长谈了一次,他开始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代替李云枫在小钰心中的位置,他彻底地绝望了,他毕业就回了国,而小钰去了美国。
现在,有温柔体贴的俞雪在他身边,小钰完全放心了,小钰看着俞雪,衷心地说:“看到你现在这样幸福,我真高兴,钟岩也有了归宿,这个家马上就要听到孩子的哭声,真好啊!这才是家的感觉。”
俞雪给小钰递过茶杯,“你最近有晶晶的消息吗?她从外国语学院毕业也去法国留学了,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
小钰点点头,“嗯,我在回国前给她打过电话。她呀,现在美着呢!这个晶晶在法国时整天说要找法国男人,因为他们懂得浪漫,可是,到了美国却嫁了个美国老公,她说还是美国老公可靠!”
两人都笑了,俞雪说:“这很符合她的性格,她一像都很实际、现实。”
说着她来到在小钰身边坐下,给小钰削着苹果,“小钰,说说你吧,你真打算这么过吗?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我现在不是挺好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
俞雪摇摇头,“我知道钟岩一直深爱着你,”然后微笑地看了小钰一眼:“别紧张,这些我都知道,结婚前钟岩对我说过,我是不会生你的气,相反我还要感激你,在中学的时候我就一直喜欢他,就是因为你的果断,我才会得到钟岩,我们俩的结合完全应该归功于你。你知道吗,钟岩回国后状况很糟,每日把自己关在画室里,除了画画就是喝酒。后来,我每天都去画室陪他,这样我才有机会接近他,慢慢走近他的心里。”
小钰笑着冲她竖起大拇指,俞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在我心里一直都希望你幸福,因为我太了解你了,自从钟岩突然从法国回来,我就知道你的想法,你仍然忘不了那个人,对不对?”
微笑从小钰的脸上消失了,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可是,你连他的消息都没有,他是死是活?结婚生子了没有?现在做什么工作?是不是还在中国……这些你都不知道,竟然还这么迷恋他!还有,他不辞而别,一点情谊都不讲,他要是爱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来找你的!他害你害得还不够惨吗?……”俞雪轻叹一声,“精明的你,怎么在这件事上这么固执、这么糊涂呢?”俞雪把苹果削成小块放在盘里,插上牙签递给小钰,“你告诉我,你究竟怎么想的?今后打算怎么办?”
小钰扎起一块苹果放到嘴里,“你是怕我太老了嫁不出去吧?”然后笑着说:“我真觉得现在挺好的,能成为作家,又出了好几本书,而且还很畅销,赚了不少钱呢!再说,人家丁小宝不也没有成家吗,你们怎么不帮他张罗张罗呀?”
“我们可没少帮他介绍对象,可每次他上来就强调他的工作怎么怎么紧张,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还说有什么生命危险,用不了几句话就把姑娘吓跑了!”俞雪冤枉地解释着。
听到这儿,小钰笑了,“我看小宝挺有个性!”
俞雪瞪着她,“你别打岔儿,我和你说正经的呢!你到底怎么打算?”
小钰又叉起一块苹果,旋转着手中的牙签,幽幽地说:“其实我一点想法都没有,我只觉得在我十八岁那年已经把我所有的感情都付出了,现在我的情感世界是一片干涸的土地,再没有激情。有时候被妈妈唠叨烦了,就想干脆随便找个人嫁了算了。”
她见俞雪又怒视着她,连忙笑道:“你别这样,会吓到宝宝的!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吃饭睡觉,顺顺利利地把孩子生下来,其它的你就别操心了!”
“小钰!你什么时候才能清醒呀!我看你是写小说写昏头了。”俞雪瞪着她,“那个托尼呢?钟岩上次去美国见到的那个追你的美国小伙子,你跟他怎样了?”
“我们很好,经常见面,一起吃饭、一起去旅游、一起打网球。”
俞雪笑着瞧了她一眼,“不是那么简单吧,上次伯母从美国回来的时候,对那个托尼赞不绝口,说他有事业、有教养,还是个律师,特别热爱中国文化,关键是‘对我们家小钰好得不得了’,我看在你妈的心中托尼早就是准女婿了!”
“老人的话你也信!”小钰嘲笑着她。
“老人的话才让人信服呢!你想,中西文化有那么大的差异,连老人都认可了这个西方小伙子,我们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俞雪理直气壮地说。
“那我的感受呢?我结婚首先得我接受才行呀!”小钰搂着俞雪笑着说:“我现在有你和钟岩这样的好朋友就知足了,你放心,我向你保证,我会考虑自己的事。”俞雪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接下来几天,小钰很忙碌,她的新书《彼岸》就要出版发行了,这当然少不了钟岩的帮助。
这天晚上,钟岩拉着小钰参加一个文化界的酒会,许多文化界的名流都到场了,小钰穿了件湖绿色的无袖真丝旗袍,上面手工绣制了一朵暗粉和白色相间的荷花,两片墨绿色的荷叶。腰间和手腕上轻搭着一条青绿色薄纱制成的披肩,看上去典雅而庄重。一头披肩长发则高高地盘在脑后,两款绿色的翡翠耳坠垂在两侧,使她那鹅蛋形的面孔显得更加白净。一对清眸明亮、深透,射出一道热情的光芒,给她那高贵的脸庞更加光彩。当她一走进宴会大厅,连整个房间都显得明亮了许多。许多人的视线都投向了她,人们对这位美女作家显示出了特有的关怀和青睐,周小钰则大方地穿梭在他们中间,尽管她不喜欢也不善于交际,但有的时候该应付的还要学会应付,这些基本的游戏规则她还是知道的。
从她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有一道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目光盯了她许久之后,从角落里消失了,他顺着墙边,以最快的速度匆匆离开了宴会大厅。
这时,小钰看到了一个身影在她眼前一闪而过,她浑身一震,再找时,那个身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小钰四处寻找着,目光扫过每个角落,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那个熟悉的、似曾相识的身影。她收回目光,摇摇头,自嘲地笑了一下,可能是香槟喝得太多了出现了幻觉,她感到脸上微微有些发热,于是,她离开了人群,来到宴会厅外的露台上。
一阵晚风吹来,小钰打了一个寒战,已经是夏末,早来的秋风送来一丝凉意,她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小钰深吸了一口气,她抬头看了看夜空,夜好静啊!繁叶的枝条轻柔地梳理着天庭,湛蓝的夜空点亮了点点星灯,银白色的月光均匀地铺洒在大地上,夜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织成了一张无比温柔的网,把所有的人、所有的景物都笼罩其中,任一草一木、花枝树影都镶嵌着模糊的、空幻的的色彩,使人有如梦如幻的感觉。此时,小钰有种强烈的感觉,感觉到云枫的存在,感觉到他离自己越来越近,她闭上眼,仿佛伸手就能触到他。
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小钰一惊,猛地回头,原来是钟岩,她失望地低下头。看来刚才自己真的是在做梦,她渐渐地从梦中醒来。
“现在是夏末了,夜风很凉,你穿那么少会着凉的。”钟岩把自己的西服上衣为小钰披上。
小钰感激地说:“谢谢你,你还是那么细心,我以为我可以不依赖你了。”
钟岩笑着问:“我在你身后跟了很久,你在找什么?找熟人吗?”
小钰低着头轻声说道:“不知为什么,我好像看到他了,”小钰忽然抬起头:“李云枫!那身影我太熟悉了,我觉得真的是他!”她双眼放着光辉,充满了希望。
钟岩盯着她,他在审视她,突然一种失落感袭击着她,使她瞬间颓废下来,她摇着头, “不,钟岩,你一定会笑话我吧,我一定是疯了!不可能是他的,不可能的!也许是我的酒喝多了,也许,我根本就疯了!我每天生活在梦里,我神志不清,我……”她连忙转过身去,用手快速抹去已经积蓄在眼中许久终于迸发出来的泪水。
但这些没有逃过钟岩的眼睛,他来到她面,双手按住她的肩头,坚定地说:“我们找他吧,一起找他,登报、上网、找公安局、找原来的同学朋友,只要他在这个地球上,我们就一定能够找到他!振作起来,做原来的那个快乐、坚强的周小钰!”
小钰抬起那双还沾着泪水的眼睛,微笑地点点头。
周末,小钰按时来到一家大型书店。今天有一个现场签名售书活动,地点设在书店门口的广场上,广场上放了一排长桌,桌上铺着红色的桌布,桌上整齐地摆放着小钰的新书,桌子的另一侧放了一个展示架,上面挂着周小钰的巨幅特写照片和她出版过的小说及散文、随笔。
小钰到达时已经有一些书迷等候在那里。小钰今天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短西服,白色的西服裙,白色的高跟皮鞋,脖颈上系了一条白色的小丝巾。她面带微笑地为每一位读者签名,还不时认真地回答着读者的问题。
离书店不远处停了一辆黑色的奔驰,后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半张男人的脸。他带了一个墨镜,面无表情,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正在签名的周小钰。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司机把那本刚买回来的有周小钰签名的书递给他,他接过书,朝司机挥挥手,车缓缓地开走了。
那辆黑色奔驰停在市中心的一座高级写字楼前,那个男人下了车,径直朝电梯走去。
这是一间巨大的办公室,布置的并不豪华,但简洁、明亮,看上去却有些过于严肃。办公家俱是一水的黑色,北面靠墙的一侧是一排大型书柜,南面是一排落地大玻璃窗,房间的西南角的部位放了一张老板台,距它不远处的落地窗前放了一个单人的沙发,及一个脚凳。沙发和脚凳是白色的,这是这间屋里除了墙以外唯一的白色。
那个男人走进办公室,脱掉西服外衣,解开领带,松开衬衫的前两个钮扣,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公司里没有人,所以他不必在意自己的装束。他来到那张白沙发前坐下,拿起周小钰那本《彼岸》。这本书已经在他手里拿了许久,始终没有舍得翻开,他不想随随便便地打开,他要等到有时间能静下心来认真地阅读它的时候再翻开。
他仔细地端详着书的封面,书的下半部整个被白雾笼罩,隐约可以看出代表旧金山的金门大桥,中间用黑色凸体写着《彼岸》两个大字,右上角有一排四合院的灰瓦,瓦上点缀着金黄色的银杏树叶,这让他想起了中学校园外的那一行银杏树。翻开书的第一夜,一张周小钰的黑白玉照映入他的眼帘。照片恰到好处地勾画出小于那美丽的脸部轮廓,看上去更加妩媚动人。
一阵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不觉中一行热泪流了下来。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本以为坚强冷酷的他,不会再为什么流下眼泪,但今天却对着这张照片流泪了。他终于发现在她的面前,自己是如此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
照片的下面是小钰的签名,那娟秀的字体在阳光下发着光亮,还有些笔迹未干的痕迹,仿佛那字体上还存有她的体温,她的味道。他的手轻轻掠过字体,那几个字书写得自然流畅,没错,是她的笔迹,他太熟悉了,尽管那字体比以前多了几分潇洒和力量,但他依然能轻而易举地认出来。
他就是李云枫,是那个十四年前消失的李云枫,是周小钰魂牵梦系的李云枫。他比以前高大了,但依然清瘦,那原本英俊稚气的脸经过苦难的磨练,显得特别沉稳、冷俊。虽然刚三十二岁,但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龄要老练得多,但那双眼睛仍然明亮而深邃。
现在他已经不是往日那个不谙事故的学生,他现在掌管着一个庞大的集团企业,十四年来他一步步艰难地爬到今天这个位置,准确地说,他做生意只有七年,而这七年的事业辉煌是他用生命换来的。
十四年前,他告别了北京,告别了周小钰,和家人一起回到山东老家,后来考入了广东一个名牌大学,一边学习,一边打工。在他大三那年,父亲终于洗清了冤屈,但精神上的打击还是没有恢复,也就是在那年年底,父亲去世了。那是一次意外事故,因为父亲精神失常从医院里走失,结果失足掉进了一个工地的管井里摔成重伤,不治而亡。这对云枫的打击很大,父亲的惨死更加坚定了云枫复仇的决心。从那时起,云枫就修学了,他来到深圳开始了打工生涯。
到深圳不久,他就遇到了一个老板,叫霍一东。他很赏识李云枫,经常把他带在身边。渐渐地,云枫发现,霍老板的生意很神秘,经常出现在中缅边境一带,他也耳闻过这一带经常做的是什么生意,所以心里产生了怀疑。但每次霍老板谈生意,都借故把他支开,不让他接触核心秘密。云枫开始留意,并暗中开始调查,当云枫发现这是一个贩毒和走私团伙的同时,他自己也被毒贩察觉了。
他们怀疑云枫是警察的卧底,云枫被关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拷打他,逼他说出真相,在没能问出什么之后,准备秘密处决他。在最后处决的那一刻,霍老板出现了,他保了云枫,使云枫活了下来。
从此,云枫彻底地跟随了霍老板。李云枫在霍一东的心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太像他死去的儿子。在霍一东第一眼见到云枫开始,就认定要认李云枫做他的干儿子。起初,他并不想让李云枫涉足毒品交易,但最终还是被云枫发现了。他也曾怀疑云枫,“为父报仇”是个很好的理由,他相信了云枫,神通广大的他帮云枫惩治了那些曾经陷害过云枫父亲的人,唯独没有动小钰的舅舅。
多年来,云枫一直跟随在霍一东的身边,但霍一东看出来云枫不是那种死心塌地黑到底的人,他觉得云枫总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所以他为云枫重新找了出路。这几年,霍一东的资本越来越多,有了家底,他也想从地下转为明处,所以他投资办了公司,让云枫做了总经理,云枫从此开始走向生意场,成为今天成功的年轻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