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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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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鞭在角落沉寂许久已经落了灰,此刻它盘虬在于昌荣的手里像长眠过后被唤醒的猛兽,于轻瞳孔微缩,在她眼里,那是一条吐着信子蓄势待发的毒蛇。
下一秒,鞭子又狠狠落在于轻的背上,痛感从后肩蔓延到腰部,于轻没忍住痛呼出声。
于昌荣卷了卷袖子,“呵,知道哭啊?”他单手掐腰,拿着鞭子的手指着于轻,“老子还以为你骨头硬得很。”
“贱胚子一个!勾搭野崽崽的时候估计和你那婊–子妈一样骚。”
“大半夜离家出走,你有能耐倒是别回来啊!”
……
于昌荣手里的鞭子没停下过,说一句,就往于轻身上打一鞭子。
于轻蜷着身子在地上蠕动着。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冲着于昌荣喊了一句:“你们都不要我了为什么还来管我?”嗓子像被撕裂一样,声音绝望又沮丧。
这是今晚回来于轻说的第一句话,于昌荣完全没料到她会这么说,鞭子甩到半空手臂僵了一下又毫不犹豫的落在她身上,“你吃老子的,穿老子的!用老子的!你以为老子想管你,啊?你他–妈丢的是老子的脸!”
于轻的泪水糊满了脸部,是啊,她现在吃穿用度都是靠着于昌荣。
发丝凌乱的黏在脸上,她咬紧嘴唇愤愤的瞪着于昌荣。
像要在他身上望穿一个洞,看看他的心脏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她小的时候父亲并不是这样的,她搞不懂于昌荣究竟受了什么刺激才会变成这样,每每回来一趟就为了给她一顿教训。
现在她好像明白,兴许是周芬出轨给他戴绿帽子,这样的事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都觉得是一生抹不去的污点。
总归是个姑娘家,这样的皮肉之苦让她痛苦不堪,呜咽声不断。
这大晚上的,张秀兰怕引来别人围观嚼舌根,剜了于轻一眼,索性关上了大门。
于轻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动作低声抽噎。掩耳盗铃的行为有何意义?街坊邻居都知道这个奇葩人家,背后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闲话了。
这母子俩不和,但做法却出奇的一致,那就是在精神和心理上折磨她。
如她所料,于昌荣发泄完把鞭子放回原处离开了风清里苑。
那条鞭子又沉睡了,那下一次苏醒会是什么时候?
这晚于轻一夜未眠,身上的伤扯着痛,全身上下的细胞无不叫嚣着它很痛。张秀兰在她耳边唧唧不停,她烦躁至极却又无可奈何。
念着张秀兰已是花甲之年的长辈,念着她从小到大吃的那一碗碗白米饭,她不冲撞。
于昌荣说的没错,她现在吃穿用的都靠他,所以她没有资格顶撞他。
这个家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过于扭曲,她终究是萌生了逃离的想法。
她想起昭清路有家奶茶店在招兼职,暗色的眸子在黑夜中眨了眨,决绝的光芒在黑夜里瞬间点燃。
靠近阳光第一步,就是逃离深渊!
搬来小楼不过两年时间,当初搬家的时候于轻在住校,没参与家具行李的收拾和搬移。
等她回去的时候,发现老屋已经被夷为平地,而她的行李在张秀兰的顺手中仅仅搬移了极小一部分,还是没什么用的那种。
在学校穿的都是校服,她的常服也没几套。
而书包在周六早上已经带到学校去了,所以她走的时候,随意收了几件衣服便离开了。
***
奶茶店的门头牌不似其他店面,仅有孤零零一杯奶茶,外加一个笑脸。仅仅是为了告诉路人,这个店是买奶茶的。
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入口是圆形的木质拱门,有绿叶藤蔓等装饰物点缀,进门时一串清脆悦耳的风铃声响起,于轻抬头,风铃悬挂在拱门上方,连接着垂落下来的藤蔓,那根藤蔓垂落的角度恰到好处,顾客进门时肩膀都能碰到,从而能触醒风铃,发出响叮铃声响,代替了门铃。
与木质拱门不同,内部装修偏暖色系。收银台也是木质的,于轻的角度看过去,只看到半颗脑袋晃啊晃。
风铃声响起时,那另一半脑袋也露了出来,她站起来冲着于轻露出恰到好处的微笑,“你好,欢迎光临,请问需要点什么?”
家里发生的事让于轻心情欠佳,此时她有点紧张,“请问,你们老板在吗?”
那人依旧笑着,“我就是老板,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于轻愣了愣,眼前这位老板娘扎着丸子头,一身休闲装束,年轻小姑娘样子,没想到是老板娘。
于轻和奶茶店老板娘谈了自己的情况,自己是学生,她想选择周末兼职。
她刚开始有些紧张,她才十六,还没成年,害怕老板不收,仔细想了想那个扭曲的家,她干脆豁了出去,“我父母离异了,他们都没管我,我...”说着她顿了顿。
老板娘走过来拉着她坐在一旁,示意她往下说,于轻垂着眼,继续道:“我就想挣点生活费。”
兴许是于轻的遭遇让老板娘有些同情,她竟然答应了于轻的求职。
周一至周五上班族上班,学生们都在上课,店里忙得过来。而周末才是生意真正最旺的时候,正好需要一个帮手。
于是这个工作就此谈拢,于轻周末选择住校,每周上班两天,工资一周一结,一天一百。每天工作八小时,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不耽误于轻周日返校。
于轻算了算,一个月下来就有八百。
比于昌荣给的生活费还多了两百块。
她又惊又喜。
但身上的伤口需要愈合。
她庆幸现在是春天,长袖长裤,没有人会注意她身上的创伤。
她跟老板娘说,下周再开始上班
老板娘同意了。
于轻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她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谈好了,她都已经做好这家不行换一家的准备了。
离开时门口的风铃声又响了,于轻觉得格外悦耳。
当一切成为习惯,与之抗衡的心态便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譬如身上的伤,她相信过一段时间就会痊愈。
***
一周后。
上班第一天于轻得知老板娘姓刘,叫刘丽。
一个极具年代感的名字!
刘丽笑盈盈的坐在收银处跟于轻唠嗑,“妹妹,你今年多大了?”
于轻栓着围裙在一旁坐着:“再有一个月就满十六了。”
刘丽一开始让她做下卫生,可是她瞅遍整个店的角落,发现这个店的卫生做的极好,她好像没啥可做的。
收银台后边有一张小小的懒人小沙发,坐直时刚好能直视入口处,于轻初见她时就看见半颗头,想必是做的稍微有点闲散。
刘丽支着下巴,胳膊肘撑在扶手上,冲着于轻挑眉,“哦~”拖了个尾音,“这么小点啊。”
这口气听在于轻耳朵里,怎么有种她妈那辈人说话的错觉。
于轻嘴角抽了抽,她问:“刘姐,那你多大了啊?”
刘丽被她这傻乎乎的样子逗笑了,“我啊,过而立之年啦!”
于轻讶异的看着刘丽,长相和妙龄之年的女孩没差别,估摸着也就二十出头。
没想到年龄是她的近两倍。
“刘姐,你真好看!”于轻半天憋了这么一句话。
刘丽闻言眨了眨眼,扬着眉,“天生丽质!”可骄傲了呢!
这位老板极其自恋。不过她确实有自恋的资本啊,长得可漂亮呢。
自恋就算了,还是个话痨,动不动就叽叽歪歪的。
一天下来,于轻发现这个店的生意极其冷清,她数了数,这天的生意也就两只手,不多。
她记得应聘的时候老板娘说周末生意旺盛。于是她跑去问:“刘姐,你这店开多久啦?”
“两年啦!”刘丽正在对账。
“那,生意一直这样吗?”
“不是啊。”
“唔。”于轻盯着刘丽手中那廖廖几张钞票,她就说嘛,怎么可能这么惨淡。
接下来。
她的老板娘居然乐呵的举着手里的票子说到:“要是一直这样就好了,其他时候基本没有人的。”
于轻愣了,她机械的转头望向操作台,那一排排花花绿绿的罐子看着让人心情极好的,可是生意凉成这样,这得有多难喝啊!
她觉得刘丽心态真好,生意惨淡成这样还整天乐呵的不行。
上班第一天于轻被老板娘拉着唠嗑了,直到下班她才发现自己啥活也没干成,于是她也开始担忧自己的兼职是否能保住。
毕竟没有哪个老板喜欢养闲人。
卸下围裙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会,轻轻开口,“刘姐,我明天还能来吗?”
刘丽笑了,“为什么不能来?难道你不想帮我忙吗?”她俏皮的飞了个wink。
于轻心口的石头落了地,只是她好像什么忙也没帮上,不过老板娘都不介意,那她也懒得纠结,对现在的她来讲,有钱赚就行!
叮铃——叮铃——
有客人来了!
刘丽和于轻齐齐看过去。
刘丽眼神立马亮了,“钟越!”
于轻看到来人则先是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的看了一眼刘丽。这世界还真是小啊,一连两个周末,她都遇见了钟越。
在学校怎么没见过他呢?自从上次在巷口分别后,她在学校就没见过钟越,她还生出了莫名的怀疑,钟越到底是不是洛城三中的。
很奇怪,好像她接触过的人,都和钟越这个人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
譬如钟医生和元黎,再譬如她的老板娘刘丽。
钟越看到于轻时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他觉得这个世界真不是一般的小,世事也不是一般的巧。
不过他只瞥了一眼便收起了目光,只轻轻一眼,眸底无波无澜。