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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在蕾丝世界 我是一个任 ...

  •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拥有着一个锦衣玉食的世界。
      这一切都要感激我伟大的父母。以及上帝在创造我时给予的眷顾。当然还有在某处排队等投胎时砸到我的馅饼(亦或钻石?)。
      我今年十七岁。生活围绕着logo和RMB打转。最大的爱好是收集蕾丝和粉红豹纹。
      头脑空空。无所事事。终日吃饱喝足就和几个同样面目可憎的损友抱怨人生苦短。
      我的人生很没有戏剧性,因此我这种人格及长相常常是漫画中女配角的原型。啊啊,凭什么呀。我的女朋友们经常抱怨。算了吧,我总是回一个白眼。生活是公平的。当了公主就不能指望再当灰姑娘。
      凭什么?我好恨,在心里。
      戏剧总是发生在或楚楚可怜或坚强勇敢的穷女孩身上。而我们的生活,是新闻。见诸于小报,以娱乐大众。
      嘿!看报纸的人们,给我们一个笑脸吧!好歹我们夜夜笙歌博出镜。现代陈白露若说自己是鬼,不是因为她生活在黑暗中,而是因为她的私生活要配合报纸印刷,or,新闻排版。
      不可否认,有人热爱这种生活。比如Paris Hilton。要能见到这位骨灰人物我一定要好好膜拜,感谢她为我的众多姐妹创造了生活范例。
      生活无转机。只等快快长大嫁为人妇生儿育女做阔太太应付狐狸精变老等死。如此。
      我的姐妹们都已有婚约在身。
      各个都视婚姻为地狱。总以“活一天是一天”的姿态对我谆谆教诲。表面上仗着比我大两岁摆大姐状,其实生怕失去我这个珍贵的自由身好友。
      我为什么会孤家寡人?抱歉,不是小姐我害羞怯弱,或者我父母爱女心切,实在是…呀呀。话说在我十七岁生日时父母曾向我引见过一位高大英俊家事一流的大好青年为我的婚事未雨绸缪一下聊表关爱。在双方家长都乐见其成且我一向认为结婚事小离婚事更小的态度之下我们发展了一段良好友谊,即见面吃饭三次。就在我们决定终身前一纸报告否决了一切,也奠定了我日后生活抹不开的乌云。
      这份无耻报告曰:宁怀书小姐。十七岁。家境大富。成绩优良…在许多官方语言之后有一行红色小字“非处女”。
      结果以我老父老母的惨绿老脸以及一张作为名曰赔偿金实为封口费的支票收场。并且我母特嘱我反思两年才能谈婚论嫁。为什么为什么呢?世界上果真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回事。而我亦多了一个雅号“不是处女”。此号为内部使用,外部仍为“宁小姐”或“宁二小姐”。
      知道这件丑事的除了老命垂危的爸爸妈妈以外就只有我,我哥,以及我两位待嫁损友了。切,她们二位也并不是XX啊,然而人家的未来夫婿是多么体贴明理啊,二话不说地收下这两位只会花钱不眨眼图色不图爱的大小姐。
      所谓物以类聚。她们二位放荡无情人士得觅良缘而我却待字不闺中了。
      而上文提及的雅号则是我老哥宁煦的所谓肺腑之言。此君非但没有遗传到我母亲的善良品质也没有获得我父亲的宽广心胸,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人前完美人后可厌。
      这倒没有什么,可恶的是人后即专在我以及他一群狐朋狗友前。
      偏偏他生得英俊大方声音也动人非常乃至众多不要命的小女子纷纷为色所趋为他费劲心机博君一笑。我的损友之一婀娜便是其中翘楚。事实上我十分怀疑她究竟为何与我交好,因为她和我的话题往往在男人上打转,而她眼中的男人除了我哥别无他物。至于她的未婚夫在她口中则纯属笑话一则。
      我不由感叹女人口舌之残酷。男与女究竟谁是谁的玩物呢?当然不是谁都玩得起的,若非富贵者或不要命者则可免则免。而本人虽然颇有闲财但爱好生命则对渔色敬谢不敏。有大好光阴情愿吃喝玩乐。
      话说回来,如此理智谨慎的我却在十六岁时不小心跌入陷阱中直至今日没有翻身。甚至不知是谁设的陷阱我又如何跌进去的。只记得某个舞会以及衣裙翩跹的男男女女,以及第二日醒在婀娜床上带血的自己。肇事者姓什名谁全然不知。而婀娜已经醉倒在客房。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可谓恨得牙痒痒然而名誉之事对于所谓上流社会的我们来说比命更重要因此只好息事宁人。最好笑的是,放荡的富家女不可笑,但被灌醉就范却很可笑。
      可怜即可笑。我从此领悟这个真理并且力图保持自己的上流风范。
      每到月圆之夜总是发誓待日后将真凶碎尸万断以泄心头之恨。
      武侠小说看多了。虚伪哥哥宁煦云。
      知道是谁的话立刻把你打包送上永不收回。无良心哥哥宁煦续云。

      “难道不该由你这个护妹心切的哥哥上前替我收拾色狼平定人心吗?”
      某个温暖的早晨我掰着手指无辜地问。
      刚刚打完网球裸着上身的哥哥貌似公正地说:“我要感谢他牺牲双眼要你这种…”然后以恶心的眼光上下打量本人。
      “这种什么??”我洗耳恭听。
      “没什么。”他面无表情,随即冷笑:“你这种生物恐怕字典上没有定义。”
      我的心暴走。啊啊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讨厌的人啊。我怨恨苍天把他和我放在一个子宫里!!在这个人渣眼中我作为一个大小姐非但不迷得那些公子哥失魂落魄也不是一个精于家事的女强人,更不是一个弱不禁风说话都要您啊您嗲得要死的姑娘,甚至连唯一的婚姻能力都被一纸报告延后两年的无定义生物,只可谓是一无是处。

      果真如此。我不就是一无是处吗?我为我这种牺牲自我肯定真理的精神感到由衷的光荣。
      因此别的女人要是听到我哥哥这番嘲讽恐怕会哭得梨花带雨或者赏他一拳我听了却是半无所谓半遮面。
      真不懂他为什么还总有闲心来嘲讽我。
      事实上二十岁的他不仅要应付各种交际活动还有很多家族事务要他处理,不仅要计算人心还要拟定投资计划。外加没周贡献一些精子。
      这不,他又换好衣服准备出门赴约咯。
      “能者多劳哦!”我叮嘱他。嘿嘿,他今天肯定又要被灌下不少加冰块的马丁尼了。并且被一堆浓妆艳抹的男女包围(他也颇有同性缘)。
      果然,成功博得他白眼一记。
      目送他钻进黑色porsche然后驶出我的视线我才闷头倒回贵妃椅上长叹一口气。
      真有成就感啊。惹怒了我的完美哥哥。完美加讨厌。
      真无聊。
      我傻笑出声。

      躺在太阳伞底下。我虎视眈眈地看着一游泳池的水。曾几何时我是一个热爱户外活动的人。然而长大后为了美白我视阳光为猛虎,总在老虎牙缝边晃悠。
      实在是闷。家里头的用人不停在我眼前走来走去,其中有个叫小五的尤其爱慕我哥,观其身材窈窕脸庞清秀,呵呵,或许有所作为。我哥哥的口味说变则变,有时喜欢古铜肤色的健康有活力型,有时候又喜欢文弱的小家碧玉型。反正怎样也转不到我这种懒姑娘型。唉,莫怪他不喜欢,大部分男滴恐怕都不喜欢我这种吧?呜呜~~果然时间一多就容易东想西想自寻烦恼。事实上我在多数人面前也是一个知书答礼热爱文学花容月貌的好女子嘛,应该不愁没人要。应该。
      为了避免自己再衍生出什么自卑感我立刻电联婀娜召集众花痴姐妹开茶会。所谓开茶会,即传播近日来的小道消息以及评论二三。我们也不喝茶,她们爱好咖啡,我喜欢喝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十六岁时被灌醉过我从那时起便经常和哥哥一起喝酒。他阁下美言谓“陶冶先人情操”。
      此后再没醉过。废话,跟着一个酒坛子哥哥。
      反正我们的聚会就是,咖啡与美酒————土得要命。
      罢罢,转回正题。
      电话通了,传来一男子声音。“哪位?”
      啊啊啊啊。不是我哥…但。
      好性感的声音哦~~~我脑中立刻开始yy。前文我说自己不好渔色,然而我想象力丰富是天生的。
      “找婀娜。”可恶,听得我答非所问。然而对方显然不介意,立刻婀娜腻耳的声音传了过来。
      “嗨宝贝儿。”明明不是北京人还每个音都儿化。容我小小地恶一下。
      我三言两语说明自己的无聊程度以及需要友情滋润的迫切,奈何人家沉浸在欲河里一个字也听不进去。
      世间男女,莫不好色。
      我在心里悲叹然后挂了电话继续躺着等待时间过去。
      等什么呢?
      时间。过去。
      时间毕竟不是一团棉花我想扯就扯想拉就拉,眼见烈日当空我却只能一个人守着大房子痛苦地徘徊在寂寞边缘。
      恋爱吗?或者只是one night stand?不知为何我有些畏惧。我果然是个理智的人啊啊。

      但是总是一个人。
      未免荒凉。
      跑回房间我使劲照照镜子生恐自己的脸上出现什么怨妇气,然而出了眼耳口鼻以外什么也没有发现,于是泱泱然地出门逛街。
      打着红色Etro伞。我穿着白色连身裙子出了门。

      我甚至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穿上白色裙子,装得跟个纯洁处女样出门。
      当时的温度多高。人群多么拥挤。市声多么嘈杂。我完全都不记得了。
      就在那个身体微微发热心跳渐渐加快的夏天。我沉闷地走在街上,双眼无神双腿无力。恍如老年痴呆症病患。
      然而我的生命。
      从此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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