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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打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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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福贵妈怕林墨把家里仅有的三个碗打了,就撵着她给沈福贵上药,顺便培养一下感情。
林墨好奇拿起村医给的黑色糊状膏药闻了闻,用手指挑出来在手上捻了捻,神态认真。
沈福贵翘着脚坐在炕上,一边眯着眼睛看着美人,一边没话找话说:“林知青,你闻这个干啥?这是村医祖传的方子,对于跌打损伤最管用了。”
林墨又把手指靠近鼻子闻了闻,自言自语:“里面有田七、散瘀草、白牛胆、穿山甲,嗯……好像还有淮山药……确实是活血化瘀的方子。”
沈福贵眨眨眼,有些怀疑的看着她:“林知青,你真的能闻出来?你懂草药?”
林墨抿着嘴笑了笑,隐隐露出两边可爱的小酒窝。
她确实懂一点药理,小的时候她跟着奶奶在农村生活,每次生病,奶奶就带她去山上庙里的林老道那里抓药吃,等她长大一点,还让她跟着林老道学武术强身健体。
那林老道听说原来是中药世家的公子,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可惜后来糟了难,流落到老林庄,看破红尘,就在山上道观出了家。
林奶奶年轻的时候曾经给过他一个馒头,他一直记着林家的恩惠,对待林墨倒是倾尽心力,直说林墨是个中医的好苗子。可惜奶奶去世后她就离开了,也不知道林老道现在怎么样了。
林墨想起往事,眼眸垂了下来,问:“那村医给人看病要钱吗?”
“都是乡亲,他哪好意思?就是给几个鸡蛋什么的。”沈福贵说,然后迫不及待的把脚丫子翘起来,腆着脸说:“林知青,我的脚疼死了,快给我上药吧。”
他的脚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一股咸鱼的臭味,脚背上还有黑色的泥,看了就让人恶心。
林墨眉心轻蹙,她当然不会委屈自己,转身出去找了个小棍子,缠上一块小布条,神情郑重的像是随时准备冲锋陷阵的战士:“沈同志,虽然我从来没给人上过药,但是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说完,用带布条的那头挖了一块药,瞄准沈福贵肿的最高的大拇指,用力的戳过去!
沈福贵嗷的一声,疼的整个身子都弹了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
下一秒福贵妈破门冲了进来,神色焦急,手上还拿着没刷干净的碗。她一眼就看见儿子抱着脚丫子满床打滚,立刻恶狠狠的看向林墨,不客气的说:“林知青,你又咋了!你非得把俺家福贵给害死吗?”
林墨垂下眼睛,一脸的委屈,小声说解释:“大娘,我只是给沈同志上药而已啊!”
“娘!” 沈福贵疼的满头大汗,挣扎着告状:“她用棍子捅我的脚!”
福贵妈立刻转身,要吃人似的瞪着林墨,咬紧牙关,浑身肌肉绷紧,像是下一秒钟就要冲上来撕碎她的护崽的母狼。
“你是不是故意的?看我们孤儿寡母好欺负??!”
林墨表情更委屈了:“大娘!你误会了!我是怕我手重,弄疼沈同志。你看,我木棍上还缠了布条呢!不过,既然大娘不愿意,那我就用手。”
说着她扔掉木棍,撸起袖子,还活动了一下手指头,那架势怎么看怎么不像上药,再联想到她说自己手重,沈福贵更害怕了,抓着他妈的衣服,连声说:“娘,不用她!你来,你来给我上药吧!”
刚才那股痛意像是直接把天灵盖劈成两半,现在想想还哆嗦,他可不敢用林墨了!
福贵妈生气极了,可看着儿子窝囊的样子又忍不住心疼,只能把碗递给林墨,没好气的说:“这点小事都干不好!还能有啥用?刷碗去吧!”
林墨好脾气的伸手去接碗。
没想到福贵妈心疼儿子,急着去上药。
林墨刚刚捏到碗边,福贵妈就迫不及待的松了手。
碗上涂了一层的草木灰,林墨感觉自己明明碰到了碗边,碗却好像自有生命的向后一撤。
在她慢慢睁大的眼睛中,瓷碗在重力的影响下自由落地,哐当一声,碎成了两半。
林墨:“……”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福贵妈简直要疯了,伸手就去打林墨:“你这死丫头要干嘛?家里就三个碗你还打一个,你是不是故意的?啊!你是不是故意的?!”
林墨怎么可能站着任她打,一边灵巧的在屋子里左躲右闪,一边委屈巴巴的解释:“大娘!你别生气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原来没干过,你放心,我会好好学习的。”
沈福贵母子现在一听到她说好好学习四个字就心头一跳、头皮发麻。
两个人在窄小的屋子里辗转腾挪。
林墨明明看起来风吹就倒,没想居然这么灵活,每次当福贵妈手指头就要碰到她的时候,她一个闪身,又跑开了。
沈福贵见母亲累得气喘吁吁,就是追不上林墨,而自己的脚丫子还在火辣辣的疼,他忙不得说:“娘,算了!赶紧给我上药吧!”
这会儿的功夫福贵妈已经跑的喘不上气来,而林墨顶着一脸娇弱,却是连大气都不喘,只是脸颊多了两抹淡淡的红,显得更好看了。
福贵妈差点一口血呕出来,她算看出来,这个林墨也就是长得弱,实际上身体比她好棒呢。
想明白这点,她哆哆嗦嗦用手指了林墨半天,唾了一口唾沫,恨恨的转身给儿子上药。
林墨赶紧趁机会溜回了自己屋子,锁上门,颇有些挫败的坐在了炕上,叹口气。
自己好歹也跟着奶奶在农村生活了12年,怎么还能连个碗都拿不住呢。
林墨看着自己白皙娇嫩的手指,颇有些郁闷,小时候在农村奶奶明明说她是干啥啥行的林大聪明啊,怎么一下乡就变成干啥啥不行捣乱第一名了呢!
不过好在今天沈福贵伤了脚指头,下不了床,她能安心的睡一个觉了。
为防万一,林墨还是在门口摆上了三个老鼠夹子。她一惯喜欢未雨绸缪,按照林业的说法,她跟她奶一样属于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那种人。平时看着热热闹闹,实际上心冷至极,防范心极重,只对亲近的人上心。
所以,早在听说杨义明追求宋腊梅的时候,林墨就找人跟踪他,拍下他鬼混的照片,就等着那天他敢对她出手,她就咬下他的一块肉来。
所以在下乡当天,她跑出去买了几个的大小号的老鼠夹,就是怕下乡的时候有男人对她图谋不轨。
所以……她现在除了衣服、棉被、几盒点心,喝水的杯子、擦脸油,还有一包老鼠夹,啥也没有了。
沈福贵家一共三个碗,今天碎了一个,明天咋吃饭啊!
唉,早知道就不为了多塞几个老鼠夹把林韵准备饭盒拿出去了。
第二天,福贵妈一早就去办公室堵宋有福:“书记,你给俺换个知青吧。”
宋有福一瞪眼,喝道:“胡闹!当初要林知青不是你答应的?现在你想换就换,让人家怎么想?”
福贵妈喊冤:“那不是你说林知青是大学老师的娃,知书达理、条件又好,俺才要呢!哪知道这是要了个祖宗回来啊!昨儿个上午把福贵的脚夹了,下午又把俺家厨房烧了,晚上还砸了俺家的碗!俺家一共三个碗啊!都是福贵他爹留下的啊!你说,这可咋弄?俺不管,你给俺换一个,俺看那个叫许琳琳的老实,俺要跟她换。”
富贵妈一晚上没睡,思来想去,觉得这个林墨可能就是一个扫把星,命硬的很,这才头一天住进来,就又是见血又是放火的,时间长了她可受不了。
这不她翻来覆去想了一晚上,一大早就跑来找宋有福了。
“放屁!”宋有福一拍桌子:“你以为还是旧社会吗?你想挑哪个女娃娃就挑哪个女娃娃?告诉你,人俺是要过来了,也安排到你家里了。可人家要是不同意,说啥都白搭。”
福贵妈急了:“那人家那么好的条件,咋能同意嫁给俺儿留在农村呢!书记,你这不是耍着俺们玩吗?”
“你懂个屁!”宋有福吸口旱烟,慢悠悠吐出口烟:“城里娃娃娇贵,没吃过苦,干两天脏活累活自然就知道嫁给庄稼人的好处了。你让福贵好好表现,你享福的日子在后头呢。”
言外之意是换人是不可能的了,想要儿媳妇就自己想办法吧。
福贵妈叹了口气,只能听他的先回去了。
早上,大家又在麦场集合,等着宋有福安排今天的活。
男人们站在前面,女人们在后面。而许琳琳等人则拉着林墨在队伍的最后面。
“林墨,你带了几个老鼠夹子?能不能分给我们两个?”许琳琳吞吞吐吐的说。
昨天晚上她在屋里擦澡的时候就觉得有人在窗子旁边晃悠,半夜还有人推她的房门,好在她长了个心眼,在门后面顶了脸盆架,门一动,脸盆啪的掉下来,吓走了那人,也吓的她一晚上没睡觉。
今天早上一问,陈媛媛的箱子还被人给翻了,拿走了好几盒点心。
两个人一合计,想起了林墨的老鼠夹子,决定跟她要几个。
林墨想了想,说:“行,你们有多余的饭盒吗?我跟你们换。爱萍姐,你要不要?”
马爱玲想起柱子一家对于她热情周到,柱子每次看见她也是一脸羞涩,几乎不进她的房间,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
林墨也不在意,一人给了她们一个老鼠夹,换回来一个饭盒。
宋有福已经开始站在石台子上分工了。说是分工,主要是给新来的几个知青派活。
宋家屯地处北边,气温较低,马上就要到寒冷的冬季,目前能干的工作有两个,一是伐树,二是收菜,储备过冬的东西,所有的工作由计分员统计工分,每月按工分兑换粮食和蔬菜。
两个男知青在宋有福的带领下上山伐树,而4个女知青则跟着妇女主任朱秀花去菜地收菜。
朱秀花是一个沉默的中年妇女,大概35岁左右,身材消瘦,不怎么喜欢说话。她把知青们领到菜地里,做了一个简单的测试。
许琳琳和陈媛媛在家里做惯了活,锄地、推三轮车都有模有样,看的朱秀花直点头。
到了马爱萍和林墨就不行了。
两个人都是娇小姐出身,推车车倒,锄地人歪,狼狈的不行,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朱秀花无奈的摇摇头,只能安排她们两个人跟着花二婶拔白菜,这个活不需要力量和技巧,一拧拔下来放在一边就行,只是挣的工分少。
“这…这都是今天的活?”马爱萍看着长的不见尽头的白菜地发晕,这得干到什么时候?
朱秀花顾不上回答她,转身走了。
马上入冬了,男人们都在伐树,地里的活都靠女人,她哪有空管这些知青。
林墨没说话,仔细看了看花二婶的动作,学着她的样子抓住白菜两边转个圈,轻轻一提就掰下来了。
林墨很高兴,一连掰了好几个,整齐的摞在一边。
“林知青…”一边穿花棉袄的小姑娘轻轻地说:“你得蹲在地上,要不然一会儿累的腰疼了。”
林墨认出了她是昨天帮忙推车、灭火的小姑娘,好像是花二婶的女儿。于是感激的冲她笑了笑,学她的样子蹲着一堆白菜中间慢慢拔,果然腰部更加轻松一点。她弯弯眼睛,笑着说:“真是轻松多了!谢谢你啊,我叫林墨,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从小长在村里,从来没见过像林墨这么白净人,头发乌黑,小嘴通红,就这么冲她一笑,自己的心跳都加快了。
“俺叫宋雪梅,就住在你隔壁。”宋雪梅脸都红了,结结巴巴的说。她本来以为知青们从城里过来,都心高气傲,没想到林墨这么平易近人,笑起来还很好看,当下好感度爆升。
林韵知道要下乡,提前找人换了很多自己做的棉袄。
这会儿林墨穿着姐姐准备的蓝色棉衣棉裤,带着白色丝线手套,跟在宋雪梅后面有模有样的掰白菜,两个人你追我赶的不一会儿就掰了一堆。
看的一旁的花二婶满意的点点头。
马爱萍穿着大衣孤零零的站在后面,转头看看干的热火朝天的许琳琳和陈媛媛,又看看和宋雪梅比着掰白菜的林墨,抿抿嘴巴,弯下身子也学着林墨的样子掰菜。
她穿着长大衣,弯腰起身之间,衣摆蹭上了一团团的土渍,时不时的要回身拍衣角。
林墨无意间看到了,说:“爱萍姐,你就负责把我们掰下来的菜摞成一堆吧,省的我们来回走浪费时间。”
这样她们的工作就类似于流水线,有人负责掰,有人负责搬,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马爱莲的父亲是印刷厂的厂长,只是因为祖上有资本家的成分被下放了,从小耳闻目染,稍一思考就明白了林墨的意思,也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她的好意。
三个人都是利索的人,几分钟就熟练的掌握了节奏,不一会儿甚至超过了花二婶她们。
“哎呦,雪梅越来越能干了啊!”柱子妈笑道“花二嫂子,你是真有福气,大山在部队里出息,雪梅这么能干。你这好日子在后头呢!”
宋雪梅头一次被人夸奖,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风吹的小脸通红,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解释:“都是林知青想的办法。”
花二婶看了眼林墨。
林墨并不揽功,笑眯眯的说:“这是团结的力量。”
宋雪梅一脸敬佩的看着她,觉得林知青怎么说什么都这么好听。
转眼间都到了中午,大伙儿坐在一边,拿出来带的饭吃。
马爱莲和林墨傻眼了,上工还要自带午饭吗?她俩没有呀。
柱子他妈掏出两个饭盒,冲着马爱莲招招手:“闺女你的饭放在俺这了,快过来吃。”
马爱莲犹豫了一下,抱歉的看着林墨一眼,还是走过去,坐在柱子妈身边开始吃饭。
只剩下林墨尴尬的坐在一边,她早上就吃了一点点心,这会饿的肚子咕咕叫。偏偏福贵妈为了收拾她,故意没给她准备午饭,甚至没告诉她要在外面吃午饭的事情。
林墨托着腮帮子叹口气,她就知道,人美心善就容易被人欺负,看来她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了,要不然他还觉得她多好说话呢。
宋雪梅注意到她的囧状,端着饭盒凑过来,小声说:“林知青,你吃我的吧。”
林墨撇了一眼,她的饭缸里就装了几块地瓜和玉米,别说给她,恐怕宋雪梅自己也吃不饱。而且,宋有福明明说口粮给了沈福贵,没有这样白让人占便宜的道理。
于是林墨委婉的拒绝了:“不用了,雪梅。我不饿,谢谢你啊!以后叫我林墨就行。”
宋雪梅刚想再劝,远远的飘来一阵说话声。
几个人下意识的回头,就看见宋有福陪着几个干部模样的人一路走过来。
“咦?公社刘书记咋来了?”宋雪梅疑惑。
刘书记?公社的?
林墨眼睛猛的一亮,她的运气真是好,刚想唱戏就有人搭好了戏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