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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贼骨头 ...

  •   自那以后,她有一个月多没有再见到那个男孩。一个月过去,上海的天气从八月的燥热转入了九月的熄火。一天早晨姜子衿打开门,一阵风吹了进来,风裹挟着落叶的味道,萧瑟而又凄凉。

      她几乎是要忘掉那个男孩了。

      傍晚回到出租屋的时候,邻里街坊的门都开着,家里似乎都没有人。

      这片出租房价格不便宜,住的也都是些有些钱的上海本地人。姜子衿注意到这些不在家的人们好像都在不远处的一户人家的家门口聚集在一起,用上海话骂骂咧咧地说着什么。

      姜子衿回屋里,把自己的东西放了,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走进了她才发现,人群中间围着一个人和一辆自行车。

      “啊呐,被抓到了还死弗临盆(上海话:死不认错),真是弗要面子(不要脸)。”一个有些胖乎乎的妇人说道。

      “外地人就是个样,侬(你)还弗晓得嘛。”一个卷发女人一边往里头看一边说,“外地人都是像伊这样的贼骨头。”

      “阿拉个(我们这)怎么会突然住外地人呀。”人群中有一个声音说。

      “伊(他)是最近住这来的,街末的那间房。”胖乎乎的妇人拿手指了指街末的那间房。

      “小巷子旁边那间房?”卷发女人的脸色突然一变,声音也小了下去,“那里弗是死过人吗……”

      “是啊,死过人房租弗晓得便宜多少,所以住得起。”胖乎乎的妇人说。

      “住个就住个吧,还偷别人自行车。”卷发女人啐了一口。

      姜子衿听他们一句一句说着,皱起了眉头,踮起脚尖努力想看到人群包围着的“贼骨头”。

      当姜子衿看清那“贼骨头”的时候,她突然吃了一惊。

      那日半夜找他借钱的那个男孩。

      男孩坐在地上,用手抱着双膝,整个头埋到了手臂里,缩成一团。在他旁边是一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和一个看上去是自行车主人的人。被偷自行车的倒霉主儿正在不停地用各种上海脏话骂男孩,时不时还出脚踹他。

      男孩把自己团的更小了。

      男孩身上的衣服已经不是那日姜子衿见到的那样鲜亮干净,出现了一些破洞。

      姜子衿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那天深夜,男孩并没有强求她把钱借给他,只是问她能否借钱给他,并央求她帮帮他。

      若男孩真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一个贼骨头,他完全可以在那日夜晚就从姜子衿的身上得到钱,甚至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姜子衿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

      他不过跟姜子衿差不多大,甚至可能比姜子衿小。从衣着来看,他的家庭富裕宽绰,许是那个大城市来的。

      一个大城市来的男孩,家庭富裕,在该读书的年纪不好好读书,反而流落街头,甚至还要去偷人的自行车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离家出走。

      姜子衿不禁想到。

      一想到离家出走,姜子衿心里就会腾升起一种微妙的感觉。不知为何,姜子衿觉得“离家出走”是勇气的代名词,在她的心里,离家出走不是赌气地摔门而去,而是做好了十足的准备离开。也许这并不是离家出走的本意,也许离家出走是不对的,但无论如何,一定要孤注一掷、义无反顾的孤勇才敢在尚未成熟的年纪里选择自力更生。

      “离家出走”四个字,会让她想到自己的梦想。

      如果那种不切实际的白日梦也能算梦想的话,她大概想去唱歌。

      她不知道唱歌这份职业是什么样的,她只是喜欢唱,热爱唱。小学老师夸她唱歌好听她一直铭记于心,初中有幸参加了学校的合唱团,跟着一众女孩出去比过赛。那是她第一次见大世面,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那般新奇,那样滑稽。

      她偶尔会做梦,梦到她在舞台上风风光光地歌唱,台上灯光闪耀,台下人们为她鼓掌。

      她上了高中,她告诉父母,她想去唱歌。

      母亲还是用愁闷的目光看着她说,我们没钱供你去唱歌,那是有钱人家的消遣事。

      于是她摔碎了那颗想要去舞台上唱歌的玻璃心,安分守己的上完了高中,找到了传呼台的工作,离开了父母,一个人从贫窭的浦东来到了奉贤。

      她的工作,是父母期望的工作,那么,她的未来,也是该是父母期望的未来,这挺好的不是吗。

      再后来,她听了很多人唱的歌,才发现自己唱歌其实也并不怎么样,说不上难听,但也说不上好听。也许,父母帮她做的选择是对的。

      ***
      人群突然开始散了,姜子衿回过神来。

      她下意识的想要跟着人群一起离开,可瞥到那个男孩,她犹豫了。

      人群都散完了,男孩还是把脑袋埋在手臂里。

      大概是哭了吧。

      姜子衿这样想着。

      她在那站了一会儿,好像听到了小声的抽噎,她犹豫了一下,掏出了兜里的手绢,向那个男孩走去。

      她拿手绢碰了碰男人有些脏兮兮的手臂。

      男孩没有抬头,也没有理她。

      “哎。”她喊了一声。

      男孩听到了声音,缓缓的地抬起头来,他的脸上满是泪痕。

      姜子衿把手绢往他面前伸去,示意了一下。

      男孩犹豫了一下,接过手绢按在了自己的脸上。姜子衿的手绢上染了一个涂着红唇的卷发女人的卡通图案,和拿着手绢的落魄男孩一比,显得那样方枘圆凿。

      男孩用几乎不可闻的沙哑声音说:“谢谢你”。

      姜子衿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的说:“手绢我还有很多,这条你留着吧。”

      说完便转身要走。

      “姑娘……”男孩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你能听我说两句话吗。”

      姜子衿停了下来。

      “江尽,”男孩手里攥着姜子衿的手绢,从地上爬了起来,“我叫江尽,江水的江,尽情的尽。”

      讲话的样子和那日深夜一样的局促。

      “我……真的没有偷自行车。”这个叫江尽的男孩说。

      姜子衿看着他。

      “我……我是看到,这辆自行车停在那里很久没有人用,我以为那是没有主人的自行车。”江尽似乎想擤一下鼻涕,但是又不太好意思,于是又瓮声瓮气声地接着说,“所以我想……我想,我就借来用用,用了肯定就还回去。但是……”

      江尽的声音停了下来。

      姜子衿不置可否,只是“嗯”了一声。

      “真的谢谢你。”江尽吸了一下鼻涕,说,“那天我坐在路边的时候,也只有你一个人看到了我,他们都只是瞥了我一眼……有机会我请你吃饭吧。我就住在小巷边的……那间房子里。”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在说到小巷的时候。江尽停顿了一下。

      姜子衿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是拒绝还是接受。

      江尽见她不说话,又说:“你应该也住在这边吧,我们应该还有机会再见的,我找个时间请你吃饭。”

      他又郑重其事地重复了一遍:“我请你吃饭。”

      ***
      江尽回到了出租屋,把手帕放在了桌上,坐在一边发呆。

      他到这儿有一个月了。从一开始的迷茫,到失望,到后来又重燃希望,好像就这么没几天的时间,却经历了大半辈子的苦事。

      他曾经的家庭体面阔绰,吃的穿的从来没有短了他的,是当地有名的富豪大亨,但他却不知死活地离开了那个别人眼中的温馨港湾。

      几乎可以说是逃出来的。

      当初他那么不管不顾,一心只想快点离开那个家,却没有认真想过,他这样娇生惯养的,离开了那个家,出了那个门,他该要怎么活下去。

      从河南来到上海,那么遥远的路程,那么荒唐的决定。

      坐在上海街头,他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又该去干什么。他发现,离开了家,他一无是处。周围行人神色匆匆,甚至连一眼都不舍得施舍给他。

      只有那个女孩。

      只有那个女孩停下来认认真真地看他,看了他两遍。

      江尽伸手拿起了被他放在桌子上的手绢。手绢被他的眼泪打湿,又被他紧紧的攥在手里,早已变得皱巴巴的。

      手绢边缘用白色的线包了边,密密细细,光滑而又平整,精致得很,图案却极俗气,手绢不大不小,从那女孩手中递过来的时候,叠得还是那么方方正正的。江尽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手绢,忽然注意到右下方用和手绢底色差不多颜色的线缝了些什么。

      夕阳的余晖充盈了整间出租屋,也闪烁了手绢上的两个字。

      子衿。

      这时,江尽才突然想起来他忘记问那个姑娘的名字了。

      他去发了霉的洗手间用水洗干净了手绢。

      出租屋的窗口外边有个横杆,应该是从前的主人用来晾晒衣服用的。橘黄色的手绢就被江尽挂在了不锈钢的横杆上,在夕阳余晖和秋日晚风中飞舞着。

      这大概是这个出租屋唯一的亮丽色彩。

      江尽在一个月前找到了这间房,那时他食不果腹已经有两天了。

      街头流浪的那两天,他有想过回去,回到那个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家去。只要他拿五毛钱到路边的电话亭给那个家打一个电话,他爸一定以最快的速度来接他回那个家。

      但是,他不。

      天地之大,哪里不能是家。

      家该是温馨的。没有每日的争吵,没有没日没夜的鸡飞狗跳。

      江尽最后还是像坚韧的芦花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扎根了,他干起了纱厂的苦力活,找到了这间出租房。

      交钱的时候,房东告诉他,这间房死过人。

      江尽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租下这间房。

      他受过教育,并不迷信,知道这世界上并没有鬼一类的东西。他爸信佛,也信算命那一套。这大概能说是有钱人的精神寄托。所以,鬼啊神啊这些东西,他从一出生就知道了,日濡月染地影响着他。

      江尽不可控制地觉得,有一个世界,有一个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忽视。

      刚住进出租屋的那几天很难熬。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没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夜里睡不着,不敢关灯,会觉得有人在暗处看他。

      所幸,捱过了最难捱的那几天,他领到了纱厂的工资,好像又看到了希望。

      人总是有贪心的。纱厂离出租屋有远,他想买自行车,但是钱远远不够。他出租屋旁的小巷里停了一辆没上锁的自行车,有些锈迹斑斑。这辆仿佛是没有主人的自行车像是给他下了蛊,每日回家,这辆自行车在寂寞的小巷里,好像在招摇着、邀请着他。

      终于,江尽骑走了这辆自行车。

      骑着这辆自行车去纱厂的第一天,江尽心跳得厉害,仿佛下一秒就会有人在他耳边大喊,质问他,你为什么偷我的车。

      他为自己找借口:我只是借用,用完就还回去了。

      过了好几天,没有他想象中的质问声,这辆车仿佛真的没有主人。

      于是,他心安理得的骑着自行车,在晚霞中享受着晚风,心中窃喜,几乎是想要把自行车据为所有了。

      然后车子主人来了。

      从小到大,他最鄙视那些渴望不劳而获的无耻之徒。他在那么富裕的家庭里长大,姿态高傲地辱骂那些行偷窃之事的人,却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也会这样被人对待。

      他就好像是一朵黑心的玫瑰,外表再好看,芯仍是黑的。从前没有人发现他的肮脏,现在凋落了花瓣,被人狠狠地掐住了花芯。

      那样耻辱,那样羞愧,又那样自责。

      人群包围了他。

      那些人说着他听不懂的上海话,激烈地讨论着、谩骂着。

      他几乎要崩溃了。

      ***
      江尽收回了思绪,看了一眼挂在窗台边的边上的那个手绢。

      手绢还没心没肺地在晚风中翻飞着。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不知疲倦,也不知何为人间疾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贼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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