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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第一章

      风从窗子外吹进来,像有一个个小鬼鱼贯而入,每进来一个,就淘气的用脚把窗帘踢得一脚高,一脚低,没有完,没有完。帘子鼓鼓的,像是怀着孕,正孕育着一个叫做未来的庞然大物,你一不小心掀开,就能窥破命运的冰山一角。

      沈澈看着那帘子,既想掀又不敢掀,伸出的手又抽回,怕躲在帘子后面的未来,不是他想要看到的模样。

      沈澈黑夜里待久了,想要挣脱开来,白天听到他的呼唤,像一个怪兽,奔跑着,一下来到他的面前。拥他入怀。

      盛夏的阳光好极了,像是一只只金黄色的鸟儿,围绕着人们飞过来,又飞过去,人们伸手想要把它抓住,它却倏地飞走了。抓不住的似水年华一样。

      沈澈沐浴在阳光下,阳光好似油漆刷子,他是件艺术品,被左一刷子,右一刷子,涂满了金漆。他沿小吃街一直走,好似一根行走的稻穗,瞧见一家拉面馆,走将进去。他是北方人,命运是个统治者,翻云覆雨手轻轻一翻,他人生的车轨从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轰轰烈烈行驶着,来到这座南方的城市。

      对于沈澈来说,拐卖这东西好比彩票中奖,可能发生——却只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只因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若说他不是他父母的亲生儿子,便好比说白人父母生出黑人小孩一样,谁也不会信。

      沈澈父母皆为混混,一个爱酒如痴,一个好赌如命。沈澈是夹在酒鬼和赌鬼中间,夹缝生存的人。酒和赌的代价是债台高垒,要债的人比谈恋爱约会都勤。他为了不被连累死,自学成才,练就了一身打架和逃跑的本领。人送外号拼命三郎。比之水浒中的石秀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他自认为石秀勇猛有余,智慧不足,他则文武双全。真可谓自恋到可以登基加冕。

      可命运就是欺软怕硬的主,沈澈年幼软弱时,简直把他欺负到死。如今刚刚沈家有男初长成,命运竟反过来巴结他,让他一朝麻雀变凤凰。原来他是被拐卖而来,并非父母亲生。这狗血的帽子砸在他头上,他很快接受了这顶帽子,还把它戴得方方正正。他想:“狗血不砸在你头上,也会砸在别人头上,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有便宜不占,简直白痴!”

      亲生父母是书香门第,皆为大学老师。沈澈生来至今,一身污泥,本以为沾着书香门第的光,能洗净身上的肮脏,还归一身白玉骨。可亲生父母简直封建老学究,孔孟转世,眼里容不得一丝沙子,自然看不惯他这个北方小镇来的混混。加之弟弟妹妹尚小,认为亲情的蛋糕就那么大,他一个陌生人平白分去三分之一,常暗中扇风点火,致使才认祖归宗到这个家不消两月,便和亲生父母并一弟一妹紧张起来。他仿佛一只鸡,无意闯进了鹤群,如此格格不如。

      “当初电视台采访时可好,说为了寻我,寻了十几年。我就是他们心头耿耿于怀的那根刺,只要能找到我,愿意折去二十年的阳寿。如今真找到了,倒相看两厌了。真是早知如此,莫不如当初不找。”沈澈大口大口吃着面条,面条白如纸,像极亲生父母美名曰改造,而为他量身定下的一条条规矩。他吃着那一根根面条,就像把那些规矩统统嚼碎吞进肚中。吃的空隙,还要拿话把这些缝隙填满。叽叽咕咕地道:“不是不准吃不干净的路边摊吗?不是不准大口吃饭吗?我就如此,气死你们。老子吃馒头长大,如今天天吃米饭,嘴里简直淡成了白开水。”

      狼吞虎咽罢,要了杯白开水,脸上的帅气留也留不住,一低头,就掉落杯中。沈澈其脸微白,却白得不彻底,掺杂着黄色的杂质。这种白不是白雪之白,也不是月光之白,而是好比抽血过多后,脸上不健康的苍白。沈澈是古典型的鹅蛋脸,像是一把精致的团扇,炯炯有神的眼睛,是扇子上一不小心,被火烧得两个洞。这种古典型的脸,在鸦片战争以后,因为非但国给人侵占了,美也给人侵占了,流行瓜子脸、丰乳肥臀一类,故这种脸早已过时。可如今盛行民族伟大复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所以这种脸型又坐火箭似的,市价飙升起来,整容院里,可谓一脸难求。

      沈澈对着这样一张好脸,自恋脑上头,好似练功走火入魔,冲着杯中帅哥招了招手,本想说,帅哥,你好啊,交个朋友。转而想到父母白天逼自己背得诗词,做个鬼脸,自己对着自己,无奈一笑:“有潘安兮,误落杯中。逃之不能兮,意难平。”

      其实沈澈最爱诗词,父母面前一问三不知,乃故意气他们。他从小生活条件顶差,家里两个酒和赌的奴隶,像是旧社会万恶的地主,把一个好好的家剥削的家徒四壁。没有电视电脑,也没有手机游戏机,唯有几本纸质书,还是《唐诗三百首》一类。他读到李白的《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想象自己砍瓜切菜,将要债的混混踩在脚下,然后挥一挥衣袖,潇洒离去的模样,该是何等快哉,从此爱上了诗词。

      他从小记忆力惊人,背书是他的看家本领。在某一届中国诗词大会上,网上筛选罢,取得了参赛的权利。趁着暑假,瞒着父母,带着从小伙伴手里坑来的钱,去了参赛地。正赛是要在电视上播的。要求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都有。在这之前有资格赛。由于人数有限,每个年龄段只一人能进入正赛。资格赛沈澈大杀四方,然临门一脚、最后关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在和那人的比拼中仅以微弱劣势,不幸败下阵来,输给了一个没皮没脸的臭流氓。只得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似漏网之鱼,灰溜溜回到家中。好一段时间成了小伙伴们嘲笑的箭靶子,谁没事都可以来射上一箭。想起那人胜利时贱兮兮的表情,沈澈真想再见那傻逼一面,打他一顿,让其哭着喊爸爸。

      沈澈像一条鱼,从记忆的海洋中挣扎出来。离了面馆,闲逛一会,待时间足够,坐公交去了火车站。一路高楼大厦,壮观是壮观,却总仿佛粘贴复制的,没有一丝活气。仿佛一座看似壮观实则不会喷发的死火山,外表再好,也是徒有虚名。他坐在公交上,近距离和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对视,总感觉这座城市和他是天敌,天生相冲。沈澈不自觉拿它和从小长大的北方小镇做对比。北方小镇活气是活气,却太过污浊,像是一座活火山,喷发过后,死伤无数。

      “沈小三,我在这呢……沈小三……我在这呢……”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沈澈发小李思温,声音如箭,直直穿过众人群,射在沈澈耳朵上。

      拼命三郎沈澈猫似的,抖了抖耳朵,可爱又帅气,拎过好友手里的箱子,骂道:“斯文败类,你这准备变性,提前排练河东狮吼呢,叫的这么大声?还不快闭嘴!我可不想受你连累,不是画地为牢,而是画地成动物园,被人当猴看。”

      李思温哪管这些,一路把自己当做会隐身术,别人全都看不见他,操着北方大汉的口音,复读机似的喋喋不休:“沈小三,你瞧,这大城市就是好,楼都山一般的高……沈小三,你瞧,这里的男男女女也漂亮,都花儿一般的俏……”

      沈澈像一棵烂白菜,李思温是白菜上的苍蝇,没头没脑在他身边嗡嗡个不停。虽烦不胜烦,可听来如此亲切。就像母亲的唠叨,听来很烦,一旦听不到,又会很想念。当然这里的母亲,非是沈澈的母亲,乃李思温的母亲。

      李思温的母亲,也是大嗓门,人送外号流动的大喇叭。其早年丧夫,为了维持生机,搬到了臭名昭著的,被人戏称为“贫民窟一条街”的地方,从此和沈澈成为邻居。李母待沈澈如子,沈澈投桃报李,待其子如兄。

      李思温两个眉毛弯曲而浓密,像是两座拱桥,从脸上脱离出来,可供行人过河了。他个头高,发育之猛,好似热带雨林,茁壮生长。他五官长得很随意,像是小孩子随便拿笔画上去的。可勉强凑合组装在一起,竟然不丑,还有点痞帅,可谓人类长相的奇迹。若被专家看到,是要拿到实验室,当标本研究的。可其块头虽大,却并非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反而心眼比狡兔还多。狡兔只三窟,他七窍玲珑心,有七个心眼,比狡兔还多四个。

      李思温初中念完,便辍学回家。帮母亲打理煎饼店生意。可他自认为男人志在四海,岂能蛟龙困于浅滩,眼见好兄弟沈澈认回亲生父母,麻雀变凤凰,便借着好兄弟的光,也来到这座南方城市。

      沈澈看着旁边的好兄弟,他虽借口说为了沾自己的光,才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实则他一整个人好比玻璃,里面的心意藏也藏不住,暴露无疑。李思温是知道自己在新家待得实在郁闷,实在憋屈,实在格格不入,故来陪他。沈澈从小野惯了,仿佛一匹狼,如今被关进这诗书礼仪之家,好似要一个狼拔了牙,当家养的狗,他实在做不到。做不到的后果可想而知,战火纷飞,不得安宁。他经常煲电话粥,把好兄弟李思温当成垃圾桶,心里所有见不得人的话,统统往里倾倒。李思温听烦了,为了不听,索性一小半为了闯闯,见见世面,一大半为了陪沈澈度过这段半点不由人的转折期,方不远千里落脚于此。

      “对了,沈小三,我住哪儿?没买到坐票,火车上站了一天,累死爸爸了。现在只想洗洗睡觉。”李思温说。

      “先住我家。和我挤一挤。明天带你找房。”

      “明天我打算找个包吃包住的地方,这样就不用麻烦你了。”

      沈澈知道发小是担心自己父母有意见,也不点破,和李思温拉着行李,肩并肩向前走去。一路阳光肆虐,像一桶桶金色的油漆,把整个城市都染成了金黄色,远远看过去,像一朵巨大无朋的向日葵。二人沐浴在阳光中,仿佛两个被晒干水分的小金人,风推着他们往前走,往前走……苦难的一路上,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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