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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REE 赛博朋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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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V,一个雇佣兵,或者说街头的流浪者,生活在2077年的夜之城。
你如果问我夜之城是什么样子,嗯......很难具体形容,总之你自己来看看就知道了,肯定跟好这个字不沾边,被评为全美最烂地区。
到处充斥着血腥暴力、帮派成群结队、身上安装了太多植入体而导致的赛博精神病、称之为NCPD的狗条子。
光鲜亮丽的人?那是属于荒坂公司的地界,我不清楚。
公司是什么概念?
嗯......有钱,足以控制国家的有钱。
哦对,我接过一个政客的活儿,听说他要竞选市长,结果他妈的有人把他和他老婆的脑子给控制了,真好笑。
至于我为什么恨条子?这帮天杀的,我接过他们的委托,没少帮他们做事。
结果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帮派抢劫,因为没有委托的标识所以他们追着我打了二里地,干,老子狂奔了两条街才跑掉。
对,他们打你可以,你打他们不行。
我制裁了这座城市所有的赛博精神病,走私贩药的帮派也灭了不少,不过你要是因此觉得我是个好人、为了正义,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去他妈的狗屁正义。
我只是为了钱。
我需要很多钱,大概二十五万吧。
理由很可笑,可能你听了会觉得我有中二病……有人告诉我,我很像一个人,他叫大卫。
我听过他的故事,一辈子都在为别人的梦想而活,真是可悲又可笑的傻帽。
他喜欢一个叫Lucy的女人,那女人想去月球,而去月球旅行一趟需要二十五万。
听着就是什么有钱人的梦想。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为了这二十五万和一些他认为重要的人的梦想,他死了。
所以你也明白我为什么会叫他傻帽了,能他妈有什么比活着重要的?
一切的一切,只有满足活着这个前置条件才能达成。
为了这个前置条件我失去了我的兄弟、失去了脑袋、甚至失去了尊严天天帮他妈一群瞧不上眼的狗杂种跑委托......嘿,我早就不只是为自己活了,虽然我的确在街头闯出了点儿名堂。
算了,中间人给了我一件他的外套,就当这些钱是买他的外套吧。
我是不是忘了说,我死过一回?
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自打活过来之后我的身体里就住进了一个人,一个男人,强尼·银手。
听夜之城的女人们说他是个混球,我也是这么想的,还当面这么骂过他。
这家伙像一个没丢掉奶嘴的婴儿,自私自大,到死都欠一个女人一场电影约会,就这场约会还是那女人提议的,因为他的脑子里只装着什么炸荒坂大厦,对他来说约会可以是一起去炸荒坂大厦。
偏偏他又是超级有名气的摇滚明星,武侍乐队的吉他手和歌手,有把黑色的电吉他。
而且他很强,我看过他的记忆,一枪一个,体格子还壮得要命,对于当时只是个菜鸡连接委托都要畏畏缩缩的我来说简直屌爆了......妈的,真叫人不爽。
总之这是个让人痛苦的混蛋。
开始经常想抢夺我的身体使用权,到后来我们和解了,有时候我会选择吃药让他出来逛逛。
妈的,突然想起来我第一次主动给这个傻逼身体使用权的时候,他去酒吧点了杯上面填满啤酒、多撒辣椒的老式龙舌兰,还他妈顺便泡了个酒吧的妞,路上调情还出了车祸。
我草他妈。
他是爽了,醒的时候我吐了一地。
他开的车是保时捷911,后来这辆车归我了。
除了这辆车,我还喜欢开另一辆我那个兄弟留下的摩托。
每当我开着这两辆车疾驰在夜之城的大路上时我都会觉得他们还在,从未离去过,以至于可以短暂地忘记我是个马路杀手这件事。
摩托主人的名字我想不起来了,我在酒吧参加了他的葬礼,如果那算葬礼的话。
我偶尔会给他妈妈打个电话,即便我们没什么好聊的。
他的女朋友是个对塔罗牌很感兴趣的姑娘,她给我占卜过一次,是愚者,她还说这张牌很像初见时的我,强尼是神秘的月亮。
我嘴上讲着不信这些玩意,却还是让她帮我占卜了。
在离开前我跑遍整个城市集满了塔罗牌,说不上是为她集齐的还是为别的什么。
这一路我遇到了很多人,有人想带我离开,有人想让我留下。
或许吧,这就是夜之城。
强尼也说过,只要远离社会的臭味,夜之城的风景不可谓不美。
好了,现在我该走了。
我是谁?
我是夜之城的女王,是这儿的传奇,活着的那种。
这里没人不知道我的名字,雇主们都夸我办事利落,黑白两道看见我都要躲。
如果你见到大卫,帮我告诉他别为了二十五万去死,这二十五万我替他凑齐了,天知道在夜之城要杀多少人才能凑齐这二十五万,杀完了我还要把他们的武器全抢走拿去卖,别人以为我捡垃圾的,草,让那小子省着点用。
如果能见到杰克,我想告诉他,对不起,我很抱歉当时没有救他的能力,重来多少次也没用,我试了。
其实我记得他的名字,再见杰克。
我还是可悲又可笑的傻帽,一辈子都在为别人的梦想而活,任务栏的委托都被我清空了。
说到底,我跟大卫一模一样。
我跟他何止像,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最后,请记住这个最响亮的名头:杀了亚当重锤的V。
夜之城的头号反骨仔。
“走吧强尼,我们去来一场超级浪漫的约会。”
炸掉荒坂大厦,肃清公司的狗。
今天我走进酒吧喝了杯酒,也许是龙舌兰吧,谁知道呢。
我几乎不喝酒,会影响我杀人越货,拿不稳枪。
对我来说有一种比爱更伟大的感情。
替我活下去。
这具身体归你了强尼,去泡妞也好当流浪的混蛋也好继续你那活了半辈子依旧幼稚叛逆的脾气也好。
活下去,亚当重锤的仇我来替你报。
现在我的手里有258发步/枪子弹,315发手/枪子弹。
够用吗?我不知道,应该吧,也许不够。
我叫V。
是大名鼎鼎,不管帮派、条子还是公司听到我的名字都他妈要不寒而栗的V。
我站在荒坂塔,今晚的夜之城没有月亮。
如果可以,我也想和他去月球旅行。
可我那二十五万是给大卫留的。
Goodbye,夜之城。
再见混蛋,拿着老子的礼物滚吧:P
V.2077年的某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